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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創”型人才培養需求導向下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研究

2022-12-05 05:24睢利萍
河南科技學院學報 2022年10期
關鍵詞:經管類經濟法雙創

睢利萍

(河南科技學院 經濟與管理學院,河南 新鄉 453003)

創新創業教育是適應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創新型人才的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出的一種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改革教學方法、健全創新創業教育課程體系,強化創業實踐,提升教師創新創業教育能力等改革措施。該《意見》對推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以及高校畢業生就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也對高校今后的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目標要求。高校作為創新人才培養的主渠道和陣地,需要結合社會需求目標進行人才培養和輸出。人才的培養離不開課程教學這個載體,而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內容自帶“創新創業”屬性,實踐性極強,與創新創業元素高度銜接、匹配。對此筆者從自身所教經濟法課程方面提出有關創新創業人才需求導向下教學改革的一些看法。

一、經濟法課程的教學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家提出“雙創”的理念后,教育部門對經管類人才培養目標做出了改變,要求各大院校以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為教學導向,相應的教學科目也應有所調整。經濟法作為高校經管類本科專業的一門基礎必修課,絕大多數院校都為經管類學生專門開設了經濟法。從目前各院校開設的經濟法課程情況看,呈現以下特點:從課程的歸類看,有些院校將經濟法課程列為專業基礎課,少數院校列為專業核心課,但有一些院校將其列為專業選修課,列為選修課的高校由于對經濟法課程缺乏足夠重視,導致一些專業學生對該課也不夠重視,選修經濟法課程只是為了獲得學分,很難認真學習經濟法相關法律基礎知識,更不要說提升法律思維、鍛煉在創新創業中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規避風險的能力了;從學分設置上看,大多數高校安排48個學時,3個學分,少數安排32個學時,2個學分,經濟法中涵蓋了多部法律,涉及上千條法律條款,如果只安排32個學時,根本無法保證課程的順利完成;從教學方法上看,大多院校采取側重理論教學,“填鴨式”的教學方式將滿滿的經濟法理論知識灌輸給學生,輕視實踐教學,造成學生理論與實踐脫節,很難真正讓學生在創新創業實踐中得到運用。對已經開設經濟法課程的院校和專業來說,也存在諸多問題,包括創新創業教育目標不明確、教學內容淺顯缺乏實踐教學、教學方法傳統單一、任課教師整體缺乏創新創業能力經驗等,難以滿足社會對創新創業人才的需求。如何擺脫這一困境,使經濟法課程教學適應時代發展的需求,成為亟需研究的課題。

二、基于創新創業導向的經濟法課程改革的現實意義

從目前經濟法課程開設現狀來看,無論從教學理念、方法、內容還是教師的創新創業能力方面都還存在一些問題,無法滿足國家對高校創新創業實踐性人才培養的需求。因此,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背景下,將創新創業與經濟法課程改革有機結合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國家人才培養戰略要求

2015年的《意見》提出高等學校要進行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并形成先進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創業教育理念,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增強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同時各地區高校要把重要任務“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擺在突出位置,推進本地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梢?,根據國家人才培養的戰略精神,促進創新創業教育、服務地方經濟、推動大學生創業就業已經成為今后高校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務。但是目前高校還存在創新教育理念落后、實踐平臺短缺、創新創業師資隊伍缺乏等問題,因此,高校的創新創業教育還在路上,不容懈怠。而經濟法這門經管類的基礎課程,作為創業法律教育,顯得尤為重要。

(二)創業人才培養的需要

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的相關精神,今后高校的培養目標就是要增強學生的創新創業能力,服務地方經濟,提高創新驅動能力。另外,《就業促進法》也規定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多渠道擴大就業??梢?,鼓勵勞動者自主擇業是我國關于擴大就業的首要就業政策。實踐中,越來越多學生畢業后不選擇就業,而是選擇創業,創業意愿也比較強烈。但是學生在校期間有關的創業課程類型比較少,大多是介紹就業現狀、創業政策、創業素質等,對大學生創業需要的技術性課程卻很少,比如創業時需要熟知相關法律規定,運用法律知識防范、抵御并化解各種風險,并能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妥善解決法律糾紛,從創設之初到整個創業過程無不涉及法律運用。因此,將經濟法課程內容與各專業核心知識有機結合,有助于培養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加強識別與防范法律風險的意識,有效提升其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從而提高創業成功的幾率。

(三)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培養目標的需要

目前,經濟法課程是高等學校經管類專業的必修課程,其講授內容包括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知識產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等,基本涵蓋了《“創業基礎”教學大綱》(2021年教育部辦公廳)中關于創業所需法律,二者高度契合。但是,當前高校經管類專業的經濟法課程仍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現象,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師重視理論課程內容的講授,強調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忽視學生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培養,導致大學生在創新創業過程中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規避風險、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不足[1-2]。因此,深化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將經濟法課程與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進行有機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目前,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手段以及師資隊伍等都無法滿足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的要求,大學生缺乏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設立企業、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難以適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現實需要。

三、創新創業背景下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創新創業教育作為一種新的教育理念與模式,是基于國家發展、適應社會需要而產生的,是推進高校教育深入改革,提供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舉措。但在高等院校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在創新創業方面難以達到預期目的,還存在缺乏明確的創新教育目標、教學內容龐雜、教學方法單一等問題。

(一)有限的教學課時無法滿足繁多的經濟法教學內容

首先,經管類專業開設的經濟法內容寬泛。從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來看,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是調整國家宏觀經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各高校經管類專業開設的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基本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主體法、市場規制法、宏觀調控法、社會保障法、經濟訴訟法等。該課程的內容覆蓋了經濟生活中各個領域的法律基礎知識,比其他任何一部法律覆蓋的范圍都要廣泛。從目前查閱的非法學專業教學培養方案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學時發現,大多經管類專業安排48或32個學時,在有限的授課學時情況下講授如此多的經濟法內容,只能在教學內容上淺嘗輒止,或者節選與專業關聯性強的法律,再或者節選重點內容帶領學生學習,很難將經濟法法律知識深入運用到社會生活中,對于創新創業背景下運用經濟法法律知識解決創業過程中的法律問題更是遙不可及。其次,基于此種情況,廣泛的教學內容很難兼顧專業的差異性。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更容易忽視各專業之間的差異以及不同專業對經濟法律知識的不同需求,導致不同專業教學內容千篇一律。比如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學生必須掌握銀行法、知識產權法等方面的經濟法律;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需掌握公司法、合同法、代理法等方面的經濟法律知識。但由于課時有限,教學內容繁多,經濟法律知識的講授與相關專業的需求脫節,無法靈活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專業問題,這樣的教學現狀很難滿足創業需求。

(二)單一的教學方法無法滿足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業能力的需求

一方面,受傳統經濟法課程教學理念的影響,重視理論知識的傳授,教學方法單一,大多采用理論講授法,或者是在理論講授的基礎上增加一些典型案例進行分析。這兩種教學方法均以教師講授為主,而學生只是被動地接受知識,這樣的填鴨式、滿堂灌的教學模式無法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也很難調動學生的積極主動性[3]。另一方面,經濟法作為經管類專業的基礎課程,在教學過程中各專業傾向于合班教學。以筆者所在的學校為例,基本上都是5個班甚至7個班一起上課,人數150到200人不等。在合班情況下,加上需要在有限的課時完成大量的教學內容,留給學生和教師互動的空間很少。對教師來講,在某種程度上很難了解學生的接受程度,更不知道學生聽課后會提出什么問題;對學生來講,即使有問題也沒有機會在課堂上或者課后提出來和老師共同探討,更不要說老師帶學生走出教室進行旁觀庭審、開展模擬法庭等實踐活動。除此之外,經濟法作為一門實踐性極強的課程,在教學中還要體現如何在實踐中運用經濟法律知識,需要向學生提供課程展示的平臺,顯然純粹的理論授課模式無法滿足這一需求。因此,單一的理論授課方法忽視了對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和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難以適應目前大學生創新創業新常態的需要。

(三)經濟法課程實踐教學不充分無法滿足大學自主創業的實際需求

一方面,在當今法治時代,經管類專業大學畢業生不僅要遵法守法,更要知法懂法,能夠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在當前的創新創業背景下,企業對經管類人才的需求也更加全面,不僅要求有扎實的專業知識,更看重其在創新創業方面的實踐能力,以滿足創新工作的需要。

可見,要實現以上培養目標,經濟法課程教學需要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兩手抓,培養大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但從目前經管類專業培養方案設置的有限課時來看,都是為經濟法理論教學安排的,大多數學校培養方案沒有安排實踐教學環節[4]。這導致大學生今后創業過程中需要的法律以及運用法律的能力很難得到提升。大學生創業需要設立公司,那么設立公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公司的注冊流程是什么。公司成立后,對公司如何進行管理、如何編寫公司章程、如何設計股權結構和組織架構;如何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糾紛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等等??梢?,經濟法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同等重要,通過實踐環節,能夠讓學生通過法律知識的運用加深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通過參與創新創業孵化園,不斷提升學生的創業能力。

(四)教師缺乏創新創業能力和經驗無法適應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和發展

創新創業教育具有實踐性特征,與社會發展密切相關,也與創新型國家建設密切聯系。高校作為人才培養基地,擔負著培養創新型人才的重要任務。而這一任務的實現需要有一支能夠勝任創新創業教育的師資隊伍,不僅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還要具有較強的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以及不斷優化自己的知識結構,樹立終身學習的教育理念[5],只有具備這些特征,才能發揮自己的專業優勢,為學生提供創新創業指導。但是,目前經濟法教學師資隊伍缺乏這些素質,導致經濟法課程與服務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無法銜接,究其原因有兩方面:一是高校教師缺乏創新創業意識。很多從事經濟法教學的教師都是畢業后直接任教,缺乏企業工作經歷,也沒有參加過創新創業活動,不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即便我國教育部發布了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的相關政策文件,明確了創新創業的要求,但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很多教師仍然受傳統教學的束縛,側重對學生進行理論灌輸,忽視創新實踐能力的重要性。同時,迫于職稱晉升壓力,教師除了完成教學工作外,還需要承擔繁重的科研任務,很難再抽出時間進行有意識的創新創業訓練。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不會主動引導學生去創新創業,也不知道如何向學生傳授創新創業的知識和技能。即使一些教師有想法,由于他們的時間和精力有限,也是力不從心。這樣的師資現狀,無法滿足創新創業教育的需求。二是高校不夠重視對學生的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不注重“雙創”型師資隊伍的建設。在高校中,可供教師選擇的創新實踐提升渠道很少,缺少專門針對教師的實踐能力校內培訓,而教師也很難找到機會去企業進行實戰學習,積累創新創業經驗。這些情況制約了創新創業師資隊伍的建設,進一步影響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發展。

四、“雙創”型人才培養需求導向下經濟法課程改革的對策

在創新創業背景下,要增強法律教育的實效性,實現經濟法教學改革目標,必須重視大學生創新創業法律教育和經濟法實踐教學,只有將改革措施落到實處,才能有效推動經濟法教學改革,培養符合時代需求的創新創業人才。

(一)圍繞創新創業的需要,更新教學理念,重新定位經濟法課程教學目標

高校是未來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主要陣地。目前在傳統教育模式下學生創新意識淡薄,創業觀念落后,不能吃創業的苦,大多學生寧愿選擇一個安逸的工作也不愿意創業。即使自主創業也是開個網店或者開傳統服裝店、餐飲店等,很少通過團隊合作或融資的方式創業,缺乏自我創業的意識和企業家精神。因此,教師在講授經濟法課程時,必須及時轉變思想,在課堂教學中引入創新創業教學理念。在授課過程中加大對學生創業意識、質疑意識的培養,提升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實踐能力[6]。同時,作為經濟法教師也要不斷優化自己的知識結構,挖掘創業資源,促進各個學科的融合,才能更好地帶領學生進行創業實踐,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另外,為了高效地培養“雙創”型人才,在教學目標方面還需要重點匡正。經濟法課程教學目標可根據公司設立及運作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為主線,從培養“雙創”型人才的角度,重新定位經濟法教學目標:知識能力方面,讓學生理解和掌握經濟法基礎理論知識,熟悉有關經濟法法律法規,具備扎實的經濟法理論基礎;實踐能力方面,具備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知識分析、判斷、解決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并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合法權益;創業素質方面,培養學生創業所需方面的法律知識,以提高創業者的法律素質,遵紀守法,能夠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二)以創新創業為主線,合理規劃經濟法教學內容

經濟法教學內容龐雜,加上授課學時有限,經管類專業數量較多,很難將經濟法教學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法律課程分別授課。而經濟法教學內容與創新創業所涉及的法律內容大致相同,因此,可以以創新創業為主線,重新整合規劃經濟法教學內容,這樣既與國家創新創業教育培養目標相吻合,又能滿足經管類不同專業對經濟法內容的需求。經濟法教學內容可以按照創業的不同時期需要的法律不同,將經濟法授課內容分為三大模塊:企業創設初期讓學生帶著自主創業目標重點學習有關的企業法,如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學生通過學習了解不同類型企業設立條件、投資風險責任等,重點掌握公司股權結構和組織架構,模擬公司注冊流程,如何編寫公司章程等[7]。在課程學習結束后,每個學生團隊在理論的指導下,可以根據自己所學創建自己的企業,企業類型不限。在企業運行階段重點學習市場交易和市場規制有關方面的法律,將合同法、擔保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正當競爭法、勞動合同法等內容進行整合重組,讓學生了解合同如何訂立、合同效力問題、合同違約如何救濟、勞動合同聘用管理、企業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等。經濟糾紛解決方面,重點學習解決糾紛方面的程序法,如仲裁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引導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處理創業過程中遇到的合同糾紛、產品質量糾紛、勞資糾紛等,能夠保護自身及相關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作為大學生,通過學習掌握系統的經濟法理論知識,并能將所學知識靈活運用到實踐中,也為大學生今后順利創業奠定穩定的法律基礎。

(三)以服務創新創業教育為目標,豐富經濟法教學方法

在理清經濟法相關教學內容之后,教師還需要在充分尊重學生個體差異的情況下,采用豐富多樣的教學方法有效促進課程教學改革。除了理論講授法之外,還可以采取以下教學方法。

1.診所教學法

法律診所是受醫學臨床實踐啟發而得名,將醫科學生在診所實習的培養方法移植到法學教育中[8],是對傳統教學模式的突破和嘗試,既是一門實踐課也是一種教學方法。診所教學方法中學生可以扮演不同的角色,通過對案情的了解,運用所學法律知識,給當事人提供解決方案。該種教學方法不同于案例分析,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學生是案件的實際承辦人,學生參與到案件的起訴、調查取證、法庭辯護等各個環節,學生要考慮最大限度地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激發學生的正義感。另外,學生承辦的案件中還要想方設法向當事人證明自己的能力甚至在法庭辯護中讓法官接受自己的辯護觀點,這有助于提升學生的創新能力。

2.案例分析+翻轉課堂

翻轉課堂的教學方式備受國內外推廣,教師可以將其授課的重要知識點錄制成視頻,也可選取創業成功或失敗的案例,讓學生在課余時間觀看,回到課堂后,分成若干小組,針對視頻或者案例內容相關問題予以討論,最后由教師點評,不僅引導學生學習和理解法律知識,還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不足就是這種教學模式占用課時較多,受課時限制,每章內容頂多分析一兩個案例,無法充分發揮案例教學模式的積極作用。

3.創新創業項目化教學法

項目化教學法顧名思義就是將一個相對獨立的項目交給學生來完成,由老師引導,以項目為主,學生自己收集信息、處理問題并落實項目的實施[9]。經濟法課程本身就是知識應用性強,與現實生活緊密聯系的一門課程;另外大學生若要進行創業,創業過程也需要運用經濟法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因此,經濟法所包含的內容都可以設計成一定“工作情景”下的任務進行教學,比如公司設立、訂立合同、證券發行等都可以設計成項目,教師根據項目任務組織教學活動。例如在“經濟法+企業實施”教學項目中,首先引導學生認識公司等不同類型企業機構的特征和要求,讓學生思考什么情況下創立公司、合伙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讓學生根據不同創業情況選擇不同的企業類型,根據設立的企業類型了解設立條件,是以股東或者合伙人的身份還是其他身份選擇不同的出資方式,簽訂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公司是否成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如何設置,如何確定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等。然后讓學生按照不同企業的設立程序由團隊準備完整的材料,由老師扮演的工商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審核,強化學生對基礎法律知識的靈活掌握,結合創新創業實施方案的學習,進一步提升學生對企業設立程序的認知和實踐能力。講解合同法時,可以設置這樣的學習任務:不同創業團隊根據前期模擬設立的公司或者其他類型的企業通過談判簽訂不同類型的合同,確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法律糾紛,運用哪些途徑進行救濟。通過教師布置任務,讓學生參與其中,教學效果可以事半功倍。

在設計創新創業教學項目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其一,在確定項目任務時,不僅要考慮學科體系,還要兼顧不同專業以及將來的職業需求。比如市場營銷專業,需要加入代理法、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總之將多個因素進行有機結合,最終確定項目任務。其二,創新項目教學法對任課教師的要求比較高,不僅要具有扎實的法律理論知識,還要具有較強的組織和溝通能力,并且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才能夠保證項目任務的順利實施,同時,該教學方法也有利于創新創業師資隊伍的建設。其三,創新創業項目總結評估。項目完成后,各個小組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形成總結報告,由指導教師點評。學生根據自己參與完成的項目,通過所學法律知識的運用,不僅提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培養了創新和合作精神以及企業家素養。

4.情景模擬教學法

這種方法是集情境教學、實踐教學、模擬訓練教學、案例教學等多種教學方法的優點于一身的現代教學方法,該種方法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鍛煉。具體到經濟法教學來講,首先給學生創設一個真實的工作場景,比如設立幾個虛擬不同類型的企業,讓它們相互之間開展買賣合同簽訂、借款合同或者產生產品質量糾紛、勞資糾紛。再根據這些糾紛建立模擬法庭,教師將設計的案件分配給擔任原被告等不同角色的學生,學生根據自己扮演的角色編寫法律文書、收集證據、進行法庭辯護等。情景教學法讓學生成為課堂的主角,通過各種角色的親身體驗,調動學生的積極主動性,讓他們化被動為主動,更愿意掌握創新創業所需要的法律知識和技能。

(四)以“雙創”教育為主題,打造多樣化線上線下“雙創”法律教育資源

在創新創業背景下,高校教師也要轉變自己的傳統觀念,樹立“雙創”教育理念,改變教學方式,與學生共同學習、創新和成長,切實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經濟法教學內容中,同時彌補經濟法課時不足,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可以依托經濟法課程建設,打造經濟法在線精品課程或者經濟法資源共享課程,以“雙創”法律教育專題方式梳理經濟法律,錄制成短視頻,供學生查閱和學習。二是充分利用先進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如微信平臺或者微信公眾號等,提供多樣化、個性化的“雙創”法律資源,發布與“雙創”相關的法律案例評析或者法律事務咨詢等方面的資源。三是建設校內創業園,一方面為發揮學生創新創業能力提供空間,另一方面以創業園為平臺,定期聘請本校創業的優秀畢業生開展創業分享會,講述創業過程,分享創業成功體驗,既能為全體學生樹立榜樣,又能對學生創業形成激勵作用。四是創建“雙創”法律服務中心,大學生在創業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糾紛,因此可以設置“雙創”法律服務中心,吸收行業和企業既有創業實踐經驗又有一定學術背景的企業家成為“雙創”法律服務中心的專家團,對學生進行創新創業項目培訓或者創業實踐指導[10];還可以為大學生創新創業者開設法律講座、法律沙龍,提供創業法律咨詢及法律顧問服務。五是構建經濟法實踐教學平臺,在校內可以建設法律診所、模擬法庭、公司設立運用實驗室等,在校外可以同企業或者公檢法機關合作建設實踐教學基地,理論教育與實踐教育相結合,提高學生的創新實踐能力。六是建設經濟法課程仿真虛擬實驗項目,實現與創業實踐完美對接。高校按照“虛擬仿真、虛實結合、能實不虛”的原則,加強建設校內仿真綜合實訓平臺,引導學生從企業設立、經營、管理、糾紛解決等多個環節在仿真虛擬實驗環境下完成多崗位角色扮演,綜合提高學生掌握知識的能力、業務操作能力和創新能力。

(五)提升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綜合能力,打造勝任經濟法教學與“雙創”教育的“雙師型”師資隊伍

為了培養出更多創新型綜合人才,高校需要打造一支能夠勝任經濟法教學和“雙創”教育的“雙師型”師資隊伍。其一,經濟法教師應樹立創新創業理念,高??梢园烟嵘齽撔聞摌I意識作為新進教師重要的崗前培訓內容,另外還應多派遣經濟法教師外出參加與創新創業相關的學習或者參加學術交流會、教師訓練營等[11]。全面培養創新創業領域精干教師,更好地對大學生進行創新創業方面的指導。其二,采取“校企合作”模式,讓經濟法教師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到企業等部門掛職鍛煉,比如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門、企業、勞動部門或者仲裁部門等掛職鍛煉,一方面,學校和部門之間可以實現人才共享;另一方面,經濟法教師也可以通過親身實踐,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活動緊密結合,積累更多實用的創業教學資源。其三,聘請兼職教師,可以聘請成功創業的企業家、創客或校友到學校作為兼職教師或者指導教師,向學生傳授創新創業經驗,讓學生接觸到一手創業法律問題及解決辦法。另外,讓一些年輕教師作為助理教師輔助授課,也可以讓教師更好地把握實踐教學中的重點法律問題。其四,加強創新創業教學團隊建設,可以采取具有創新創業經驗的老教師帶新教師,實施傳、幫、帶,提高教師隊伍整體創新創業水平。其五,構建創新創業經驗成果共享化的師資隊伍。創業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風險,作為大學生來講創業的成功率并不高,這是各個高校都會存在的現實情況。因此,高校之間應該合作共享,彼此交流,有成功的創業案例就分享成功的經驗,創業失敗的就分享失敗的原因而加以改進,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可以降低創業失敗率。另外高校之間作為一個整體,也相當于共同創建了有創業經驗的師資隊伍,這對今后促進學生創業具有重要意義。

五、結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強化高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戰略背景下,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改革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課程改革,使得經濟法教學理念緊跟時代發展潮流,教學內容更加合理,教學方法更加豐富,引進更多先進的教學資源,創新運用各種教學手段,做到教學與時代發展相接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祖國培養更多高素質的創新創業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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