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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區宏觀高等教育質量分類評價研究

2023-01-09 14:52巴特爾趙志軍朱烏英嘎
貴州民族研究 2022年6期
關鍵詞:研究型技能型分類

陳·巴特爾 趙志軍 朱烏英嘎

(1. 南開大學 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天津300350;2. 青海民族大學 教師教育學院,青?!の鲗?10007;3.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學前教育學院,內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浙江、江蘇等省份教育主管部門先后發文暫停獨立學院與職業院校合并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工作,隨后教育部也就獨立學院轉設更名有關問題發文進行說明。此次事件的主要起因是獨立學院轉設后校名中的“職業(技術)”字樣引發社會公眾擔憂,主要政策背景是近年來國家逐步引導高等教育分類發展,尤其是倡導部分地方普通高校向應用型轉型發展,為此,國家先后出臺《關于引導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的指導意見》 《關于加快推進獨立學院轉設工作的實施方案》 等政策文件進行規范、引導與推動。值得進一步深究的是,高等學校如何分類與命名更加科學合理?如何分類評價更有利于提升高等教育質量?作為高等教育薄弱地區的民族地區各類型高校發展現狀究竟如何?

一、文獻回顧

分類發展是我國高等教育邁入普及化階段的必然趨勢和要求,作為教育發展指揮棒的教育評價必須轉向分類評價。如果說評價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教育質量,實現優質教育供給,那么,主要評價對象應當是教育質量。而教育質量可以從宏觀系統和微觀學習者兩個層面進行理解與闡釋[1]。本研究重點關注宏觀系統層面的教育質量,并從三個方面對已有文獻進行了梳理。

第一,關于類型劃分學界內外存在一定差異。從學界內外看,學界更多使用“學術型(研究型)”與“應用型”等術語進行劃分;而政府及其政策文本中,似乎傾向于使用“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術語進行劃分,“職業教育”在之前的實踐語境中更多指本科以下層次的高等和中等職業教育,近期提出的“職業本科教育”有把職業教育向上拓展的趨向,該趨向與分類平等發展“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的政策訴求具有一致性。從學界內部看,目前尚未達成共識,部分學者主張“學術型與應用型”等二分法,部分學者主張“研究型、應用型與技能型”等三分法。

第二,關于分類評價的系統研究相對較少。劉振天等(2020) 倡導分類評價[2],鐘秉林等(2020)發現不僅國內有關評價指標體系及其評價實踐的系統研究較少,而且國外相關研究也很少[3]。國內僅有少數研究作了一些初步探討,江作軍等(2020)基于大學職能,初步構建了應用型大學高質量發展的評價指標體系[4];張興(2020) 從指標設計、操作程式和結果應用等方面分析了上海市高校分類評價體系[5]。國外相關的研究較少,A. C.McCormick(2008) 分析了高等學?!胺诸悺迸c“排名”的目的及其相互作用[6]。國內較少的原因可能是正處在由大眾化向普及化過渡的階段,國外可能是由于體制不同致使其較少關注宏觀層面的分類評價及其引導。

第三,關于宏觀高等教育質量測度逐步引入了微觀排名轉換法。近年來不斷改進發展的一種思路是將第三方大學排名數據轉換為地區高等教育質量指數,究其根本該思路屬于功能論,即從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等基本功能視角評價高等教育質量。Aghion,P.等(2007) 將微觀機構排名數據轉換為地區宏觀指數[7],這是國外較早采用的方法;周永紅等(2013) 采用中國校友會大學排行榜數據測算了我國各省份高等教育質量[8],這是國內較早采用方法;李子聯(2018) 等為了彌補單一機構數據的局限性,進一步改進測度方法,將數據擴展為中國校友會、網大網和武書連中國大學評價三家機構數據并測算了各省份的高等教育質量指數[9]。

總體來看,學界就相關問題進行了積極探索,尤其是基于功能論不斷改進方法測度了宏觀地區高等教育質量,不足在于未能充分分析當前主流第三方大學評價指標體系的特點及其適用性。進而,發現學界就分類評價在理念上初步達成了共識,但包括區域評價在內的相關實證研究還比較少。與此同時,關于高等教育類型劃分及命名,學界與政界、學界內部仍然存在一些不同認識。

二、數據來源與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指民族地區,也稱民族八省區,即廣西、寧夏、內蒙古、新疆、西藏、云南、貴州、青海等八省區。

(一) 數據來源

采用的數據主要包括三大類:一是高等學校相關數據。各省區高等學校最新名單數據來自教育部官方網站,高校學位授予權、在校生數、專碩占比等有關基礎數據來自各高校官方網站。二是第三方大學評價相關數據。主要采用“校友會中國大學排名”“軟科中國大學排名”和“武書連中國大學排行榜”三大機構的排名數據及其評價指標體系,相關數據來自其官方網站和權威媒體報道。三是省級人口數據。各省常住人口數據來自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質性與定量方法相結合的綜合方法,主要是類型分析法和數理模型分析法。

1. 類型分析法。類型分析是一種理想、抽象狀態下的研究方法,是理想類型分析法的簡稱。理想類型是一種邏輯工具,是高度抽象出來的、能夠概括事物本質特征的分類概念;理想類型分析法是一種借助發生學概念對問題進行結構化分析的方法[10]。本研究借助類型分析法從層次和類別兩個維度對高等教育系統進行類型劃分。

2. 數理模型法。數理模型法是指在經濟社會活動分析過程中,運用數學符號和數字算式的推導來研究和表示經濟社會過程和現象的研究方法。本研究在借鑒Aghion et.al.、周永紅和熊洋有關單一機構排名轉化為地區數據,李子聯和魏暢關于大學排行榜數據轉化為地區宏觀高等教育質量計算方法的基礎上,構建了兩個數學模型用于比較分析?;舅悸肥菍⒏咝N⒂^質量轉化為地區宏觀質量。

第一,在m所高校中,排名第j位高校的微觀質量為:

Cj=m+1-j

第二,k地區高等教育宏觀質量為地區內y所高校分值的總和,考慮各地區高校數量差異,除以高校數d作為加權系數,即:

第三,考慮到單一機構排名可能存在不足,選取多個主流機構排行榜數據進行加權處理,設機構數為n,則k地區高等教育宏觀質量可以加權為:

第四,進一步考慮各地區人口數量差異對高等教育規模的影響,設地區人口數為f,則k地區高等教育宏觀質量可以進一步加權為:

結合我國第三方大學評價和民族地區實際,本研究者中m取值為600,n為3。

三、分類發展背景下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系統的劃分

(一) 我國高等教育系統的劃分

從分層與分類的二維視角看,我國高等教育系統重于分層而輕于分類,在此背景下,學界和政府都意識到要重視分類而弱化分層,從“分層為主,分類為輔”轉向“分類為主,分層為輔”。從分類方法看,一般包括規范性分類和描述性分類兩種。規范性分類,是指通過理論推演和邏輯推導等方式對高等學校進行理論和理想狀態下的規定性分類;描述性分類,是指基于現狀描述和數據支持的經驗性分類[11]。也有學者把規范性分類稱為類型學范式,把描述性分類稱為分類學范式[12]。學界的理論研究和政府的政策規范一般屬于規范性分類,第三方機構等的現狀分析一般屬于描述性分類。

從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歷程看,基本演變規律是發展階段轉變促使分類方法變革。第一,大眾化發展階段,在學界和政界產生廣泛影響的是“四分法”,即分為“研究型、研究教學型、教學研究型和教學型”四種類型。該方法是借鑒卡耐基分類法,以高校從事科學研究的比重和程度為主形成的分類方法,但是,隨著時間推移該分類方法產生了一定負面作用,趙慶年(2012) 指出該分類容易誤導高校盲目追逐科研績效而忽視人才培養[13]。第二,普及化發展階段,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發展進入普及化階段,推動高等教育多樣化發展成為必然趨勢,目前,形成的基本共識是要從“分層為主”轉向“分類為主”,且有從“學科發展為主”向“人才培養為主”轉變的趨勢,但在具體的分類方法上存在一定差異,大致有二分法、三分法等分類方法。首先,二分法。李立國、何萬國等主張二分法,李立國等(2018) 提出以人才培養定位為基準分為“研究類”和“應用類”兩大類五亞類[14];何萬國等(2016) 基于“先類后層”原則分為“學術型”和“應用型”兩大類五亞類[15];其次,三分法。趙慶年(2012)基于人才培養類型劃分為“研究型”“應用型”和“技能型”三大類七亞類[13];杜瑛(2016) 基于人才培養目標定位和學科專業結構的二維分類框架,分為“綜合性”“多科性”和“特色性”三類四層[16];史秋衡等(2017) 基于調研劃分為“研究型”“應用型”和“職業技能型”三大類。

結合現有研究和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實際,本研究依據“先分類后分層”和“類型平等”的基本原則,依據人才培養類型和辦學層次定位相結合的基本準則,劃分為“兩類三層”,即“學術類”和“應用類”兩個類型,“研究層”“應用技術層”和“應用技能層”三個層次。學術類高校主要培養學術理論型人才并從事基礎科學研究活動,應用類高校主要培養不同層次應用型人才。該劃分的特點是將類型和層次相結合,把既有劃分體系中的研究層區分為學術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并賦予二者同等同級重要的平等地位;進而,也便于類型和層次之間靈活交叉匹配分析和評價,既可以按類型橫向單獨或比較分析,也可以按層次縱向單獨或比較分析。為了便于實踐操作和實證分析,參照已有研究和我國不同層類高校的發展現狀,從不同類型學科占比、授予學位類型層次、研究生與本科生比例等方面制定了綜合劃分標準,具體類型、層次及參考認定標準等,如表1所示。

表1我國高等學校類型劃分及其參考標準表

(2) 民族地區高等學校的劃分

截至2020年,民族八省區共有各級各類高等院校388所。從基本資源分布看,以每百萬人口占有高等院校數量為標準,最高的是寧夏,平均占有高校2.78所;最低的是廣西,平均占有高校1.64所;其他分別是,內蒙古平均占有2.25所,新疆平均占有2.17所,青海平均占有2.03所,貴州平均占有1.94所,西藏平均占有1.92所,云南平均占有高校1.74所;同期,全國平均占有1.94所。根據分類發展的戰略思路,基于描述性分類范式,依據本研究提出的劃分標準,初步對民族八省區高等院校進行了類型劃分。劃分結果如表2所示。

表2 民族地區高等學校類型劃分表

首先,從區域整體來看,高層次學術型資源稀缺。學術研究型僅有云南大學1所,應用研究型大學有37所,應用技術型大學有113所,應用技能型大學有237所。其次,從省域來看,部分省區類型結構嚴重失衡。學術研究型、應用研究型、應用技術型和應用技能型大學四種類型高校的比例,寧夏為0:3:5:12,內蒙古為0:6:11:37,新疆為0:5:14:37,青海為0:3:1:8,貴州為0:5:24:46,西藏為0:1:3:3,云南為1:7:24:50,廣西為0:7:31:44。由此表明,其一,尖端學術型資源較為稀缺。除云南外,各省均無學術研究型高校。其二,部分省區結構失衡嚴重。最為嚴重的是青海和西藏,青海省的人均資源占有水平在八省區雖然居中,但應用技術型高校明顯偏少;西藏的人均資源占有水平在八省區中偏低,且應用技能型高校數量偏少。結構失衡會嚴重制約地區高等教育系統的高質量發展,進而制約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四、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系統分類評價

在我國整體進入普及化,民族地區即將進入普及化時代之際[17],根據多樣化分類發展的時代要求,應采取分類評價的策略來評價高等教育系統的質量。評價層面,普及化階段尤為倡導來自第三方社會機構的評價,常見的是大學排行榜形式的評價,國內影響較大的有“校友會中國大學排名”“武書連中國大學排行榜”“軟科中國大學排名”等。然而,此類排行榜的評價指標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高校嗎?本研究分析發現,此類評價指標與學術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高校的職能和發展定位較為契合,而與應用技術型和應用技能型高校的匹配度較低。

(一) 第三方大學排行榜評價指標體系的特點及其適用性

從國內主流大學排行榜來看,所有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構成部分均為“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二者累積權重均在80%以上,其中“科學研究”所占比重均在30%以上,“人才培養”中不少仍然是資源占有度和學科發展度指標??傮w而言,幾乎所有大學排行榜的指標體系較為側重資源占有和獲取性指標,較為側重科學研究性指標,評價指標體系更適用于評價研究型高校,而不適用于評價所有類型的高校。

按照校友會、武書連、軟科等三大主要排行榜的評價指標體系及其權重,其中,“科學研究”維度的指標之外,校友會“人才培養”指標中的“高層次人才”“優勢學科專業”“社會影響”中的“辦學層次”,軟科“人才培養”指標中的“新生質量”“辦學資源”“學科水平”等,比例不小的指標均反映的都是優質資源占有和學科建設等狀況,這些指標更適用于評價研究型大學,更有利于研究型大學名列前茅。

(二) 基于第三方評價數據的研究型子系統宏觀質量評價

大學排行榜指標更為適合評價研究型大學,即本研究劃分的學術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高校,地區內兩類高校的集合即為高等教育的研究型子系統。研究型子系統的宏觀質量可以通過研究型高校的微觀質量轉換而來,因為既有研究表明,能夠一定程度體現高等教育三大職能的大學排行榜數據可以代表高校的微觀教育質量,進而,基于高校微觀教育質量可以轉換計算出地區宏觀高等教育質量[18]?;诖?,根據有關計算公式和相關大學2020年的排名數據,分別測算民族地區省域研究型高等教育子系統的宏觀質量。如表3所示,A1為考慮高校數量的加權宏觀質量,A2為同時考慮高校數量和人口數量的加權宏觀質量。

表3 民族地區省域研究型高等教育子系統宏觀質量表

綜合來看,廣西、云南研究型子系統自身質量相對較高,但人均質量偏低;寧夏、西藏和青海研究型子系統自身質量相對較低,但人均質量較高;結合自身質量和人均質量來看,新疆、內蒙古和貴州基本居中。結果顯示,在只考慮高校數量和同時考慮高校、人口數量兩種情況下,省域宏觀質量存在差異;質量受人口因素影響較大的省分依次是廣西、西藏、青海、寧夏和云南,受人口影響較小的省分是內蒙古、貴州和新疆。第一,只考慮高校數量因素的宏觀質量評價表明,質量從優等到次等依次是廣西、新疆、云南、內蒙古、貴州、寧夏、西藏和青海,其中前四名廣西、新疆、云南、內蒙古的質量優于民族地區平均質量。第二,同時考慮高校數量和人口數量的宏觀質量評價表明,質量從優等到次等依次是西藏、寧夏、青海、新疆、內蒙古、貴州、云南和廣西,其中前四名西藏、寧夏、青海和新疆的質量優于民族地區平均質量。

(三) 應用技術技能型子系統評價

應用型高校離不開“應用”二字,人才培養要突出體現其應用性和實踐性特征,同時,應用技術技能型高校的核心職能是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而非科學研究。本科層次的應用技術型高校和??茖哟蔚膽眉寄苄透咝?,在職能定位和發展重點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區域發展定位也應是高校發展定位的重要考慮因素,根據2021年國家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精神,高校類型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定位的差異要求進行差異化評價。

1. 應用技術型高校評價。應用技術型高校的核心職能是培養較高層次的應用實踐性人才。首先,是人才培養規格。這類高校的側重點在于培養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具有較強理論知識應用能力和實際問題解決能力的人才,其學生就業去向主要面向具體行業,比如教師、醫生、律師、會計等。人才培養規格要求高校的人才培養模式不同于其他類型高校,進而要求實施校企或行業聯合培養的基本模式,并將有關理念貫穿課程體系、教學方式、師資選拔等各個環節和全部過程。其次,人才培養規格規定了評價的方向。應用技術型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從培養理念、培養模式、培養過程和培養結果等環節全面評價其教育教學活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既可以從培養要素環節出發設計指標維度,也可以從培養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兩個方面出發設計指標維度。

2. 應用技能型高校評價。應用技能型高校的核心職能是培養實踐操作性高級技能人才。首先,關于人才培養規格。這類高校的側重點在于培養服務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夠與地方產業發展等相匹配的技能型、操作型人才。人才培養過程更為強調實踐教學和職業定向匹配,更為強調專業、課程設置的動態靈活性,更為強調工學結合,更為強調高校教育、職業資格與就業準入三者間的有效銜接。其次,關于應用技能型質量評價。從較為宏觀的區域質量出發,本研究認為,衡量應用技能型子系統質量高低的關鍵是此類高校專業設置與地區產業結構的匹配程度及協調程度,近年較為常用的協調度評價模型是耦合協調度模型,其一般技術方法是離差系數法,基本理論原理是效益理論和平衡理論;從微觀的高校質量出發,衡量培養質量高低的關鍵標尺是顯現培養效果的用人單位滿意度,整體上可以從人才培養模式、人才培養過程、用人單位滿意度等方面設計指標體系的維度。

五、結論與啟示

(一) 基本結論

1. 高等教育系統劃分為“兩類三層”較為科學合理。研究層次包括學術研究型和應用研究型兩個子類;應用研究型既是應用類的一部分,又是研究層次的組成部分。該劃分可以較好解決層類混同的邏輯不清問題,而且有助于在層類之間靈活切換進行分析與評價。在此基礎上,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參考劃分標準。

2. 第三方評價指標體系更為適合評價研究型高校。分析主流第三方大學排行榜評價指標發現,其評價指標體系一般包括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影響力三個維度,其中,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相關指標占比超過八成,且較高比例的指標反映的是優質資源占有度和學科發展度,研究型大學在此類指標主導的評價體系下更有優勢。因此,當下第三方評價指標體系更為適合評價研究型高校,而不適合評價所有類型高校。

3. 民族地區省域高校類型結構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衡。根據本研究的劃分類型和標準,發現民族地區僅有1所學術研究型高校,分布在云南??;部分省區類型結構失衡嚴重,個別省區應用技術型高校明顯偏少,個別省區應用技能型高校過于偏少。結構失衡嚴重制約地區高等教育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的高質量發展。

4. 民族地區省域高等教育系統存在數量與質量不平衡的矛盾。從數量和質量兩個維度綜合來看,民族八省區高等教育存在四種不同的狀態,一是數量高-質量低,寧夏和青海等;二是數量低-質量高,云南、廣西等;三是數量高-質量高,內蒙古、新疆等;四是數量低-質量低,貴州、西藏等。多數省區數量與質量的不平衡矛盾制約著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系統的高質量發展。

(二) 政策啟示

1. 科學劃分子系統,促進類型結構合理化。分析發現學界內外對高等教育類型劃分與命名存在不小差異,關鍵是學界要在科學劃分的基礎上,推動學術語匯向政策語匯轉化,合理命名各類型高校。首先,學界需科學劃分高等教育及其學校類型和層次。民族地區高等教育即將進入普及化階段的時代背景要求分類發展高等教育,即遵循“先分類后分層,層類平等”的基本原則,打破既有路徑依賴,將原地位相對較低的應用類高等教育提升到與學術類相平等的地位,同時,也要注意劃分過程中的邏輯問題,妥善處理層次與類型的關系,避免把不同類型和層次拼湊在一起致使邏輯混同。其次,政策實踐中應合理命名各類型高校。當下高校命名引發社會爭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多種因素導致各界形成了職業教育較普通教育“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因此,建議將政策實踐中慣用的“普通類與職業類”語匯全面轉換為“學術類與應用類”,盡量避免使用已被矮化的“職業”語匯,尤其是在本科層次應用類高校命名中規避“職業”字樣。命名問題的根源是分類發展,分類發展的關鍵在推動部分高校轉向應用型,向應用型轉變的關鍵在理念轉變和政策轉變而非命名轉變。第三,引導類型結構趨于合理。分析發現,各省區類型結構存在不同程度失衡,共性問題是高層次學術研究型高校普遍較為匱乏,差異性問題是部分省區缺少中等層次的應用技術型高校,部分省區缺少應用技能型高校,各省的情形差異要求因省施策,引導省域和區域類型結構趨于合理。

2. 理性認知大學排名,有效實施分類評價。大學排名本身作為第三方評價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價值性,問題在于我們如何認識和使用其評價結果。首先,應理性認識第三方大學排名。當前主流評價機構采用的評價指標體系及其各維度權重比例分配,更為適合并有利于研究型高校獲得優勢名次。因此,應當引導社會各界理性看待高校排名,尤其是政府在配置公共資源等政策實施中應充分認識并謹慎使用有關第三方排名結果,避免使用同一把尺子測量所有類型高校,并以此作為資源配置等方面的關鍵依據。其次,應有效實施分類評價。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進入新發展階段,分類發展的時代趨向要求實施分類評價。一方面,要平等對待學術類和應用類高校,充分認識到學術類和應用類高等教育同等重要,二者都可以發展不同層次的學校教育。同時,鑒于不同類型和不同層次高校的辦學性質和定位差異,必須實施分類評價,學術研究型高校的評價重點在于基礎研究水平和創新性學術研究型人才培養狀況,應用研究型高校的評價重點在于應用科學研究水平和應用研究型人才培養狀況,應用技術型高校的評價重點在于人才培養的實踐性和行業適應性,應用技能型高校的評價重點在于其專業發展與地區產業結構的匹配度和協調度。另一方面,分類評價的內涵也在于分類評價不同區域高校。民族地區高校評價在共性基礎上應有一定差異性,原因之一是民族地區的國家“主體功能”定位不同于其他地區,原因之二是民族地區高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責任更加突出。

3. 平衡數量與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各省區需根據自身情形具體施策。第一,數量高-質量低的省區。針對寧夏、青海等人均占有高校數量相對較高,但高層次學校較少且質量較低的省區,需大力提升應用研究型高校的整體質量,并建設適量學術研究型高校。第二,數量低-質量高的省區。針對云南、廣西等人均占有高校數量相對較低,但高層次高校質量在民族地區中相對較高的省區,首先需增加整體高校數量,同時,需進一步優化類型結構,著力提升各類型高校質量。第三,數量低-質量低的省區。貴州、西藏等人均占有高校數量相對較低且高層次高校數量和質量均較低的省區,面臨數量與質量雙低的壓力,需國家層面給予更多支持和扶持,在增加高校數量的同時全面提升各層類高校的質量。第四,數量高-質量高的省區。內蒙古、新疆等省區在民族地區中數量和質量均相對較高,但與發達地區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仍需進一步優化層類結構,不斷提升各類型高校質量??傊?,大眾化階段的主要發展模式是外延式發展,發展重點是提供充足的教育機會;普及化階段的主要發展模式是內涵式發展,發展重點是提升高等教育質量,結合筆者之前對民族八省區高等教育普及化節點的預測,各省區應根據自身發展的進程超前謀劃,并通過評價進行引導。最終,普及化的目的一方面是促使接受高等教育成為民族地區公民人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另一方面是培養全體公民適應經濟社會快速變革的能力。

盡管采用質性與量化相結合的方法,綜合考慮教育系統內外多種因素從理論和實踐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但是受民族地區教育問題復雜性和數據采集困難性等因素影響,研究仍然存在不足和提升空間,后續尚需進一步深化對各類型高校,尤其是應用技術、技能型高校評價指標體系及其評價策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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