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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創新生態系統研究評述與展望

2023-01-09 13:25馬高雅
關鍵詞:主體系統能力

焦 豪,張 睿,馬高雅

(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北京 100875)

一、引 言

創新已經成為我國諸多產業尋求自身進步與產業鏈升級強化的必要途徑之一。各級政府的發展規劃中也體現出對創新,特別是對區域創新和產業創新的重視。同時,政策制定者也意識到對創新的促進不僅應著眼于創新行為主體,也應該對創新各個環節乃至于環境層面要素進行系統性的探討與規劃,以實現創新產出的提高與創新能力的良性發展。

創新生態系統理論繼承了集群理論、國家創新系統以及區域創新系統的一些觀點,從系統層面考察創新主體的價值創造與價值獲取,為解決上述問題提供了理論支持和指導。具體來看,創新生態系統是由企業與其他創新過程中涉及主體、主體之間的交互關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結構、創新發生和關聯環境共同構成的動態系統[1-2]。

當前,學界對創新生態系統的綜述性研究主要有:(1)使用文獻計量學的分析方法,針對不同學者在不同時期發表文獻的被引情況,總結出不同時期的研究熱點、關鍵詞與高被引文獻[3-6]。(2)對創新生態系統、商業生態系統、創業生態系統、數字生態系統等商業領域常見的生態系統進行概述對比與討論[7-9]。(3)對創新生態系統某一主題進行文獻梳理,如對創新生態系統的類型劃分[10]、內涵界定[4]、角色作用[3]進行整合、梳理與總結。

綜上所述,已有創新生態系統的綜述或停留在文獻計量方法本身,或概括對比不同類型創新生態系統,或針對某一類型創新生態系統進行描述性介紹,在對創新生態系統的內涵特性分析、研究主題提煉等方面尚有欠缺,也未能對近年來創新生態系統研究中涌現出的研究方向梳理?;诖?,通過回顧與總結2006年至2021年Web of Science核心數據庫中與創新生態系統相關的英文文獻,本文總結出創新生態系統理論的內涵、特性和組成,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動力、過程和機制,以及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目標、主體和模式等三個研究主題,并在總結與研判未來研究趨勢的基礎上,提出我國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啟示與展望。本研究旨在為國內學者了解創新生態系統最新研究進展以及未來研究趨勢提供概貌圖景,以期助力推進國內創新生態系統相關研究,為創新生態系統規劃與設計實踐提供方向指導。

二、研究程序

相比于專著等文獻,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更能反映某一領域的研究前沿和熱點[11]。因此,本研究依據創新生態系統的相關期刊論文,從創新生態系統的內涵、演化與治理等方面總結已有研究成果,并提出研究建議與展望。

本文的研究對象為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中的創新生態系統相關期刊論文。樣本文獻的搜集和篩選步驟如下:(1)文獻數據庫為 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2)時間跨度為 2006-2021 年。Adner[1](2006)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Match your innovation strategy to your innovation ecosystem”一文,首次明確提出“創新生態系統”這一概念。因此,把2006年作為檢索的開始節點。(3)搜集文獻檢索字段“標題”中包含“innovation ecosystem”的文獻,之后剔除非經濟、管理領域以及會議論文和書評類型的相關文獻,再對文獻標題、摘要和正文進行人工核對。

三、國外創新生態系統的研究現狀

(一)創新生態系統的內涵、特性與組成

1.創新生態系統的內涵

Adner[1](2006)提出“創新生態系統”這一概念,隨后諸多學者對創新生態系統進行研究,從不同的研究視角界定創新生態系統。

(1)基于環境視角,認為創新生態系統是一種環境。Heaton等[12](2019)將創新生態系統視為一個合作環境,這一環境主要圍繞著創新活動中的相關主體,這些主體在共同創新過程中得以組織,最終通過創新共同創造新的價值。

(2)基于網絡視角,認為創新生態系統是一個網絡。從微觀層面來看,創新生態系統是指公司和其他實體之間松散互聯的網絡,這些公司和實體通過一系列共享的技術、知識或技能共同協作開發新產品和服務[13]。例如,蘋果的iPhone生態系統催生了數百家初創公司,開發并向消費者銷售復雜的應用程序。從宏觀層面來看,將創新生態系統視為一個關系網絡,信息、人才和金融資源通過該網絡在系統中流動,以共同創造價值[14]。

(3)基于主體視角,認為創新生態系統由核心企業(focal firm)以及參與創新過程的其他相關主體構成。與自然生態系統類似,創新生態系統中棲息著各種不同種類的參與主體[15],是圍繞創新活動產生的,動態且穩定發展的、相互依存并具有異質性的參與主體的集合,這些主體包括供應商、分銷商、競爭對手、客戶、政府和其他機構等[16]。

2.創新生態系統的特性

(1)協調性。創新生態系統的協調機制主要是指資源匹配、信息交換、創新合作、風險承擔、利潤分享等方面的方式方法。一個沒有良好協調機構或機制的創新生態系統,將導致資源的浪費和創新效率的降低。創新生態系統中的不同參與主體在系統中占據不同生態位,并且不同主體具備和掌握不同的資源與能力,為了實現創新以及與創新產出相關的目標,各參與主體需要協同,以克服資源和能力的不足,最終實現資源積累、快速創新商業化和重大技術突破。以海爾為例,為了更好地實現創新系統協調,海爾創新生態系統確定了分級生態管理、內部競爭設計、多邊網絡、模塊化平臺架構、確立合法性、統一流程、復合合同治理等七種協調機制[17]。

(2)合作性。合作是創新生態系統的重要議題。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公司不是單獨創新,而是依賴于其他組織的資源和專有技術。創新生態系統也不局限于單個行業,來自不同行業的參與者負責從研發探索到開發以及商業化過程中不同環節的任務,為整個創新過程做出貢獻。在合作過程中,合作伙伴的選擇需要考慮一定的標準,以企業與研究機構的合作為例,企業在選擇合作研究機構時,可遵循以下三個標準:第一,研究機構應具備扎實的學術功底和充足的技術專業知識,企業需要尋找能夠為自身提供所需技術訣竅、擁有必要技術基礎設施并開展高標準研究工作的研究機構;第二,研究機構應具備對企業有利的條款和條件,包括基本法律條款和條件,特別是與知識產權和保密協議有關的條款和條件;第三,研究機構符合一定的社會標準,社會標準不那么具體,也更難衡量,但企業應該強烈重視社會因素的重要性,如信任被描述為識別潛在合作伙伴的最重要標準[18]。

(3)競爭性。創新生態系統中不同參與主體開展合作的同時,也存在競爭關系。Jiang等[19](2020)基于創新生態系統的角度,從技術創新、技術標準、產業聯盟、標準特征和用戶吸引與保留等方面探討了企業在技術標準競爭的三個階段中所能獲得的競爭優勢。工業4.0時代,復雜技術系統的創新和智能技術的發展依賴于技術標準。技術標準是企業提供產品和服務所依據的與技術方法、方案和路線相關的強制性或指導性文件,產品和服務在進入市場之前必須符合技術標準的要求。因此,技術標準的競爭成為企業獲取競爭優勢的關鍵。競爭中的技術標準通?;ゲ患嫒?,擁有主導技術標準的企業會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他們往往會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成功。技術標準競爭包括產品開發、專利申請、組建或參與技術標準聯盟、組織學習相關技術知識和價格戰、收購或合并同行公司以及新產品推廣等活動[19]。

3.創新生態系統的組成

(1)從創新生態系統的主體來看,創新生態系統由眾多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主體所組成。學者們對創新生態系統的主體構成進行了研究,不同學者將不同的主體納入到創新生態系統中來(見表1)。首先,基于企業視角來看,創新生態系統通常首先包含核心企業這一創新發起主體。同時,與核心企業進行協作創新的其他主體,如上游供應商、下游買方或客戶、消費者等也構成了創新生態系統[20]。其次,由于競爭不可避免,核心企業在開展創新活動、服務客戶的過程中,會與其他企業存在競爭關系,因此,競爭對手是創新生態系統中的重要主體[16]。此外,創新生態系統的運行與發展需要政府機構提供政策、法規支持,需要大學等研究機構提供學術科研支持,因此,政府、大學、研究機構等在系統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被納入創新生態系統主體范疇[3,21-22]。對于創新生態系統的主體構成,學界仍未形成統一共識,需要進一步探索。創新生態系統是一個多主體、多層次的網絡和系統,需要學者們基于不同主體視角、不同系統層次對創新生態系統主體構成進行系統性分析。

表1 創新生態系統的主體

(2)從創新生態系統所需的資源來看,可以將資源視為創新生態系統中各個主體實現創新所需要的、有形的與無形的物資與要素,資源在系統中流動、變化并發揮作用。一般也將創新生態系統中的資源類比為自然生態系統中的營養。系統中不同環節、不同層級的互動關系將營養通過食物鏈等概念式的途徑傳遞至其他層級,實現整體結構的有機活力與發展。這一營養等要素的流動渠道可以被理解為途徑(pathway),途徑的特質由其運輸的流,而非支撐流的商業模式決定,所運輸的流可以包含物質、信息、知識、資金[24]以及價值[25-26]。創新生態系統中的主體可以引導資源流動并對資源進行分配[24]。相比傳統理論對有形資源的強調,創新生態系統理論文獻更著重討論無形資源的作用。知識是創新生態系統中重要的無形資源,在知識外溢、知識網絡等觀點之外,有學者通過知識鏈視角對創新生態系統中貫穿創新各個環節的知識產生、依存、流動、擴散以及向價值轉化的過程進行解釋[2],并認為創新的知識既包括創新所需的技術性知識、制度性知識,也包括創新實現所需的、與外界互動的知識,同時,也包括企業家察知市場與創新活動不確定性、復雜性、模糊性所需的知識[15]。

(二)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動力、過程與機制

1.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動力

生態系統不是一個穩定的結構,而是動態發展的。創新生態系統作為動態的、由復雜組成與復雜互動關系構成的系統,其組成、關系、機制等方面都隨著互動過程而產生變化,并通過與系統外部要素的互動最終表現出類自然生態系統的動態演進。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動力既包括系統內主體互動形成的內生演化動力,也包括系統所處環境變動而形成的外生演化動力。

(1)從內生演化動力來看,系統內主體的動態過程對創新生態系統演化產生影響。首先,個體行為者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改變了生態系統[16]。共同進化是創新過程中參與者之間的互動和交流模式,是生態系統的基礎,創新通過改變微觀層面的互動規則和參與者之間的共同進化關系,在創新生態系統中維持并推動變革[27],從而促進生態系統演化。其次,系統主體在解決發展過程中階段性挑戰的同時推進了創新生態系統演化。在這一過程中,系統主體的動態能力發揮著關鍵作用,動態能力能夠幫助系統主體獲取、更新和重新配置資源,從而克服自身發展難題[28]。最后,參與主體在創新生態系統中角色和作用的變化推動了系統的發展演化。Pique等[29](2018)指出,三螺旋模型中大學、產業和政府的角色與作用不斷變化,一定程度上影響著硅谷的演化與發展。

(2)從外生演化動力來看,系統外部環境的動態變化對創新生態系統演化產生影響。首先,技術變革的推動。技術變革是技術軌跡的改變,甚至是技術范式的轉變。一方面,技術變革可以成為創新生態系統演化的主要推動力;另一方面,核心企業通過塑造創新生態系統來應對技術變革帶來的挑戰。因此,生態系統需要適應企業核心技術的變化,同時,創新生態系統的成功演化也是核心企業面對技術變革時保持可持續優勢的基礎[30]。其次,制度變革的影響。由于創新是嵌入在制度環境中的,因此,創新過程中國家特定的觸發因素和驅動因素非常重要。知識產權制度的力量就是其中一個觸發因素,在推動制藥等知識密集型行業的創新方面發揮著關鍵作用[31]。

2.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過程

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演化同時也表現出階段化的特征[32-33],通過對創新生態系統演化階段的梳理,可以更好地理解這一現象的動態本質。在引入生態系統概念時,Moore[33](1993)將商業生態系統的演化階段分為誕生、擴張、領導、自我更新四個階段,并從合作性挑戰與競爭性挑戰兩個視角進行了總結。Beltagui等[32](2020)基于顛覆性創新、擴展適應以及模塊化將創新生態系統分為四個階段,分別強調對系統已有模塊的擴展適應性利用、專業化企業的產生與引入以滿足前一階段模塊的生產、生態系統供需豐富帶來的競爭加劇、生態系統創新能力適應力提升以及對其他生態系統的競爭優勢。Ma等[34](2019)對中國常州的創新生態系統以5年為一階段,進行了三個發展階段的識別,對地方政府在創新生態系統形成、發展、擴張階段的不同關注點、政策選擇以及與其他主體的互動進行了探討。從核心企業的視角出發,Ritala等[35](2013)將核心企業的價值創造與價值捕獲實現策略過程劃分為關注如何吸引并聚集利益相關者的建構階段,以及關注如何維護并實現生態系統中所有參與者商業目標的管理階段。

3.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機制

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基于其復雜系統的自組織性質,是系統動態過程與動態變化的整體體現。創新生態系統中主體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影響會進一步影響主體的狀態及其關系,并進一步作用于后續互動關系,促進系統實現整體螺旋式上升[36]。通過回顧已有研究,本文主要基于擴展適應理論、社會交換理論、行動者網絡理論對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機制予以闡釋。

(1)基于擴展適應理論的模式更新機制。Beltagui等[32](2020)指出創新生態系統及其主體的演化來自于擴展適應(exaptation)。生物學觀點中,作為對適應(adaption)的補充,擴展適應是指為了實現特定功能而發展出的特質。這一概念被引入商業領域代指某項技術(模式)在另一領域發揮作用,如某項新技術在新環境中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成功?;跀U展適應的模塊與產品的更新、發展、上下游生產、競爭、跨界構成了創新生態系統及其子系統的演化動力與過程[32]。

(2)基于社會交換理論的信任互惠機制。社會交換理論有助于理解系統參與者之間的內部關系動態,是考察主體關系演變的重要視角。社會交換理論的四個要素,即信任、承諾、互惠和權力之間存在著強烈的相互依賴關系,其中,信任是驅動力,權力是信任和其他兩個要素的杠桿。這意味著權力有助于在生態系統中建立起信任基礎,并且能夠促進行動者之間更多的承諾和互惠[37],有利于增強系統主體互動,進而推動創新生態系統演化。

(3)基于行動者網絡理論的爭議塑造機制。行動者網絡理論將創新生態系統分析為人類行動者和非人類(如技術)行動者網絡,可以整合技術和社會視角以了解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演化。Kolloch和Dellermann[16](2017)認為行動者網絡理論中的爭議(Controversies)塑造了系統主體之間的共同演化,其中,爭議是指以前固定的觀念受到挑戰并與現狀相矛盾的情況。爭議并不僅具有消極方面的影響,在行動者網絡理論的意義上,新思想或新技術的出現對人類和非人類行動者來說是積極的爭議,可以通過增加新的參與者、移除實際參與者或交換人類和非人類參與者來塑造生態系統[16]。

(三)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目標、主體與模式

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復雜系統本質形成了演進性的表征,進而帶來了對過程有意識引導與影響的可能,并實現對整體演進的引導。除個別學者認為是人為的、有意識的創造行為產生了創新生態系統[38],大多數學者接受創新生態系統本身并不依賴人為塑造的行為而產生,并認為人為干預可以對創新生態系統的組成、環節、關系、機制等環節產生作用以影響不同種類的創新產出[32]。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因其對網絡治理、系統治理的關注,相比創新治理更加回歸治理這一概念政治學來源的本質,關注集體行動、公私部門、協調、共同利益、持續過程、非制度性安排等問題。而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因治理主體、治理目標的不同,產生了不同的治理模式。

1.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目標

根據不同的劃分依據,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目標主要包括整體目標與局部目標的層次性考量、直接目標與間接目標的利益考量以及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的可持續發展考量。

(1)基于整體目標與局部目標的層次性考量。治理目標可以分為局部與整體的目標,局部目標較為微觀,整體目標關注系統整體狀況。較為局部的目標主要有核心企業競爭優勢[39]、企業平衡各方利益與風險并應對挑戰的能力等[13];整體目標主要是以創新生態系統整體盈利與健康發展,以及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表現[10]。不同治理主體對局部與整體、個體與他者利益的取向有所差異[13]。對于科學、技術、商業等次級生態系統局部的治理又因其核心要素的差異而特殊化[40]。同時,局部的治理效果又是治理單元或治理對象治理效果的總和,治理單元指政策等治理工具可以著手的治理單元或治理利基(Governance Niche)[41],對創新生態系統組成主體的治理可以通過對主體能力的建構來實現[39]。

(2)基于經濟目標與非經濟目標的利益考量。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目標,既包括經濟視角下主體與系統整體的經濟績效[39],也包括社會公共福利與非經濟利益的收益[42-43]。經濟目標關注與盈利直接相關的績效目標,非經濟目標則包含了社會福利與企業社會責任等社會目標,這兩類目標共同構成了治理主體的一般考量。公私主體協作是治理的核心,賦予治理目標以公私主體利益集合體的屬性。盡管由于治理主導者的利益導向與認知局限性等問題,趨近各主體共同滿意的治理目標是困難的,但在數字化情境賦能下,公共社會與媒體對創新生態系統的監督使得對各層面利益相關者與企業社會責任的考量更加均衡。此外,相對穩定的、可以抵御并消除內外部沖擊的創新生態系統更加具有韌性[44],可以在就業、社會穩定、創新文化延續、提供經濟支撐等層面貢獻價值。

(3)基于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的可持續發展考量。短期目標關注創新生態系統的運作情況,長期目標則關注系統的變動趨勢與階段化特征的演化。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也包括長期的、對創新生態系統可持續發展與良性演化的關注[32]。與企業相比,政府更加關注整體的、長期的創新生態系統表現。然而,Reynolds和Uygun[45](2018)對美國馬薩諸塞州的研究發現,盡管政府期望創新生態系統整體的良好運轉,但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卻往往更傾向制定針對個別企業的解決方案。系統中新行動者加入、資本等新資源注入時需要在區域間進行選擇,這時創新生態系統的良好治理也可能是對其自身能力以及治理能力的提高,這也體現出短期治理效果對長期治理目標的重要性。

2.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主體

創新生態系統治理主體主要有核心企業以及各級政府部門。

(1)核心企業因其在產業鏈、價值鏈、知識傳播鏈、平臺與社群等機制中居于中心地位的影響力,有些企業形成了圍繞自身的創新生態系統,有些企業則在創新生態系統中扮演重要角色[39,46]。核心企業具備引導創新生態系統向更有利于自身發展以及自身商業模式成功的方向發展的能力[39]。Teece[47](2018)認為動態能力賦予了核心企業通過建構生態系統與設計合宜的商業模式獲得創造并捕獲價值的能力[35,39,40,47]。更進一步地,Gawer和Cusumano[48](2014)指出企業可以通過構建內外部平臺將資源在結構層面組織起來實現生產,并將產品、服務、技術等資源通過平臺使外部創新者發展自身的互補產品、技術、服務。

(2)政府部門出于對自身職能、績效、擴大管轄權、執政合法性等角度的考慮,存在對創新生態系統進行引導與管制的動力。不同層級的政府可使用的政策工具、偏好的政策工具有所不同,這一差異又因國別、區域間的區位差異與歷史背景等因素而復雜化[49]。政府可以通過稅收、補貼、基礎設施建設、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制定、扶持孵化器與產業園、教育、創新文化宣傳等工具與途徑對創新生態系統的演進施加影響。中央政府較之地方政府,政策工具選擇更為豐富,但有研究指出,對于創新生態系統來說,由更接近其范疇級別的政府發布的政策更為有效[50-51]。同時,政府對創新生態系統的引導意愿與實際政策施行的效果存在差異,這一差異既來自政策工具箱本身的有效性,也來自政策發布部門認識的局限性與施政傾向[45],而政府自上而下的政策治理需要與自下而上的知識密集型創業行為結合以實現系統的平衡發展[52]。當前研究也注意到,一些超出企業主體解決能力的問題尤其依賴政府治理,如小微企業商業模式與所處生態系統的不匹配會增加其依賴合作者補充自身創新能力與缺失資源的開放創新壓力[53]。進一步地,Inoue[54](2021)發現較高的創新生態系統治理開放性與適中的差異化對待有助于系統的平衡發展以及行業總銷售額的提升。

3.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模式

基于治理對象的層次,可將創新生態系統治理分為主體治理、關系治理、系統治理和數字治理四個方面。

(1)主體治理。主體治理多強調主體的動態能力與價值創造、攫取能力,如動態能力賦予企業通過建構生態系統與設計合宜的商業模式以獲得創造和捕獲價值的能力,這一能力因企業所處位置、與其他企業的關系而有所差異[47]。其中,平臺領導企業有三種基本的動態能力:創新能力,環境掃描與感知能力,以及生態系統的整合能力[39]。更進一步地,Cohendet[25]等(2021)則提出察知能力、抓取能力、掃描能力、整合能力、改造能力,并認為這些能力支撐了數字平臺創新生態系統中的開放創新??梢詫⑵髽I家精神理解為企業能力的一個視角,創新生態系統中企業家存在自我約束過程,在平衡生態系統領導者與其背后的風險投資的利益時,需要設立有所區別的目標與優先事項,并因此面對對應的挑戰[13]。創新生態系統中企業家需要面對不確定性與風險[55]。企業家可能會在創新生態系統中感知、橋接、學習不確定性,并建構共同模板[46],而不確定性、復雜性、模糊性會導致不同的知識需求,這些差異導致了核心企業協調生態系統并從其上下游企業與用戶行為中獲利的能力有所區別[15]。對創新生態系統中新加入者的入局與發展,有學者指出初創企業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對社會資源與資本有不同的需求組合,需要提供針對性的供給機制協助其發展[56]。在針對傳統主體的治理之外,也有基于社會創新者概念的社會創新生態系統的探討,其強調社會企業家與非盈利導向的創新者,認為其行動模式異于盈利導向的主體并且豐富了創新生態系統治理的層面[42-43]。

(2)關系治理。關系治理多關注主體間互動基礎上的競爭、合作、依賴等關系,基于關系治理的協同行動與創新治理可以影響系統整體表現[52]。關系治理中的關系可能來自供應鏈上下游的關聯主體,由于不確定性以及技術依賴,產業上下游的挑戰會對核心企業的技術領導力產生正反不同的作用[57]。關系治理中的關系也可能建立在組織邊界問題之上,企業通過開放傳統發展過程以接納外來創新性、知識與開放創新范式,可以在收入減少與競爭加劇的外部環境中取得競爭優勢并存活[58]。主體間關系同時也受系統中核心要素的影響,如知識產權治理影響生態系統參與者之間潛在的價值創造能力[59]。政府也希望通過關系治理引導系統良性發展,Mazzucato和Robinson[60](2018)指出,與政府項目相關的創新生態系統,政府創新政策不應只停留在財政支持與干預層面,還需要對參與者進行政策引導,鼓勵參與者之間進行關系構建。而相對地,Imanto等[61](2019)則指出政府支持對小微企業建立社群網絡、小微企業與大學合作以建構創新能力沒有顯著影響。

(3)系統治理。系統治理重點關注創新生態系統的健康可持續發展。K?nn?l?等[44](2021)指出創新生態系統的系統治理應尤其關注多樣性、連接性、多中心性、冗余性,以增強系統的適應力與韌性,并認為通過方向性的關注可以引導系統發展的方向。系統治理可以通過選擇關鍵節點即關鍵主體對系統的影響能力來入手。如大學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可以吸引資源,梳理、支持并擴展當地生態系統的資產,并作為生態系統良性演化的促進機構[12],其中,創業型大學可以發揮培養人才、產學研合作、扶持初創企業、推進區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62],大學之外的公共研究機構可以通過發揮在知識產權管理中的作用影響生態系統成員潛在的價值攫取能力以及創新產出[59]。政府在系統治理方面有其優勢與義務,可以通過形塑創新平臺并引導創新社群發展達成這一目的[44,63],也可以通過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與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進而促進創新以增加地方社群競爭力[64]。更具體地,Khorsheed[65](2017)從芬蘭、韓國、新加坡案例研究出發,指出國家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應關注基礎設施、人力資源、以創業為核心體現的創新能力以及金融與資本。在發揮關鍵節點能力構建對系統的影響之外,也有學者從編排視角對此進行了探討。創新生態系統的編排視角更強調核心企業[35,66]或特定主體如風投資金[67]對創新生態系統中資源與規則的主導與引導[39],體現出對創新生態系統主體主導市場秩序、系統運作規則的強調。

(4)數字治理。首先,數字化要素的引入既改變了創新生態系統中要素的組成,也影響著創新生態系統的傳統運作模式。一方面,信息可以理解為平臺生態系統的產出[68],而數字媒體中的數字化內容可以在消費者與利益相關者互動的過程中實現價值創造[69]。另一方面,通過數字化要素實現的連接使得初創企業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受到新的非正式安排影響[70]。其次,數字化賦能強調數字化技術對創新生態系統中能力、關系、過程、機制、模式等內涵的影響,有學者認為數字創新生態系統與傳統創新生態系統的差異關鍵在于數字化賦能,數字化技術可以協助提供信息以支持創新生態系統中互動與使命完成的過程[71]。數字平臺等模式在數字賦能下尤其發揚了自身優勢。傳統的基于交易成本觀點的組織邊界問題,在數字化賦能下更加顯著,進一步消解了組織邊界,強化了創新生態系統中組織間互動、能力互補的重要性[72],并助力價值共創過程[73]。相應地,企業需要新的動態能力以應對數字化變革[25,39,66]。

四、總結及未來研究趨勢研判

通過以上的研究回顧,學者們對創新生態系統研究文獻越來越關注,體現出跨學科和多視角的趨勢。首先,創新生態系統這一概念本身便是生物學與管理學跨學科結合的產物。近年來,學界在將生物學概念引入管理學研究的基礎上,也逐漸使用系統科學、復雜網絡、演化經濟學等多學科視角解釋創新生態系統。比如,基于交易成本經濟學理論探討平臺在創新生態系統中所起的作用,基于組織學視角將生態系統作為類組織形式展開探討,基于戰略視角來研究創新生態系統的戰略決策行動等。其次,創新生態系統的復雜系統本質決定了需要從多視角對其展開分析。當前,學界對創新生態系統的研究逐漸表現出從局部到整體的全局探討傾向,如不同層級之間創新生態系統的聯系與互動,創新生態系統各主體行動如何整合成為系統整體運作機理等。接下來,從以下三個方面提出值得關注的未來研究主題:

(一)基于復雜系統視角的創新生態系統網絡關系與邏輯機制研究

創新生態系統具有復雜系統的性質。復雜系統往往具有演化、自組織、自適應、自相似等特征,其組成復雜、層次眾多、組成成分間耦合關系強、組成與層次之間非線性關系強、動態變化并具備開放性。其中,自組織理論較好地解釋了生態系統與社會系統的動態演化本質,并被用于解釋自然生態系統、社會網絡、經濟系統、創新網絡等概念。自組織是自發地從相對無序、低級組織狀態向高級的時空結構發展的系統組織,這種變動的動力是內生的。創新生態系統的復雜網絡往往具有小世界網絡與無標度網絡的特性,前者反映了高集聚度與低最短路徑,后者網絡中的大部分節點只與很少的節點連接并反映出樞紐節點的特性。

具體地,無標度網絡模型假設網絡是增長擴張的,新的節點在加入時會傾向于與有更多連接的節點相連,使得該模型適用于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就復雜網絡概念的具體應用而言,社團結構可用于創新生態系統主體分類問題的探討,主體間度分布的同配與異配特征可以協助解釋創新生態系統中不同主體的重要性與影響力,集聚系數、介數、度中心性、特征向量中心性等概念可以幫助描繪創新生態系統核心主體與分布關系,多層網絡視角可以聯系創新生態系統中的非制度性安排解釋一些非制度現象,傳播動力學可以更進一步解釋創新生態系統中知識、技術、文化、模式等概念的傳播等問題。

(二)基于動態能力視角的創新生態系統演化路徑與機理研究

動態能力是一種高階能力,能夠幫助不同組織了解復雜的動態市場,從而對新的動態環境做出有效反應,有利于創新生態系統的動態演化。

1.動態能力對創新生態系統主體演化路徑的影響。動態能力有利于提升企業資源整合與自我迭代的能力。因此,未來研究可聚焦創新生態系統大背景下,關注動態能力如何幫助企業在系統內獲得創新所需各類資源和發展要素的路徑,從而克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諸多挑戰和競爭,以實現自身創新能力的躍遷。同時,在數字經濟背景下,數字技術的發展超越了原有技術軌道,作為系統演化發展的關鍵新動力,數字技術將如何賦能創新生態系統內各類參與主體,增強參與主體的感知能力、捕獲能力與重構能力,提升參與主體的敏捷性和快速反應能力等問題,都值得學者進一步研究與思考。

2.動態能力對創新生態系統演化過程的影響。在研究動態能力如何影響系統主體演化的基礎上,可進一步探究動態能力如何通過作用于系統主體進而對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產生影響。當前,數字經濟帶來的新商業模式與新競爭格局,對企業利益相關者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將來可進一步探討動態能力理論視角下利益相關者之間實現相互連接及影響的機制將如何發生改變,從而更深入地探討創新生態系統的演化方向、路徑及過程。

(三)基于數字化情境的創新生態系統內參與主體關系研究

數字化情境下,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數字技術發展迅速,數字化要素引入與數字化賦能為創新生態系統及其參與主體帶來一系列機遇與挑戰,在改變不同系統主體組織結構與運作模式的同時,也對創新生態系統內參與主體之間的競爭、合作與互動關系進行重塑。

1.系統參與主體間競爭關系研究。數字化情境下,信息、數據等成為企業新的競爭要素。創新生態系統內,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與更迭如何影響系統主體的競爭方式與競爭戰略有待進一步研究。具體地,核心企業如何利用數字技術提升產品競爭力與組織效率,通過數字生態戰略建構圍繞自身、依賴自身的、針對數字化變革的創新生態,進而獲得可持續競爭優勢;后發企業如何借助數字技術實現生態位的進入、占據與擴展,實現自身的存續與發展;創新生態系統內的傳統企業應該如何通過數字轉型等戰略應對新興數字產業、數字企業的沖擊。

2.系統參與主體間合作關系研究。數字化情境下基于交易成本的企業間邊界進一步模糊,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促進了系統主體之間連接與溝通的途徑、方式與效率。創新生態系統內參與主體開展創新活動的互相依賴關系加重,主體間合作更多地表現出網絡結構的特征,相關主體之間的合作水平、合作內容、合作范圍將如何改變,數字確權與數字契約等問題會如何改變關系的建立與表現等問題值得關注。數字經濟下,數字消費者逐漸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與其他參與主體協同價值創造的互動方式值得進一步研究。同時,創新生態系統中互動關系、互動模式、互動規則等方面整體也表現出互動網絡的特征,數字情境下異質化、多元化主體之間互動的模式識別與運作機制等問題同樣值得探討。

五、我國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啟示及展望

已有創新生態系統的觀點能否用于更好地解釋中國管理情境中的問題,是未來研究需要進一步探討的問題。對創新生態系統的中國管理情境治理,要從解釋中國情境下的創新生態系統差異,通過理解其中的主體、關系、機制等差異,進而給出中國情境下的治理探討與治理方案。國外的研究啟示我們應基于文化、信任、非正式結構等中國管理情境的創新生態系統進行治理研究。

1.從文化角度來看。需要探討文化差異如何作用于創新生態系統的具體互動過程、環節與治理機制;中國情境下企業家的偏好差異、政企關系與營商環境等要素組合之后的創新生態系統是否有不同表現,針對性的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應從哪些環節著手;對于技術創業行為,其在不同創新文化、創業文化下的差異化表現,是否會對創新生態系統運作機制做出新的解釋與補充,西方的創新扶持政策是否適用于中國情境。

2.從信任角度看。針對疫情等突發事件/環境變動帶來的沖擊,其對創新生態系統韌性的挑戰,在冗余性與多樣性之外,信任關系、信任文化、企業家關系網絡等對系統韌性的提升是否具有強化作用;信任作為創新生態系統主體間合作的關鍵內容,中國文化背景下建立關系與信任的需求、挑戰以及表現的差異,是否會表現在創新生態系統中合作網絡的形成與運作等層面。

3.從非正式結構角度看。信息、渠道等異質性資源的關鍵節點在創新生態系統正式結構與非正式結構中如何發揮作用,以及這些關鍵節點在非正式結構中發揮作用的差異性還需要進一步探索。同時,數字化情境下這些信息在非正式結構中的流動、新渠道的建立是否會有新的表現,對于相應關鍵節點的治理又應該如何展開等問題也值得探討。

4.中國管理情境下政府對創新生態系統的治理政策是否因擁有比西方更豐富、更強力的政策工具而增添效能;各地涌現的區域創新生態系統之間的競爭應如何探討、又應如何與區位競爭等傳統理論聯系,區域之間扶持政策的橫向競爭是增強了治理效果還是消解了政府資金投入產出的效率等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還可進一步關注中國管理情境下數字確權、數據管理、數字利益相關者等問題在創新生態系統視角下的規范與治理,并考慮應如何完善與數字平臺創新生態系統相關的制度設計、合規流程與監管體系,以及如何更好地實現創新生態系統的數據治理、算法治理、平臺治理以及外部性治理等,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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