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素青
(華東政法大學 外語學院,上海 201620)
隨著新時代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的不斷提升,我國日益走近世界舞臺的中央,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本文將二者合稱“中法”)的國際傳播顯得尤為重要。中華法律文化具有深厚的歷史底蘊,積淀了最深沉、最深厚、最深刻的法律思想精華和智慧結晶,具有較高的對外傳播價值。作為當代中國法治文明的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核心動力,亦是對外傳播的重點所在。新時代中法西傳有助于增強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并為全球秩序的重塑提供中國智慧和方案。
然而,新時代中法西傳仍面臨諸多挑戰,因而需要提供系統性應對方案。關于中法的智識淵源、文化基因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理念的總結、提煉,全媒體時代中法的翻譯策略和敘事體系等諸多問題尚未有明確的解答。對此,文章嘗試提出中法的重點傳播對象,確立中法核心話語對外翻譯的“功能性對等”原則,并提出中法對外傳播的敘事體系。
新時代的中法西傳首先需要厘清中華法律文化構成,從而確定對外傳播的重點對象,即需要重點梳理法家學派、《唐律疏議》、中華法系、法醫學、《刑案匯覽》、律家群體等的核心內容。與此同時,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精髓所在,并具體表現為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統一的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權思想、良法善治理論、“無訟”的和諧法治社會。以上這些內容需要得到重點傳播。
關于中華法律文化的基本面貌,學術界已經有諸多研究。李德順、張文顯、李林、何勤華、劉作翔、徐愛國等知名學者都圍繞著法律文化、法律文明的概念、內涵和體系展開過分析,確定了其基本范疇,奠定了其良好基礎。這些成果大多是概括性、宏觀性和一般性的全景性敘述,以提煉法律文化、法律文明的思想基礎、總體理念和基本精神。簡單而言,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既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大道為公、天下己任的文化根基,也是其不斷發展、枝繁葉茂的思想源泉[1]。從法治的維度看,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經過長期的艱辛探索,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形成了被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中國之治”,它是一種系統性、整體性、過程性、協同性的“整體性的法治”[2]。
然而,中華法律文化具有獨樹一幟的發展歷程、社會積淀與智識淵源,它的文化基因有哪些,這還需要總結。首先,既有研究缺少關于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理念及其對中華法律文化的傳承與創新方面的提煉。其次,在全媒體時代缺少對中法新形態的挖掘與塑造。為了展現可信、可愛、可敬的中國法治形象,除了以文字形式展示的習近平法治思想等內容和形象之外,還需要有立體形象或者音像形象。再次,需要傳播的中法核心話語有待梳理、框定、建構和翻譯。最后,在新時代,需要優先對外傳播哪些法律文明的話語形式,需要結合當前國際、國內形勢加以確定。
事實上,炎黃子孫的血脈里一直流淌著優良的法制文明基因。中華法制文明歷史悠久、沿革清晰、內涵豐富,顯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深厚的法制底蘊,是人類最燦爛的法制文明之一。習近平曾高度評價我國的法制文明,他指出:“我們的先人們早就開始探索如何駕馭人類自身這個重大課題,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漢唐時期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典。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智慧和資源,中華法系在世界幾大法系中獨樹一幟?!盵3]由中華法律文化構成的中華法律文明,與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印度、希臘和羅馬等法律文明一起,共同構成了古代世界五大法律文明。[4]
可見,當務之急是要厘清中法的內涵與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這涉及以下兩個問題:其一,中華傳統法律文明歷史悠久、文本眾多,以刑律為主體,兼顧民法、商法等部門法的早期理論雛形與實踐智慧,對中華法律文化的歷史演進、傳統文本、特點及當代特征的闡釋,以及中華法律文化的新形態(包括多模態)核心內涵挖掘。其二,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對傳統中華法律文化的傳承,中華傳統法律文明在當代法治環境中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
中華法律文化就是中國歷史上與法律相關的各項元素的總和,主要集中體現在以下:法家學派、《唐律疏議》、中華法系、法醫學、《刑案匯覽》、律家群體的核心內容,關注它們的文化基因和歷史演進,以歸納、整理需要優先傳播的中華法律文化。[4]其中,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統一的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權思想、良法善治理論、“無訟”的和諧法治社會是中華法律文化的精髓所在。顯然,加快對于上述核心和精髓的整理和對外傳播,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舉措之一。
具體而言,第一,在整個古代世界的法律文明之中,法家學派具有巨大的影響力,秦國在法家學派的指導下實現大一統,正是法家學派的存在才使中華法律文化成為古代世界法律文明中的重要組成部分。[5]第二,中華法系是指對以《唐律疏議》為代表的中國法律和仿照這種法律而制定的各國法律的總稱,包括朝鮮、日本和越南等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中華法系形成于6 世紀末7 世紀初隋唐法律(《開皇律》《永徽律》《唐律疏議》等)。第三,宋慈在1247 年出版了《洗冤集錄》一書,被中外法醫學界公認為現存最早的、完整系統的法醫學著作,從而誕生了當時世界上最為發達的法醫學。第四,中國古代最為經典、最能代表中華法律文化特征的判例集,是清代祝慶祺纂修、鮑書蕓參訂的《刑案匯覽》。第五,律家是中國古代社會發展中主持和參與制訂律令,并解釋、研究、運用和實施法律的工作者,包括了從事法律事務的政治家、行政與司法官吏以及士大夫階層的群體。[4]
總之,中華法律文化有著獨特的、標志性的成果,集中呈現中華法律文化特色和亮點。這些內容主要包括法家學派、著名律典《唐律疏議》、龐大的中華法系、原創的法醫學、經典判例集《刑案匯覽》、律家法律群體。正是這些成果,使中華法律文化躋身于世界法律文明之林。中華優秀的傳統法律文明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來源;習近平法治思想賦予了中華法治文明新的內涵。2014 年10 月13 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指出:“我國古代主張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國先治吏,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這些都能給人們以重要啟示?!盵6]新時代中國法治文明的建設,需要立足于中華傳統文化,挖掘和傳承其中的精華部分,為現如今全面法治國家建設提供“歷史積淀”與“創新思路”。
習近平法治思想包含了許多關于傳承人類優秀法律文明的深入思考與論述,這些論述通過深度考察人類社會法治發展的歷史,把握人類社會法治進步的規律,汲取人類社會法治文化中的精華,而服務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持續推進。學習這些論述,對于弘揚中華法律文化、傳承世界法律文明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對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增強中華民族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習近平法治思想及其對中華法律文化的當代創新,具有重要的對外傳播價值和意義。
把握以往法律文化中的優秀成分,與當下現實的社會現狀相結合,做到取其所長、為我所用,是如今我國法治文明發展的一條重要思路,具體表現為一個統領概念、一組理論綱要和一套法理體系。[7]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和理論精髓,集中體現為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并系統闡述的“十一個堅持”,包括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8]
首先,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是戰略上、道路上的領導,即確立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總抓手、總路線?!耙匀嗣駷橹行摹敝饕w現為三條基本原則。一是以人民權利為本位。二是以公平正義為法治的生命線,把公平正義作為融貫法治實踐的核心價值。三是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把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促進民生改善作為法治工作的著力點,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愿望,回應群眾訴求,抓住民生領域實際問題做好法治應對和權利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包括三個“核心要義”和五個“基本原則”,即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9]
其次,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而法治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就國家治理體系而言,“法治化”首先是國家治理制度的“法制化”。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既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布局,也是法治中國建設的核心要義。[9]
再次,憲法是國家各種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是治國理政的總依據,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總依據,是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全面依法治國大格局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個環節是相互依存的,科學立法保證良法善治,嚴格執法維護法律權威,公正司法確保公平正義,全民守法提振社會文明。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著力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就是要讓各級領導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發揮關鍵作用。[9]
總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統一的思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觀念、良法善治理論、“無訟”的和諧法治社會是中華法律文化的精髓所在。因此,對于這些概念、理論、思想及實踐的總結、提煉有助于更好地傳承優秀的中華法律文化,并為在新時代弘揚法治精神提供歷史資源。此外,習近平法治思想繼承并發揚了中華優秀法律文明。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因此,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中的關鍵概念、表達及話語,應當成為對外翻譯的關鍵所在,而厘清其內涵和外延則是第一步??偠灾?,對習近平法治思想予以總結、提煉有助于更好地回顧傳統中華法律文化,并為域外傳播提供堅實的基礎。
法律外譯是中法在全球法律多元格局下構建自我表達的重要方式。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一帶一路”倡議的展開,要求二者以更開放的姿態對外傳遞中法話語。中法的外譯不是簡單的語言轉換,而是同普通法、大陸法、伊斯蘭法中主要法律話語的交流。中法應以獨立而合作的姿態表達新話語,為全球法治建設貢獻中國智慧。[10]
歷史和現實表明,中國法律文明的外譯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須依靠自身完成。一方面,外方因受意識形態、立場與法律漢語能力等因素限制,常對特色中國法術語、話語以外文固有詞語或其他容易引起聯想的詞匯進行翻譯,折損其表達效果,不利于中法的輸出。另一方面,中法須以獨立、統一并體諒受眾的方式呈現。這一過程中還可比較中外制度差異,以構建視野更開闊的話語體系。這都要求中法主動對外翻譯,實現自我表達,而非被塑造成“他者”。
相較外國法的中譯,中法的外譯策略不成體系,過于強調乃至效仿外國法術語、概念,忽視中國法特色及其傳遞的話語,而這正是中法走向世界的關鍵。中法的外譯既不能削足適履,完全“同化”(familiarization)于目標語場;亦不能特立獨行,完全“外化”(exteriorization)于目標語域。二者構成高效溝通的需求和表達概念的需求之間的持續張力,如何衡諸二者,是中法外譯必須解決的問題。事實上,中法是“一對多”的跨語際、跨法系、跨文化過程,面臨走向全球的姿態選擇問題,中文法律術語、概念及文化能否恰當轉換為其他主流語言,能否獲得受眾的理解、認同,是中法話語構建的關鍵。[10]
因此,中法要得到目標國家的理解、認同,應當對二者的法律語言、文化加以對比,從而選用或創制恰當的譯名。譯者須牢記中國法相對外國法的外來性和特殊性,以兼具可讀性和可理解性的方式傳遞。恰當的新制譯名有助于傳達當代中國法治文明的新理念和新實踐?!叭绻g語看似有助于解決商議或起草中的沖突,就應被采納,無論看似如何不尋?;虿徽y?!盵11]新制譯名應基于目標語的一般規則,盡量簡潔、準確和透明,并反映被命名概念的主要特征。簡言之,中法特色話語的表達,無須總是尋求目標語中的既有概念,而可以適當新制或改編譯名,以實現自我表達。
與此同時,中法外譯的對象主要是英語國家,選用功能性對等的英譯名是妥當的選擇。中法與外國法的相近概念宜采用功能性對等術語,以在目的語中產生相近的法律效果。功能上等同的術語是不同制度、文化中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的術語,盡管其概念并非全然一致。翻譯中外相同或相似的法律概念時,須首先進行比較法研究,明確二者在各自法律制度中的規范含義。事實上,許多中法的概念本身譯自外國法,回譯是外譯規范意義未發生本質變化的術語的較好方式。
中法的外譯完全采取同化和外化策略都不妥當。完全采取同化翻譯策略,其各語本之間的對等就不僅是語言上的對等。以語用為基礎的翻譯理論中(如功能主義),語言主要是對話者之間獲取語言以外的現實信息的工具,因而法律翻譯對交流語境和語義、句法須予以同等關注。法律翻譯不僅是文本的精確復制,還是不同法律話語之間的交流。
中法需要建立一套獨立的法律話語體系,以區別于普通法、大陸法,綜合運用同化和外化策略(創制新術語和功能性對等)可以較好實現這一點。[12]其關鍵在于,找到合適、精準的術語,表述中法的特有概念、話語,而該術語既須符合目標語規則,又須傳神表達源語的特色概念。這對譯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法的外譯需要高超的語言技能,對目標語國語言有深入的理解,但譯者無須總是尋求完全匹配的詞語,在特殊法律話語上可以使用新譯名。
此外,在傳播方式上,中法的對外翻譯需要完善場景敘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展示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是加強我國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的重要任務?!盵13]這為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中法的傳播工作指明了重要的方向:要更好地提煉中法的時代內涵,廓清敘述邏輯,創新表達載體,讓充滿歷史震撼力的當代中國法治文明故事始終成為國際輿論關注的焦點和話題,讓中國法治發展進步的時代故事日益為世界所認知認同,讓國際社會對“中國向何處發展”“中國的壯大對世界意味著什么”不斷形成正確的認識,樹立客觀理性的中國觀。
中法的對外傳播要實現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深度融合,實現教育、文化、體育、傳媒、企業、非政府組織等多主體國際化、全球化的深度融合,不僅要走出去,還要走進去、走上去。加強“離岸傳播”工作,借助外部資源有效講好中國故事。一是充分利用海外華人華僑資源進行社會層面的傳播;二是利用國際化的中國企業及其產品與服務進行近距離傳播;三是資助國際知名高校設立“特定教席”,并據此加強對中國議題的研究以進行國際學術傳播;四是支持外國青年來華“知行中國”,在他們回國之后用熟悉的傳播平臺影響他們的朋友圈對同齡人進行的傳播。目前,歐盟內部有“伊拉斯謨世界計劃”,旨在推動歐洲國家間大學生的留學工作。中國的國際傳播能力建設也應有這樣的計劃,加強青年在科技、教育等人文領域的交流合作。[14]
總之,中法的對外翻譯策略構建需要致力于“功能性對等”的實現。既保證對中法內涵和傳播語境意義的忠實度,又將譯文的可接受性和對譯入語讀者的貼近、提高不同語域受眾的接受效果作為評價核心話語翻譯質量的重要標準之一。二者構成高效溝通的需求和表達概念的需求之間的持續張力。[15]同時,打造適合多模態國際傳播的傳播譯本。針對國際輿論環境的變化,回應國際傳播的時代之題。核心話語翻譯的使命不僅在于傳承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走出去的歷史實踐經驗,而且要聚焦中法國際傳播能力提升的全維度、全流程、全元素,在翻譯環節,要全力打造適合多模態國際傳播的傳播譯本,做到“中國故事,國際表達”。[16]
新時代中法的對外傳播與敘事須與世界共通互融,尊重與了解中法傳播規律,創新中法敘事體系,要采用精準傳播方式,探索多維路徑,構建提升中法國際傳播力、影響力的敘事體系。問題的關鍵在于“怎么傳”,即將源遠流長、內容精深的中法系統、正確地傳播至世界各地。中法傳播敘事體系是一個新興的研究領域,在敘事主體、敘事受眾、敘事內容、敘事媒介等方面均具有與法治話語國內傳播不同的側重點。第一,當前很多西方人尚未以今天中國法治實踐來理解綿延不斷的中法與法治成果,在中國與西方尚未形成法治共識的情況下,如何構建提升中法國際傳播力影響力的敘事體系?第二,傳播與敘事的核心是“話語”,如何聚焦中國式法治現代化道路的國際傳播,將中法的本質特征與核心話語呈現出來?第三,在嚴峻的國際輿論格局還未根本改變的大背景下,傳播中國法治聲音依然面臨“有理說不出、說了傳不開”的困境,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西方法治話語體系和敘事體系依靠先發優勢目前仍然占據相對強勢的地位,如何突破此困境?
首先,提高中法國際傳播力影響力的敘事體系構建,必須堅持正確的政治站位,闡釋好習近平法治思想,促進法治文明交流互鑒,加強話語規范化建設。[17]中國特色法治傳播必須堅持黨性原則,堅持法治思維和輿論監督的統一,統籌國內法治傳播和國際法治傳播,還要科學總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大眾化普法宣傳經驗,建構中國特色法治傳播話語體系。[18]在理論依據方面,習近平關于講好中國故事的論斷和論述,對于提升我國國際傳播能力和國家文化軟實力,提高我國在地區和全球治理中的影響力和話語權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其次,提高中法國際傳播力影響力的敘事傳播的合理意涵。對于中國法治國際傳播內涵的界定,應秉持大傳播觀,在明確法治實踐與國際傳播區別的基礎上,將二者有機融合。中國法治國際傳播是塑造中國法治國家形象、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的關鍵環節,也是深化法治國際合作、提升中國國際話語權的重要基礎。[17]法治傳播存在三種視角:傳播學視角、法學視角和文化視角。[19]
再次,提高中法國際傳播力影響力的敘事體系構建的正當性根基。中國在全面依法治國領域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創造性地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新的范疇、新的表述,若要獲得國際社會的理解、認可和接受,需要積極探索科學的話語體系。[20]基于當前“講好中國故事”理論缺位的現實背景,互文敘事模型的建立,有助于從故事樣本資源的系統化、國際話語權的去傳統化、文化軟實力的語境化以及全球敘事的公共空間化等面向重新檢視全球治理進程的中國對話。
具體而言,其一,提煉中法傳播與敘事的核心話語與精神內核,包括闡釋中法之核心概念,分析其內涵、特征、結構、功能與意義;提煉中法的理論體系、核心話語與精神內核。其二,打造融通中外的中法傳播話語,創新中法敘事體系,采用精準傳播方式;共通互融概念能夠有效融通國內多元敘事場域,創新中法敘事體系構建理論和實踐模式。其三,探索多維路徑,完善敘事體系構建模式,包括跳出西方法治敘事框架,探索中法的獨特本色;拓寬傳播平臺,用好中法的優良載體,創新國際傳播與敘事方式;“自己講”與“別人講”結合,通過多種途徑實現國際社會對中法的法治共識。其四,拓展多元模態,優化敘事體系構建方案,包括多模態傳播方式是中法敘事體系構建的多元思路;拓展中法的傳播與敘事方式,打造內容宏大、系統完整且意義深遠的敘事體系。此外,還需建立中法國際傳播的多語種、多模態數據庫平臺。
總之,中法幾千年來縱向傳承、綿延不絕,這種內在特點要求其用于國際傳播的語料在內涵上能代表中法的豐富性,在時間維度上能反映其形成、發展的歷時軌跡,多語種、多模態法治文明數據庫能滿足這些要求,展現全面、真實、立體的中法形象。在基于大數據的智能傳播新時代,受眾接收信息和理解信息的方式發生巨大變化,較大規模且體系化的中法國際傳播數據庫是對時代需求的回應。
還有必要探討的是,中法國際傳播與中國法治國際話語權提升的策略和路徑。西方傳統視角下的“法律東方主義”對中國法治往往多有夸大和曲解,一直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進行“臉譜化”描述,如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等。針對這些問題,需要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對其予以回應,并借助中法國際傳播對中國法治話語進行重構,做好中國法治話語體系的傳播。
在宏觀層面,構建中國法治話語體系,完善涉外執法體系、司法體系、法律服務體系,在國際參與中既要展現中國特色又要以《聯合國憲章》為行動指南,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自貿區建設、對外投資等涉外問題,對“長臂管轄”等不合理問題干涉予以回擊。[12]微觀層面需要重視中國法治國際傳播人才的培養,找準中國法治傳播的方式和內容,拓展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的平臺。宏觀微觀相結合,為中法得到全球傳播提供理論支持和具體的實施策略。
中法的發掘和弘揚,擺脫西方“法治社會唯一模式”的約束,利用自身文化底蘊深厚的優勢,形成既與國際接軌又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模式,對于中國法律乃至世界法律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意味著中國不再滿足于既有的構成我國關于法治想象的西方法治圖景,而在于立足中國法治實踐與法治經驗構造中國自己的法治文明。
中華優秀的傳統法律文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來源,習近平法治思想又賦予了中華法治文明新的內涵。新時代中國法治文明的建設,需要立足于中華傳統文化,挖掘和傳承其中的精華部分,為如今全面法治國家的建設提供歷史積淀與創新思路。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國際傳播不僅要依靠主流媒體、新興媒體、國內媒體、國際媒體,還應依靠各種形式的人文交流活動。各地區、各部門應發揮各自特色,通過這些傳播平臺展示出豐富多彩、生動立體的中法形象,不斷擴大“知華友華”的國際輿論朋友圈。搭建一個既具有移動性,又可以視頻化,還可以走直播和社交道路的平臺,以此進行國際傳播。更為重要的是要在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中建設自主可控的自有基礎設施,如網絡、渠道、平臺等等。此外,還要推動國際傳播業態的轉型,即從一般形象向公共服務品形象轉變,從“只做不說”向“又做又說”轉變,從“被動應對”向“主動服務”轉變,從“統一策略”向“一國一策”“一群一策”轉變。[21]
對中法的新形態核心內涵、文化基因的話語表現形式進行研究,并對中法的核心話語進行翻譯與敘事體系建構研究,在法律話語分析、翻譯學和敘事學領域都是新突破;進行中法的多語種多模態數據庫平臺建設,使中法的傳播更具形象性和生動性,對法學研究范式也是一種創新;結合法學、語言學、翻譯學、傳播學、智能平臺等學科進行交叉研究,而數據庫平臺的建設體現了新文科的研究范式。
運用傳播學、翻譯學相關理論,以多語種、分眾化“翻譯傳播”為框架,以多模態傳播途徑為依托,探討在中國式現代化背景下,針對中法新形態確定中法國際傳播中核心話語的對外翻譯策略。一是基于“功能性對等”原則,構建符合國際傳播需求與規則的中法的外譯體系。二是基于中法“一對多”跨語際、跨法系、跨文化的傳播過程,分析中法“走出去”的姿態選擇問題和翻譯方法論問題。
此外,多學科交叉融合研究可以多角度揭示中法傳播的內容,提升中法傳播力影響力;提升中國法治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以及中國法治的國際話語權;研究成果可應用于相關領域人才培養的理論指導和實踐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