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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措施研究

2023-07-05 02:42遷金霞
中國集體經濟 2023年20期
關鍵詞:控股股東公司治理

遷金霞

摘要:控股股東是公司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決策者。然而當公司的利益和控股股東利益發生沖突時,在龐大利益的蠱惑下,控股股東普遍會濫用股東權利為自身謀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和其他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對公司的良好發展形成阻力,同時也不利于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氛圍。因此研究防范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有效措施具有不容小覷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控股股東;股東權利;公司治理

一、控股股東濫用權利現狀

控股股東是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毓晒蓶|在公司中的權力非常之大,若控股股東利用其控制權進行無預兆減持、為他人進行關聯擔保、長期無故占用公司資金等行為,不僅會損害其他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而且會損害公司的相關利益,在關鍵時刻也會對公司的發展形成致命一擊。因此,在公司法中,如何有效規范控股股東的權利,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有效維護公司的利益,防止控股股東為其關聯公司進行關聯交易,損害所在公司利益;防止控股股東一方獨大,遏制控股股東任意濫用權利就顯得尤為重要。雖然現存研究中對于控股股東的研究并不少,但是主要還是集中于研究控股股東的股權質押等違法行為,但是能夠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與方法使得控股股東合理使用權利的研究卻又少之又少,相關法律法規的適用標準存在一定差異,如何找尋一種方法去規避這種弊端是需要研究并解決的一大問題。

立足于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快速發展,經濟的繁榮速度之快,公司數量之多,公司迅速向上發展,隨之而來公司股東糾紛案件之龐雜,非常需要提出有效規范控股股東權利的方法與措施,這些措施不僅有利于緩解不同股東之間的矛盾,解決股東之間的糾紛,而且還有利于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推動公司向上積極發展。在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檢索發現,公司利益受損的糾紛案件大多是控股股東濫用權利引起的,因此有效防范控股股東權利急需解決。在裁判文書網以控股股東為關鍵詞進行相關檢索,可以檢索出91204篇相關文書。我國大大小小的公司在實踐中以控股股東為當事人發生的案件可見一斑,加強相關研究促進控股股東權利的規范行使,促進公司欣欣向上需要公司法相關研究學者的共同努力。在裁判文書網上檢索“控股股東”“控制權”有3524個結果,2018年333個結果,2019年678個結果,2020年977個結果,2021年569個結果,有關控股股東控制權的相關裁判近年來呈現波動上升趨勢??梢?,在司法實踐中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案件時有發生。在中國知網上檢索“控股股東”詞條可以搜索出31015個結果,期刊13250篇,碩博論文11162篇。顯而易見,我國學術領域對于控股股東的相關研究比較豐富,然而大多論文期刊研究的方向還是控股股東濫用權利的原因,對于如何控制控股股東的行為,防范其違法行為,維護公司與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的研究就現階段而言還是相對較少。研究如何有效控制控股股東濫用權利,對于現階段促進公司發展而言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的原因解讀

(一)控股股東信義義務的嚴重缺位

控股股東由于掌控公司大量股權極容易形成控股股東一家獨大的形勢,在此形勢下,十分容易利用職務便利進行關聯交易、競業禁止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從而對中小股東權利形成嚴重排擠,形成股權離散情形,不利于公司的長久發展。信義義務的作用加強就顯得尤為重要。信義義務主要體現為忠實義務和注意義務。在公司法案例中,因注意義務的缺位造成案件的例子少之又少,主要強調控股股東的忠實義務對于信義義務的影響??毓晒蓶|由于掌握公司的控制權對于履行信義義務并不到位。在司法裁判實踐中,法院對于信義義務的認定標準仍然具有一定的差異,那么就說明法律法規在控股股東信義義務規范方面存在著法律漏洞。在裁判文書網中以“控股股東、信義義務”進行相關檢索有281篇文書,其中主要體現為控股股東在管理層的選舉中會排擠中小股東;由于中小股東長時間不在公司任職而無視其股利分配。對于這些情況的出現極容易形成股東壓制情況。具體表現在,控股股東由于控制權利相較于其他中小股東而言較小,在股東會、監事會體現為“一言堂”,自己掌握公司的重要信息和決策權,不與各位中小股東溝通交流公司有價值的信息,使得中小股東對于公司發展狀況一問三不知,在公司重大會議中嚴重喪失話語權。

(二)控股股東濫用資本多數決原則

公司治理過程中資本多數決原則的形成和實施,確實能夠有效處理公司事務,在表決時合理利用資本多數決可以有效避免公司的經濟損失。那么隨之而來,賦予控股股東公司控制權時,形成一家獨大的狀況出現,促使控股股東利用權利謀取私利行為顯現。如果控股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致時皆大歡喜;如果控股股東為一己私利罔顧公司和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在控股股東掌握重要決策權的情況下,資本多數決則會使得控股股東在損害公司利益與中小股東利益時處于優勢地位,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與公司利益的同時,簡單操作就可謀取自身利益。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公司的控股股東會利用股權代持協議或者在公司初創階段增強其手中實權,甚至擁有對某些公司事項的一票否決權,由此可見,資本多數決對于公司發展影響之深。資本多數決制度在某些方面會在重要會議上形成控股股東的“一言堂”,這種情況下,通過股東會控制控股股東權利就會演變成控股股東控制股東會,無法正確發揮股東會的作用。公司股東會就形同虛設,當控股股東的實力滲透到公司的監事會、董事會、股東會等管理層時,資本多數決的危害簡單明了。

(三)內部責任分配制度不完善

控股股東掌握公司命脈,熟知公司最為有價值的信息,在決定公司內外部發展戰略時,具有重大影響??毓晒蓶|在決定公司發展方向時一馬當先,但卻在責任承擔時利用公司章程漏洞與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退居幕后。這樣的首鼠兩端行為,在內部不僅不利于團結友好,而且也會激化控股股東與各個中小股東之間的矛盾,不利于公司的良好發展。具體表現為,董事會是公司具體發展的制定者;監事會是公司發展的監督者,在董事會與股東會之間起著制約作用,監事會發揮監督作用,三者相互配合。如果控股股東在董事會在監事會中占據重要地位,實施與監管都不到位,增強控股股東的僥幸心理,使得其利用職務謀取私利行為難以被發現,更加難以取證。在控股股東掌握過多權利的公司章程體制下,中小股東的相關權利無法得到有效聲張。一方面,公司章程關于責任分配的規章制度制定不完善,當發生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時,股東之間常?;ハ嗤普?,混亂的責任分配制度不利于公司長期發展。另一方面,公司法相關追責條款的明確化程度不足,對于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僅僅制定了兜底性條款,面對具體實踐中多種多樣的事件,認定標準難以統一化。在具體司法裁判實踐中,由于控股股東掌控公司,在司法搜集證據階段,中小股東難以掌握財務報表、會議表決表等關鍵性證據,取證困難造成中小股東難以通過司法訴訟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司法機關難以對控股股東定罪。

(四)中小股東維權意識淡薄。

首先,大部分中小股東法律相關知識儲備少,對于公司股權的買賣大多認知為一種投資。對于自己享受的權利內容模糊甚至不知道享有哪些合法權利。然而,對于浸淫在公司中的控股股東而言,公司法的相關律例以及公司的各種章程規定已經爛熟于心,十分熟悉公司的辦事流程和相關手續。這對于控股股東的私利行為就會提供大大的便利,在符合公司流程規定之下,不知不覺地掏空公司,損害其他股東利益,同時會蒙蔽中小股東。往往當中小股東意識到其合法利益受到損害時,控股股東的私立行為早已操作,損害早已無法挽回。同時,中小股東遇到控股股東違法關聯交易、競業禁止等損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合法權益時,由于中小股東通常不了解具體該走什么樣的流程,浪費的時間往往會給控股股東以喘息機會,形成的時間差使得受損權利無法全部得到有效保護。加強中小股東公司流程熟悉度有待完成。再者,在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下,維權成本太高,戰線過長。大多數權利受到侵犯的中小股東面對高額的訴訟費用以及長時間的煩惱侵擾都會打退堂鼓,簡化訴訟手續與程序也亟待解決。由此可見,增強中小股東的維權意識并且使之付諸行動,不單需要中小股東的努力,相關司法部門的協助也是必不可少的,雙方的努力都需要較長的時間去推動。

三、防止控股股東濫用權利措施

(一)增強控股股東信義義務的實際效力

針對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利危害公司發展行為,增強其信義義務,從其內心提高道德標準不失為一個好辦法。那么在實際中增強控股股東的信義義務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需要增強控股股東履行信義義務的意識,同時也要增強各個中小股東的維權意識。其實增強控股股東的信義義務,平衡普通股東和控股股東的利益問題是公司實際運行中的一大難題??毓晒蓶|的過大出資額就表明其在公司中的較大話語權,中小股東的權益就急需合理保護。公司的法務部也可以對控股股東和各個中小股東定期開展普法教育和公司法相關活動的宣傳,加強控股股東的法律意識,提高控股股東的法律道德,不失為一項可行之舉。同時,增強中小股東的維權。另一方面,制定落實信義義務的相關協議。將信義義務從書面上落實到實踐中來。在公司建立之初,各個股東就可以簽下關于落實股東信義義務的協議,例如,實行股東連帶責任制,要求股東對于其負責的公司事務進行連帶負責,無形中就可以增強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的責任意識。與此同時,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也不斷地完善信義義務協議,形成互相監督,互相督促的良好意識和公司環境。在公司的實際運行與運轉中,將信義義務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具體從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控股股東行使權利的各個環節提出各項有效措施,更多更加豐富的措施也更加有利于規范控股股東的權利。

(二)利用累計投票制增設簡式股東會,并且兼顧公平、誠信

借鑒《公司法》124條的相關規定,實行累積投票制可以有效防范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不同于資本多數決利用股權多少進行投票的制度,累積投票制以人為本,實行一人一票制度,公司相關事務投票表決,更加體現公平原則??梢杂行Х婪犊毓晒蓶|的獨斷專行,維護大多數股東的合法權益。設立簡式股東會之初就可以平衡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的數量,以此來平衡控股股東和各個中小股東的巨大權利差異。在簡式股東會設立之后,必須堅持公開透明的規則使得簡式股東會的各項決策被控股股東與各個中小股東知曉,以此來保障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增強股東會的透明度,提高股東會事項的公開性,推動簡式股東會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需要不斷發揮簡式股東會作用。不論是控股股東還是各個中小股東在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或者簽署建立簡式股東會的協議,該協議應當規范各個股東的行為,防范越權擔?;蛘叱霈F一言堂的事件,以促進簡式股東會的積極建立與良好發展。另外,增強簡式股東會的威信力,應當發揮簡式股東會的決策快速準確的優勢。在簡式股東會中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的數量控制在五至八人,在公司決策中制訂相應決策規則,劃分公司主營業務發展方向決策,多方面多層次地開展業務決策等。將公司決策權具體劃分為內部決策權與外部決策權。公司內部決策權應包括公司章程、公司增減相關部門,公司外部決策權包括公司市場拓展方向、公司未來規劃等。將不同類型的決策權交由不同類型的股東負責。同時,決策權由單一主體控制或者由多方主體控制,結合本公司狀況經過股東會積極討論決定。具體將公司的內外部決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具體討論將決策權交由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共同決策還是分別決策。

(三)健全股東的責任分配制度

《公司法》第20條僅對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進行了簡單的概括性解釋,并沒有具體明細控股股東濫用權利的情形。這就導致在司法實踐中界定控股股東濫用權利的標準較為困難,不同法院對于相關界定標準出現了較大差異,有的法院認為控股股東濫用權利適用第20條,而有的法院認為僅僅是公司內部責任分配。這體現出的明顯差異化判決,值得深思。從健全控股股東的責任分配制度角度而言,一方面,需要完善民事賠償責任制度建設,建立惡意損害公司利益及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賠償機制??毓晒蓶|民事責任賠償應包括損害公司利益的賠償、對于侵犯其他中小股東利益的賠償、債權人利益侵犯賠償責任。這三個賠償制度可以提高控股股東的責任成本,提高控股股東的民事賠償成本。另一方面,設立冷靜期,制定決策時與決策失誤后給予中小股東和控股股東反應時間和反思時間。不管是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在公司決策上實行的是共同決策還是分別決策,在決策制訂時設立一個冷靜期,決策之前制定決策的股東對于該重大決策的選擇與舍棄,將這些決策的舍棄與保留告知其他有知情權的股東,聽取其他股東的有效建議與意見。將此決策充分討論并且積極交換意見,不斷完善該決策。另外在決策之后,同時也設立一個冷靜期。若決策成功皆大歡喜,但是如果決策失誤,決策失誤之后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需要對于該決策失誤進行反思,并從中吸取教訓。而不是互相推諉,互相指責,這樣不僅不利于股東之間的友好團結,而且也不利于公司之后的可持續發展。公司損失利益時,決策失誤的原因,決策失誤責任承擔才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決策失誤是由各個股東共同決策而促成的,根據每個人在決策時的權利大小可以將參與決策的股東的具體責任進行詳細劃分,將責任落實到個人,每一個進行決策的人都需要進行有效反思,將反思反饋到股東會,并提出自己的想法與措施,保證下次面臨同類型決策時,減少失誤,提高決策的成功率。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推動公司的良好發展。如果決策失誤是由于控股股東的“一言堂”或者控股股東的私利行為造成的,可以利用具體的措施來削弱控股股東的權利,例如,根據劃分決策責任減少該股東分紅彌補公司損失來提升控股股東的決策責任意識,通過減少紅利來給控股股東以警醒。

(四)增強各個中小股東的維權意識

我國《公司法》165條雖然賦予了中小股東相應的知情權和查閱權,但是知情權的行使大多來自控股股東的告知,并且在查閱權中可供查閱的內容十分有限。作為公司重要文件的財務報告也由于中小股東缺乏相應財會知識,導致閱而不知的尷尬情況。首先,對于公司控股股東的監督有限,在中小股東個人方面,通過學習相關公司法知識與財會知識,并且在本公司內進行大量實踐看清控股股東利用控制權的私利行為,認清控股股東本質,提高其維權意識,可以最大程度地防范控股股東侵占中小股東的利益。再者,在公司的法務部,中小股東定期開展公司法知識學習,普及公司法相關股權案例等措施,讓中小股東們真真切切地意識到維權的重要性。與此同時,中小股東應該通過加強學習投資的方法與流程,最大程度上避免無效投資,摒棄盲目投資,拓寬投資渠道。秉承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宗旨,進行多方面的豐富投資,增強抗風險能力。在公司方面,保障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具體落實到公司的章程和相應的管理實踐中。同時,劃定中小股東知情權的大小,條件和程序流程等等。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發現控股股東進行私利行為時,中小股東有權進行監事會質詢,并提起相關法律訴訟;在股東會表決時相應的限制控股股東的權利防止控股股東以大欺小。在司法方面,鼓勵中小股東派生訴訟?!豆痉ā?51條對于股東代表訴訟進行了相關規定,中小股東應加強有關法條學習,中小股東利用相關法條可以對控股股東的不當行為進行質詢,約定時間內控股股東作出答復。中小股東可以在掌握控股股東犯罪證據或者違規行為時積極尋求法律幫助,維護其他股東利益和公司利益。公司法務部可以在中小股東進行訴訟時,提供相應的幫助,在書寫訴訟狀、訴訟流程、律師咨詢等方面幫助中小股東,提高維權成功率,增強維權信心。

四、結語

在現代公司實踐中,控股股東由于其自身信義義務缺位、濫用資本多數決原則、公司內部責任分配制度不健全、中小股東維權意識淡薄等原因存在,抱有僥幸心理的控股股東會濫用其控股股東權利及其在公司中的較高地位損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東相關權益。為了促使公司良好發展,保護中小股東利益,應該增強控股股東的信義義務實際效力、利用累計投票制增設簡式股東會、健全內部責任分配制度、提高中小股東的維權意識。以此來規范控股股東的不當行為、私利行為,保護中小股東權益,維護公司利益以此促進公司的良好發展。綜上所述,規范控股股東的權利,限制控股股東權利濫用,并不是一味地偏袒中小股東,而是對公司內部治理制度的有效矯正。只有規范控股股東濫用控制權行為才可以振奮投資者對于公司的信心,推動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以公司法和相關司法裁判實踐為基礎,防范控股股東濫用權利的相關機制已經建立,但是對于控股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的研究現狀仍不完善,需要有關研究人員和司法實踐工作者共同努力,不斷學習相關理論知識并且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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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河北工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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