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職業教育法》下學生企業頂崗實習中法律問題研究

2023-09-02 21:06
法制博覽 2023年14期
關鍵詞:職業教育法教育法頂崗

張 亞 楊 瑾

福建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福建 永安 366000

職業教育中實習環節是將理論和實踐聯系起來,提升學生崗位技能,培養符合社會需要的技能人才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由于絕大多數學生沒有企業工作的經歷,是通過頂崗實習或跟崗實習首次體驗企業崗位實習。這符合職業教育發展的規律,也是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但是,在實習過程中,學生對自身的權益內容、企業的責任事項以及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后的法律救濟途徑并不是非常明確,甚至在自身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然未能察覺。本文正是在2022 年4 月20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新《職業教育法》)背景下,從法律的角度研究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過程中自身的權益以及企業的法律保障義務。讓學生懂法、守法,從而以法護身,以法維權,培養學生法治意識。

一、職業教育中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中遇到的問題

學生頂崗實習環節是職業教育中的重要環節,在實習過程中發現,學生對自身的權益并不清楚,實習中經常出現沒有休假、沒有合理的休息的問題,部分企業未能提供安全良好的實習環境,甚至會推遲或找各種借口拒絕簽訂實習協議,并要求學生延長實習時間,向學生支付較低的報酬等等,對于這些問題學生往往束手無策。一方面在企業實習中學生是弱勢的一方且對法律知識不夠了解,不能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另一方面是我國相關法律中對實習生是否能認定勞動關系,能否受到勞動法的保護有較大的分歧,學生在實習中的權益保護就處于不確定狀態,在發生權益侵害事件后,將會直接影響到職業教育能否高質量完成,能否培養出符合社會需要的人才。

二、職業教育中學生企業頂崗實習中的糾紛案例研究

通過案例的總結分析(表1)[1],可以將相關案件分為兩大類: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和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其中,在存在勞動關系的案件中,學生獲得保護的依據并非《職業教育法》,而是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及《工傷保險條例》的特殊保護,對于這類案件判決的爭議不大,學生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在判決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案例中,無論是合同糾紛還是侵權糾紛,法院的做法均存在爭議,判決不一,導致司法實踐的不穩定,使得學生頂崗實習這一必要環節中的法律關系不明確,職業教育中受教育的權益保護缺失。校企合作實踐中存在糾紛,一方面說明學生沒能認清自己的法定權益內容,另一方面說明企業未能履行或者怠于履行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導致實習中糾紛不斷,使學生的實踐性教學效果受到影響。

三、職業教育中學生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系

職業教育中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何認定,是厘清學生和企業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前提,也是學生權益能得到哪種法律保護的判斷依據。那么,職業教育中學生與企業在實習過程中是何種法律關系,根據1995 年勞動部印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校生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甭殬I教育中學生在企業參加校企合作的實習等活動,不是以就業為目的,依然是職業教育中的教學環節,不能視為雙方有勞動關系,不是《勞動法》所特殊保護的對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形成勞動關系,但是對于如何認定勞動關系,以及關于勞動用工的認定標準,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5 年印發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動者要適格,勞動者需要從事企業的相關業務以及存在勞動用工事實,由于在校學生在企業實習環節的特殊性,不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根據2016 年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企業與職業院校應共同計劃組織企業頂崗實習環節,包括安排校內外指導老師、考核方式、崗前培訓、實習指導等,可以看出,職業教育中學生與企業形成的是教育管理法律關系[2]。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更傾向于認定學生與企業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不能受《勞動法》的特殊保護。因此在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案件中,對于支付學生培訓費用、支付勞動報酬和承擔侵權損害賠償的判決,一般是基于相關實習合同、協議或企業的法定義務。但是在人身權利侵害相關案件中,法院判決依然不盡相同,一般學生受到人身傷害,如果判定不存在勞動關系,學生只能根據民事法律中的侵權糾紛基于過錯責任原則劃定責任,一般不能保證學生能夠獲得如《勞動法》中規定的賠償標準,更不能受到《工傷保險條例》的保護(如“曹某訴上海某紙業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件)[2]。這樣勢必導致職業教育中學生的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四、新《職業教育法》對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中的法律保護

職業教育中涉及的各方在職教環節都受到新《職業教育法》的約束,雖然也受到其他法律的約束,但是修訂前的《職業教育法》是新《職業教育法》的本位法,修訂后的《職業教育法》對職業教育中學生企業頂崗實習中的權益保障主要集中在第二條、第五十條、第五十八條,雖然法律條文不多,但是對于學生的不同權益的保護都有涉及,覆蓋面廣泛,內容具體,對具有爭議的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對比修訂前的《職業教育法》,新《職業教育法》在學生企業頂崗實習中的權益保護主要體現在:第一,明確了職業教育的定義;第二,企業保障學生參加相關保險;第三,企業保障學生獲得勞動安全;第四,雙方應簽訂實習協議。規定了企業承擔學生的權益保護的責任[3]。

(一)明確了職業教育的定義

新《職業教育法》規定了職業教育在法律上的含義,規定職業教育定義的目的是明確職業教育的范疇,明確被保護的主體對象,只要是為了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使學生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綜合素質而實施的教育,都稱為職業教育(第二條規定)。根據法律的規定,企業將不能以崗前培訓為由收取培訓費或者請求違約金,企業依法需履行對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是法定義務。另外,根據新《職業教育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企業應承擔職業教育培訓經費,明確了職教培訓費用由企業承擔。

(二)企業應保障學生參加相關保險

《勞動法》和《工傷管理條例》是對具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的特殊保護,但是職業教育中學生與企業之間是教育管理關系,因此在司法中很難受到《勞動法》和《工傷管理條例》的保護。新《職業教育法》規定了企業應保障學生參加相關保險(第五十條規定),該規定明確了企業應按照學生所在的實習崗位的性質以及所面臨的工作風險購買相應的保險,從而避免學生在實習工作中因為一些不確定因素導致的人身傷害而無法得到充分救濟的情況[2]。雖然法律沒有詳細規定參加何種保險,但是規定了企業對于學生參加相關保險的義務,若未履行,則企業存在過錯,將承擔侵害賠償責任。

(三)企業應為學生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障

職業教育中學生在實習中一般都是處于一線,良好的工作環境是保障其生命健康的重要前提,是人身權益受到保護的重要環境保障。法律從學生角度規定企業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的義務,在學生受到由于崗位環境或由于崗位的不安全帶來的傷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企業提出賠償,若企業沒有履行該類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該規定對應了《勞動法》中相類似的規定,從另一個層面講,也是補充了學生不能受到《勞動法》特殊保護的情況下由新《職業教育法》進行保護。

(四)新《職業教育法》規定了雙方應簽訂實習協議,保證學生權益

學生簽訂實習協議較為困難是實習環節中一直存在的問題,部分企業會以各種理由延期或拒簽實習協議。新《職業教育法》規定了對上崗實習的學生,應簽訂實習協議,給予適當的勞動報酬(第五十條規定)。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中企業一般會給予一定的報酬,但是對報酬的標準并沒有進行明確,因此可以通過簽訂實習協議進行規定,學生的各種權益可以細化在協議中,可以對培訓內容、工作時間、勞動報酬、崗位環境、休息休假等學生重要權益進行規定,通過實習協議能更好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保護學生的權益。

五、結語

《職業教育法》的修訂,使學生在企業頂崗實習中權益的保護有了法律基礎和法律保障,從法律的層面,切實保護學生的權益,規范了職業教育的發展,加強了以法治教、以法治學的職業教育理念,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職業教育法治環境,學生能更好地接受和完成職業教育中每個階段的教學任務,為職業教育的高質量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

猜你喜歡
職業教育法教育法頂崗
武漢市職業教育發展對策研究
教育部:《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已起草完成
基于現代學徒制下高職學校頂崗實習的安排與策劃
現代學徒制管理模式及其頂崗實習環節
教育部職教中心研究所召開《職業教育法》修訂座談會
在頂崗實習中加強中職生職業道德教育的思考
《職業教育法》重要問題修訂意見的調查
頂崗實習、畢業設計與就業一體化的探索與實踐
我國加緊修訂(職業教育法)健全完善相關制度
陶行知的賞識教育法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