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慧
(安徽警官職業學院,安徽 合肥 230031)
知識產權法是圍繞知識產品的確權、利用、保護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1]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現代社會的進步,知識產權法制度和實踐也面臨越來越強烈的挑戰。[2]尤其是在人工智能、大數據和區塊鏈等新技術變革、國際政治、經濟與文化等領域發生深刻變化的21 世紀。國際上發達經濟體國家在知識產權全球治理中已經呈現出強化權利保護的價值傾向。[3]圍繞構成我國知識產權法的《著作權法》《商標法》和《專利法》,國家明確提出“十四五”時期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政策、主要目標和各項任務等,對接下來在國際競爭中謀求優勢地位、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和加強版權強國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4][5]
學術界對該領域的研究主要體現在制度體系完善、實踐案例分析和國際化發展趨勢等方面。部分學者以人本主義為落腳點,提出從堅持人的主體地位、強化人的主體責任、完善人的基本權利等三個層面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提倡限制論范式的理論基礎來促進知識產品流入社會并保障公眾自由獲得和運用知識的權利,從而推動人類文明的進步。[6]也有學者以比特幣等獨特數字財產、人工智能出版物和桌面游戲實踐案例為視角,討論有價值的數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法律保護及其迫切需要性,以及知識產權在促進桌面游戲領域創新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田小楚等通過對不同國家知識產權制度的比較,指出各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將繼續以對跨國公司有影響的方式出現差異。[7]但現有文獻并沒有對本世紀近二十年來該領域的演化路徑、過程和知識體系構建進行追蹤分析和全面梳理,因此基于CSSCI 最新文獻數據,科學客觀地展示知識產權法演化過程、熱點、前沿和研究趨勢,對該領域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8]
為了保障數據樣本的質量和影響力,本研究依據吳漢東等學者對知識產權法的研究成果,[9]以“知識產權法”“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和“專有權”等為關鍵題,在CSSCI 數據中進行檢索,時間范圍從2001-2021 年。通過以上操作,并剔除“新聞”“廣告”和“學術會議”等不相關資料,最終篩選得到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的1745 篇樣本文獻。
首先,對收集的文獻進行基本特征分析,以獲得上述文獻的基礎數據和發展趨勢。然后運用文獻計量方法和陳超美博士等開發的CiteSpace,展示該領域的關鍵詞共現網絡和突現圖譜。其中,突現值Burst 是指在特定時段范圍內,某關鍵詞被引頻次大幅上升或在短時間內顯著增加;突發性節點強度代表該節點的突發增長率的高低,強度大的突發性節點從一定程度上反映該領域的研究前沿。[10]通過分析樣本數據,并以可視化圖形的方式呈獻,可以幫助得出該領域的研究熱點與發展脈絡,進而探討未來的研究方向及發展趨勢,并探究該領域的研究前沿。
從20 年的總體趨勢看,國內知識產權法研究的文獻發表量呈上升趨勢。結合增長率指標,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1-2009 年),這是該領域研究的快速發展期,其中2002 年增長率最高,達到59.09%。這一時期2009 年發文量最多,達到118 篇。第二階段(2010-2017 年),屬于波動期,國內該領域研究的成果數量下滑趨勢比較明顯,其中2010 年下降比較快。第三階段(2018-2021 年),國內該領域的研究進入穩定成熟期,眾多科研人員參與到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因此文獻發表數量穩定增長,其中2021 年發文量最多,達到130 篇,是2001 年發文量的5.91 倍,年均增長率達到11.89%。
對國內不同階段該領域研究的發展進行分析,發現作為知識產權法的重要組成部分,2001 年頒布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05 年修訂的《商標法》、2006 年頒布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09 年修訂的《專利法》和2017 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立與實施奠定了基礎。2021 年,國家出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提出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增強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指出推動各行業高質量發展是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國家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引導下,該領域得到進一步加強與發展。
1.作者及研究團隊共現分析
對樣本數據中的3694 位文獻作者進行篩選和分析,其中發表文獻數量最多的是馮曉青團隊35篇,時間跨度從2001-2021 年,由于該團隊合作人數比較少,大部分成果皆為馮曉青一人發表,因此合作頻次比較低。另外還有發文量19 篇的吳漢東團隊、14 篇的王先林團隊、13 篇的鄭友德團隊和10篇的嚴永和團隊等,他們共同構成了此領域比較明顯的核心研究力量。表1 列出該領域前8 位國內知識產權法領域研究文獻核心作者團隊分布數據。
表1 核心作者團隊分布
其中,高校中的法律研究機構占據主導地位,且政法類高校在單位數據中占據比較大的比率,說明這與作者的工作職能屬性關聯密切。從發文年份上分析,馮曉青團隊在該領域研究的時間跨度最長,達到21 年。該團隊近年來研究重點主要包括數據的法律性質以及法律保護模式的認識差異、專利法中公共領域保留原則研究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知識產權法理思考等。[11][12][13]同時,除了陳傳夫和王先林,其他學者和團隊近年來仍一直活躍于知識產權法研究領域,詹啟智團隊發文時間從2013-2021 年,是近來新進加入該領域研究的科研人員。
2.發文期刊分布
通過對樣本數據中發文期刊進行統計,1745 篇樣本數據共涉及期刊348 種。依據刊載數量和影響因子等參數,表2 列出前8 位的期刊分布數據。進入21 世紀以來,研究人員在《知識產權》和《電子知識產權》期刊上發表該領域研究文獻數量排在前列,分別為225 篇和124 篇,占樣本總數的12.89%和7.11%,影響力和數量優勢比較明顯。其中影響因子最高的是《法商研究》和《法學雜志》期刊,(2021)復合影響因子分別是7.333 和6.105,發文量比較接近,分別為27 篇和32 篇。兩者都是國內法學領域具有較強學術性影響力和代表性的期刊。
表2 知識產權法領域研究期刊分布
對上述期刊類型進行分析,其中知識產權與法律研究相關的期刊占據絕大多數??梢娍蒲腥藛T和相關學者對上述期刊的影響力和重要性,在該領域給予了較高的關注。
高發文量說明作者在某一研究領域產出較多,高被引用是衡量學者在該領域影響力的重要指標之一。表3 列出該領域前10 位高被引作者和文獻信息,其中排前3 名的是知識產權法研究著名學者馮曉青2003-2007 年發表的成果,文獻被引頻次分別是526、425 和381,被同行認定為該研究領域內的重要文獻。另外還有吳漢東在2001 年和2003年發表的兩篇論文,被引用數分別是340 和303,文獻質量分別排在第6 位和第8 位。需要強調的是表中排第5 位梁志文的研究成果,被引用344,與其他9 篇2000 年初期的文獻成果相比,該文是唯一近5 年發表入圍的該領域研究成果,其關于新興技術人工智能創造物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獲得學術界比較高的關注度和影響力。
表3 知識產權法領域研究高被引文獻分布
通過梳理高被引文獻數據可以看出:從時間上,2000 年以后,國內學者開始關注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構建背景和實踐案例等問題,通過對比分析大陸法系的代表德國著作權法及英美法系的代表美國著作權法“獨創性”之涵義及其演進,歸納適合我國實踐案例的判定原則,指出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與發展,是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協調發展的過程。[14][15][16]2003 年以后,非物質財產的法律制度創新與變革,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焦點和重點研究內容。從知識產權到無形財產權的法理基礎、權利形態及立法體例,強調激勵知識創造和對知識產品需求的社會利益之間實現比較理想的平衡,即知識產權私權保護與社會公共利益重視相結合,實現知識產權法的公共利益價值之所需。[17][18]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國內有關破壞知識產權法的利益平衡機制案例開始出現,2007 年左右,學術界呼吁確立知識產權法定原則在司法活動中的統治地位,提出法院在司法活動中放棄個人本位的自然權學說,堅持知識產權法的獨占適用,結合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補充作用,保證立法政策得到貫徹,同時也引發知識產權反壟斷法制度創新方面的研究和思考。[19][20][21]2010 年以后,受全球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影響,知識產權對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受關注。創新和創造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目標成功的關鍵所在,而作為數字時代創新和創造的重要激勵因素,知識產權保護,在司法實踐中,同樣可以在不與傳統規則相沖突的方式下得到解決。[22][23][24]
“關鍵詞突現”可以輔助分析某一主題研究的動態演進和發展階段。圖1 為國內知識產權法研究關鍵詞突現圖譜,其中關鍵詞“Year”(樣本數據的起始年份)、“Strength”(突現強度)、“Begin”(熱點的起始研究年份)和“End”(熱點研究的結束年份)等字段,以及最后一列年份范圍可以輔助說明該領域研究的發展過程與趨勢。通過分析關鍵詞突現強度,發現強度最大的4 個關鍵詞是反壟斷法、版權保護、權利限制和法定賠償,分別為7.43、6.69、3.96和3.38,反映該領域研究的重點不僅是保護所有人在其發明創造工作中付出的勞動和取得的優勢地位,同時基于社會公共利益,通過反壟斷法約束調整,實現促進人類技術革新和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
圖1 國內知識產權法研究關鍵詞突現圖譜
從突現時間上分析,知識產權研究持續時間最久,從2003 年至2016 年共14 年,但2017 年以后,其不再是該領域研究熱點,雖然仍有學者關注于此領域。2017 年以后,受全球可持續發展理念、新創技術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利用數字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致力于數據知識產權保護等研究迅速發展,利益平衡、人工智能創作物、信用懲戒和權利限制等逐漸成為該領域的研究熱點。
知識產權法制度產生、變革和發展的歷程是一部知識產權限制與反限制的過程,即為科技、文化創新與法律制度創新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過程,其歷史背景和市場結構密切相關,其權利內容全面反映了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研究開發的狀況。當前在我國現有經濟背景和社會條件下,從經濟和社會角度,研究知識產權與競爭市場及產業社會的關系,利用知識產權制度促進我國社會發展。[25][26]其中在法定期限內,保護智力成果所有人的成果獨占權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目標。但同時也是一種分配權利與利益的平衡機制,實現在信息生產、專有和使用之間的利益平衡。[27]
隨著數字技術和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從制度設計的視角,遵循尊重原則、行善原則和公正原則,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分析在立法權限、法律體系一致性、傳統環境與網絡環境的適應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探討數字技術、網絡技術對相關權利體系帶來的挑戰,技術措施的法律屬性,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實質內涵,以及國家制定的配套法規的合法性等內容。[28][29]
作為一個多手段實施的系統工程,知識產權保護綜合運用了法律、行政、經濟、技術和社會治理等方式,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和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30][31]
因此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既需要借助反壟斷法的調節和外部約束,也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和民法基本原則的內部規制。[32]完善知識產權和法律體系,包括算法、商業方法、人工智能產出物知識產權保護規則等。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建立健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應該成為納入體系內的主要內容。
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的基礎是以質量和價值為標準,目標是科技創新的主體,即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通過引導市場主體發揮專利、商標、版權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組合效應,培育激勵更多高質量專利的出現。同時需要推動高層次、縱深化、融合性的行業發展,培育一批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企業。
當前,地方政府和企業主要關注專利導航在區域發展、政府投資的重大經濟科技項目中的作用,積極推動專利導航在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中的應用。在統一的知識產權數據標準規范下,專利數據可用于科技決策分析、重大成果與關鍵技術預測等。通過推動產學研合作,將科技成果轉化為企業的創新競爭力。
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十四五”規劃的文件中提到,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基礎是公共服務體系,載體是公共服務機構和基礎設施,內容是提供政策保障以及免費或低成本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圍繞知識產權全鏈條提供高質量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目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綜合效能和運用效益,激發全社會創造力和市場活力,有助于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運行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需要完善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臺,拓展各類知識產權基礎信息開放深度、廣度,實現與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的融合共享。[33]近年來,通過逐步推進數字政務服務,充分利用新技術建設智能化專利商標審查和管理系統,實現知識產權政務的數字智慧服務,構建政府引導、多元參與和互聯共享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綜上所述,推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僅可以激勵創新,同時也促進其轉化為推動科技進步、經濟發展和文化繁榮的一種動力和保護機制。通過完善規制知識產權行為的法律制度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研究建立健全符合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規律的特別程序法律制度,實現主體意識層面、制度設計層面以及社會運行層面理性反思和積極應對,推動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本研究運用文獻計量方法,對二十年間發表的CSSCI 知識產權法研究文獻進行梳理分析,得出如下主要結論。
知識產權法研究大致經歷了快速發展期、波動期和穩定成熟期三個階段。其中,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指導文件,對我國該領域研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尤其2021 年發布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為該領域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國內知識產權法研究已經形成比較有影響力的核心力量團隊,以馮曉青和吳漢東等為代表的科研人員,在該領域耕耘時間較久,研究成果豐富且獲得較高的關注度。但研究機構之間相互合作較少,合作空間還有待提升。
通過梳理發現,2001 年以后,國內學者從關注知識產權的法律特征、構建背景和實踐案例等問題,到非物質財產的法律制度創新與變革,以及反壟斷法制度創新思考和數字技術背景下的知識產權保護等演進過程。通過分析關鍵詞突現,得出利益平衡、人工智能創作物、信用懲戒和權利限制等目前已成為該領域的研究熱點。
構建知識產權法研究的知識體系框架,討論其制度建設、體系保護、機制運行和相關公共服務等內容。通過相互依存、互相促進的內在結構和外在互動關系,從意識層面、制度設計層面以及社會運行層面理性反思和積極應對,提出我國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主要思路和內容。
未來,完善我國知識產權法及相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國際貿易和投資等規則和標準,積極建設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等,都值得更多學者深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