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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姜永琳《大明律》英譯研究

2023-11-02 00:30郭潔董曉波
關鍵詞:英譯本學術研究

郭潔 董曉波

摘 要:《大明律》英譯本融嚴謹的學術研究與精準的譯文呈現為一體。譯者姜永琳注重學術研究,采用深度翻譯策略,通過音譯補償、序號劃分、互文指引、語義補足、概念闡釋等方式豐富主文本譯文,通過副文本提供知識鋪墊與學術延伸,實現了多維度翻譯中國法律典籍、闡釋傳統法律文化的功能,凸顯出譯者希冀還原《大明律》原貌,并借此促進中西方人士跨法系、跨文化交流互鑒的使命感與責任感。譯者深而有“度”、研譯互促的翻譯策略對中國法律典籍的對外譯介有著積極的啟示。

關鍵詞:深度翻譯;學術研究;大明律;英譯本

中圖分類號:H31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2-1101(2023)05-0064-07

收稿日期:2022-12-24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與對外法治話語能力建構研究(20AYY008);2023年度南京師范大學重大培育項目: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譯介與傳播研究(23ZD07)

作者簡介:郭潔(1988-),女,江西南昌人,在讀博士,研究方向:法律語言與翻譯、語言政策與語言規劃。

Thick Translation as Academic Research: Research on Jiang Yonglin′s The Great Ming Code/Da Ming Lü

GUO Jie, DONG Xiaobo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7, China)

Abstract: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Great Ming Code/Da Ming Lü combines rigorous academic research with accurate translation presentation. Jiang Yonglin, the translator, lays emphasis on academic translation and adopts the strategy of thick? translation, realizing the function of multi-dimensional translation of Chinese legal classics and interpretation of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by enriching the primary text translation by means of transliteration compensation, serial number division, intertextuality guidance, semantic complement, concept interpretation, etc. and providing the knowledge cushion as well as academic extension through paratexts, which highlights the translator′s desire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appearance of The Great Ming Code/Da Ming Lü and sense of mission and responsibility of promoting Chinese and Western people to enhance cross-legal-system and cross-cultural exchanges as well as mutual learning. His strategies of appropriate thick translation and mutual promotion of research and translation have positive implications for the translation of Chinese legal classics.

Key words:thick translation; academic research; The Great Ming Code/Da Ming Lü; English translation

美國喬治城大學 (Georgetown University) 法學教授費能文 (James V.Feinerman) 曾將《大清律例》鐘威廉英譯本、《唐律疏議》莊為斯英譯本和《大明律》姜永琳英譯本列為西方研究中國古代法律的三大基本材料[1]。在這三大基本材料中,因《大明律》姜永琳英譯本出版時間較晚,翻譯研究學者對其關注實屬寥寥?,F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討姜永琳英譯本的翻譯策略[2]、翻譯策略的使用與話語權的實現之間關系[3]、翻譯目的及譯本在目的語讀者中的接受度[4],以及譯本保持原文和譯文在語言、文化、交際生態維度的和諧與平衡[5]等相關主題上。目前,研究型翻譯、深度翻譯理論已被廣泛應用于典籍翻譯研究。然而,作為中國封建社會法制史上影響最大的一部法律典籍[6],《大明律》姜永琳英譯本中所使用的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還未受到學界的關注,譯本主文本和其中的文內注釋以及副文本中的序言、導論、索引、術語表、參考文獻等內容尚待進一步探索。本文欲以姜永琳《大明律》英譯本為研究對象,從翻譯研究的文化人類學維度——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視角考察姜永琳的譯釋策略,并分析其副文本在再現原文信息、助力讀者理解、促進跨文化交流與傳播等方面具有的功能。

一、姜永琳及其中法西傳的貢獻

姜永琳教授是美國華裔學者,博士畢業于美國明尼蘇達大學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System) 歷史系,曾擔任美國明史研究協會 (Society for Ming Studies)主席,現擔任美國博懋大學(Bryn Mawr College)教授、東亞系主任和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座教授,研究課題主要集中于中國古代的法律文化、倫理和法律史。作為法律學者和離散譯者,姜永琳以學術研究與翻譯實踐作為重要的兩環,向西方讀者深度詮釋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法學研究是《大明律》英譯的鋪墊,《大明律》英譯則是對法學研究成果的呼應。

早在1997年,姜永琳在其博士論文中就英譯了部分《大明律》律文。2005年,姜永琳完整譯出《大明律》?!洞竺髀伞返牡匚辉浽谖鞣綄W術界飽受爭議。當時,許多西方學者認為,《大明律》是明帝國實施權力的工具,極具壓迫性和權力導向性。這種看法讓一些西方學者進而對中國傳統法律制度產生了嚴重的偏見[7]。姜永琳主動為海外學者提供客觀的研究語料,其英譯的《大明律》得到西方漢學界的盛贊,為西方學者研究中國14至17世紀時期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可能[8],有利于進一步扭轉西方人對中國法律文明的偏見。

姜永琳不僅是學者型譯者,也是譯者型學者。除了英譯《大明律》,他還出版了《天命與大明律》《明朝法律》等著作,并以中華傳統法律歷史、文化和譯論資源為依托,發表了很多中英文法律史的研究型文章。在譯作中,作為離散譯者,姜永琳不局限于字面意義的轉換,還注重法律文化的比較,使西方讀者能夠感悟中華民族傳統法律文化之精華,極大地促進了法律典籍在西語世界的傳播與接受。作為法學研究者,姜永琳在《天命與大明律》中旁征博引,體現了其作為學者所秉持兼容中西的文化立場和對東西方法律文化的深刻洞察。

二、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在姜永琳譯作中的應用

王宏印認為,研究型翻譯是以某一種文化經典為對象,參照其他相關文獻,通過文本翻譯進行作者思想挖掘和理論系統化整理性質的研究[9]3。研究型翻譯“在某種程度上帶著‘深度翻譯的氣息和特色”[10]284。深度翻譯,也叫厚翻譯 (thick translation) 或深譯,是指在譯文中添加注釋、評注和長篇序言等[11],旨在顯化原文所蘊涵的豐富含義,為譯文讀者理解原文提供豐富的背景信息[12]。從形式上說,譯本中出現的注釋以及序、跋、獻詞、后記、附錄、術語表、致謝等都可以納入深度翻譯的范疇[13]。從內涵上說,深度翻譯本身亦帶有學術性質,意味著以某種專門知識和學問系統仔細地條分縷析和尋求答案[14],需基于深厚的學術基礎和背景。就《大明律》翻譯而言,明代律學等學科是翻譯的學術基礎,是理解法典原文的前提;法史學、法哲學、法理學等學科則構成了翻譯的學術背景,用于構建法典外的新文本以促進讀者對譯本的接受。如果說學術研究型翻譯強調文本類型特點、翻譯過程或翻譯態度,深度翻譯側重翻譯實踐的形式或結果,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則是兩者的有機結合,與文本類型、內容、翻譯態度、過程及結果均有關聯。姜永琳著眼于中華法系歷史、思想、文化全局翻譯,其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體現在《大明律》英譯本的“主文本”——正文譯文和被正文本化的補償注釋以及“副文本”中。

(一)譯文主文本深度翻譯

在翻譯主文本時,姜永琳使用圓括號()和方括號[]區分了原法典小注文本和小注文本外添加的譯文?!皥A括號()中出現的文本指行間法律小注條文,是本法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方括號[]中出現的文本以及章、節和條最初不是法典的一部分”[15]xxix,而是譯者自己的解釋材料?!洞竺髀伞分泻∽l文共81條,其中“謂”字小注50條,非“謂”字小注31條。從內容上看,“謂”字小注往往綜合運用訓詁、示例、列舉、體系等注釋方法對術語或者律句進行文義解釋,非“謂”字小注主要是補充刑罰的適用、調整律文的適用范圍以及補充法律程序等[16]。使用圓括號()標記小注內容是對中國傳統律典的尊重,也是對文本闡釋的堅守。使用方括號[] 標記譯者補充解釋的內容是典型的分立補償,即把補償內容加上標記,或與原文內容分別放置,以便向目的語讀者明示補償內容[17] 73,其特點是原文作者和譯者的身份涇渭分明,凸顯譯者的“插手”,并對讀者認知進行補充。姜永琳譯本中的解釋材料主要有音譯補償、序號劃分、互文指引、語義補足、概念闡釋等注釋類別。

1.音譯補償。譯本內譯者大量采用釋義+括號內音譯補償的方式翻譯早期中文法律術語,最大程度保留了源語法律話語的意義,如將“十惡”譯為“The Ten Abominations[Shie]”[15]18,將“按察司”譯為“Provincial Surveillance Commissions[Ancha Si]”[15]20,將“八議”譯為“The Eight Deliberations[Bayi]”[15]19。借助于上述釋義加括號[] 內音譯的方法,源語術語“十惡”“按察司”“八議”的概念含義基本得以傳達,其文化特性得以部分保留。法律典籍中存在一些在英語文化中沒有表征對應概念語符形式的傳統法律術語,直譯往往導致概念失真與文化誤差,以音譯補償的方法呈現譯名,既標示了傳統法律術語的抽象性與復雜性,也保留了其文化身份。此外,我國歷代法典有設置條文標題的傳統,《大明律》中的447個條文都設有標題,如“文武官犯私罪”“犯罪時未老疾”“犯罪自首”等條文標題。譯者將其分別譯為“Committing Private Crimes by Civil or Military Officials[Wenwuguan fan sizui]”[15]22、“ Committing Crimes before Becoming Aged or Maimed[Fanzui shi wei laoji]”[15]31、“Voluntary Confession of Crimes[Fanzui zishou]”[15]34,以極為凝練的釋義譯文體現了法條標題的歸納功能,以“象似”原名的音譯補充最大限度地保留中文條文標題的文化信息,讓英語受眾體會到中國傳統法律話語的異質性,產生了解話語背后凸顯的中國傳統法律智慧的興趣。

2.序號劃分?!洞竺髀伞敷w例變化是律典結構合理化與分類精細化的必然結果,是古代律典修撰技術在明初的一次系統檢驗與創新[18]。為了體現法典的精細化分類,姜永琳在翻譯“ 應議者之祖父有犯(第九條)”時,將原文拆分成了5條,分別用[1][2][3][4][5]表示:

原文:凡應八議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及子孫犯罪,實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若奉防推問者,開具所犯及應議之狀,先奏請議,議定奏聞,取自上裁。若皇親國戚及功臣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女婿、兄弟之子,若四品、五品官之父母、妻及應合襲廕子孫犯罪,從有司依律追問,議擬奏聞,取自上裁。其犯十惡反逆緣坐,及奸盜殺人、受財枉法者,不用此律。其余親屬、奴仆、管莊、佃甲,倚勢虐害良民,陵犯官府者,加常人罪一等,止坐犯人,不在上請之律。若各衙門追問之際,占恡不發者并聽當該官司,實封奏聞區處。

譯文:[1] In all cases where the paternal grandparents,parents,wives,sons,or sons'sons of those entitled to the Eight Deliberations commit crimes...[2] If the maternal? grandparents,paternal uncles or their wives,paternal aunts,brothers,sisters,sons-in-law,or sons of brothers of the relatives of the emperor,of the imperial relatives by marriage,or of meritorious officials[commit crimes]...[3]This provision is not applicable to cases ...[4] If other relatives...[5] If,while government offices are conducting interrogations,...[15]23

該法條內容豐富,若不拆分會使譯文段落拖沓冗長。為了便于讀者閱讀,譯者將原文一段拆成5條,并加上序號,使譯文層次清晰。法條序號是在法律文本中為了表示各個條文先后順序的數字符號[19]。譯者在翻譯內容較長的法條時,使用了阿拉伯數字的編碼方式和按照數字由小到大的累加式編排方法,以清晰直觀的方式體現了“由一般到特殊”的立法技術,用“凡”(in all cases)總括“應八議者之祖父有犯”的一般處理原則,明確要求不準擅自對“八議者”進行“勾問”,對“八議者”“勾問”須經皇帝同意;用“若”(if)引出實踐中如何根據“應八議者”的不同身份、“八議”范圍外的群體及具體犯罪情形采用不同的議罪程序和權限劃分。這種表達方式給讀者查閱、援引法律文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3.互文指引?;ノ闹敢愖⑨尩倪\用是《大明律》英譯本深度翻譯的重要表征之一,不僅體現了法條之間的指涉關系,而且反映了法律文本的文本間性。根據指引方向,譯者所使用的多為文內互文,即某些注釋前后呼應,讀者可以通過參考文內與之相關的其他注釋獲得更全面、深刻的理解[20]。例如,在翻譯“十惡”這一條文時,譯者將“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譯為“The first is plotting rebellion[moufan].(This means to plot to endanger the Altars of Soil and Grain[she ji][Art.277].)The second is plotting great sedition[moudani].(This means to plot to destroy imperial ancestral temples,mausoleums,or palaces[Art.277].)”[15]18。針對重復出現的“謀反”“謀大逆”一詞,譯者會提供該詞再次出現的具體條文序號,引導讀者可以通過快速定位[Art.277]查閱到“謀反”“謀大逆”出現的具體語境——“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及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關注到核心概念前后的互文照應,從而更好地理解“謀反”“謀大逆”的內涵及處罰方法。而語境化是實現深度翻譯的關鍵[11]。對于法律典籍中某些反復出現的核心概念,采用文內互文指引類補償注釋有助于指引讀者在目光往返的比較中把握、拓寬對某些核心概念在不同語境的認識。點到為止、不畫蛇添足的加注體現了譯者在譯作中對讀者進行的學術引領。

4.語義補足。語義補足是用括號[]注釋補充必要的語法成分或語義內容,從而使語句結構完整、語義明確,符合譯語表達規范,以達到為西方讀者理順上下文邏輯、獲取完整語義的目的。例如,在翻譯“擅造作”這一條文時,譯者將“若已損財物,或已費人工,各并計所損物價,及所費雇工錢重者,坐贓論”譯為“ If the property has been damaged or labor has been wasted,in each case combine and calculate the price of the damaged property and the amount of money paid for the labor.If the penalty[for obtaining illicit goods] is heavier[than 50 strokes of beating with the light stick],[the officials] shall be punished as obtaining illicit goods through malfeasance[Art.368])”[15]243。法典原文內容專業性強、文字凝練,“擅造作”這一法條隱藏了“重”的程度、“坐贓”的原因及犯罪主體等信息,如果不使用補充性增譯,可能造成讀者理解錯誤或者理解障礙。因此,譯者使用補充性增譯使得語義明晰化,增加“than 50 strokes of beating with the light stick”“the officials”“for obtaining illicit goods”3個夾注,明示中文省略信息,體現出譯者在明代造作法律制度、擅權類型犯罪等方面進行過深層次的學術研究,具有深厚的知識儲備。由于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具有鮮明的本土化色彩,所以譯者對于明代律學的知識儲備是實現譯文與原文在語義層面等值轉化的關鍵。

5.概念闡釋。概念闡釋類注釋常用于翻譯比較容易被混淆的法律術語,以期盡量減輕讀者的閱讀障礙與理解負擔?!洞竺髀伞分?,“罵人”這個法律條款被稱為“罵詈”罪,“罵詈”罪共計8條,根據罵人情節輕重,對應地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標準。在翻譯“罵人”這一法條時,譯者補充了一段闡釋:“Ma” refers to humiliating otherswith bad language; “li” refers to slandering each other with lewd words.The intentions of these articles are the same as those in the section “Affrays and Batteries,” but the circumstances of cursing are minor.Therefore,the penalties are accordingly light.”[15]190在這段補充性概念闡釋中,譯者不僅比較了“罵”與“詈”,而且將“罵詈”這一條文與“斗毆”條文進行比較,指出二者在立法意圖層面的共性和犯罪情節輕重認定上的不同。此類融合知識性與研究性為一體的核心詞匯與關鍵概念層面的注釋,反映出譯者在克服中西兩種異質文化差異,衡量時代需求、閱讀能力等外部環境對文本制約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減少了讀者理解譯文所需要的認知投入。

(二)譯文副文本深度翻譯

副文本概念由法國文論家熱拉爾·熱奈特提出。1982年,熱奈特提出5種類型的跨文本關系,其中之一便是正文本與它的副文本所維持的關系[21]71。以主文本為參照,位于主文本前的封面、序跋、目錄等為前副文本,位于主文本后的索引、附錄、封底等為后副文本。

1.前副文本:背景描述與基礎鋪墊?!洞竺髀伞方懒兆g本中的前副文本由致謝、翻譯注解、明朝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表、引言和引言注釋組成。

在譯本的致謝 (Acknowledgments) 中,姜永琳回顧了自己的學習和科研經歷。20世紀80年代,他曾被《唐律疏議》譯者莊為斯推薦至哈佛法學院學習東亞法。1990年,他曾協助《大清律例》譯者鐘威廉翻譯《大清律例》?;趯W術譜系視域,他與中國封建法典的兩位譯者均存在關聯。

在譯本的翻譯注解 (Note on the Translation) 中,姜永琳坦言自己翻譯時參考了莊為斯《唐律疏議》英譯本、鐘威廉《大清律例》英譯本的翻譯方法[15]xxix。以譯作標題為例,鐘威廉將“大清律例”譯作“The Great Qing Code”,姜永琳將“大明律”譯作“The Great Ming Code”,又額外補充了“大明律”的音譯“Da Ming Lü”。由此看來,姜永琳既站在前代譯者的肩膀上,繼承了鐘威廉、莊為斯的翻譯理念,又將自己置于新時代的歷史高度上,以順時而變的辯證思維譯介了法典之精蘊。

在譯本的明朝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表中,姜永琳提供了《大明律》原文本中涉及長度單位、重量單位和面積單位的換算方法[15]xxxi,同時給出了明朝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表的信息來源——《劍橋中國史》(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和《中國歷史大辭典》?!秳蛑袊贰肥且徊客耆晌鞣綄W者Frederick? Mote和Denis?? Twitchett撰寫的中國歷史?!吨袊鴼v史大辭典》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發起,我國歷史學者鄭天挺、譚其驤領銜編纂的第一部大型中國歷史辭典。姜永琳參閱中西方學者撰寫的中國歷史,注意到在立法層面上,數字與計量單位相結合可以展示出法律內涵的差異。由于東西歷史文化差異,這些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不易為西方人士所了解,因而英譯本中明朝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表的運用能夠有效凸顯和傳播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計量文化。

譯本中的明朝度量單位和貨幣單位表之后是長達72頁的引言。在譯本引言中,姜永琳介紹了《大明律》編纂的歷史背景、法典化過程、整體結構、基本原則、法律思維、在中國封建社會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響等內容。對于《大明律》的編排方式,姜永琳給出了自己的推測,指出“‘六部遵循古代‘六官制度……置國家事務于六部長之手,象征著宇宙空間(天地)和時間(四季)的全面性”[15]xxviii。這種以微觀法史之嚴密為視角,通過扎實具體的文獻證據展示傳統法律文化的副文本,凸顯了姜永琳以新的時代意識為觀照,在譯文中努力傳達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內涵的責任感[22]。引言之后,譯者提供了270條英文注釋,其中既有對朱元璋“重典治國、明刑弼教”立法觀念的分析,又有對參與法律制定的官員,如左丞相李善長、參知政事楊憲、御史中臣劉基、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等議律官的介紹;既有宏觀上對《大明律》編纂經過及發展變化的考證,又有微觀上對“勞役”“死刑”“流放”等刑罰術語歷史演變的介紹,體現了譯者深厚的學術積累以及對《大明律》研究的深度與廣度。

2.后副文本:學術性補遺延伸?!洞竺髀伞方懒兆g本中的后副文本由術語匯編、參考文獻、索引組成。首先,姜永琳以“漢語拼音、漢字、英譯”的組合形式呈現了《大明律》中涉及的主要中文法律術語及譯文匯編。其次,譯者提供了長達7頁的參考文獻,主要由明史書籍、法學書籍、《唐律疏議》英譯本、《大清律例》英譯本等著作組成,形成了較為系統的法律典籍翻譯知識網絡。在譯作中提供參考文獻,除了表示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參閱了這些文獻外,還能夠使得譯作中的歷史、文化語境有據可查,幫助讀者學習譯本外的補充讀物,引導讀者進行“深度學習”。最后,譯者提供了按英文單詞字母順序排序的詞語/詞組索引,每一個詞語/詞組后帶有索引頁碼,方便讀者定位該詞語/詞組在主文本譯文的出處。此外,索引還能將分散的信息匯聚在一起[23]。以“flight”一詞為例,譯本提供的“flight”一詞索引為“flight,42,74,128; after committing crimes,35,37-38,41,155; from duty,121-22,131,132,135-36,139; from marriage,88-89”[15]307。通過查閱該索引,讀者可以將“在逃”“犯罪共逃”“在直而逃”“逃婚”等概念匯集在一起,按圖索驥、交叉比對,加深對中國傳統法律核心概念的理解。

三、對法律典籍翻譯的啟示

姜永琳英譯《大明律》,以音譯補償、序號劃分、互文指引、語義補足、概念闡釋等研究型深度翻譯,促進讀者對譯文的理解;以前副文本交代法典編纂的歷史背景,為讀者提供豐富的知識鋪墊;以后副文本系統完善的參考文獻、精心編制的術語匯編和索引等“知識性”深度翻譯,為讀者進一步閱讀、研究提供便利。作為中國法律典籍在西語世界的翻譯與推介者,姜永琳秉持的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對中國法律典籍的對外譯介有著積極的啟示。

(一)深而有“度”

中國法律典籍大多用古文撰寫,語言精深,其中傳統法律術語與西方法律術語在概念內涵、語符表征和交際語境方面存在諸多差異。翻譯問題僅僅依靠語符表層的跨語轉換策略往往難以充分解決,需要使用指示性音譯、補釋性意譯、補充性增譯等增量型或增益型深度翻譯策略。為了使微觀層面的增譯內容與法典原文區分開來,譯者可添加括號,將增譯部分括起來以示區分,最大程度保證閱讀文本流暢性。讀者亦可從中辨析譯者聲音,體悟譯者對學術文本的理解。與此同時,若將“深”與“淺”視作一個連續統一體,在翻譯實踐上則會表現出從“過深”“較深”“略深”到“略淺”“較淺”“過淺”等階段性特征。法典翻譯需要譯者把握深度翻譯的“度”,即何時、何處采用何種度的深度翻譯。譯文中適度補充必要信息有利于原文理解和跨文化交際,但頻繁補充信息會造成閱讀障礙,打破譯文流暢度和連貫性[24]??紤]到這一點,譯者需要洞悉目標語讀者認知模型中的差異和缺位內容,這往往是中英法律文化交流中可能的“阻滯點”和“隔離帶”。因此于必要之處,如翻譯體現中華法系獨特性、歷史性、專業性的傳統法律術語時,可添加處理細致、詳略得當的增補性內容或注釋以增強譯本的接受性,體現“忠于原文”“服務讀者”的翻譯思想和“精益求精”的翻譯態度。

(二)研譯互促

翻譯家的翻譯回顧和反思是翻譯研究的重要語料,對這些語料的分析可以看出翻譯家翻譯語言“規范”的“習得”與“內化”的過程[25]。通過研讀姜永琳在譯本中對翻譯過程的回顧可知,譯者在譯前和譯中還參閱了諸多文獻,如愛德華·法默(Edward Farmer)的《朱元璋和明初立法》(Zhu Yuanzhang and Early Ming Legislation)、博德 (Derk Bodde) 和莫里斯 (Clarence Morris) 合著的《中華帝國的法律》(Law in Imperial China)、美國中國史專家賀凱 (Charles O.Hucker) 的《中國古代官名辭典》(A Dictionary of Official Titles in Imperial China)、任以都譯注的《六部成語注解》(Ch'ing Administrative Terms——A Translation of The Terminology of the Six Boards with Explanatory Notes) 等。此外,深度翻譯譯者往往具有平衡“研究什么就翻譯什么”與“翻譯什么就研究什么”的能力。如,譯者姜永琳對法律史、明史的研究為《大明律》翻譯提供了文獻支持和學術基礎,以曉暢的語言闡釋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讓讀者認識到《大明律》“安民”和“繩頑”的立法宗旨以及以“禮”為本的核心內容。這也促使他悉心整理早期中文法律術語,創建系統的法律術語匯編和索引,為后續研究者、譯者們提供有效的研究資料和翻譯工具,使法律術語英譯更加規范化與標準化。而《大明律》的英譯又反過來拓展了研究,如姜永琳的學術專著《天命與大明律》(The Mandate of Heaven and The Great Ming Code)的成功出版就離不開其前期的翻譯積累。與此同時,他還翻譯了大量關于明史、法律史及其研究的著作及論文,如《朱元璋與中國文化的復興——明朝皇權專制的意識形態基礎》等。由此可以認為,“譯者學者化”是文化“傳真”的需要[26],也是傳統法律文化“走出去”的需要。

四、結束語

康達維認為,如果譯作選擇適當的話,翻譯本身是一種高水準的學術活動,與其他學術活動具有同等的價值[27]。法律典籍篇幅較長、結構復雜,翻譯法律典籍本身就是一種開拓性的學術研究活動。在“中國文化走出去”的宏大背景下,典籍英譯譯者應該選擇的路徑必然是貫穿譯前、譯中、譯后的學術研究型翻譯和保留源語文化特征的深度翻譯[28]。深而有“度”的主文本譯文、精準有效的譯文注釋和傳遞各種文化信息與背景資料的副文本譯文是《大明律》英譯本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下“中國文化走出去”的背景下,研究《大明律》英譯本的學術研究型深度翻譯不僅有助于中西法律文化交流和對話,也為建構有中國特色的對外法律話語體系和傳統法律文化的海外傳播提供了鏡鑒,更是為法典翻譯提供了新思路。參考文獻:

[1] 蘇亦工.追悼鐘威廉(William C.Jones)教授及其對中國法研究的貢獻[C]//中國法律史學會.法史學刊(第一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2] 肖涵,王建.法律文本的描寫性翻譯研究:以《大明律》英譯本為例[J].職大學報,2007(1):80-85.

[3] HAN XIAO,LEI LI.Discursive Construction of the Translator:An Example of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e Great Ming Code (Da Ming Lü)[J].Theory and Practice in Language Studies,2018(4):410-418.

[4] 肖涵,王建.《大明律》英譯本的描寫性翻譯研究[J].西南法律評論,2015(1):138-153.

[5] 肖涵,王建.生態翻譯學視閾下的《大明律》英譯研究[J].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6):115-119.

[6] 李成遠.《大明律》在中國封建社會法制史上的地位及影響[J].社會科學家,2011(8):147-149.

[7] 董曉波.中國古代法律典籍的譯介與傳播[N].光明日報.2021-05-22(11).

[8] 屈文生,萬立.中國封建法典的英譯與英譯動機研究[J].中國翻譯,2019(1):51-59.

[9] 王宏印.《詩品》注譯與司空圖詩學研究[M].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2.

[10] 王治國.集體記憶的千年傳唱——《格薩爾》翻譯與傳播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11] APPIAH K? A.Thick Translation[J].Callaloo,1993(4):808-819.

[12] 吳冰,朱健平.道學心論對深度翻譯理論缺陷的補直[J].中國翻譯,2019(4):143-149.

[13] 黃小芃.再論深度翻譯的理論和方法[J].外語研究,2014(2):72-76.

[14] 陶源.《金瓶梅》新版俄語全譯本的“深度翻譯”及其學術視角[J].俄羅斯文藝,2021(4):32-44.

[15] JIANG YONGLIN.The Great Ming Code/Da Ming Lü[M].Seattle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2005.

[16] 王毓.《大明律》“小注”的注釋體例、注釋方法及其性質[J].古代文明,2022(4):130-142+156-157.

[17] 夏廷德.翻譯補償研究[M].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

[18] 鐘子龍.《大明律》體例變化原因辯證[J].南大法學,2020(3):54-74.

[19] 黃文煌.民法典編纂中的法條表達技術: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條文的梳理[J].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1):122-132.

[20] 鄭丹.少數民族口傳史詩外譯模式研究[J].外語學刊,2021(6):61-66.

[21] 熱拉爾·熱奈特.熱奈特論文集[M].史忠義,譯.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1.

[22] 郭潔,董曉波.中國法律典籍英譯本之副文本研究[J].華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6):115-120.

[23] 王志松.王瑤《中國新文學史稿》日譯本考[J].文藝理論與批評,2022(3):120-133.

[24] 李用安.“深度翻譯”也有“度”[J].中國中西醫結合雜志,2021(2):238-239.

[25] 李秀英.Burton Watson對歷史典籍英譯語言規范的習得與內化[J].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2):84-88.

[26] 周領順,強卉.“厚譯”究竟有多厚?[J].外語與外語教學,2016(6):103-112.

[27] 康達維.玫瑰還是美玉:中國中古文學翻譯中的一些問題[C]//趙敏俐,佐藤利行.中國中古文學研究.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

[28] 榮立宇.《人間詞話》英譯對比研究:基于副文本的考察[J].東方翻譯,2015(5):66-71.

[編輯:洪夢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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