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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政策、實踐與啟示

2023-12-27 11:06侯龍真何愛霞
現代遠距離教育 2023年5期
關鍵詞:代際終身教育韓國

侯龍真,何愛霞

(1.曲阜師范大學,山東 曲阜 273165;2.菏澤學院,山東 菏澤 274015)

韓國在農業資源稟賦、人口結構、歷史文化等方面與我國頗具相似之處,在20世紀90年代末就擺脫了絕對貧困,較早實現了農村現代化。韓國農村貧困家庭能在短時間內脫離長期性貧困,其重要原因在于韓國構建了堪稱全球典范的繼續教育體系,這是加速該國農村貧困家庭職業與收入代際流動的關鍵舉措。從阻斷農村絕對貧困代際傳遞走向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過程中,韓國繼續教育政策因時而變,其經驗對于我國現階段繼續教育助力農村低收入家庭可持續脫貧具有參考價值。故而,本研究聚焦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經驗,系統梳理其政策演進及實踐邏輯,希冀為我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提供借鑒。

一、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政策演進

政策代表了國家、地區乃至全球發展愿景的高層級意志,主要表現形式包括立法、制定和落實政策和計劃、利益相關方參與、認證學習成果等。政策是考察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關鍵指標。以韓國建國以來經濟社會發展、政權更迭、終身教育的推進以及國際環境變化等為依據,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政策的迭嬗大致可分為如下階段:20世紀90年代末以前,以阻斷農村絕對貧困代際傳遞為重心的初步探索、全面推進、調整提升階段;21世紀以來,以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為重心的融合創新階段(如圖1所示)。

圖1 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政策演進

(一)初步探索(20世紀60年代以前)

韓國建國之初,國民經濟整體蕭條,農村產業結構相對單一,生產條件和生活條件較為落后,農民發展機會受限,加之受戰爭和自然災害的影響,農村普遍性貧困積重難返,農村文盲率畸高。缺乏足夠的讀寫、計算能力和基本技能是社會劣勢的重要標志[3],并引致文盲和貧困在代際間的惡性循環。在此背景下,將農村貧困群體的掃盲運動作為優先事項在韓國如火如荼地展開。1949年12月,韓國政府制定頒布《大韓民國教育法》,奠定了成人掃盲的法律基礎。其后,韓國制定《掃盲五年計劃》(1954—1958年),同時設置成人教育科,定期發行刊物《韓文入門》,編寫掃盲教材,舉辦國文講習所。截至1958年,韓國共開展了五次掃盲運動,文盲率迅速下降至4.1%,提前實現了掃盲預期目標[4]。成人掃盲有助于根除長期存在的代際貧困,對韓國農村貧困家庭、農村地區乃至整個國家的財富積累發揮了倍數效應,為20世紀60年代后韓國的經濟騰飛提供了物質條件。與此同時,為拓展農村貧困家庭的增收渠道、賦予其基本生存所需的職業技能,在“優先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原則的指導下,韓國啟動了農民職業技能培訓。1952年,韓國開始起草《職業技術教育五年計劃》(1958—1962年),次年發布了《勤勞基準法》和《技能者培訓令》[5]。在上述政策中,農村和農民皆具有一定的顯示度??傮w而言,該時期農村成人掃盲運動的高效推進和農民職業技術培訓的初步發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韓國農村貧困家庭維持生計的人力資本水平,降低了貧困農戶后代延續貧困的可能性。

(二)全面推進(20世紀60—70年代)

20世紀60—70年代是韓國的巨變期。在該時期,韓國依托四個“五年計劃”快速實現了工業化,創造了“漢江奇跡”。但與此同時,韓國農村勞動力無序外流、城鄉貧富差距代際傳遞等問題愈益凸顯。為振興農村經濟以及同時解決農民較低的職業技能水平與較高的城市產業要求之間的矛盾,韓國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支持政策全面鋪開:1962年,《農村振興法》確定了農村振興廳的技術推廣機制,并規定對從事農業工作的公務員、農村青年和婦女開展農業經營和產業技術培訓[6];1963年頒布的《產業教育振興法》被韓國學者認為是韓國繼續教育發展史上的里程碑;1967年頒布的《職業訓練法》標志著韓國國家職業培訓制度的正式誕生[7];1973年,《國家技術資格法》規定獲得技術資格者享受相應的經濟和社會待遇。以上述法律為保障,大批學歷較低甚至沒有學歷的貧困農民積極參與職業技能培訓??梢哉f,職業技能培訓一方面促進了韓國農業增效和農戶增收,支持了在地貧困農戶全家技能脫貧;另一方面助推了韓國年輕一代跨越其父輩的職業階層,實現農民向產業工人的身份蛻變,打破了代際流動的職業壁壘。

經歷了20世紀60年代的經濟復蘇,韓國農村現代化條件漸趨成熟,解決農村絕對貧困及其代際傳遞刻不容緩[8]。20世紀70年代初,韓國發起了以農戶脫貧致富為內在動力的新村運動,這成為韓國農村代際脫貧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新村運動的核心是新村教育,本質上是一場培育貧困農戶勤勞、自助、合作精神的新村終身教育運動[9]。新村運動初期,韓國政府依托研修院對新村指導員和農民骨干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涉及新村精神培育、農業技術指導等。而后,農村各地紛紛興建村民會館,作為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和人員培訓的平臺[6]。無論是致富帶頭人抑或是村民會館等組織機構皆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貧困農戶的社會網絡,有效阻斷了韓國貧困家庭因社會資本匱乏而導致的貧困代際延續。新村運動在中后期逐步演變為農民自發的致富運動和精神啟蒙運動,這不但提振了貧困家庭后代擺脫前代貧困境地的信心,而且弱化了消極的價值觀和態度等貧困文化的代際影響,較好地斬斷了貧困代際傳遞的“劣根”。值得一提的是,農村婦女是新村運動的積極實踐者和受益者。新村婦女會動員各市道婦女舉辦文化節、建設學習室,開展園藝、時裝、歌唱、培育健全家庭等活動,還組織婦女幼師培訓,舉辦育兒、農村健康和營養等講座。這一系列婦女教育活動幫助韓國女性擺脫貧困及在家庭中的弱勢和依附地位,發揮了女性作為勞動者或母親在斬斷貧困代際傳遞鏈中的關鍵作用。該時期,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措施多圍繞減緩農戶長期性貧困而展開,農村家庭代際脫貧使全國普遍性的貧困問題得到了較大程度的緩解[10]。

(三)調整提升(20世紀80—90年代)

進入20世紀80—90年代,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深入推進,一方面,韓國城鄉收入差距繼續拉大,貧富差距的代際傳遞加劇;另一方面,家庭背景等先賦性因素在個體社會經濟地位躍升過程中的作用式微,個體受教育程度等后致性因素的作用漸強,因而該時期韓國農村社會代際向上流動率總體呈上升趨勢。為彌合相對固化的群體性鴻溝,韓國政府把保障貧困農戶受教育權益、促進農村地區代際脫貧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宏觀政策領域,發展終身教育成為韓國走出困局的突破口。20世紀80年代,韓國憲法明確了國家發展終身教育的責任,終身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法律地位初步確立。在終身教育理念指導下,1982年修訂的韓國憲法明確規定“振興社會教育制度化”[11],同年12月,韓國根據這一規定頒布了《社會教育法》,并于1996年更名為《終身教育法》。需要指出的是,韓國終身教育不包含正規學校教育,更側重于繼續教育,這雖然窄化了終身教育的范疇,但亦可避免因終身教育涉及面過寬而難以全面鋪開的弊端。在終身教育相關法律制度的剛性約束下,韓國農村貧困家庭前后兩代的學習與教育權利得以保障,繼續教育助力農村地區代際脫貧的模式也逐步由“運動式”升華為“制度式”。

在微觀政策領域,該時期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關鍵著力點有二:其一,農業后繼者培育。隨著城市化的快速推進,韓國大批農村青壯年“離農”。為開發農業后備人力資源,韓國啟動了農業后繼者培育工程。1980年11月,韓國頒布《農漁民后繼者培養基金法》,規定農漁民后繼者培養基金用于培養農村基層干部及有務農意愿和能力的農村青年。1990年4月,《農漁村發展特別措施法》確立了農漁民后繼者培養制度和專業農戶培養制度[6]。農業后繼者通過繼續教育加速了自身脫貧致富的步伐并通過代際反哺助力前代脫貧。更重要的是,農業后繼者是農村接續創富的下一代,其隊伍的可再生性對于韓國農村地區性代際脫貧和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其二,學歷補償教育。在全球頗具影響力的是韓國建立了學分銀行制度,該制度的初衷是為貧困農民、殘疾人等脆弱群體提供學歷補償的機會[12]。在這一制度下,韓國貧困農民可以通過合法認證程序獲取大學??苹虮究茖W歷,避免了其因學歷資本不足而引致的發展機會缺失和階層固化。

所謂整本書閱讀,是同語文學習中單篇斷章的閱讀相對而言的。教育家葉圣陶先生在《論中學國文課程標準的修訂》中對“讀整本的書”作了專門論述,明確提出:“把整本書作為主體,把單篇短章作輔佐”的主張。

20世紀90年代末,韓國農業發展水平和城市化率達到發達經濟體水平,并以發達國家身份加入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此時韓國農村基本脫離了絕對貧困狀態。

(四)融合創新(21世紀以來)

經歷了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和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韓國貧困和社會不平等問題愈演愈烈。農村人口是韓國相對貧困的高發群體,該時期其貧困主要表現在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就業層次較低、社會排斥、精神生活匱乏等方面。亞洲金融危機后,韓國政府開始推進福利改革,2000年正式實施了含括繼續教育在內的國家基本生活保障制度(NBLSS),旨在緩解日益加劇的貧困和收入不平等[13]。在繼續教育方面,韓國政府加快繼續教育與農村相對貧困治理的融合與創新,著力把終身學習打造成國家政策的核心領域,以此解決由收入、知識、技術和學習條件差距造成的城鄉社會兩極分化,全面振興農村社區[14]。21世紀以來,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創新性政策如下。

構建開放式的終身職業教育體系,助推農村低收入家庭穩定就業和社會融入。2005年,韓國向農村低收入家庭推出職業教育培訓券制度,農戶可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培訓內容[15]。此外,在邑、面、洞基層農村社區建立了幸福學習中心,滿足了邊遠地區及弱勢群體的終身學習需求,以補償教育減少了教育資源及學習機會差距[16]。2018年以來,韓國政府向低收入成年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終身教育券。2021年12月,韓國政府修訂的《終身教育法》將終身教育券的惠及對象拓延至所有公民,其中包括處于社會保障“死角地帶”的非正式職業者[14],他們絕大多數為農村低收入者。研究表明,居住在農村地區的低收入階層或貧困家庭后代更容易成為非就業、教育或培訓群體(NEET),通過職業教育和培訓計劃向該群體提供足夠的收入支持,可防止其長期貧困和貧困的代際傳遞[17]??傊?全民終身職業教育提高了農村低收入階層長期從事穩定職業的能力,使其不斷適應勞動力市場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該群體因結構性失業而導致全家重返貧困的可能性。

全面推進農村老年教育,減輕代際照護成本。進入21世紀以來,高速老齡化成為韓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隱憂。發展至今,韓國在2022年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約占韓國總人口的17.5%,其中超過40%的老年人生活在相對貧困中,居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之首[18]。因此,韓國以生產性老齡化理念為指導,將挖掘老年人的生產性潛能作為應對老齡化的有效策略。2003年,韓國推出《老年教育專家培訓計劃》,資助22所大學的終身教育學院開展老年教育教師和管理者培訓,培育老年教育專家[19]。2005年,韓國頒布《少子化·高齡化社會基本法》,強調終身教育與信息化教育要特別關照女性老人、殘疾老人以及農村貧困地區的老人。同年12月,韓國設立中央老人人力開發院,提供再就業教育、退休準備教育和老年從業者培訓等服務[20]??傊?農村老年教育有效提升了韓國老年人口對家庭及農村社區的貢獻度,削弱了家庭及社會養老負擔過重帶來的貧困代際傳遞風險。

深入實施歸農教育。歸農是指居住在農村以外地區達1年以上的非農從業人員,以從事農業為目的遷入農村地區。金融危機導致韓國大量進城務工農民失業,出現返鄉潮。為防止該群體返貧,亦為了補充農業后繼者,韓國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激勵政策[21]。譬如,《農業、農村社區和食品工業框架法》規定,國家和地方政府應為歸農創業者培訓制定支持政策,以確保返鄉務農者在農村定居[22]。2022年3月,韓國政府頒布實施的《農村振興法》則強調,農村振興廳與地方農村振興機構應開發適合歸農者的教學內容及教學方法,擴大農業從業者的終身教育機會[23]。以上政策為歸農者在農業實體穩定就業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職業變更的致貧風險,與此同時,歸農教育等農村福利政策助推了城鄉資源雙向流動和農村可持續發展,避免了農村人口和資本向城市單向流出所致的農村地區性和階層性代際貧困。

研究證實,包含繼續教育在內的NBLSS在增加受援家庭的收入和減輕代際貧困方面是有效的[24],它帶動了農村低收入家庭教育支出的增加,賦予了他們擺脫代際貧困的能力[25]。

二、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實踐邏輯

貧困具有多維性,繼續教育由此需要從多維視角構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實踐框架。在歷史嬗替中,韓國繼續教育因應農村貧困治理之需,在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中發揮了重要作用??v覽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歷史演進可以發現,該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實踐邏輯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如圖2所示)。

圖2 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實踐邏輯

(一)催生農民脫貧內生動力,阻斷心理貧困代際傳遞

美國社會學家奧斯卡·劉易斯(Oscar Lewis)提出的貧困文化理論指出,貧困代際傳遞主要源于后代“復制”了前代的目光短淺、依賴心理、自卑感、無助感等引發貧困的價值觀、態度及思維方式,繼而形成家庭乃至所處社會貧困文化的“慣習化”。韓國建國之初,脫離主流經濟社會體系的消極文化彌散在深陷貧困泥潭的農村家庭中,其消極因子對農村貧困家庭后代的影響根深蒂固。故此,韓國繼續教育在側重技能培訓、促進農民物質富庶的同時,兼顧對人的精神世界的關注,注重對貧困農民家庭精神生活的豐盈和價值信念的生成,從而提升其心理資本破解以依賴屈從、自暴自棄、缺乏信心等消極心理為表征的心理貧困及其代際傳遞。代表性案例是20世紀70年代韓國在新村運動中后期開展的新村教育。如上文所述,新村教育是一場思想改良運動,它并非囿于“物”的技術培訓,而是以“人”為軸心,以“勤勉、自助、合作”的新村精神為價值導向,激發貧困農戶脫貧致富的主動性、自覺性和自信心,使貧困家庭后代脫離前代心理貧困之困局,逐步形成勤勞致富、改變命運的內在自覺。一言以蔽之,繼續教育依托思想教育和價值引領提升貧困農戶后代的心理資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前代心理貧困的代際影響,撼動了韓國農村貧困家庭乃至整個農村地區的貧困文化之根。

(二)賦予農民可行能力,阻斷能力貧困代際傳遞

貧困不僅表現為收入水平低下,還表現為可行能力的剝奪??尚心芰κ侵溉藗冇锌赡軐崿F的、各種功能性活動的組合,它是一種能過有價值生活的實質自由[26]。教育貧困易導致可行能力不足,繼而引發能力貧困及其代際傳遞。前代受教育水平低,其所擁有的經濟資本和社會資本亦低,此類家庭所面臨的首要問題是維持生計,缺乏為子女提供優質教育的“自由”。如此看來,解決貧困問題的關鍵之舉是錨定可行能力之“靶心”,提升貧困群體的能力資本,這是繼續教育阻斷能力貧困代際傳遞的核心發力點。綜觀韓國農村繼續教育扶貧史,職業技能培訓是賦予該國農村貧困家庭后代實現向上代際流動所具備的可行能力的排頭兵。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韓國大量農村勞動力尤其是年輕一代從低收入、低技能的第一產業流入高收入、高技能的第二產業,在此背景下,韓國針對上述群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但適應了城市產業要求,還促進了農村貧困家庭一人“流得出”、一家“留得住”。具體做法如下:首先,高頻次頒布并修訂職業技能培訓相關法律,如《職業訓練法》《職業培訓基本法》《職業教育和培訓促進法》等。其次,制訂職業技能培訓相關計劃,如1995年推出就業保險計劃,近年來,該計劃中的職業能力發展部分通過代金券形式為農村低收入階層、失業者等脆弱性群體接受職業技能培訓提供支持[27]。再次,制定職業技能培訓相關制度,如終身職業教育制度、職業教育的終身學習賬戶制度以及職業教育培訓券制度等。最后,開發職業技能培訓課程。韓國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在韓國終身教育的課程類別中,職業技能培訓類的課程最多(占36.9%)[28]??傊?職業技能培訓有利于破除韓國農村貧困家庭后代職業流動能力欠缺之流弊,使其有能力突破前代的“老路”,進入更大的勞動力市場,從而實現職業階層躍升,同時,其工資待遇和技能溢價增加,繼而增強代際收入流動性。

(三)提高農民制度化文化資本,阻斷資歷貧困代際傳遞

階層代際跨越的必經之路是職業層級躍遷。為實現職業層級躍遷這一目標,個人動機和能力是前提條件,除此之外,往往還需具備學歷和學位、職業資格等資歷,亦即制度化文化資本。制度化文化資本是皮埃爾·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的社會學概念,是指將行動者掌握的知識與技能以考試等方式予以承認,由權威機構授予其學歷學位或資格的體制化形態[29],資歷存在較為顯著的代際傳遞現象[30]。具言之,前代的資歷貧困對后代的發展具有無形的負面影響;后代通過資歷獲得,釋放個人能力信號,進入更大的勞動力市場,進而通過代際職業流動和代際資源反哺助力全家脫貧。

韓國對非正規、非正式學習成果的認可、認定和認證走在世界前列,為農村貧困家庭提供了“第二次機會”,提高了前后兩代的制度化文化資本,阻斷了資歷貧困代際傳遞。具體而言,韓國制定了自學學位制度和學分銀行制度,開發了終身學習賬戶系統,藉此,農村低收入階層基于個人賬戶管理自己的學習經歷,通過自學或在學校和其他組織機構學習,并經過考試合格或在學分管理機構進行學分的認證和轉換,最終獲取相應的學歷學位或職業資格。近年來,韓國深入推進在線終身學習項目,來自邊遠地區的低收入農戶也能在專屬平臺上學習大學課程或接受培訓[14],進一步加速了農村低收入家庭制度化文化資本的代際再生產。譬如,教育部開設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提供專業教育、資格認證等服務;企業和大學聯合開發短期職業認證課程,企業負責評估和認證學習者的教育成果;新冠疫情影響下,為應對在線終身學習需求,韓國啟動了“數字時代的開放終身教育和培訓創新計劃”[31]。

(四)保障農民終身學習機會,阻斷權利貧困代際傳遞

阿瑪蒂亞·森(Amartya.K.Sen)在《貧困與饑荒》中分析了貧困與權利的關系,他將貧困的原因歸結為權利的不平等以及由此產生的分配不平等,亦即權利貧困[32]。如此看來,貧困之所以在家庭內部乃至社區和階層范圍內代際延續,其深層次原因不僅與個體和家庭因素相關,還在于所處社會在制度設計、政策執行以及資源分配等方面存在權利和機會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經過長期代際自我復制,深刻影響整個家庭的財富創造能力[33]。

韓國注重保障農村貧困群體終身學習的機會,賦予其權利資本,促進其社會參與,這是該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關鍵一環。尤其是21世紀以來,為緩解相對貧困及其代際傳遞,韓國不斷強化繼續教育作為公共行動和共同利益的形式,以學習與教育需求最為迫切的農村低收入家庭等弱勢群體為側重點。典型案例有:自2001年開始,韓國實施“弱勢群體終身教育方案支援計劃”[34];2018年以來,韓國政府向低收入成年弱勢群體發放終身教育券;韓國六部門聯合出臺《包容性國家社會政策促進計劃》(2019—2022年),擘畫了一個所有公民都有平等機會獲得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包容性和創新性社會愿景[35];2021年,韓國農業、食品和農村事務部制定《第五個支持女性農民的基本計劃》(2021—2025年),該計劃旨在通過教育與培訓、社會保障等手段增加女性的農業參與,增進女性農民的權利,提高其自身及整個家庭的生活質量[36]。以上措施為韓國阻斷農村相對貧困及其代際傳遞提供了優渥土壤,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農村低收入群體教育權利缺失、社會參與不足等問題,進而打破制度政策壁壘,實現其階層代際跨越。

三、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對我國的啟示

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做法雖然有其特定的生成環境,但我國依然能夠從中吸取諸多可資借鑒的經驗。以韓國為鏡鑒,在本土化重構的前提下,未來我國繼續教育需要在價值向導、靶向群體、供給主體、保障機制四方面發力,以釋放和強化其在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中的效能。

(一)價值向導:超越經濟理性,秉循人文主義教育觀

審視韓國農村脫貧致富史,該國始終堅持弱勢補償原則,將農村低收入階層作為繼續教育的重點惠及群體,并促進其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等的全面發展。由此觀之,我國致力于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繼續教育亦需要重申人文主義教育觀,即超越僅關注物質和技能增長的經濟理性,走向更加關注教育權利平等及人的自我實現和全面發展的價值理性[37]。這亦是我國緩解相對貧困、走向共同富裕的題中之義。

彰顯人文性的繼續教育首要之務是實現其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這是韓國經濟發展早期實現“公平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現階段繼續教育的城鄉差距、地區差距依然存在,繼續教育緩解農村地區性代際相對貧困的效能尚不明顯。故此,我國應持續加大繼續教育政策、資源向農村脫貧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采取資金補貼、對口支援、購買服務、政策激勵等措施確保農村低收入家庭的繼續教育權利平等和發展機會公平,并借此縮小群體性能力差距,進而緩解家庭內部乃至整個農村地區的教育貧困及其代際傳遞。

促進人的自我實現和全面發展是人文主義教育觀的第二要義。韓國繼續教育能有效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其內在動因就在于繼續教育打破了職業技能培訓這一“成才”之疆界,激活了“成人”之效能,亦即通過人文關懷、精神培育、價值引領等促進人的自我實現和全面發展。相較之下,我國雖然已擺脫了物質上的絕對貧困,但農村貧困文化的代際“慣性”依然較強。要破解這一困局,繼續教育在形式和內容上要因應農村低收入者的情感和精神需求。在形式上,注重在地化、情境化及體驗式。政府除了增設農民講習所、田間學校、鄉村書屋等硬件設施外,借助融媒體矩陣或通過喜聞樂見的群眾文化活動宣揚“勤勞致富觀”“知識改變命運觀”等理念,消除農村拜金主義、偏門致富、“寒門難出貴子”等消極心理的代際影響。在內容上,注重精準性、可及性和實用性,尤其是要補齊以培養富有同理心、責任心以及溝通協調能力、創造與革新能力等“橫向技能”為主要內容的農村公民教育短板[38],以擴大農村低收入家庭的社會參與。

(二)靶向群體:錨定貧困脆弱性群體,助力全家穩定脫貧

基于農村社會主要矛盾變遷,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目標群體有所側重,如新村運動中的農民骨干培訓、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中的農業轉移勞動力培訓、農村勞動力大量外流背景下的農業后繼者培育以及高速老齡化時代下的農村老年教育等?;陧n國經驗并結合我國現階段實際,我國應將脫貧農民作為繼續教育的重點受益群體,保障脫貧農民享有優質的繼續教育機會[39],從而防止該群體返貧及貧困代際傳遞。在脫貧農民中,因脆弱性強、“造血”能力弱、返貧風險高、代際影響力大而更應著力關注的兩大群體是農村老人和農村婦女[40]。對于農村老年人而言,他們的收入、健康、精神等多維貧困狀態會大大加劇自身及家庭的返貧風險。老年教育是減緩農村老年多維貧困及其代際傳遞的有效方式,這亦是韓國應對高速老齡化挑戰的關鍵經驗。一方面,我國可借鑒韓國生產性老齡化理念,探索面向農村健康、低齡老人的人力資源開發,賦予其自我生存和發展的能力,使他們從“福利個體”轉向“經濟個體”,從“年齡負擔”轉向“銀發經濟”[41]。另一方面,我國可以增設以農村社區為基地的老年文化活動中心和康養中心,開辦線上老年教育,以滿足農村老人多樣化學習需求,促進其精神富裕。值得一提的是,代際學習在老年教育領域中的價值日益凸顯。為此,我國可以在農村脫貧地區推廣代際學習項目,以促進代際共融和代際知識再生產。

讓婦女接受教育是消除代際貧困、促進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最有效的方法之一[42]。作為母親,女性可以通過對后代的正向影響為社會創造代際效益。韓國十分重視農村女性教育,21世紀以來,韓國已制定五個支持女性農民的基本計劃,其中包括教育支持政策?;陧n國經驗,我國需要加大政府部門、婦聯等組織對農村女性的幫扶力度,專門制定擴大農村脫貧地區婦女參與繼續教育的計劃,通過職業技能培訓、社會性別教育、家長教育等方式提高她們的主體意識和人力資本水平,這不僅關涉農村婦女自身的生存發展,而且關涉整個家庭的脫貧致富。

(三)供給主體:增進多元互動,搭建代際脫貧責任共同體

韓國不斷強化繼續教育作為一項共同利益的形式,構建了包括政府、雇主、農業協會、企業協會和工會、大學、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等在內的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利益聯動機制。當前我國治貧形式從“攻堅式”邁向“常態化”,相對貧困治理的周期更長、范圍更廣、難度更大。以韓國為鏡鑒,我國亟待增進繼續教育的網絡式多元互動,搭建常態化的繼續教育貧困治理責任共同體。進而言之,致力于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繼續教育多元供給主體主要有政府部門、學校及科研院所、涉農組織、企業及慈善組織等。

政府是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主導力量。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政策的高頻制定和高效落實正是得益于“強政府”的運作模式。藉此,我國政府可以利用轉移支付等再分配工具為長期存在的相對貧困家庭提供資金扶持,以減少寒門子弟的教育相對成本,如設立培訓專項資金、發起公益性培訓項目、發放培訓券與補助金、提供培訓稅費優惠等。更重要的是,在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背景下,政府工作的當務之急是要建立國家資歷框架、完善學習成果認證制度等[43],以賦予農村貧困家庭后代向上流動的資歷資本。普通高校、職業院校、開放大學、科研機構等具有開展繼續教育的資源優勢,可依托此類組織開展技能培訓、學歷補償及職業資格認證,并在招生人數和招生條件上向農村相對貧困戶傾斜,以此賦予該群體代際脫貧的資本和制度化文化資本。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在農業技術推廣和科普服務中具有專業優勢。他們可基于脫貧地區農業特色優勢產業,針對特色產業發展帶頭人開展生產技術、品牌打造、電商營銷、金融信貸等方面培訓,把特色產業扶貧作為低收入家庭代際穩定脫貧的根本措施。慈善組織、農業龍頭企業亦應支持農村繼續教育,這是共同富裕戰略目標下富裕群體履行社會責任、緩解城鄉代際差距和階層固化的重要渠道。

(四)保障機制:強化要素支撐,提升代際貧困治理效能

基于韓國經驗,繼續教育有效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離不開有力的要素保障。以此觀之,我國現階段可以從組織、法制、經費以及信息技術保障四方面筑牢繼續教育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根基。具言之,其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相對貧困代際傳遞的相關管理機構,統籌、協調、指導各利益相關方開展繼續教育。積極探索農村基層政府領辦社區教育、創業就業培訓、農業技術培訓,以提升農村低收入家庭的可持續創富能力。其二,完善法律與制度保障。我國應從保持教育基本法的融貫性和各項單行法的平衡性出發,推動研制與其他教育類型界線更為明確的國家繼續教育法[44],依法保障農村低收入家庭成員皆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機會。在制度建設方面,為打破農村低收入家庭后代向上流動的資歷“天花板”,可鼓勵涉農高校、開放大學探索定制定向的培養制度,支持相對貧困家庭后代通過彈性學制參加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同時,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等制約,暢通農業技術人員的職稱申報渠道,使有一技之長的農村低收入者有尊嚴、受尊重,緩解其制度化文化資本不足所致的相對貧困代際延續。其三,健全經費保障。充分發揮政府二次分配在平抑初次分配中的調節作用,使繼續教育經費優先向農村脫貧地區和低收入家庭傾斜。同時,政府應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積極投身農村繼續教育事業,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民間資本為輔的多元化經費保障機制。其四,強化信息技術保障。為彌合農村脫貧地區的“數字鴻溝”,應著力推動現代信息技術與農村繼續教育的深度融合,運用遠程教育手段把優質的繼續教育資源輸送至農村脫貧地區,以繼續教育數字化阻斷相對貧困人口“數字貧困”代際傳遞。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據Statista網站發布的數據,韓國在2021年的相對貧困率約為15.1%,在2022年的終身學習參與率約為28.5%[45]。依照全球標準,韓國相對貧困比率依然相對較高,表明該國的貧富差距依然較大[18]。以此推之,韓國繼續教育阻斷農村貧困代際傳遞的做法雖然堪稱全球典范,但也依然道阻且長。進而言之,我國不僅需要取其之長,而且要立足國情,進行本土化建構,聚力于社會經濟發展、繼續教育規模擴大及其機會均衡等方面,加快推進中國式繼續教育的現代化,以繼續教育的高質量發展賦能鄉村振興和農村農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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