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賢勇,陸淵
(廣西田園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廣西南寧 530007)
甘蔗一直以來是我國重要的糖料作物,甘蔗產業是我國廣西、云南和廣東等部分地區的重要支柱和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其發展對推進鄉村振興,改善人民生活等具有重要的意義[1]。甘蔗螟蟲是甘蔗上的主要害蟲,其為害是影響甘蔗產量、糖分及品質的主要因素之一,并已成為制約甘蔗增產、增收的重要因素[2-4]。近年來噻蟲胺、噻蟲嗪等低毒顆粒劑在蔗區的推廣對防治甘蔗螟蟲起到了積極的作用[5-6]。但噻蟲胺GR、噻蟲嗪GR 持效期短,一年一般需使用2 次,同時,隨著噻蟲胺、噻蟲嗪單劑的大量使用,防效日趨下降,并且噻蟲胺GR、噻蟲嗪GR 對螟蟲危害甘蔗節的防效較差。
為了解決以上問題,作者在多年試驗的基礎上成功開發了2.5%氯蟲·吡蟲啉BR,為驗證產品對甘蔗螟蟲的防治效果進行了本次田間試驗,2021 年分別在來賓市興賓區鳳凰鎮龍巖村和崇左市江州區馱盧鎮灶瓦村進行了試驗(下文簡稱龍巖村試驗點、灶瓦村試驗點),來賓市興賓區和崇左市江州區分別體現出桂北和桂南的氣候特點,多年來兩地的蔗螟發生較嚴重并且農藥使用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選擇的2個試驗點上一年甘蔗螟蟲的發生都較嚴重。
試驗藥劑為2.5%氯蟲·吡蟲啉(0.3%氯蟲苯甲酰胺+2.2%吡蟲啉)BR(廣西農藥劑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配)。對照藥劑為10%吡蟲·殺蟲單BR (河南好年景生物發展有限公司,市售)。
1.2.1 龍巖村試驗點
試驗地塊面積約0.2 ha,種植甘蔗10 a 以上,近年主要使用40%氯蟲·噻蟲嗪WDG拌肥料撒施防治甘蔗蟲害,2020年(試驗前1 a)甘蔗螟蟲為害較嚴重,10月后甘蔗螟蟲為害甘蔗節較嚴重。
1.2.2 灶瓦村試驗點
試驗地塊面積約0.2 ha,種植甘蔗10 a 以上,近年主要使用0.06%噻蟲胺GR(藥肥混劑)撒施防治甘蔗蟲害,2020年(試驗前1 a)甘蔗螟蟲為害較嚴重,10月后螟蟲為害甘蔗節較嚴重。
試驗共設5個處理,分別為: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2.5%氯蟲·吡蟲啉BR 1 687.5 g(a.i.)/ha、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空白對照(不施殺蟲劑,只施肥料)。每個處理3次重復,共15 個小區,每個小區6 行甘蔗,面積60 m2,隨機區組排列,同一試驗所有小區的栽培和肥水管理條件一致。
甘蔗下種時按設計使用劑量,將藥劑撒于甘蔗植溝中,先施肥再擺種和施藥,然后覆土、覆膜。覆土后40、70 d 調查每個小區的總苗數和螟蟲造成的枯心總苗數,計算枯心率及枯心防效。覆土后210 d調查甘蔗節螟害率及螟害防效,采用五點取樣法,每點取4 株甘蔗,每個處理共取20株甘蔗,調查每株甘蔗的蟲節數和總節數,計算蟲節率和蟲節防效。計算公式如下。
枯心率(%)=枯心總苗數/調查總苗數×100
枯心防效(%)=(空白對照枯心率-處理枯心率)/空白對照枯心率×100
螟害節率(%)=螟害總節數/調查總節數×100螟害節防效(%)=(空白對照蟲節率-處理蟲節率)/空白對照蟲節率×100
施藥后40、70 d各進行1次甘蔗出苗數、株高及葉色等生長情況觀察,檢查每個處理是否發生藥害。
龍巖村試驗點:2021年3月2日施藥,當天天氣多云,氣溫12 ℃~18 ℃,相對濕度82%。
灶瓦村試驗點:2021年3月5日施藥,當天天氣多云,氣溫18 ℃~19 ℃,相對濕度78%。
使用Microsoft Excel 2010、SPSS 22.0 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比較和統計。
經調查可知,甘蔗無異常生長情況,供試藥劑對甘蔗未出現藥害。
2.2.1 龍巖村試驗點
試驗結果見表1。施藥后40 d,2.5%氯蟲·吡蟲啉BR 3 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76.90%~91.46%,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為89.47%。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 的防效極顯著低于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P<0.01),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 687.5 g(a.i.)/ha處理的防效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無明顯差異(P>0.05)。
表1 不同藥劑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治效果(龍巖村試驗點)
施藥后70 d,2.5%氯蟲·吡蟲啉BR 3 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78.15%~95.21%,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為94.34%。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 62.5 g(a.i.)/ha的防效極顯著低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P<0.01),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 、1 687.5 g(a.i.)/ha處理的防效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無明顯差異(P>0.05)。
施藥后210 d,2.5%氯蟲·吡蟲啉BR 3 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60.67%~90.21%,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為58.94%。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的防效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無明顯差異(P>0.05);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 687.5 g(a.i.)/ha處理的防效極顯著高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P<0.01)。
2.2.2 灶瓦村試驗點
試驗結果見表2。施藥后40 d,2.5%氯蟲·吡蟲啉BR 3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73.26%~89.67%,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防效為90.34%。其中,2.5% 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 的防效極顯著低于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P<0.01),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 687.5 g(a.i.)/ha的防效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均無明顯差異(P>0.05)。
表2 不同藥劑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治效果(灶瓦村試驗點)
施藥后70 d,2.5%氯蟲·吡蟲啉BR 3 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74.86%~95.11%,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94.57%。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 的防效極顯著低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P<0.01),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 687.5 g(a.i.)/ha的防效均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 g(a.i.)/ha的防效無明顯差異(P>0.05)。
施藥后210 d,2.5%氯蟲·吡蟲啉BR 3 個處理對甘蔗螟蟲的防效為64.93%~91.53%,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為64.52%。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與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的防效無明顯差異(P>0.05),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687.5 g(a.i.)/ha的防效均極顯著高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的防效(P<0.01)。
結果見表3。
表3 不同處理對甘蔗產量的影響
通過產量測定發現,龍巖村試驗點的2.5%氯蟲·吡蟲啉BR低、中、高劑量處理區甘蔗產量分別為1 678 kg、1 855 kg 和1 864 kg,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為1 698 kg。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處理區和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無明顯差異(P>0.05),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1 687.5 g(a.i.)/ha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均極顯著高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處理區的甘蔗產量(P<0.01)。灶瓦村試驗點的2.5%氯蟲·吡蟲啉BR 低、中、高劑量處理區的甘蔗產量分別為1 765、1 897 kg和1 889 kg,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為1 759 kg。其中,2.5%氯蟲·吡蟲啉BR 562.5 g(a.i.)/ha 和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無明顯差異(P>0.05),2.5%氯蟲·吡蟲啉BR 1 125.0 g(a.i.)/ha、1 687.5 g(a.i.)/ha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均極顯著高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3 750.0 g(a.i.)/ha 處理區的甘蔗產量(P<0.01)。
相對于空白對照,龍巖村試驗點的2.5%氯蟲·吡蟲啉BR低、中、高劑量處理區甘蔗增產率分別為23.02%、36.00%和36.66%,灶瓦村試驗點的2.5%氯蟲·吡蟲啉BR 低、中、高劑量處理區甘蔗增產率分別為21.31%、30.38%和39.83%。在2 個試驗點,2.5%氯蟲·吡蟲啉BR 的中、高劑量處理區甘蔗增產率均顯著高于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處理區的增產率,2.5%氯蟲·吡蟲啉BR低劑量處理區甘蔗增產率與對照藥10%吡蟲·殺蟲單BR 處理區甘蔗增產率的差異不顯著。
農藥緩釋粒劑是一種具有可直接施用、持效期長、受天氣影響小等特點的農藥劑型[5],特別適合甘蔗等生育期長且后期噴藥困難的作物。
本研究通過在來賓市興賓區鳳凰鎮龍巖村和崇左市江州區馱盧鎮灶瓦村進行的田間試驗,評價2.5%氯蟲·吡蟲啉BR 對甘蔗螟蟲的防效和對甘蔗的安全性,發現2.5%氯蟲·吡蟲啉BR 對桂北和桂南蔗區的蔗螟都具有較好的防治效果,后期效果好于其他顆粒劑[6-7]。2.5%氯蟲·吡蟲啉BR在甘蔗螟蟲防治上具有較好的推廣價值。
甘蔗生長后期病蟲防控施藥困難。2.5%氯蟲·吡蟲啉BR 產品可以在甘蔗新植時直接施入甘蔗種植溝中,一季甘蔗只需施用1 次,推薦用量為1 125.0 g(a.i.)/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