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忠 樊則兵 劉建華 孟子鄰 林凌曉
(1.中山市公安局東鳳分局,廣東 中山 528400;2.南方醫科大學法醫學院,廣東 廣州 510515)
某日15 時許,接報警稱某餐廳內,一男子(劉某)持刀將一女性(楊某)頸部刺傷,致該女性當場死亡,隨后劉某逃至餐廳地下停車場,由于部分地段沒有監控,待民警趕到地下停車場后,發現嫌疑人躺于地面血泊中,頸部有創口,已休克,送至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現場勘查情況:該餐廳門口朝西,在該門前的臺階地上發現一具女性尸體,尸體頭部朝東,腳部朝西,仰臥平躺。尸體上身為黑色短袖T 恤,下身為黑色長褲,赤腳。尸體的頸部和面部被手巾包裹著。挪開手巾,尸體的面部沾有血跡,左側頸部有約5.5cm 長的創口,并伴有流淌狀的血液流出(見圖1)。進入餐廳,餐廳的東側為儲物柜、走廊、包廂和廚房,東南側角落處為洗手間,南側為收銀臺,西側為餐飲區,北側為餐飲區。在餐飲區的東側和西側各放有方形餐桌,中間放有圓形餐桌,圓形餐桌靠南側處為18 卡餐桌,在該餐桌上放有一杯未開封的飲料,并在該餐桌旁邊地上發現一處血泊狀的血跡;在該餐桌的座位上發現一處流淌狀的血跡,并在該座位的血跡旁邊發現一部手機。18 卡沙發至餐廳門口地面有滴落狀血液延伸。
圖1 左側頸部創口
餐廳的旁邊為地下停車場的入口,該停車場入口朝西,停車場的入口處地上有滴落狀的血跡一直延伸到地下停車場處。在停車場的西側停放有一輛粵XXXX2T 小車,并在該處地上發現一處滴落狀的血跡。在地下停車場的西北側停放有一輛粵XXXXWV 小車,并在該小車旁邊地上發現一處血泊狀的血跡。根據出警民警報告,致傷物已跟隨劉某送往醫院,出警民警即刻前往醫院取回致傷物,一把刃長約20cm的單刃刀具(見圖2)。
圖2 刃長約20cm 的單刃刀具
餐廳和地下停車場內均有視頻監控,由于該男子劉某刺傷女子楊某的過程背光且被桌椅等物品擋住,且攝像頭像素較低,以及地下車庫只有出入口有視頻監控,該男子逃竄、自傷過程并沒有被視頻全程覆蓋,需要法醫對劉某、楊某尸體損傷作出判別。
1.2.1 楊某尸表檢驗
女性新鮮尸體,尸長160cm,黑發長28cm,顏面部蒼白,鼻腔見血跡附著。余未見明顯異常。
尸表損傷:左下頜見一處2.0cm×2.0cm 哆開創口,形狀不規則,創緣整齊。左頸部見一處7.0cm×1.5cm 哆開創口,創口呈現三角形,橫行,創角兩銳一鈍,左側、右上方創角為銳,右下方創角為鈍,右側創緣有皮瓣向右側翻起,創緣整齊,創腔深,創道向右頸部方向斜向下走向(見圖3)。胸腹部未見損傷。左食指指腹見一處1.5cm 創口,創緣整齊,見肌肉斷裂。左中指中節見一處1.0cm 創口,創緣整齊。左環指指腹見一處0.5cm 表淺創口,創緣整齊(見圖4)。
圖3 創道向右頸部方向斜向下走向
圖4 左環指指腹創口創緣整齊
1.2.2 楊某尸體解剖檢查
切開頭皮未見頭皮下出血,雙側顳肌無出血,顳骨無骨折,顱蓋骨無骨折。左頸部創口創腔深,創道向右頸部方向斜向下走向,右頸部肌肉斷裂,軟組織廣泛性出血(見圖5)。椎前筋膜廣泛出血及右側椎旁軟組織見割傷。氣管自環狀軟骨下方水平橫行完全斷裂(見圖5)。食道完全破裂(見圖6)。右頸外靜脈、右頸外動脈完全破裂(見圖6)。左胸腔內有5mL 淡黃色積液,右胸腔內有5mL 淡黃色積液。心包完整,心包腔有淡黃色液體15mL。心臟完整無破裂,心外膜未見出血點。雙肺蒼白。腹腔無積血積液,腸管未見挫傷,網膜均勻覆蓋,器官位置正常。胃內可見黃白色未消化食物,量約600g,可見米飯及菜葉等成分,胃內壁黏膜無出血。肝臟未見異常,脾臟被膜皺縮。膀胱空虛。子宮稍大、位置正常,宮腔內可見一個T 字形金屬節育環。
圖5 氣管自環狀軟骨下方水平橫行完全斷裂
圖6 食道完全破裂
1.3.1 劉某尸表檢驗
男性新鮮尸體,尸長169cm,黑發長1cm。鼻腔見血跡附著。右上中切牙、側切牙根折,周邊齒齦出血(見圖7)。下唇見一處2.0cm×1.0cm 挫擦傷(見圖8)。舌尖被上下齒列咬合,口腔內有鮮紅色血跡附著。面部未見損傷。左頸前延至右頸部可見一處23.0cm 縫合創口,創腔深,創緣整齊。該創口上方見4.0cm、1.2cm、4.0cm 三處縫合創口,下方見一處4.1cm縫合創口,以上創口均創緣整齊,創角一鈍一銳,左鈍右銳,均較表淺,基本平行走向(見圖7)。右鎖骨處見針眼三處,周邊伴皮下出血5.0cm×2.0cm。右髂部見針眼二處,周邊伴皮下出血16.0cm×12.0cm。左骼部見針眼一處,周邊伴皮下出血5.0cm×5.0cm。余未見明顯異常。
圖7 創口均創緣整齊
圖8 頸部皮下組織廣泛出血
1.3.2 劉某尸體解剖檢查
切開頭皮未見頭皮下出血,雙側顳肌無出血,顳骨無骨折,顱蓋骨無骨折。左頸部創口延至右頸部,創腔內可見頸闊肌、胸鎖乳突肌斷裂,頸部皮下組織廣泛出血(見圖8),右頸外靜脈斷裂后縫合,右頸內靜脈斷裂后縫合(見圖9)。右側甲狀軟骨可見多處橫向走形劃傷(見圖10)。食道無破裂。左胸腔內有250mL 淡紅色積液,右胸腔內有200mL 淡紅色積液。心包完整,心包腔有淡黃色液體12mL。心臟完整無破裂,心外膜無出血點。雙肺水腫。腹腔有200mL 淡黃色積液,腸管未見挫傷,網膜均勻覆蓋,器官位置正常。胃內可見暗綠色食糜,量約10g,無成形成分,胃內壁黏膜無出血。肝臟未見異常,脾臟被膜緊張。膀胱空虛。
圖9 右頸外靜脈、內靜脈斷裂后縫合
圖10 右側甲狀軟骨可見多處橫向走形劃傷
2.1.1 楊某死因分析
根據檢驗所見,死者創口于左頸部,創道向右頸部方向斜向下走向,致右頸部肌肉斷裂,氣管斷裂,食道斷裂,右頸外動脈、右頸外靜脈斷裂。結合死者可見顏面部蒼白,雙手指甲甲床發紺,雙肺蒼白,脾臟被膜皺縮及全身衣著血染、現場血泊等情況,綜合分析,楊某系被刺傷左頸部致氣管、食道、右頸外動脈、右頸外靜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2.1.2 劉某死因分析
死者左頸前創口延至右頸部,創腔深,致右側胸鎖乳突肌斷裂,右頸外靜脈斷裂,右頸內靜脈斷裂,右面總靜脈斷裂,手術中出血量約4000mL。結合死者可見顏面部蒼白,雙手指甲甲床發紺等情況,綜合分析,劉某系被割傷右頸部及頸前致右頸內靜脈、右頸外靜脈、右面總靜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2.2.1 楊某致傷工具分析
楊某左頸部創口,創角兩銳一鈍,邊緣整齊,分析系單刃銳器作用頸部所致。
死者左食指、中指、環指見小創口,符合銳器切割所致,為抵抗傷。
死者系被他人用單刀銳器刺切左頸部致氣管、食道、右頸外動脈、右頸外靜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2.2.2 劉某致傷工具分析
劉某右頸部見四處表淺創口,創角一鈍一銳,左鈍右銳,邊緣整齊,分析系單刃銳器從左向右作用所致。
死者右側中切牙及側切牙根折,對應牙齦出血,伴下唇挫擦傷,可能為摔倒在地上,唇部磕及水泥地面所致。
死者右鎖骨處、右髂部及左髂部針眼及周邊皮下出血,結合醫院病歷資料,分析為醫院搶救時所致。
死者左頸前延至右頸部見較長創口,該創口上下可見共四處基本平行走向表淺創口,符合試切創特點,結合案情綜合分析,上述損傷符合自行切割所致。
死者系從左向右自行切割右頸部及頸前致右頸內靜脈、右頸外靜脈、右面總靜脈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楊某雙手有抵抗傷,結合視頻資料,判斷為他殺。
死者劉某頸部有試切創,頸部致命創口可以自傷完成,車庫這段時間監控視頻顯示沒有他人出入,綜上判斷為自殺。
本文分析了1 例對他人實施切頸后自傷切頸的案例,行兇者使用同一單刃銳器先后實施他傷和自傷頸部,分析總結了自傷切頸和他傷切頸的特點。
他傷切頸特點可以歸結為:一是損傷層次深,損傷??缮钸_動脈,甚至頸椎筋膜深度;二是常存在抵抗傷。另外,本案例中楊某身體的掙扎旋轉造成了頸部創口有三個創角,與常規刺切創口特點不同,創角的數目以及形態可以輔助判斷成傷機制以及致傷過程。自傷所呈現出的特點可以歸結為:一是多次切割,表現出試切創的特征;二是自傷的深度有限,自傷性自殺雖然損傷程度重,一般僅有一次嚴重的致命傷,但是比起他傷,雖然該損傷能造成死亡,但組織損傷層次較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