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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化和安全化:大國戰略競爭與亞太經濟合作的雙向演進

2024-02-01 12:00管傳靖
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 2024年1期
關鍵詞:貿易協定戰略經濟

管傳靖

內容提要:2023年美國拜登政府加快了“印太經濟框架”談判,亞太地區經濟秩序發展方向之爭趨向激烈。隨著地區權力結構的變化,亞太地區經濟關系的戰略意蘊日益復雜,大國如何利用經濟合作影響戰略關系成為一個關鍵問題。貿易協定的戰略效應不僅包括其對合作者之間的“戰略穩定效應”,還包括對非參與者的“戰略外部性”,它們受到經濟合作深度的調節,構成了“功能化”和“安全化”兩個基本路徑。近十年來,中國支持東盟引領地區經濟合作,貿易協定的“戰略穩定效應”推動著經濟合作的功能化演進,美國則基于地緣利益考慮而利用貿易協定的“戰略外部性”,刺激地區經濟合作不斷趨向安全化,亞太地區形成了“功能化”與“安全化”并行的雙向演進格局。

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持續邁進,經濟合作與大國戰略利益緊密交織,貿易協定作為大國地緣經濟競爭的關鍵載體,其內容和方式開始反映出地緣經濟格局的走向。在中美戰略博弈的大背景下,當前亞太地區已形成了《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與“印太經濟框架”(IPEF)并行的格局。2023年10月24日,中國政府發布《新時代的中國周邊外交政策展望》,提出深化區域經濟一體化,加緊推進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建設,實施好RCEP并適時擴大成員、推動升級。(1)參見《新時代中國的周邊外交政策展望》,《人民日報》2023年10月25日,第6版。此前,RCEP的生效已起到了進一步促進區域貿易活動的效果,特別是其“原產地累積規則”,已成功激發了區域生產網絡的發展。(2)參見《RCEP為區域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人民日報》2023年2月5日,第3版。

與此同時,美國也在加緊推動IPEF談判。在2023年5月8日于新加坡舉行的第三輪IPEF談判發表的聯合書面文件中,美國商務部長吉娜·雷蒙多(Gina M. Raimondo)和貿易代表戴琪(Katherine Tai)共同表示要加快貿易、供應鏈、低碳經濟和公平經濟四個支柱的規則磋商。(3)USTR,“Joint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and USTR Readout of Third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Negotiating Round in Singapore,”15 May 2023,https:// 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3/may/joint-ustr-and-us-department-commerce-readout-third-indo-pacific-economic-framework-negotiating [2023-09-03].5月26日,IPFE在美國底特律達成了供應鏈協議,就供應鏈風險的識別和應對進行合作,并加強供應鏈中關鍵產品多樣化政策的協調。(4)The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Press Statement on the Substantial Conclusion of IPEF Supply Chain Agreement Negotiations,”27 May 2023,https:// www.commerce.gov/news/press-releases/2023/05/press-statement-substantial-conclusion-ipef-supply-chain-agreement [2023-09-03].這些政策動向表明,在《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和RCEP之外,美國還將試圖借助更加靈活的“議題聯盟”合作方式塑造地區經濟秩序,這將進一步刺激地區經濟合作路徑之間的競爭。

審視十多年來亞太經濟合作格局的演變,可以清晰地發現一個特點,即亞太經濟合作與大國領導權競爭、戰略沖突和安全利益等非經濟因素密切相關,形式多樣的貿易協定是大國實現戰略目標的一種重要手段。問題在于,如何理解大國通過貿易協定來實現戰略利益的戰略與政策邏輯。這就需要進一步超越以“戰略競爭”和“權力轉移”為中心的宏觀視角,從而更深入地理解亞太地緣經濟格局變化。

一、大國戰略競爭與亞太經濟合作

既有研究對各國基于戰略目的建構亞太經濟合作路徑的邏輯分析提出了兩個經典視角,即地區經濟秩序與安全秩序各自遵循內在邏輯的“界限論”,以及強調地區經濟合作被大國戰略競爭所塑造的“碰撞論”。

“界限論”認為,東亞地區的安全秩序和經濟秩序呈現“二元格局”,經濟實力和安全影響力的轉化存在條件性。如果一個大國利用經濟手段實現戰略目標,需要其具備貿易主導優勢,并且與其合作伙伴存在脆弱性經濟依存關系;如果一個大國利用安全影響力實現經濟利益,就需要其合作伙伴的安全擔憂強烈,并且為了安全利益而在經濟利益上妥協。這種權力資源轉化的條件性,使得地區經濟秩序和安全秩序之間存在一定的“界限”。(5)Beverley Loke,“United States,China,and the Politics of Hegemonic Ordering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23,No.4,2021,pp.1208-1229.

“碰撞論”則認為,隨著地區權力結構的變化,遵循各自邏輯的安全秩序和經濟秩序開始發生“碰撞”。(6)Feng Liu and Ruonan Liu,“China,the United States,and Order Transition in East Asia:An Economy-Security Nexus Approach,”The Pacific Review,Vol.32,No.6,2019,pp.972-995;Arianto Christian Hartono,“The Impact of Geopolitical Influence on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Asian Journal of Comparative Politics,Vol.7,No.2,2022,pp.353-375.大國權勢競爭導致戰略利益更加系統地滲入地區經濟合作安排,以貿易協定為主的經濟合作機制也隨之成為戰略競爭的工具,亞太地區安全秩序和經濟秩序的“界限”趨向消解,它們之間的關聯性和碰撞性進一步增強。(7)參見劉豐:《東亞地區秩序轉型:安全與經濟關聯的視角》,《世界經濟與政治》2016年第5期,第32—55頁。

“界限論”與“碰撞論”的核心分歧,在于“經濟聯系”轉化為“戰略工具”的條件性。從本質上看,兩個視角都將大國戰略競爭作為理解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格局變化的一個主線,地區生產網絡的發展和貿易協定的設計等皆受其影響,該邏輯和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戰略驅動”等經典分析路徑一脈相承。(8)Gregory P. Corning,“Trade Regionalism in a Realist East Asia:Rival Visions and Competitive Bilateralism,” Asian Perspective,Vol.35,No.2,2011,p.259.不過,結合研究問題和現實變化,既有研究至少在下述兩個角度存在進一步拓展的空間。

其一,細化宏觀的“戰略驅動”分析?!敖缦拚摗焙汀芭鲎舱摗倍贾塾趤喬貐^權力結構和安全秩序,而地區經濟合作安排則被視作大國競爭的手段與輔助性因素。實際上,作為地區經濟合作載體的貿易協定,同樣具有自身的經濟邏輯和戰略效應。通過轉換分析的焦點,以貿易協定戰略效應作為切入點,可有助于更加深入地認識亞太地區經濟合作中經濟邏輯和安全邏輯相互影響的機制。

其二,剖析亞太經濟合作中戰略邏輯的動態變化?!敖缦拚摗焙汀芭鲎舱摗钡纫暯?,主要將地區權力結構和安全格局作為基礎性因素,側重于分析大國如何形成經濟領導權和吸引追隨者。但是,1997年以來亞太地區各類經濟合作方案的類型在不斷變化,其產生戰略效應的方式和條件也在相應地發生連帶變化,這些變化需要在案例比較中被進一步闡述。

簡言之,基于既有研究,貿易協定的戰略效應問題具備作為獨立觀察與研究對象的必要性。同時,這一角度的分析,將有助于更為深入地認識亞太地區經濟合作中經濟利益與戰略利益的復雜關系,并理解其動態變化的邏輯機制。

二、貿易協定的戰略效應:方式、因素與演變

貿易與安全的聯動性是國際關系研究的一個經典議題,經濟相互依存的“和平效應”與“赫希曼效應”是代表性視角。不過,這兩個經典“中層理論”所聚焦的戰略效應都指向合作者內部的關系,而弱化了貿易協定可能主要針對第三方產生影響的戰略外部性。對于后者的分析,于大國戰略競爭時代討論貿易與安全的聯動性問題而言愈加重要。對此,需要從基本方式、影響因素和演變機制等角度,明晰貿易協定的戰略效應,構建一個綜合的分析框架。

(一)基本方式:戰略穩定效應與戰略外部性

大國利用經濟關系實現戰略目標的行為被稱為經濟方略或權術(economic statecraft),其本質是一種將經濟資源或經濟關系作為權力資源加以運用的藝術。(9)David Baldwin,Economic Statecraft,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20,p.31;Michael Mastanduno,“Economic Statecraft,Interdependence,and National Security:Agendas for Research,” Security Studies,Vol.9,No.1-2,1999,p.288.隨著實踐的發展,經濟權術表現方式日益多樣,包括以經濟合作的收益推動實現外交或戰略目標,利用經濟封鎖、貨幣戰和技術脫鉤等經濟制裁或脅迫方式實現外交或安全目標,以及非對稱經濟依存關系的武器化等。(10)Neil R. Richardson and Charles W. Kegley,Jr.,“Trade Dependence and Foreign Policy Compliance:A Longitudinal Analysi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24,No.2,1980,pp.195-198;Henry Farrell and Abraham L.Newman,“Weaponized Interdependence:How Global Economic Networks Shape State Coercion,”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44,No.1,2019,pp.42-79.貿易協定作為一種關鍵的國際經濟合作方式,它所產生的戰略效應亦是經濟權術的重要途徑。從其作用的方向看,可以至少將其對于安全戰略的影響效果理解為“戰略穩定效應”和“戰略外部性”兩種基本方式。

圖1 貿易關系戰略效應的基本方式

1.戰略穩定效應

經濟相互依存促進國家之間的戰略關系是一種經典理論思維,其主要邏輯為國家之間經濟相互依存關系,特別是全球價值鏈所形成的深度利益捆綁模式,導致國家之間存在巨大的“脫鉤成本”,從而會對安全沖突產生抑制作用。(11)Han Dorussen,Erik A. Gartzke and Oliver Westerwinter,“Networked International Politics:Complex Interdependence and the Diffusion of Conflict and Peace,”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Vol.53,No.3,2016,pp.283-291;Timothy M. Peterson and Cameron G. Thies,“Beyond Ricardo:The Link between Intra-industry Trade and Peace,”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42,No.4,2012,pp.747-767.在實踐中,一國可利用這種經濟聯系主動塑造戰略關系來實現外交或戰略目標,這種現象被稱為“赫希曼效應”。(12)Albert O. Hirschman,National Power and the Structure of Foreign Trade,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p.15-16.不過,這種戰略關系能否建立,還須對兩國貿易關系的具體條件進行觀察。以圖1所示A、B兩國為例,A欲利用赫希曼效應來促進與B建立戰略關系,首先需觀察B對A的經貿依存度的重要性,即B從A獲取的資源或產品確實關乎其經濟和社會穩定等關鍵利益。其次,B對A的依存度具有脆弱性,即B沒有A以外的可替代選擇。最后,B對A的貿易依存具有網絡性,即A作為一個經濟網絡的關鍵節點,能夠切斷B與網絡中其他行為體的聯系。(13)Audrey DaDalt and Seo-Hyun Park,“Asymmetric Interdependence and the Politics of Energy in Europe:Hirschman’s ‘Influence Effect’ Redux,”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Development,Vol.24,No.1,2021,pp.101-127.

2.戰略外部性

在實踐中,主要經濟體之間貿易協定所產生的經濟影響并不僅局限于合作者之間,也會對第三方造成經濟外部性。(14)Caroline Freund and Emanuel Ornelas,“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 Annual Review of Economics,Vol.2,No.1,2010,p.142.仍以圖1為例,與“戰略穩定效應”相對應,貿易協定的“戰略外部性”,可以被界定為A借助與B的經濟合作所產生的經濟效應而對第三方C形成的戰略或安全影響。這種貿易協定的經濟外部性若受到操縱或引導,便可成為針對非貿易協定參與者的戰略工具。其中,貿易協定的經濟效應主要表現為貿易轉移,即A和B簽訂貿易協定以后,因為關稅條件變化,A可能將部分商品的進口地由C轉移至B。這種經濟效應會強化A和B的經濟相互依存,但對第三方C的市場形成擠壓,特別在A設定了嚴苛的原產地要求來對C實施有針對性地排擠的情況下。(15)Kimberly A. Clausing,“Trade Creation and Trade Diversion in the Canada-United States Free Trade Agreement,” 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4,No.3,2001,p.682.同時,這種貿易協定可能刺激跨國企業將與生產相關環節從C轉移至B,以尋求更優惠的關稅待遇,從而實現對A與C間經濟聯系的重構。

與“戰略穩定效應”的條件類似,貿易協定經濟外部性對安全關系產生實質影響的條件也比較嚴苛。其一是A與B貿易合作的方式或深度能夠刺激生產要素從C轉移至B;其二是A利用B對C進行替代的成本,如果B與C的經濟發展水平或產業結構相當,那么生產要素轉移的成本可控,A與B的貿易協定將會對C造成較強的經濟沖擊;其三為B的規模,如果B并非單一經濟體而是一個經濟群體,那么A便可以借助與B的貿易協定形成一個排除C的經濟集團,從而對C造成更強的經濟壓力。

簡言之,貿易合作的“戰略外部性”與“戰略穩定效應”均為貿易關系戰略效應的表現,都可作為一種經濟權術的實施途徑(參見圖1)。從作用效果看,戰略穩定效應為“內向型”,更集中于A和B的互動關系中;戰略外部性為“外向型”,對第三方C的抑制性影響更為明顯。從作用方式看,以A為主導視角,在戰略穩定效應中,C應被定位為A與B之間的調節力量;在戰略外部性中,C則可被設定為A借助與B的經濟聯系施加戰略壓力的對象。

(二)影響因素:大國競爭態勢與貿易協定類型

一個大國在決定是追求“內向型”或“外向型”的戰略效應時,會受到國際權力結構和戰略態勢的影響。同時,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兩個基本方式所需滿足的條件,本質上是對A為塑造戰略關系而有效付出的經濟成本的描述。因此,可以把戰略態勢所影響的“方向設定”和條件性所反映的“合作成本”納入同一個分析框架。其中,國際戰略態勢影響大國發起貿易談判的戰略方向,國內政治或經濟結構影響大國推動貿易合作之時可接受的經濟調適成本,影響著經濟合作的方式和深度。

1.大國競爭態勢影響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方向選擇

在現實中,貿易協定的談判本身便交織著經濟利益和戰略訴求,國際權力結構塑造的大國戰略競爭態勢,是一國推動對外貿易談判的深層次因素。在單極體系中,霸權國發起貿易協定談判的主要目的,是構建以其為中心的國際經濟秩序,或借助貿易協定強化與戰略追隨者之間的合作關系,體現出利用貿易協定的“戰略穩定效應”;(16)Stephen D. Krasner,“State Power and the Structur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World Politics, Vol.28,No.3,1976,pp.317-347.在兩極體系中,締結貿易協定就成了大國進行地緣政治競爭的重要手段,實現“戰略外部性”成為大國進行貿易談判的重要目標;在多極體系中,大國戰略關系趨向復雜,貿易協定在復雜的聯盟政治中能夠發揮獨特的作用,它的“戰略穩定效應”可以成為聯盟內部利益關系協調的工具,而“戰略外部性”也可成為不同集團之間進行地緣經濟競爭的手段。(17)Aysegul Aydin,“Choosing Sides: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and Interstate Disputes,”Journal of Politics,Vol.70,No.4,2008,p.1098;Timothy C. Lehmann,“Keeping Friends Close and Enemies Closer:Classical Realist Statecraft and Economic Exchange in U.S. Interwar Strategy,” Security Studies,Vol.18,No.1,2009,pp.115-128;Michael Mastanduno,“Economics and Security in Statecraft and Scholarship,”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2,No.4,1998,p.827.總體而言,國際權力結構與大國競爭態勢,影響著主要大國推動貿易協定談判的戰略目標設定,從而影響著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方向。仍以圖1為例,在擁有權力優勢或戰略環境相對穩定的條件下,A可能主要利用內向型的“戰略穩定效應”以穩定合作者之間的安全關系;在權勢動搖或大國戰略競爭加劇之時,A可能主要利用外向型的“戰略外部性”與第三方C進行競爭。

2. 貿易協定類型影響經濟合作的調適成本

在地區經濟合作中,貿易協定類型及其合作內容的選擇,受到國際經濟發展的客觀趨勢和國內利益協調的影響。貿易協定的調適成本由其合作內容所決定,包括市場準入條件與適用范圍等方面的合作深度,都影響著貿易協定所產生的經濟效應的強度。

在實踐中,貿易協定的類型一般可分為三種:其一,傳統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是基礎方式,其關鍵內容為市場準入和原產地規則。其二,經濟伙伴關系協定(EPA)。EPA通常包括諸多“邊境后規則”,涵蓋競爭、投資、規制合作和環境保護等新議題。(18)Claudia Hofmann,Alberto Osnago and Michele Ruta,“The Content of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 World Trade Review,Vol.18,No.3,2019,pp.365-398.這些議題的談判一般與傳統的貿易議題相聯系,市場準入和原產地規則等FTA的關鍵內容仍是EPA的基礎。但是,相較于傳統的FTA,EPA在合作范圍和深度上有著更高的要求。其三,“志愿者合作”方式,該方式表現為選擇特定的議題組建談判集團,一般是針對新貿易議題或者應對特定的挑戰?!爸驹刚吆献鳌狈绞剿孀h題內容相對靈活,可能并不涉及傳統FTA的市場準入議題,也不追求EPA的綜合性,因此其調適成本更加可調控。從國際經濟發展的客觀趨勢看,隨著全球價值鏈的發展,貿易協定的焦點議題已經從傳統的市場準入轉變為“邊境后”規則建構的新型經濟伙伴關系。圍繞特定議題形成志愿者合作的“規則集團”,也成為一種正在興起的模式。

這三種主要合作方式的調適成本呈現出梯度關系。綜合性EPA的制度化水平最高,一般包含磋商安排或爭端解決機制,因此其調適成本要高于傳統FTA;志愿者合作方式的靈活性較高,因而其調適成本相對較低。對于必然涉及市場準入的FTA和EPA而言,貿易協定談判一般會引發國內受益群體和受沖擊群體圍繞市場準入程度和議題范圍的對立。(19)David A. Lake,“Open Economy Politics:A Critical Review,”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Vol.4,No.3,2009,p.225.但是,這兩類合作方式的國內調適機制存在差異。傳統FTA的市場開放,主要會刺激國內弱勢產業或低技術產業工人的反對,政府可以通過“有序開放市場”或者針對特定產業或群體提供扶持的方式緩解壓力。(20)Vinod K. Aggarwal,Robert O.Keohane and David B. Yoffie,“The Dynamics of Negotiated Protectionis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81,No.2,1987,pp.345-366.而包含新貿易議題的EPA則較為復雜,深度EPA有助于促進一國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參與度,特別是對于發展中經濟體而言,與發達大國的深度EPA有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資(FDI),從而加速其經濟發展。(21)Gianluca Orefice and Nadia Rocha,“Deep Integration and Production Networks:An Empirical Analysis,”The World Economy, Vol.37,No.1,2014,pp.106-136.但是,EPA中高標準規則對參與者的治理能力有著較高的要求,參與者常會面臨無法滿足規則標準的難題。(22)Leonardo Baccini,“Cheap Talk:Transaction Costs,Quality of Institutions,and Trade Agreement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20,No.1,2014,p.82.而對三種模式進行整體比較便可發現,制度化的EPA調適成本高,其創造的經濟效應也更強;志愿者合作模式的調適成本更加可控,但其產生的經濟效應一般較弱且更加具有不確定性;傳統的FTA在市場準入范圍和議題選擇上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所產生的經濟效應一般弱于EPA,同時又比志愿者合作模式更加穩定。

總之,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兩類,即作為深層因素的國際戰略關系及安全利益訴求,該因素遵循戰略選擇的邏輯,它影響著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方向;作為調節因素的經濟合作調適成本及其反映的合作深度,則遵循政治經濟學的邏輯,是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經濟基礎。

(三)演變機制:功能化路徑與安全化路徑

在以上基本方式和影響因素分析的基礎上,按照戰略目標設定,即內向的A借助貿易協定強化與B的戰略關系(戰略穩定效應),或外向的A借助與B的貿易協定來針對第三方C(戰略外部性),以及貿易協定的類型及其反映的合作深度,可以從四個基本模式來分析貿易協定所蘊含的戰略效應。

模式1:以經帶政,即以靈活的經濟合作議程或機制帶動戰略關系。A推動與B的貿易合作,不以針對第三方C的地緣經濟競爭或地緣政治對抗為目的,而是為了加強與B的經濟相互依存,來改善或密切與B的戰略關系。并且,在A推動與B的貿易協定談判中,考慮到B對合作調適成本的敏感性,在市場準入規模和議題選擇等方面,與B的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以靈活的合作條件吸引B參與到合作進程。在頻繁的會談與談判中,經濟合作成為地區實踐的核心議程,靈活的機制安排成為連接地區行為體日?;拥募~帶,進而帶動著外交和戰略溝通,促使戰略對話與協調也成為地區關系的常態議程,推動合作者之間戰略關系的發展。

模式2:以經穩政,即以制度化、調適成本較高的深度經濟合作來促進戰略協調或穩定戰略關系。A發起綜合性經濟合作倡議,以貿易創造或投資刺激效應等密切與B的經濟相互依存,從而借助這種經濟聯系作為戰略信號和利益捆綁機制,強化與B在外交或安全領域的協調。該類型的戰略效應不針對第三方C,是大國改善與經濟伙伴戰略關系的重要手段。為了維持合作進程,該模式一般會要求進行正式的制度建設,即依托經濟合作構建多議題或多層次的對話與協調機制。因此,它對A和B經濟合作的深度有著較高要求,一般意味著彼此大規模開放市場,并且在“邊境后”議題進行合作。為此,A通常需要在貿易談判中提供足夠的經濟籌碼,例如更積極地開放市場,對相對弱勢的合作伙伴進行能力建設援助等。

模式3:以經塑政,即將制度化的深度貿易協定作為工具以實現戰略目標。A提供足夠的經濟激勵促成與B的深度經濟合作,并且借助針對第三方C的合作議題或規則以進行“經濟排擠”。在此種基于戰略外部性的政策場景中,A需要為B提供市場準入、投資或能力建設援助等具有吸引力的條件以改變B和C的經濟聯系。(23)Leonardo Baccini and Johannes Urpelainen,“Strategic Side Payments:Preferential Trading Agreements,Economic Reform,and Foreign Aid,”Journal of Politics,Vol.74,No.4,2012,p.933.當然,這也會在A國內刺激弱勢產業或受沖擊利益集團的抵制,具有較高的調適成本。對于A而言,這種政策模式主要利用貿易協定的經濟外部性對C產生的戰略壓力來實現,為了強化這種戰略壓力,A一般會對貿易協定設置嚴苛的原產地規則。而對于這種經濟上“選邊站”的壓力,B可以獲得A向其開放的市場,并且借助與A的貿易協定吸引FDI,但是B也面臨A所設置的針對C的議題或規則限制。這種對外貿易關系重構也會造成較高的調適成本,從而影響著B對A合作倡議的政策取向。

模式4:以經輔政,即以成本可控的靈活貿易合作輔助戰略行動。A既想通過與B的貿易協定來與C進行戰略競爭,又不傾向選擇高成本的貿易合作方式。此時,A需要在戰略利益所要求的合作議題、國內所能接受的議題,以及與第三方C進行戰略競爭的關鍵議題之間尋找交集。但是,這些有選擇的議題對A而言具有重要性,卻可能對B缺乏吸引力。在這種場景之中,經濟合作主要發揮著輔助戰略行動的作用。為了加強貿易協定的戰略輔助效果,A可以通過營造經濟風險、戰略威脅等方式來推動經濟合作方案,這種安全化操作對內能夠以安全利益需求來抑制國內的抵制力量,對外可以吸引利益需求相似伙伴,并降低經濟激勵不足對合作的干擾。(24)H. Richard Friman,“Side-payments versus Security Cards:Domestic Bargaining Tactic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Negotiat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7,No.3,1993,p.403.

綜合來看,以上四種模式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貿易協定戰略效應:模式1的調適成本低,對于合作者之間戰略關系的促進作用也存在限度;模式2的調適成本高,需要發起者能夠在地區經濟事務中發揮有力的領導作用;模式3對發起者及其追隨者而言都會產生較高的調適成本,這種基于戰略選擇邏輯的方案很容易遭遇國內的抵制,從而具有脆弱性;模式4對于發起者而言經濟調適成本低,但是需要將經濟合作納入戰略行動,通過安全因素介入來緩解“經濟成本”和“戰略利益”兩個邏輯的張力。

根據四個模式的經濟調適成本的強弱,它們之間存在兩個基本的演化路徑:(1)從模式1到模式2的功能化路徑,該路徑中貿易協定制度化不斷提高;(2)從模式3到模式4的安全化路徑,該路徑中貿易協定從制度化轉向更具靈活性。其演變邏輯為,隨著模式1到模式2的轉變,經濟合作水平隨著實踐需求而不斷深化,相應地帶動戰略關系提升,而模式3則很容易刺激戰略邏輯和經濟邏輯的沖突,從而導致其轉向模式4以控制貿易合作的經濟成本。

其一,功能化路徑。模式1和模式2,都屬于貿易協定密切合作者經濟聯系以促進戰略關系,模式2的調適成本高于模式1,模式2中貿易合作所創造的經濟效應及其刺激的戰略效應也強于模式1。如果作為關鍵行為體的A推動地區經濟合作從模式1向模式2轉變,那么就形成了一種“功能主義導向”的地區經濟合作路徑。其內在邏輯是A和B從簡單議題開展合作,利用這些議題上創造的共同利益,來帶動戰略關系的協調。這正是功能主義所闡述的經濟合作“外溢”至戰略領域的思路。當然,如果A與B就合作方案的調適成本產生沖突,或者貿易協定所刺激的國內利益沖突加劇,那么A可能會傾向于降低經濟合作的深度,從而導致功能化的退化。

其二,安全化路徑。模式3和模式4,屬于A利用貿易協定對第三方C造成經濟壓力來進行地緣經濟或地緣政治競爭。A在模式3的條件下以經濟利益為主來吸引B進行針對C的經濟合作,并為之承擔非對稱的調適成本。在模式4中,A為了降低調適成本,會更多地將戰略或安全因素引入合作過程。這就意味著經濟合作被安全化,A借助特定“安全敘事”策略或議題框定技巧,將非安全議題與安全利益關聯或捆綁,從而借助安全議題的優勢進行政策動員或正當性論證。(25)Matt McDonald,“Securitiz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Security,”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4,No.4,2008,p.567.如果A推動的地區經濟合作從模式3向模式4轉變,就意味著地區經濟合作出現了“安全化路徑”。如果A從模式4轉向模式3,以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市場準入等經濟籌碼為主進行戰略競爭,那么貿易協定被安全化的程度會降低,地區大國地緣政治競爭的烈度會緩解,可能出現“去安全化”的趨勢。

總之,根據戰略目標設定和經濟合作方式所類型化的四種模式,可以構成功能化和安全化兩個基本的演化路徑?;貞芯繂栴},可以發現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格局演變的經驗符合該分析框架所揭示的邏輯。

三、功能化與安全化: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格局的演進

東亞地區生產網絡是地區經濟合作的物質基礎,它形成和發展于全球價值鏈擴張的浪潮之中,在技術、資本和市場方面對發達經濟體具有一定的依賴性。由此,美國借助“亞太”和“印太”的概念以重構該地區經濟合作場域,并以市場和技術優勢試圖重塑該地區經濟秩序。同時,它也有自己內在的分工體系,具有一定的區域性,地區內經濟體有著深化經濟合作的需求。(26)Mark S. Manger,“The Economic Logic of Asian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The Role of Intra-Industry Trade,” 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Vol.14,No.2,2014,p.152.隨著地區權力格局的變化,大國在該地區的經濟競爭也趨向復雜。

(一)功能化路徑:戰略穩定效應與地區經濟合作的制度升級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是東亞經濟一體化的一個關鍵起點,它促使地區國家開始合作以對抗經濟風險。(27)Mark Beeson,“Crisis Dynamics and Regionalism:East Asia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The Pacific Review,Vol.24,No.3,2011,pp.357-374.1999年在馬尼拉舉行的中日韓與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東亞合作聯合聲明》,明確提出“這一合作的不斷擴大,為他們相互開展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從而加強了那些對推動本地區的和平、穩定與繁榮至關重要的因素”。(28)參見《東亞合作聯合聲明》,《人民日報》1999年11月29日,第6版。由此,東亞經濟合作進入了模式1階段,即以靈活的經濟合作帶動戰略關系。這一過程中,東盟確立了在地區經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主要大國的地區領導權競爭緩和,地區安全對話和戰略協調機制也發展起來。

其一,在經濟合作的方式方面,中國堅持地區經濟合作應該按照靈活、務實的原則來推動,照顧到參與各方的現實需要。1997年11月,中國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提出:“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對任何成員來說都是相對的、有條件的,需要充分考慮各成員之間的差異和實際情況?!币虼?,地區經濟合作應該堅持“自主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29)《江澤民文選》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8—79頁。這就要求經濟合作應該關注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市場開放需要與內部產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參與各方可以靈活地調控地區經濟合作產生的成本。

其二,在經濟合作的戰略效應方面,中國采取了以經濟合作帶動與周邊國家戰略關系的方式。2001年8月,周邊安全問題座談會提出,“要堅持政經結合,深化同周邊國家的關系”,貿易關系成為推動國家之間關系的重要因素,要“通過支持周邊國家的經濟發展,進一步鞏固我國與這些國家的政治關系”。(30)《江澤民文選》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16頁。這一政策思路,是利用貿易合作促進戰略關系的發展,要求經濟合作不針對第三方,著重以經濟關系帶動戰略關系。

基于這一邏輯,中國積極參與2000年啟動的清邁倡議合作,于2000年第四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晤上提出雙方“進一步探討建立自由貿易關系問題”,并且指出“中國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出口市場的競爭對手并不是東南亞國家”,以緩解東盟國家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可能會加劇彼此在發達國家市場上競爭的擔憂。(31)參見《朱镕基出席第四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晤》,《人民日報》2000年11月26日,第1版。做好這些準備工作以后,中國與東盟在2001年達成了用十年時間建成自由貿易區的共識,并于2002年簽署《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該協議明確“認識到東盟各成員國之間經濟發展階段的差異和對靈活性的要求” ,為此采取“逐步實現貨物和服務貿易自由化”,并為有實際需要的東盟新成員國“提供特殊和差別待遇及靈活性” ,以“早期收獲”方案為合作增強吸引力。(32)參見《中國與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中國外交部網站,2002年11月4日,https:// www.mfa.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lhg_682518/zywj_682530/200907/t20090729_9386051.shtml [2023-09-25]。

為了通過貿易合作促進戰略關系,中國盡可能減緩地區合作的領導權競爭。2000年7月中國-東盟對話會議上,中國提出“支持東盟在東盟地區論壇中的主導作用”(33)《唐家璇外長在中國-東盟對話會議上的講話》,中國外交部網站,2000年7月28日,https:// www.mfa.gov.cn/web/gjhdq_676201/gjhdqzz_681964/lhg_682518/zyjh_682528/200011/t20001107_9385958.shtml [2023-09-25]。;同年11月第四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晤中進一步提出“支持東盟在東亞地區的對話合作機制中發揮主導作用”(34)《朱镕基出席第四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晤》,《人民日報》2000年11月26日,第1版。,明確支持東盟在地區經濟合作中發揮領導作用。此后,中國于2003年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以加強與東盟的戰略互信。在這種帶動作用的影響之下,日本和韓國也先后與東盟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并且加入東盟主導的地區安全對話。

1997—2010年的東亞經濟合作具有明顯的模式1特點,大國的領導權競爭最終形成了一種均衡狀態,東盟借助其被主要大國爭取的優勢確立了在地區合作事務中的中心地位。(35)Min‐hyung Kim,“Why Does a Small Power Lead?ASEAN Leadership in Asia-Pacific Regionalism,” Pacific Focus,Vol.27,No.1,2012,pp.111-134.東盟作為一種軟性領導力量,借助“東盟方式”緩解大國在東亞地區的地緣經濟競爭,為地區提供“低制度化”的安全制度。(36)參見劉若楠:《權力管控與制度供給:東盟主導地區安全制度的演進》,《世界經濟與政治》2019年第3期,第79—107頁。但是,這種領導權具有脆弱性,在大國戰略競爭加劇的情況下,東盟的中心地位容易受到沖擊。(37)Evelyn Goh,“Institutions and the Great Power Bargain in East Asia:ASEAN’s Limited ‘Brokerage’ Role,”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Pacific,Vol.11,No.3,2011,pp.373-401.2011年,美國以TPP作為“亞太再平衡戰略”的抓手,試圖主導地區經濟合作議程,導致東盟國家出現了在經濟合作上“選邊站”的問題,東盟領導權面臨著被邊緣化的挑戰。

與此同時,東盟在亞太地區經濟合作中也有一定的優勢。2011年,東盟與印度的FTA生效,此前東盟已經與中、日、韓、澳和新西蘭達成了FTA,東盟借助FTA網絡成為亞太經濟合作的關鍵節點。為了整合地區層疊的FTA,同時強化自己的中心地位,東盟于2011年提出了整合經濟伙伴關系的RCEP計劃。2012年6月第19次東盟首腦會議提出了RCEP談判的框架,要求以東盟為中心整合地區經濟合作協定。面對東盟的主動性,中國積極支持東盟中心地位,這些確保了地區經濟合作從模式1向模式2演進,在功能化路徑上不斷深化。

2012年11月,東盟與六個經濟伙伴同意在尊重東盟中心地位的基礎上,依據既有的經濟合作關系,推動達成一個“現代、綜合和高質量”的地區經濟合作協議。(38)Yoshifumi Fukunaga,“ASEAN’s Leadership in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Asia &The Pacific Policy Studies,Vol.2,No.1,2015,pp.103-115.面對美國在亞太地區施加的安全壓力及其對地區安全秩序的干擾,中國基于開放、包容的原則積極推動RCEP談判。(39)參見陳琪、管傳靖:《中國周邊外交的政策調整與新理念》,《當代亞太》2014第3期,第19—20頁。與此同時,作為重要成員的日本卻在RCEP和TPP之間產生搖擺。2013年,日本基于戰略考慮宣布加入TPP談判,降低了對RCEP熱情。(40)Mireya Solis and Saori N. Katada,“Unlikely Pivotal States in Competitive Free Trade Agreement Diffusion:The Effect of Japan’s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Participation on Asia-Pacific Regional Integration,”New Political Economy, Vol.20,No.2,2015,pp.155-177;Aurelia George Mulgan,“Securitizing the TPP in Japan:Policymaking Structure and Discourse,” Asia Policy, Vol.22,2016,pp.193-222.但是,2017年美國退出TPP協議和特朗普政府對日本的關稅壓力,讓日本政府對RCEP態度重新積極起來。(41)“The Fifth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Intersessional Ministerial Meeting,” 1 July 2018,https:// 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1/01/5ISSL-MM-Joint-Media-Statement-FINAL-1July2018.pdf [2023-09-29].2020年RCEP第四次領導人會議確認RCEP是“現代、全面、高水平和互惠的協定”,它的建成“增強了東盟在區域框架中的中心地位,并促進了東盟與區域伙伴的合作”。(42)參見《RCEP領導人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網站,2020年11月5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news/202011/20 201103015906.shtml [2023-09-29]。2022年1月RCEP的生效實施,標志著亞太經濟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43)參見《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正式生效》,《人民日報》2022年1月2日,第4版。特別是RCEP的“原產地累積規則”適應了地區生產網絡發展的現實,有助于促進地區產業鏈的融合。(44)Cyn-Young Park,Peter A. Petri and Michael G. Plummer,“Economic Implications of the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ADB Economics Working Paper Series,No.639,2021,p.6.

可見,RCEP通過強化東盟的中心地位緩解了地區大國的領導權競爭,通過深度經濟合作大幅度提升了經濟一體化水平。(45)參見劉文:《RCEP框架下的中日韓產業合作》,《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2021第3期,第93頁。在美國不斷試圖重構亞太地區地緣戰略格局的條件下,RCEP所促進的功能化路徑產生了積極的戰略效應,強化了東盟國家采取對沖戰略而非“選邊站”的經濟基礎。2021年8月,美國副總統哈里斯(Kamala Harris)在新加坡的亞太政策演講中表示,美國與東盟的合作不針對第三方,也不會讓東盟國家“選邊站”。(46)The White House,“Remarks by Vice President Harris on the Indo-Pacific Region,” 24 August,2021,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peeches-remarks/2021/08/24/remarks-by-vice-president-harris-on-the-indo-pacific-region [2023-09-29].但是,實際上,從奧巴馬政府到拜登政府,美國不斷試圖將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安全化。

(二)安全化路徑:戰略外部性與地區經濟合作的裂變

冷戰結束以來,美國全球戰略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就是防止出現能夠挑戰美國霸權地位的新興大國,并以此為目標在全球和地區層面形成了復雜的霸權護持戰略。美國一直將亞太作為霸權護持戰略的重點地區,20世紀60—80年代美國將日本經濟崛起視作安全威脅,通過長期的貿易限制、金融操縱和科技壓制與日本進行戰略和經濟競爭。(47)Michael Mastanduno,“Do Relative Gains Matter?America’s Response to Japanese Industrial Polic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16,No.1,1991,pp.73-113.即便對日經濟戰最終大獲全勝,美國也并未放松對該地區的戰略關注。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后,全球權力格局加速變革。此時,美國戰略界對中國經濟快速崛起的擔憂趨向強烈,一些戰略精英要求美國將“接觸戰略”轉變為“戰略競爭”。(48)Dong Jung Kim,“A Twenty Years’ Crisis?Rethinking the Cases for US Economic Engagement with China,”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14 March 2023,pp.1-14.2011年,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在APEC夏威夷會議上宣布加入TPP談判,并將它作為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的關鍵途徑。(49)Mark E. Manyin,Stephen Daggett and Ben Dolven,et al.,Pivot to the Pacific?The Obama Administration’s “Rebalancing” Toward Asia (CRS Report,No.R42448),2012,p.22.

奧巴馬對TPP設置了多重目標:其一是借助TPP這一綜合性、制度化的貿易協定強化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經濟存在,促使亞太地區的國家“選邊站”,并強化美國與其亞太地區盟友的戰略關系,以增強其在地緣戰略競爭中的優勢;(50)The White House,“Statement by the President on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5 October 2015,https:// 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the-press-office/2015/10/05/statement-president-trans-pacific-partnership [2023-09-29].其二是利用它推動美國所偏好的“新一代貿易規則”,以強化美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權力;(51)The White House,“Remarks by President Obama in Meeting on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18 November 2015,https:// 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the-press-office/2015/11/18/remarks-president-obama-meeting-trans-pacific-partnership [2023-09-29].其三是借助該綜合性貿易協定所形成的經濟集團及貿易轉移效應等向中國施加戰略壓力,以實現其地緣政治目標。(52)Ann Capling and John Ravenhill,“Multilateralising Regionalism:What Role for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he Pacific Review, Vol.24,No.5,2011,pp.553-575.

奧巴馬政府借助TPP的戰略外部性來實現地緣戰略目標,在當時的美國有一定的國內政治和經濟基礎。美國戰略精英對霸權優勢動搖的焦慮,使得該戰略很容易獲取國內支持。同時,奧巴馬政府延續了冷戰后美國推動保護跨國資本利益的貿易議程,即推廣投資、競爭和技術保護等有利于跨國資本全球獲利的規則,TPP借此獲得了美國主要大企業的積極支持。(53)Tom Chodor,“The Rise and Fall and Rise of 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21st Century Trade Politics Through a New Constitutionalist Len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 Vol.26,No.2,2019,pp.232-255.

從其配置的目標來看,TPP符合模式3的要求,它是一個深度貿易協定,同時具有外向的戰略效應。為了實現多重目標,美國需要向參與合作的伙伴提供足夠的經濟激勵。并且,TPP規則的特點導致其需要比較高的調適成本,這就更加需要美國提供有吸引力的市場準入標準以推動談判。(54)Mireya Solis,“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Can the United States Lead the Way in Asia-Pacific Integration?” Pacific Focus, Vol.27,No.3,2012,pp.319-341;Tomer Broude,Yoram Z. Haftel and Alexander Thompson,“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nd Regulatory Space:A Comparison of Treaty Text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Vol.20,No.2,2017,pp.391-417.但是,貿易協定的深度不僅由戰略利益所左右,還受到國內競爭過程的影響。在去工業化的沖擊之下,美國內部民粹主義和反全球化力量對貿易自由化已經產生了強烈的抵觸情緒,而TPP恰恰需要以大規模開放市場作為前提條件。對此,特朗普以反TPP為口號在2016年美國大選中勝出,并且在執政以后就宣布退出TPP協議。(55)Thorsten Wojczewski,“Trump,Populism,and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Foreign Policy Analysis,Vol.16,No.3,2020,pp.292-311.奧巴馬政府力推的TPP也隨之退出了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競爭。

不同于奧巴馬政府的經濟手段與戰略目標相結合的策略,特朗普政府采取了“拆分”策略,即直接采取經濟脅迫或安全競爭的方式實現目標,而不再是利用貿易協定的戰略外部性這一需要付出經濟成本的方式。在特朗普政府“印太戰略”的框架之下,貿易合作主要是促使盟友服務于美國的經濟利益。例如,2019年11月美國發布的“印太戰略”評估報告指出,2018年修訂的美韓貿易協定有助于保護美國的汽車產業,2019年的美日貿易協定則可以大幅度促進向日本的農產品出口。(56)U.S. Department of State,“A 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Advancing a Shared Vision,” 3 November 2019,https:// www.state.gov/a-free-and-open-indo-pacific-advancing-a-shared-vision [2023-09-30].這種經濟策略與安全策略的拆分,雖然降低了其對外戰略的經濟成本,但特朗普政府單邊性、進攻性的政策風格,也加劇了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盟友或戰略伙伴對其政策穩定性的疑慮。(57)Keren Yarhi-Milo,“After Credibility:American Foreign Policy in The Trump Era,” Foreign Affairs, Vol.97,No.1,2018,pp.68-77;Walter Lohman,“The Trump Administration’s Trade Policy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Southeast Asia,” 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Vol.39,No.1,2017,pp.36-41.

2021年,拜登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對華戰略競爭,在高新技術和供應鏈等領域不斷推出“脫鉤”政策。(58)參見朱鋒、倪桂樺:《拜登政府對華戰略競爭的態勢與困境》,《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2022年第1期,第7頁。同時,面對國內反全球化力量,拜登政府已經難以回到奧巴馬政府時期的模式3策略,而是采取一種“混合策略”來降低貿易合作的調適成本。

其一,利用“小多邊”“小集團”等方式,來拉攏組建經濟集團以爭奪地緣經濟優勢。這種“志愿者合作”方式不像TPP那樣正式和具有約束力,而是可以根據需要靈活調整。(59)參見馬博:《霸權的衰落與小多邊主義的崛起——以美國構建“四方安全對話”為例》,《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2023年第4期,第25—50頁。其二,拜登政府推出“中產外交”和刺激制造業回流,不愿意進一步開放市場以吸引和激勵其合作者。(60)參見刁大明:《拜登政府的“中產階級外交”》,《現代國際關系》2021年第4期,第10—18頁。其三,經過特朗普政府時期的炒作,霸權焦慮已經成為美國對外戰略的一種常態。這一趨勢在拜登政府時期更加明顯,不僅白宮不斷渲染戰略威脅和經濟風險,美國國會也不斷借助“國家安全”的理由,持續推出具有強烈對抗性的科技和供應鏈政策。(61)參見李巍、王麗:《拜登政府“供應鏈韌性”戰略探析》,《當代美國評論》2022年第2期,第11頁。

在這種氛圍之下,拜登政府霸權護持的戰略企圖非常強烈。但是,向地區經濟合作框架賦予戰略外部性,需要發起方提供足夠的經濟激勵,以確保經濟合作的深度?,F實卻是拜登政府一方面借助“小多邊”和非FTA方式來避免過高的合作成本,另一方面又想實現較高的戰略目標。面對這種難題,拜登政府自然地選擇了模式4,即將貿易合作納入戰略行動框架,將“安全化操作”作為對內動員和對外拉攏支持的手段,通過不斷營造“安全威脅”的方式來推動其經濟合作框架。這種基于模式4的策略主要體現于拜登政府的 “四方安全對話機制”(Quad)和“印太經濟框架”(IPEF)。

2021年初拜登就任總統以后,就將新冠疫情對供應鏈韌性的沖擊作為切入口,不斷將供應鏈議題安全化。同年2月,拜登發布了評估供應鏈安全風險的行政命令,確立了以安全為主基調的新供應鏈政策體系。同時,美國國會也不斷將半導體產業競爭力和供應鏈韌性議題與“安全利益”相捆綁,提出“美國芯片法案”(CHIPS for America Act)和“無盡邊疆法案”(Endless Frontier Act)等,這些政策舉動進一步加強了美國內部經濟政策安全化的氛圍。(62)參見管傳靖:《安全化操作與美國全球供應鏈政策的戰略性調適》,《國際安全研究》2022年第1期,第82頁。

在這種條件之下,拜登政府構思新“印太戰略”之時將重點轉向了美日印澳組成的Quad。2021年3月,首次Quad峰會在戰略合作基礎之上,增加了公共衛生安全和技術安全的議題,組建關鍵與新興技術合作機制,以制定關鍵技術領域的標準,并促進關鍵技術產業的供應鏈對話。(63)The White House,“Fact Sheet:Quad Summit,”12 March 2021,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3/12/fact-sheet-quad-summit [2023-09-30].同年9月,Quad華盛頓峰會進一步增加了基礎設施、氣候變化和網絡安全等議題,在關鍵技術領域進一步明確了技術標準制定、5G合作和半導體產業供應鏈安全等為重點目標。(64)The White House, “Fact Sheet: Quad Leaders’ Summit,” 24 September 2021, 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9/24/fact-sheet-quad-leaders-summit [2023-10-03].2022年5月,Quad東京峰會將關鍵技術領域的合作具體化,提出四方在5G技術領域保持協調,合作制定通信技術的國際標準,并且在半導體產業供應鏈安全上強化合作。(65)The White House,“Quad Joint Leaders’ Statement,”24 May 2022,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2/05/24/quad-jo-int-leaders-statement [2023-10-03].

可見,拜登政府想利用“集團化”經濟合作的外部性來進行地緣戰略競爭,這一點突出體現于其選擇關鍵技術領域的國際標準和半導體供應鏈作為合作重點。同時,拜登政府又不像傳統貿易談判那樣付出市場開放成本,而是利用安全化作為刺激手段,這一政策思路同樣表現于2021年拜登政府提出的IPEF。

2021年10月,拜登在東亞峰會上提出了IPEF方案,并將貿易便利化、數字經濟與技術標準合作、供應鏈韌性、清潔能源和基礎設施等作為主要合作議題。(66)The White House,“Readout of President Biden’s Participation in the East Asia Summit,” 27 October 2021,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10/27/readout-of-president-bidens-participation-in-the-east-asia-summit [2023-10-03].2022年2月拜登政府發布的《美國的印太戰略》報告,將IPEF作為新“印太戰略”關鍵手段,并借此推動“高標準”的貿易合作。同年5月,美國與12個參與方達成了IPEF的合作方案,聚焦于“高標準貿易規則”,數字經濟以及供應鏈合作,“經濟風險”“供應鏈韌性”等成為其合作方案的關鍵詞。(67)The White House,“Statement on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for Prosperity,” 23 May 2022,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2/05/23/statement-on-indo-pacific-economic-framework-for-prosperity [2023-10-03].這些議題與拜登政府在Quad中的議題配置基本相似。其中,“高標準貿易規則”和清潔能源等議題延續了奧巴馬政府時期“亞太戰略”的偏好,數字經濟和供應鏈韌性則是拜登政府根據現實需要新增加的議題。IPEF提出以后,其合作方式備受關注。如果不采取傳統的貿易協定方式,并向參與方提供足夠的市場開放作為激勵,那么這些議題就很難形成合作深度。

2022年5月23日,美國貿易代表戴琪在回應關于IPEF的相關爭論之時明確表示,IPEF不會采取傳統貿易協定的方式,雖然“關稅自由化沒有被納入談判而引起了很多爭論”,但IPEF“為參與方提供了與經濟連通性相關的合作方案,這些已經超越了關稅問題”。(68)The White House,“On-the-Record Press Call on the Launch of the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23 May 2022,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press-briefings/2022/05/23/on-the-record-press-call-on-the-launch-of-the-indo-pacific-economic-framework [2023-10-08].戴琪的觀點表明,拜登政府在國內反全球化壓力之下不會在IPEF中提供市場準入,同時又想將IPEF作為新“印太戰略”的關鍵手段以實現地緣戰略目的。

2023年4月,美國總統國家安全顧問杰克·沙利文(Jake Sullivan)表示,IPEF是美國重振全球領導權的一個關鍵戰略,并提出IPEF超越傳統貿易談判模式的方案,即不把市場準入置于談判議程,而是著重于新規則的制定。(69)The White House,“Remarks by National Security Advisor Jake Sullivan on Renewing American Economic Leadership at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27 April 2023,https:// 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peeches-remarks/2023/04/27/remarks-by-national-security-advisor-jake-sullivan-on-renewing-american-economic-leadership-at-the-brookings-institution [2023-10-08].那么,在IPEF談判因為缺失經濟激勵而難以推動之時,拜登政府就可能會不斷將數字經濟、關鍵技術和供應鏈議題安全化,通過營造威脅的方式刺激達成共識。實際上,如前文所述,從2021年美日印澳Quad峰會到美國發布IPEF談判框架,都在借助安全敘事不斷渲染風險。這也體現了拜登政府利用貿易合作戰略外部性的內在沖突,即一方面想借助排他性經濟集團來實現戰略目標,另一方面又不想承擔合作的調適成本,只能不斷刺激經濟合作走向安全化。

四、雙向演進格局:地區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與條件性

綜合以上實踐發展來看,隨著RCEP的實施和IPEF的推進,亞太經濟合作出現了“雙向演進”的格局,即以RCEP為代表的功能化方向和以IPEF為代表的安全化方向。隨著全球大變局的挑戰不斷顯現,大國戰略競爭、地緣經濟沖突和地緣政治對抗等多重挑戰交織,進一步刺激全球價值鏈趨向深度重組。在此背景之下,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演變趨勢就尤為值得探討。

東盟帶動的功能化路徑具有穩定性,也存在一些脆弱性風險。從穩定性角度看,東亞生產網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區域性,“10+3”為基礎的貿易合作已經有了多層次、多議題的制度性安排,經過長期的經濟往來,這些安排已產生了難以分割的經濟利益。在戰略層面,與經濟合作機制平行的多元安全對話機制和信任建設措施,也有助于增強戰略對話,緩解戰略誤判。雖然亞太地區大國戰略競爭加劇,一些地區國家仍長期堅持對沖戰略,盡可能避免“選邊站”。面對地區戰略關系的復雜化,東盟也提出繼續在“利益競爭的戰略環境中扮演誠實的中間人角色”。(70)ASEAN,“ASEAN Outlook on the Indo-Pacific,” 23 June 2019,https:// asean.org/asean2020/wp-content/uploads/2021/01/ASEAN-Outlook-on-the-Indo-Pacific_FINAL_22062019.pdf [2023-12-10].2022年11月東盟領導人會議指出,維護東盟中心地位是東盟與外部伙伴開展實質性對話與合作的主要動力。(71)ASEAN,“Chairman’s Statement of the 40th and 41st ASEAN Summits,” 11 November 2022,https:// asean.org/chairmans-statement-of-the-40th-and-41st-asean-summits [2023-10-08].

如果地區經濟合作框架和東盟中心地位等基礎性條件不發生根本性變化,那么功能化路徑就可以保持,并且能夠根據應對風險的需要而強化和拓展。2023年5月東盟領導人會議提出,為了加強地區供應鏈合作和保持東盟在RCEP的中心地位,可以在東盟秘書處內部設立RCEP的支持機構,并逐步過渡為獨立的RCEP秘書處。(72)ASEAN,“Chairman’s Statement of the 42nd ASEAN Summit,” 11 May 2023,https:// asean.org/chairmans-statement-of-the-42nd-asean-summit [2023-12-10].這一提議可以大幅度提高RCEP的制度化水平,為持續深化合作提供機制保障。

從風險角度看,東盟帶動的基于RCEP的功能化路徑主要面臨兩方面挑戰:其一,東盟軟性領導權的領導力難題。大國在地區經濟合作中的領導權競爭是促成東盟中心地位的一個關鍵條件,然而在大國戰略競爭激化之時,東盟的軟性領導權或“中間人”角色難以進行有效的戰略協調。對此,2021年東盟秘書處在《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2025》的中期評估中提出,為了加強東盟的中心性和韌性,需要增強東盟制度生態系統和東盟秘書處的地位與功能。(73)ASEAN,“Mid-Term Review: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Blueprint 2025,” 28 April 2021,https:// asean.org/wp-content/uploads/2021/04/mid-term-review-report.pdf [2023-12-10].這一倡議有助于提高東盟的領導力,但其實現還需要東盟綜合考慮“東盟方式”的合作文化和地區一體化的實際狀況,對合作制度安排進行適應性調整。其二,地區國家的利益差異性。作為RCEP重要成員的日本,既參與東盟推動的地區經濟合作,又對美國存在戰略依附,在RCEP談判之時就一度搖擺不定,在RCEP深化之時也可能是一個潛在的不確定因素。同時,雖然東盟不斷強調它應該作為一個整體與外部的大國進行對話與合作,但東盟成員在這方面有著差異化的選擇。

美國所刺激的安全化路徑,也存在兩個基礎性條件:其一,美國基于霸權護持而采取的戰略競爭政策,該政策源于美國對國際權力結構變化所產生的霸權焦慮,較長時期內不會有實質性改變。2023年11月,美國總統國家安全顧問杰克·沙利文將拜登政府的外交戰略總結為對內重建經濟、對外進行戰略競爭。他宣稱,“后冷戰時代”已經結束,激烈的戰略競爭已經超越了軍事領域,讓全球經濟更加復雜。(74)Jake Sullivan,“The Sources of American Power:A Foreign Policy for a Changed World,”Foreign Affairs,Vol.102,No.6,2023,p.8.可見,在這一條件未出現實質變化之時,美國都會利用貿易協定保持它在該地區的經濟影響力,并利用貿易協定戰略外部性來進行地緣政治競爭。其二,美國霸權借助經濟全球化獲取租利,但其內部財富極化和社會結構失衡所引發的反彈也成為一個新變量,霸權利益和社會反彈的沖突將會在較長時期塑造其全球經濟戰略,導致其持續推動有利于跨國資本的貿易議程以維護霸權利益,同時又對市場開放持謹慎態度以安撫低技術工人。(75)參見管傳靖:《霸權異化與貿易政策的選擇》,《世界經濟與政治》2020年第2期,第143頁。

這兩個基礎性條件,將可能導致美國在參與亞太經濟合作之時傾向于將貿易協定工具化,以作為地緣經濟競爭的手段,同時又不再提供有吸引力的市場準入,而是讓合作伙伴配合其經濟訴求。在經濟激勵不足或其合作伙伴出現不滿之時,美國會更加倚重安全化策略。例如,印度就因為對市場準入和其他經濟激勵的不滿,而對IPEF的貿易支柱態度消極,不參與該支柱的談判。實際上,美國決策者也意識到了貿易支柱的激勵不足問題。2023年5月IPEF底特律會議提出:“考慮到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能力限制,貿易支柱的伙伴承諾酌情考慮靈活性,并與伙伴合作提供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76)USTR,“IPEF Joint Statement for the Trade Pillar,Clean Economy Pillar,and Fair Economy Pillar,” 27 May 2023,https:// ustr.gov/about-us/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3/may/ipef-joint-statement-trade-pillar-clean-economy-pillar-and-fair-economy-pillar [2023-12-18].相較于有吸引力的市場準入條件,美國所承諾提供的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援助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與之相比,IPEF供應鏈支柱在這次底特律會議上達成了協定,“風險”“安全”“韌性”是該協定的關鍵詞,存在于該協定的目標和方式之中。(77)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Press Statement on the Substantial Conclusion of IPEF Supply Chain Agreement Negotiations,” 27 May 2023,https:// www.commerce.gov/news/press-releases/2023/05/press-statement-substantial-conclusion-ipef-supply-chain-agreement [2023-12-18].

而且,美國可能會進一步將關鍵供應鏈和新興技術等組合到經濟合作方案,并推動這些議題的安全化,以增加其經濟合作方案的吸引力。但是,安全化會導致其合作伙伴出現經濟利益和戰略利益的權衡難題,即是按照美國所營造的“安全風險”去推動經濟合作,還是去追求實質的經濟利益,該難題會成為影響美國推動IPEF效果的一個關鍵因素。

總之,從“功能化”路徑和“安全化”路徑的基礎性條件看,這兩個路徑將會在較長時期并存。RCEP加強的功能化路徑存在進一步升級的條件,而IPEF刺激的安全化路徑反映了美國在一定時期內戰略焦慮的特點,該基礎性條件未出現實質變化的情況下,“去安全化”趨勢就難以形成。這就需要RCEP根據亞太地緣經濟態勢進行適時更新,不斷拓展合作的議題并深化合作的層次。

五、結 語

RCEP的實施與深化,標志著亞太地區經濟合作進入一個深度整合的新階段,但美國并未放松對該地區的地緣戰略企圖。IPEF方案取代TPP戰略成為擾動亞太地區經濟關系的一個新變量,并且IPEF比TPP更加具有安全化的特點。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分析視角,有助于系統剖析亞太地區經濟合作的這一新現實。貿易協定的戰略效應包括“戰略穩定效應”和“戰略外部性”,貿易合作方式所反映的經濟合作調適成本發揮調節作用。在這兩個因素的影響下,地區經濟合作可能出現功能化路徑或安全化路徑。

經驗分析也表明,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基于“以經促政”和“尊重東盟中心地位”積極推動“10+3”機制到RCEP的演進,促進了地區經濟合作的功能化,從而有助于地區戰略關系的穩定。同時,美國從TPP轉變至IPEF,其合作類型從制度化的EPA方式變化為靈活性的志愿者合作方式。這一轉變的本質,是美國不再以市場準入來吸引追隨者,而是不斷強化“安全敘事”來推動組建“小集團”,呈現出明顯的安全化轉向。通過對亞太地區經濟合作歷程的追蹤和關鍵政策文本、話語的解讀,貿易協定戰略效應的分析框架在經驗中得到了驗證。

基于理論和經驗分析,相關政策啟示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以經促政”和“尊重東盟中心地位”是推動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向功能化路徑演進的重要條件,前者可以激發經濟合作的戰略穩定效應,后者可以緩解大國的領導權競爭。隨著地區權力格局的變化,大國戰略競爭加劇可能會影響“以經促政”的效果。因此,在新階段需要進一步審視“以經促政”的新環境和新條件,適時地創新方式,在推動深度經濟合作的同時,配合以安全方面的增信釋疑化解美國戰略介入的干擾。其二,認清美國從TPP到IPEF戰略轉變的本質,這兩個方案的目的都是利用經濟合作的戰略外部性來實現地緣政治利益。美國內部的反全球化力量已經導致其難以充足地借助市場力量介入亞太地區經濟合作,只要這一基本條件不改變,美國就會不斷借助安全化作為刺激手段來推動其偏好的經濟合作方案。面對美國推動的安全化路徑,RCEP也需要根據合作進展進行階段性調適,以進一步推動地區經濟合作的功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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