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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獸:《牝鹿與豹》中的變動身份

2024-02-21 04:47錢麗雯
英語學習 2024年1期
關鍵詞:人獸天主教寓言

錢麗雯

1687年,英國詩人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的長詩《牝鹿與豹》(The Hind and the Panther)(以下簡稱《牝》)出版后,引來一片嘩然。這位曾經贊頌過“護國主”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為英國國教安立甘宗(Anglican Church)辯護過的桂冠詩人,現在居然為羅馬天主教搖旗吶喊,公開承認改變宗教信仰,時人稱其為“機會主義者”。詩人究竟為何突然改宗?何時改宗?他是否真心信奉天主教?如此詩才橫溢之人,是否只是個“識時務”的偽君子?種種謎團,學界迄今尚無定論。但此道德污名,無論屬實與否,曾一度使此詩不受后世待見。馬修·C. 奧古斯?。∕atthew C. Augustine)注意到,《牛津作家叢書》(The Oxford Authors)中由基斯·沃克(Keith Walker)編著的《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1987年出版)和《牛津世界經典叢書》(Oxford World’s Classics)中同樣由沃克編著的《約翰·德萊頓主要作品集》(John Dryden: The Major Works,2003年出版)這兩本重要的學生教材都未收錄這首詩(Augustine,2011)。直至后來學界重新審視此詩,其價值才逐漸得以肯定?,敻覃愄亍ざ诺希∕argaret Doody)稱此詩為“偉大的復辟時期詩歌,無可異議,獨一無二”(Doody,1985:85)。學界為了給德萊頓的人格作辯護,探求詩人的內心動機,而寄望于“文如其人”,不斷從字里行間探尋詩人那若即若離、藏形匿影的真實自我。久而久之,形成一種本·桑德斯(Ben Saunders)所謂的解讀欲望(interpretive desire)(Saunders,2006),即把全詩看作連貫整體,由此反證詩人的思想連貫,從而“證明”他的誠實和正直。然而,此詩的復雜與矛盾卻不斷地對抗和挫敗讀者這種有意合理解釋文本的欲望——詩人將宗教論辯糅合進動物寓言中,通過代表天主教的牝鹿與代表國教的豹之間的對話來論述天主教之優于國教。

全詩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以不同動物代表不同宗派,描述其特點,指出需要永不犯錯的(infallible)絕對權威才能解決信仰紛爭。第二部分通過牝鹿與豹之間的問答,分析天主教與新教的主要分歧,認為前者講究口頭傳統,后者依賴經文。第三部分,牝鹿邀請豹到家中做客,其間談話從神學教義轉至政治現實,豹用燕子寓言指責詹姆斯二世的一意孤行、獨斷專權,稱此舉無異于自取滅亡;牝鹿則駁以鴿子寓言,指出讓奧蘭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入主英國堪比引狼入室1。首先,這種寓言套寓言的手法使詩歌結構有著層次上的復雜性;其次,詩中的動物時而像獸,時而像人,致使角色刻畫非人非獸,甚至人獸難分;再次,三部分風格迥異,難免滋生支離破碎、東拼西湊之感。詩人在序言中明確亮出自己的構思理念,稱第一部分因主要描寫普遍特征,故有意提升至史詩的格調;第二部分涉及教會權威,盡量使用言簡意賅的平實風格;最后一部分乃談話家常,因此措辭更為自然、親近(Hammond & Hopkins,2014)。本文將從人獸二分的角度切入,考察動物在《牝》中的形象刻畫與作用,分析動物的意涵與形式之間的張力,以及詩人這種“春秋筆法”在全詩的論辯中所起的作用及產生的藝術效果。

對于一首帶有明顯論辯、勸諫目的的詩歌而言,這般繁復鋪陳似乎容易弄巧成拙。然而,若考慮當時詩人處境之艱難,便知一定程度的閃爍其詞是必要的自我掩護。這一切首先得從此艱難處境道來。

17世紀對于英國而言是一個動蕩的年代。它見證了英國內戰的爆發,查理一世被處死,克倫威爾建立起帶有清教特色、軍隊專權的英吉利共和國。然而,這長達十多年(1649—1660)的“憲政實驗”(錢乘旦,2016)卻以鬧劇告終,一切回歸原點2。英國回歸君主制度,重續斯圖亞特王朝。盡管新教傳統已立多年,英國卻迎來了連續兩任企圖復辟天主教信仰的國君。查理二世礙于剛奪回的王權,縱心有所向,卻不能顯露野心,只是與信仰天主教的法國國王路易十四暗結盟約。然而,當議會想要通過《排斥法案》(Exclusion Bill)阻止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即詹姆斯二世)繼位時,查理二世不惜一切代價解散議會,扶助其弟登上王位。詹姆斯在此前已公開自己的天主教徒身份,繼位后更是大刀闊斧進行宗教改革。在德萊頓寫完《牝》之前,詹姆斯二世公然繞開議會,單方面重新頒布《信仰自由宣言》(Declaration of Indulgence),企圖以此大赦之舉,能收一石二鳥之效,既為天主教贏得發展空間,又拉攏其他宗教派別來換取支持。但他的如意算盤并沒打響,還使自己眾叛親離:不僅冒犯了護衛王權的國教主教們,連其他非國教的派別也不買賬。

至于詩人德萊頓,情況更為復雜。這并不是他首次改變自己的信仰:他曾經是清教徒,給克倫威爾寫過挽歌3;查理二世統治后期,他又以國教徒的身份寫就《凡夫之信仰》(Religio Laici)(1682)(以下簡稱為《凡信》)為新教辯護4;詹姆斯二世繼位后,德萊頓又以《牝》公開轉投天主教。德萊頓的每次信仰變更與時局變動的時間如此重合,實在難以洗刷“機會主義者”的名聲。于是隨著《凡信》和《牝》的面世,德萊頓的敵手則重印他之前寫的挽歌,以使其難堪。面對宗教高壓、敵手步步緊逼的輿論環境,詩人如履薄冰;比起《凡信》中的直白論辯,《牝》選擇披上動物的外衣,在寓言中說理。

寓言作為一種隱蔽的政治批評(Lewis,1996)形式,始于遠古之伊索(Aesop)。據傳說,其時伊索礙于奴隸身份,只能將其哲學政治分析包裹在寓言中以自保。及至復辟時期之英國,寓言能戲劇性地表現矛盾和對抗,同時又在追求“一種單一的、高度利益化的視角”(Lewis,1996:3)。但此時的文人已深知修辭語言本身的不穩定性;他們對言與物之間看似堅實的對應關系產生了懷疑。盡管《牝》的主旨是為天主教辯護,但全詩卻不乏各種矛盾爭論:除了牝鹿與豹之間的激烈爭辯,還有代表不同宗教派別的動物在周圍虎視眈眈。雖然詩人在選擇不同動物象征不同宗派的問題上經過了一番深思熟慮,然而在把宗教歷史糅合進動物角色的過程中,內容仍在不斷地挑戰著形式的邊界。

例如,在第一部分講述豹既要改頭換面,又想強調自身正統性之處,豹作為國教的象征,顯然沒能將國教特質包含其內,反倒需要詩人反過來疊用人物比喻及神話典故加以補足:

豹亦如彼,雖改頭換面,

卻,如君王枕邊之妾,

其身堅挺,滿臉莊嚴,

手持牧杖,頭戴牧冠,

腰身以上,得體自律,

彰揚顯擺,遠古血脈;

教父,大會,教會及領袖

其尊經匣,皆鐫于上。

然其剩者,恥辱蒙羞,

正是加爾文之烙,玷辱此獸。

故,如雙重雜交之怪物,

在其迷宮,自縛深鎖。

異域遠地,聲名不至,

安于國內,謙恭受辱。

如此其信;善雖不達,

至少遠離,渣滓稂莠。

挑剔于惡,卻不臻善,

只改皮毛,致畸甚微。(I. 392—409)

原本是屬人的教會,卻披上動物的皮毛作寓言、作象征;此處作為動物的豹卻因意象內涵的限制需要重新以人作比喻、作補及。國教拒絕羅馬教皇的控制,而以英王為最高宗教領袖,這種改革在詩人看來只能是一種“表面文章”。即使國教“滿臉莊嚴,/手持牧杖,頭戴牧冠,/腰身以上,得體自律”也不意味著其有資格如羅馬天主教般追認遠古的神圣血脈。而“妾”(mistress)一詞,亦含“情婦”之意,更是從地位上貶損豹(即國教)的非正統地位?!敖浵弧保╬hylacteries)指猶太人祈禱時佩戴的皮革小盒,內裝抄有希伯來語圣經的四卷皮紙。根據《馬太福音》23章第5節。詩人此處以一轉喻將國教與天主教的關系置于猶太教中猶太人與撒都該人(Sadducees)的對比當中,從而給豹的刻畫注入了一層新含義。國教安立甘宗的《三十九條信綱》所遵循的加爾文主義徹底與天主教分道揚鑣,形成二者的主要矛盾。對此詩人筆鋒一轉,又將豹從人界拉回獸界,以“獸”稱“豹”,置其于人性的對立面。詩節的后半部分,詩人以古希臘神話中米諾斯王之妻帕西法厄(Pasiphae)與公牛交配而生下的牛頭人身怪物彌諾陶洛斯(Minotaur)影射國教的雜交、不純與畸形,又以迷宮之喻凸顯國教所處的困境。此處詩人進一步降低豹的等級,以雜交怪物的形象將豹變得非人非獸。而接下來所提及之“聲名”(sound of her)、“謙恭受辱”(Humbly content to be despised at home)、“如此其信”(Such is her faith)等表述明顯又回歸對人的描寫。因此,在對豹的刻畫中可見詩人的筆法在人獸之間來回穿梭。

這種非人非獸的描寫在一定程度上呼應了豹的角色特質5,正如詩人在第一部分對豹的定位:“介于兩極,/于天堂太白,于地獄太黑”(I. 342—343)。既非天使圣人,又非大奸大惡;但其亦非平庸之輩,堪稱鶴立雞群。豹在詩中首次亮相之處,詩人不乏贊美之詞:“豹乃豪杰,稍遜牝鹿,/斑紋物類,唯其拔萃。/噫!愿蛻盡,與生之瑕,/天性極善,難為獵獸”(I. 327—330)。相較前文的熊、兔、猿、彘、狐、狼,豹的地位僅次于牝鹿,雖有缺陷,但瑕不掩瑜。豹與詩中所有猛獸有關,代表“英國宗教改革前后存在的所有宗教派系”(Duggan,1974:110)。德萊頓既要將英國國教的發展歷史以及在此過程中各方派系的觀點相融合,又要將國教在政治上的縱橫捭闔等意涵收入豹的形象中,這使得豹的本體和喻體之間的關系異常緊張,甚至到了牽強附會的程度。

這種人、獸、妖(怪物)分類的頻繁復現,顯出詩人的一種思維模式。詩人質疑狐〔代表索齊尼派(Socinians)〕和狼〔代表長老派(Presbyterians)〕非上帝所造,亦非諾亞方舟所保存之物種,而只是犬類雜交(I. 191—193);又指加爾文主義在荷蘭及蘇格蘭“滋生怪物”(I. 208);在論述新教教派給教會和國家帶來的威脅時,詩人為譴責極端宗教分子帶來的迫害,中途引入人獸對比的經典邏輯,從創世角度說明人獸有別,人以上帝之形象而受造,理性與寬容兼備,而獸則屬次等。

萬獸臣服,暴力政權,

此地之道,強食弱肉。

唯人質柔,受造則異。

非戕同族,只施濟人。

自創生始,仁慈自由,

神形所彰,尊貴無疆。

靈性神焰,當中幾縷,

野獸受之,位居次等:

神靈造匠,隨手錘擊,

一次鑄就,無言之物:

及至人類,大有不同,

神之匠心,深思熟慮,

為求高下,人與群分,

胸中成竹,神藏啟扉:

仁愛理性,交融灌注,

道賦靈腦,情入心腸:

理為元首,慈施寬宥,

前律后權,義理并行。(I. 245–262)

在本來擬人的動物寓言中又加入人獸對比,容易產生前后矛盾的違和感,不免讓人難以代入角色。強調獸類的“強食弱肉”,只臣服于“暴力政權”的恒常之道,在攻擊新教極端宗派的同時,也削弱了對牝鹿完美無瑕的頌揚,因獸界等級與人獸二分屬于兩種不同邏輯,在后者標準中,即便獸類級別再高,也只能是獸,即彌爾頓所謂“無言之物”(mute creation),而人則是“仁愛理性,交融灌注”的高等造物。由此可見詩人面臨的寫作困境:為了渲染和映襯動物角色的某些特質,有時不得不打破人獸之分,時而以獸襯人,時而以人比獸。此處,只有不露聲色地從獸界等級模式轉換到人獸二分模式,才得以過渡到對王權的討論。在此部分中,德萊頓從《圣經》開始,論述亞當的天賦王權,又及后來亞當受惑墮落,該隱弒弟,直到后來出現寧錄(Nimrod),即暴君原型。以此為鑒,詩人又轉而強調“羊與牝鹿,/絕非暴類,排擠迫害”(I. 286—287),帶出斯圖亞特王朝和教皇英諾森十一世(Innocent XI)對異教徒的寬容(I. 288—290),從而映襯詹姆斯二世發布《信仰自由宣言》所表現出的作為天主教君王的廣闊胸襟。

第一部分結尾句將豹比作“戴著斑紋暖手筒的女士”(I. 572),以此暗諷國教的奢華作風。在第二部分中,豹與牝鹿以兩位貴族女士的形象進行長篇辯論。之后在第三部分開篇,詩人又褪去豹之“人性”,再一次將豹貶為獸和怪物:“只因繆斯,充塞卡勒登6,/豹熊狼群,無名野獸,/本土實已,妖滿為患”(III. 3—5)。此處“豹熊狼群”的原文皆用復數“panthers, bears, and wolves”,豹亦從貴族夫人形象淪為普通獸類一只。繼第二部分提出《伊索寓言》(II. 48),詩人在第三部分開頭再喚伊索之名(III. 6),足見動物寓言對此詩結構之重要性。凡動物寓言,皆含道德說教;對于這個牝鹿與豹的故事,詩人的用意,可一言以蔽之:“人行獸事,若兩相等,/則獸亦能行,人之特權”(III. 14—15)。

人獸邊界的高度模糊之處在于全詩的第三部分。詩人讓牝鹿與豹各自又提出一個動物寓言,形成動物寓言套動物寓言的復雜態勢。豹講述了夏末秋初之時,一群燕子嗅到寒冬即至,商量著南遷過冬。然而,一只燕子習慣了養尊處優,大肆渲染旅途中的未知風險,提出應原地等待,靜候奇跡。燕子群不顧智者的忠告,偏信那只燕子,以致耽擱時日,終被無情寒冬吞噬。豹以此故事影射天主教在英國所處的優渥環境,警告他們若是得寸進尺,終會難逃厄運。牝鹿毫無懼色,以鴿子與禿鷲的故事和豹針鋒相對:一個樸素老實人的家里養著鴿子和家禽,鴿子貪得無厭,想把家禽的領地和食糧據為己有。三番四次驅逐家禽未果后,鴿子請來禿鷲給它們當王,助它們一臂之力。殊不知禿鷲不僅會吃鴿子,還引來各種雜鳥,把屋子搞得烏煙瘴氣。最后主人出手干預,劃分各族領地范圍才平息了紛爭。鴿子此時懊悔莫及。而禿鷲雖暫時飛走,但嘗過鴿子血的它們絕不善罷甘休。傲慢給鴿子帶來了永無寧日的恐懼。這則寓言中的鴿子好比國教,牝鹿意在指出他們從荷蘭請來奧蘭治的威廉當英國國王,無異于引狼入室。第三部分以這兩則動物寓言為主要結構,從獸的層面看,詩歌從鹿、豹、狼、狐等哺乳動物轉向了燕、鴿、鷲等卵生動物;從人的層面看,屬人的敘述者講述牝鹿與豹的故事,而牝鹿與豹又各自講述鴿與燕的故事,鴿與燕的故事恰恰是映襯屬人的天主教與國教的事。由此形成一種“人—獸—獸—人”的層疊結構,如圖1所示。

圖1. 《牝鹿與豹》第三部分“人—獸—獸—人”層疊結構

如果是兩個人在交談中使用動物寓言來說人的事是合乎常理的;然而詩人此處卻逆常理而行,以兩動物在交談中用動物寓言來說人的事,而不是動物的事。實際上,兩動物在講述其他動物的故事時,除了名字不變,實質已悄然過渡為人:從詩中用詞可看出它們其實是以人的姿態在講述另兩則動物寓言。于牝鹿而言,燕子的角色和下場,引發她的思考,“她見其子,慘遭毀謗,/亦見豹恨,民怨國禍”(III. 645—456)。其中,子(sons)、民(people)、國(state)皆為屬人詞匯。后文對話更是充斥著諸如叛亂者(rebel)、國王(king)、手足情誼(brotherhood)、君主(monarch)、改革者(reformers)、頭銜(title)、遺囑(will)等屬人詞匯。要貼切地勾勒出天主教與國教所處的政治漩渦,用前文牝鹿與豹的動物寓言就顯得過于牽強附會,因此詩人需要新的動物角色表達新的內容。而為保持故事的連貫性,詩人采取了寓言套寓言的模式。

綜上所述,《牝》里所出現的這種本體和喻體的緊張關系、人獸二界的來回穿梭以及寓言套寓言所產生的人獸邊界模糊等現象,均促成此詩強烈的不連貫性和矛盾效果,為歷代批評家所不解甚至詬病。首先,以兩動物進行神學辯論的構思本身已不合常理。查爾斯·蒙塔古(Charles Montagu)與馬修·普賴爾(Matthew Prior)合撰《牝鹿與豹的故事變體:鄉下鼠與城里鼠的故事》(The Hind and Panther Transvers’d to the Story of the Country-Mouse and the City-Mouse)7,給德萊頓以迎頭痛擊。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認為他們這篇滑稽模仿有效地戳中《牝》的“荒唐性”(absurdity);他也認為這個構思“不明智及不靈活”(injudicious and incommodious),詩我虛構的“不連貫性”(incongruity)“貫穿全詩”;角色之間這些對話其實與德萊頓其他作品并無二致,但是“對話所包含的任何意義與知識,因其所著之奇裝異服而蒙羞”(Johnson,2010:470)?,F代學者之中,有學者認為德萊頓并不擅長寫動物寓言,卻硬把讀者拉入“一座動物園,里面的動物徒有名字,但難以識別”;動物寓言的使用“產生無謂的幽默感或荒謬效果會破壞詩歌的可信性,而可信性卻是說服讀者所必需的”(Shaheen,1985:186)。又有觀點認為“一只會歡迎獅子之吼、愿意與豹共進晚餐的鹿只能從象征層面來理解”;這種“直白而復雜,不斷重申牝鹿與豹的角色及其象征意義的做法相當于‘破壞’角色,‘混淆’了寓言與道德說教”(Cacicedo,1985:77)。各種批評矛頭皆指向詩人對動物寓言這種藝術形式的選擇。

盡管如此,站在詩人的角度,此選擇卻是飽含苦心。首先,在第三部分開篇,詩人為自己申辯,宣稱在他那年代,在“群獸橫行”的英國,繆斯已變得黯然失色;唯有求助遠古的伊索,或許能言說當前這種怪象。而詩人正是立志要提供這種“缺失的口舌”(wanted organs)(III. 13)。有觀點認為,詩中將宗教爭議的晦澀話語與獸欲并置,宗教爭議的晦澀話語與獸欲的合用,可見出周密而高尚之言如何用于掩蓋卑劣的利害考量(Augustine,2011)。第二,詩人將其作品定義為“神秘書寫”(mysterious writ)(III. 2),所寫之人事,縱匪夷所思,皆屬奧義;他很清楚自己使用了兩套不同的寓言故事,但聲稱兩則寓言皆“交織于主要構思”(To the Reader,131)。詩人在《牝》中轉變其說理方式,從過往為克倫威爾寫的挽歌、《凡信》中使用的修辭權威,轉為求助于“另一種權威”,即“詩人聲稱自己掌握并參與到一種備受尊崇、超凡脫俗的文學傳統之中”(Augustine,2011:14),那就是《伊索寓言》的古老權威。結合詩中的論辯內容可知,詩人認為在信仰問題上,理性顯得無足輕重。若批評者認為從象征層面理解牝鹿與豹恍若空中樓閣,那么僅從象征層面理解圣餐禮中的面包和酒同樣會讓人覺得虛無縹緲。第三,正如杰恩·伊麗莎白·劉易斯(Jayne Elizabeth Lewis)所指出的,17世紀末18世紀初,“寓言”(fable)為多義詞,可指“謊言、任何‘虛構或設計的話語’、密謀、象形符號、《圣經》比喻、神話”8等。這種亦真亦假、亦顯亦隱的方式,對于已兩次改變信仰的德萊頓來說,的確是不可多得的保護罩。厄爾·邁納(Earl Miner)認為“寓言的潛力之一是筑于荒唐之上的才智(wit)”(轉引自Cacicedo,1985:77)。因此詩人的才華也體現在對動物寓言這種藝術形式的駕馭上。詩人在開篇前言中早已申明,他“所希望讀者知悉關于(他)的一切,均可在此詩主體當中覓得”(To the Reader,9—10);投機也罷,誠心皈依也罷,讀者能得到的只有各自從字面上解讀出來的事實,起不了一錘定音之效。第四,這種看似人獸難分、亦真亦假、滑稽荒唐的形式,不禁讓人聯想到列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的觀點:

迫害產生出一種獨特的寫作技巧,從而產生出一種獨特的著述類型:主要涉及至關重要的問題,真理就毫無例外地透過字里行間呈現出來。這種著述不是寫給所有讀者的,其針對范圍僅限于值得信賴的聰明讀者。它具有私下交流的全部優點,同時免于私下交流最大的弊端:在私下交流中,惟有作者的熟人才能讀到它。它又具有公共交流的全部優點,同時免于公共交流最大的弊端:作者有可能被處以極刑。(施特勞斯,2012:19)

《牝》的表面目的是說服議會取消《三十九條信綱》,實際上也為詩人自己改信天主教作申辯。德萊頓創作此詩之時,天主教勢力在詹姆斯二世的庇護下看似日漸強大,實則岌岌可危;新教各派縱同仇敵愾,內里也是明爭暗斗。兩教派關系異常緊繃,形勢非常嚴峻。在這種環境下,詩人將自身政見包裹在多重寓言的外衣之下以求自保,也是合乎情理。關于詩人可能的“字里行間的寫作方式”(writing between the lines),可見于第一部分介紹狼之處——詩人突然插入一段離題話(I. 72—92),拋開了動物敘事,直接以第一人稱用寥寥幾句輕描淡寫自己改變宗教信仰的過程。此處的人稱突變與前文的狼族產生不連貫之感,無法確定此第一人稱的指代。因此這一人獸模糊的筆法又再次充當了保護罩。這種表面的不連貫、不協調以及人獸之間的來回轉換,或許并不是詩人被迫為之,而是有意為之。正如約翰遜坦言,既然《牝》“就其性質而言是一部反抗之作,則自然而然會受到最為嚴苛的審查,詩人或許在作品中傾注了非同尋常的心力。的確,后面的部分幾乎沒有失誤”(轉引自Johnson,2010:473)。若撇開這種結構上的矛盾,整首詩展現出“極其流暢的韻律,廣博的學識,豐富多樣的意象;這場爭論有犀利言辭加以潤飾,有例釋而豐富多樣,因誹謗的俏皮話而變得活潑”(轉引自Johnson,2010:473)。由此可見,先入為主的讀者可能被此詩的外在形式所勸退,無法領略其內在;而細致的讀者,或德萊頓的目標讀者,才會透過這層保護罩而逐層深入,抽絲剝繭,從而領悟詩人的強大能量。

作為桂冠詩人,德萊頓有責任為君主唱贊歌;在詹姆斯二世治下,他比以往更快獲得薪俸;然而詹姆斯二世對詩歌并無多大興趣,“取悅他的唯一方式就是改信他的宗教信仰”(Johnson,2010:414)。這些現實原因是否催生詩人創作了《牝》?真相可能永遠不得而知?!蛾颉穼⒃娙说恼卧V求、信仰告白、義理爭辯統統包裹在多重動物寓言之中。身為作者的德萊頓在文本中左閃右避,以不斷變動的身份與讀者嬉戲——時而高居敘述者地位,時而披上或牝鹿或豹的外衣說理;時而人獸兩別,時而人獸難分。用獸事講人事,又把人事揉進獸事。面對各方質疑與批判,詩人只交出一部充滿矛盾和斷續的長詩,以獨特的方式進行言說,讓世人自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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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乘旦. 2016. 英國通史 第三卷: 鑄造國家——16—17世紀英國[M]. 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

1詳見Dryden, J. 2014. The hind and the panther [A]. In P. Hammond & D. Hopkins (eds.). Dryden: Selected poems [C] New York, NY: Routledge: 376—379。此版《德萊頓詩歌選集》完整收錄了挽歌、《凡夫之信仰》及《牝鹿與豹》,因此本文選擇以此為分析基礎,所涉及的詩歌引文均源自此,詩文由筆者所譯。

2? 此段歷史詳見錢乘旦(主編). 2016. 英國通史 第三卷: 鑄造國家——16—17世紀英國[M]. 南京: 江蘇人民出版社。

3 德萊頓與安德魯·馬維爾(Andrew Marvell)、托馬斯·斯普拉特(Thomas Sprat)曾合出一本詩集《悼念英格蘭、蘇格蘭及愛爾蘭已故護國主奧利弗殿下三首》(Three poems upon the death of his late highness Oliver Lord Protector of England, Scotland, and Ireland)(1659),當時已在書業公所(the Stationers’ Register)登記付梓,而出版商亨利·赫林曼(Henry Herringman)卻礙于當時政局而并未出版。詳見Dryden, J. 2014. Heroic stanzas [A]. In P. Hammond & D. Hopkins (eds.). Dryden: Selected poems [C]. New York, NY: Routledge: 3—14。

4? 詳見Hammond, P. & Hopkins, D. 2014. Dryden: Selected poems [C]. New York, NY: Routledge: 253—300。

5? 詳見Duggan. 1974. Mythic components in Dryden’s hind and panther [J]. Comparative Literature, 26(2): 110—123。作者對豹的意象內涵作了詳盡追溯與分析。

6卡勒登原文為Caledon,即Caledonia,一般指蘇格蘭地區,但德萊頓以此泛指古代不列顛,暗含地理及歷史的象征意涵。此名又與希臘古城卡呂冬(Calydon)相關。據奧維德(Publius Ovidius Naso)《變形記》(Metamorphoses)記載,此古城曾慘遭一怪物野豬蹂躪。

7? 詳見Hooker, H. M. 1941. Charles Montagu’s Reply to the Hind and the Panther [J]. ELH, 8(1): 52。

8? 對“fable”一詞含義的分析詳見Jayne Elizabeth Lewis. 1996. The English fable: Aesop and literary culture 1651-1740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

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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