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鑫鑫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深化訴訟制度改革,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的重要指示,河南省濮陽縣檢察院根據《河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推進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出臺《全面推進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訴訟效率。
出臺制度前,濮陽縣檢察院經過了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該院案件管理部門對該院近五年辦案數據進行了測算分析,聽取了各業務部室的意見建議,并召開檢委會會議進行專題討論。
《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嚴格依法、公平與效率相統一的原則,將危險駕駛、交通肇事、涉“兩卡”類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案以及其他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刑事案件列入簡案辦理范圍,由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簡案辦理團隊”負責辦理。
《實施細則》詳細規定了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的目標、原則、分類、轉換、簡案組設置以及案件的分流、辦理、適用、考評、技術保障等,避免隨意轉換現象發生。
同時,《實施細則》還對檢察文書制作、縮短辦案期限、統一起訴量刑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確保簡案快速、集中辦理,繁案精細化、專業化辦理。
該院檢察長馬蓮表示,《實施細則》的出臺是貫徹落實最高檢新一屆黨組“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要求的重要舉措。繁簡分流、因案制宜,不僅是要“嚴”“寬”相濟,更是要依法能動履職、強化訴源治理,讓公平正義可感受、能感受,助力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