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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交通事故特征與管控策略研究

2024-04-24 14:04尼桑拉
時代汽車 2024年8期
關鍵詞:交通事故西藏特征

尼桑拉

摘 要:西藏自治區交通環境相對復雜,道路交通事故相對高發。筆者基于所在交通警務部門統計的交通事故數據,對西藏地區交通事故地特征進行了分析和總結,發現本地交通事故傷亡率高,且單車事故多發、雨雪季和旅游高峰期事故高發、客車和外地車輛事故高發,誘發事故的因素更為多樣和復雜。由此提出分時段、分車輛的交通安全宣傳和引導策略,以及改善面向所有道路交通參與者的宣傳教育與警示服務建議,以期為交通警務部門及其他管理部門管控交通事故提供參考。

關鍵詞:西藏 交通事故 特征 宣傳引導 警示

西藏自治區氣候、地理與自然環境相對特殊,參與道路交通的非本地群眾占比較多,且此類群眾對道路行駛環境不夠適應,在參與道路交通過程中更容易發生事故,這類事故往往又更高的死亡率,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較大威脅。對此,西藏各級交通警務部門有必要加強對交通事故特征的分析,針對性地加強道路交通管理與服務,從而更有效地管控交通事故,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1 西藏加強交通事故管控的重要性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經濟發展速度較快,本地家庭擁有車輛平均數量持續增長,公路數量持續增加且道路鋪裝質量不斷改善,這使得西藏駕車出行者數量增多,也吸引了更多外地游客。在道路通行車輛數量持續增長的情況下,西藏交通事故率有所增長,以筆者所在基層交管局轄區為例,2023年1月至6月二級以上公路月平均事故率(事故數占總通行車次的比例,含各類輕微事故)為17.3起/萬輛,筆者還調查了西藏其他地區數據,基本普遍在16.5到19.1起/萬輛之間,同期國內其他省份數據普遍在15起/萬輛以下,如圖1所示,西藏交通事故率稍高于國內其他地區。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地區交通事故死亡率較高,各地交通事故發生人員死亡情況的比例在42%至51%之間,而國內大多數地區交通事故平均死亡率普遍低于25%。不難發現,西藏地區交通事故發生率略高,且事故中的死亡率遠高于其他地區。

交通事故會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西藏地區更高的事故死亡率意味著參與道路交通的群眾面臨更高的安全風險,交通警務部門必須加強事故特征分析和管控工作,更有效地保障群眾安全。從區域發展的角度來看,較高的交通事故率和死亡率數據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外地游客、投資者的心理[1],對本地旅游和招商引資等工作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交通事故的誘因是相對復雜的,自然環境、道路條件、車輛狀況、駕駛員狀態、監管工作質量等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事故率,交通警務部門無法改變某些客觀狀況,但可通過加強巡查與監督、面向參與交通人員開展宣傳和教育工作來防控交通事故。因此,交通警務部門需要主動通過管控手段降低事故率和死亡率,以消除相關負面影響。但從理論層面來看。

2 西藏交通事故的主要特征

西藏交通事故整體表現復雜,各地區事故數據雖有一定差異,但整體表現有較強的共性,筆者以所在單位統計的交通事故信息為例總結本地交通事故特征,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自治區交通事故的整體特征。

2.1 交通事故的類型特征

筆者所在轄區自2017年至2022年二級以上公路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單方事故占比68.3%,多方事故占比31.7%,單方事故明顯高于多方事故;單方事故中,單方碰撞道路護欄或其他物體、單方翻車和墜車事故發生率差異較大,其中單方碰撞事故占比最高(73.2%),其次為單方翻車事故(21.7%),單方墜車事故發生率最?。?.1);在多放事故中,追尾、正面與側面相撞的發生率均在30%左右,比例較為均衡,剮蹭和撞擊非汽車類交通工具的事故發生率低于10%。對比來看,西藏交通事故中單方交通事故占比較多,其中碰撞、翻車事故發生率整體較高,這一方面與駕駛員長時間駕駛車輛后注意力不集中有關,也與西藏地區路況復雜有一定關系。

2.2 交通事故的時間分布特征

筆者所在轄區自2017年至2022年二級以上公路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每年3至7月、11至12月事故發生率相對較為接近,在12.1到15.7起/萬輛之間,1至2月事故率常高于20起/萬輛,8至10與事故率可能接近25起/萬輛;每日事故中早10時指晚8時間的事故占比83.7%,其他時段事故占比16.3%,但其他時段車輛事故率更高。從事故率的月度差異來看,每年的1至2月是西藏風雪天氣較多的月份,路面狀況不佳,事故率相對較,每年8-10月份雨水較多且游客數量相對較多,事故率進一步增加,說明路面狀況不佳和外地游客數量增長可能導致了交通事故率上升;從每日事故的分布來看,日間事故占比高,夜間事故占比低但事故率高,由于日間和夜間事故數差異較大,不具備可比性,但能從側面說明夜間行車條件不佳,事故率也相對更高。

2.3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信息特征

筆者所在轄區自2017年至2022年二級以上公路發生的交通事故中,主要責任人駕駛的車輛類型分布如下:客車、農用機動車占比為0.37%,相應事故中死亡率為零,均為輕微事故,貨車、小型汽車、摩托車占比為分別為29.71%、58.6%、11.69%,死亡占比與事故占比教為接近,其中小型汽車單事故死亡人數稍高;西藏自治區牌照車輛占比12.01%,外地牌照車輛占比87.99%。從數據來看,貨車和小型汽車事故率總體較高,其中小型汽車事故率更高,外地牌照車輛事故率遠高于本地車輛,上述數據能夠從側面說明普通駕駛員在西藏公路駕駛過程中出現意外的風險更高,外地駕駛員不屬于西藏環境和路況也更容易出現事故。

2.4 誘發交通事故的自然與非自然因素特征

筆者對所在轄區自2017年至2022年二級以上公路發生的交通事故的處理書中事故地基本情況、事故責任認定相關信息進行了分析,發現誘發交通事故的因素較為復雜:西藏特殊的自然因素是誘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2],異常天氣下的事故占比更高(占比39.6%),但正常天氣中事故率也更高,許多事故責任人反映自己不熟悉環境和道路狀況才出現了事故,例如臨河臨崖路段、有碎石和特殊風口或橫風的路段、光照較強并影響駕駛的路段事故占比更高(占比51.73%);人的因素是誘發交通事故的另一類因素,通常與自然因素并存,部分駕駛員的駕駛習慣不佳,不注意觀察來往車輛、道路和道路周邊環境狀況,因大意出現事故,也有少數駕駛員未充分考慮環境因素,未對車輛和個人身體狀況做全面檢查,導致再駕駛突出因車輛問題或個人身體問題出現事故。由此可見,西藏地區特殊的環境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較高,但人的主觀風險意識不足、應對風險的能力不足導致事故率進一步增加。

3 西藏警務部門加強交通事故管控的建議

交通警務部門的基本職責主要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巡警指導、對事故做事后處理,現實當中基本警力不可能做到將交通秩序管理和巡查工作覆蓋到每一名交通參與者,事后處理也不具備普遍的預防功能。因此,交通警務部門應通過宣教、警示等工作來預防事故風險,降低事故發生率,但考慮到西藏警務資源有限等現實情況,建議警務部門基于事故特征開展針對性預防工作,以提高交通事故管控效能。

3.1 開展全面性的交通安全要項宣教工作

西藏地區交通事故中單方事故占比較多,這與駕駛員長時間駕駛和路況復雜有較大關系。筆者在工作中發現單方事故中部分駕駛員符合疲勞駕駛(連續駕駛超過4小時)的情況并不普遍,這說明西藏地區特殊的交通環境使得駕駛員更容易分心、疲勞,交通警務部門不能通過簡單的沿途巡查來排除風險,而要開展更加全面的交通安全要項宣傳工作,以提高群眾自主預防單方和多方事故的意識。交通警務部門應通過路面巡查宣傳、旅游宣傳單頁、道路宣傳標識、交通廣播等途徑開展交通安全要項宣傳工作,重點說明自治區特殊交通狀況,建議群眾自主控制連續駕駛時間、行駛速度等,提前規劃路線并了解各路段路況,提醒游客合理安排時間、注意車輛與個人心理和生理健康,以更良好的身心狀態和專注度參與道路交通。

上述宣傳教育工作應輔以充足的警示類內容和應對技能教育內容。其中警示類內容主要為單方碰撞事故、翻車和墜車事故警示內容,在宣傳教育物料中展示事故情況、說明后果與危害,提高駕駛員的風險意識。應對技能教育至少應包含風險識別方法、預防與規避策略,使駕駛員了解在何種情況下易發生單方事故,使其能夠通過觀察道路標識、路面和周邊環境識別和判斷風險,并了解如何調整駕駛策略來規避相關風險。

3.2 分時段開展差異化交通安全宣傳和引導工作

西藏地區特殊季節、特殊時間段的交通事故率更高,交通警務部門應加強分時段專項宣傳工作,提高交通參與者的風險意識。在季節性事故高發時期開展以下兩類宣傳和引導工作:每年年初開展廣泛的交通安全專項宣傳,交警部門深入各運輸企業、群眾社區、旅游服務單位開展專項宣傳,制定短期車速限制和路段限制方案,通過道路閘口、檢查站點開展廣泛地面宣傳,通過互聯網開展廣泛在線宣傳,使廣大群眾充分了解特殊季節行車安全風險,鼓勵群眾選擇更合適的時間、路線出行以規避風險;每年夏末秋初開展出行安全宣教和出行引導專項行動,與導航信息服務商和各類旅游服務機構合作,開展全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本地群眾和外地游客避開高風險路段、車流密集路段。在各個群眾聚居區、檢查或服務站點設置勸導崗,在每日黃昏到次日凌晨前開展常態化車輛檢查和勸導工作,向駕駛員宣傳夜間行車風險,盡量挽留行車人員的停駐休息待到日間再出行。

以上宣傳和勸導工作不區分受眾,應盡可能地擴大宣傳范圍。交通警務部門在西藏地區傳統媒體、新興媒體、交管部門監督和服務渠道進行宣傳之外,還應盡量尋求其他行政部門支持,在其他各類渠道投放宣傳教育物料,通過大范圍宣傳教育,還可在主流的傳統流媒體平臺和新興移動短視以科普視頻、文化宣傳的形式宣傳道路風險,使普通群眾進一步了解西藏地區環境和道路狀況,間接提高群眾自主預防和控制風險的意識。

3.3 根據不同車輛開展差異化交通安全宣傳和引導工作

針對西藏自治區外來車輛事故率較高的情況,交通警務部門應當在各級公路卡口和交通檢查站點設置分類宣傳教育通道,針對外來群眾開展安全教育和路況說明工作,對不熟悉本地路況的群眾提供更合理的旅行建議。

自治區公安廳可在區界設置專職檢查站,或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指派專門的社會組織開展專職檢查、宣教和引導工作,相關宣傳和引導工作應分為三個方面:其一,宣傳西藏自治區環境和道路狀況,告知外地群眾事故高發路段和典型事故種類,為外地群眾提供預防和應對行車防線的方法指導;其二,提醒外地群眾在進入西藏自治區前檢查車輛和個人健康狀況,說明車輛和人處于高海拔、高寒缺氧地區的可能出現的各類異常狀況,指導群眾檢查車輛與人身狀況,檢查車輛安全設備、應急裝備配備情況,告知群眾如何判斷車輛行駛過程中的一場狀況和身體異常狀況,以及如何處理響應狀況;其三,為外地群眾推薦出行路徑,一方面可由檢查站服務人員向根據經驗向外地群眾提供更合理的出行時間和路線安排相關建議,另一方面可以由交管部門組織技術人員開發個性化出行指導服務APP或小程序,外地群眾通過此類終端獲取安全出行、安全駕駛相關的指導信息,參考相關信息制定出行計劃,以規避道路交通安全風險。

3.4 全面優化道路交通警示服務

以上三類宣教工作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但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西藏地區道路行車安全風險高的事實,交通警務部門應針對誘發交通事故的根本因素制定更完善的警示體系,以此預防各類不可控的風險,或降低因此類因素誘發事故的概率。

其一,建議警務部門與各類實時信息服務機構合作,在高風險地區、路段開展針對性的宣傳和警示服務。主要與能夠實時獲取駕駛員大致未知信息的信息服務機構合作,例如與地方廣播電臺、導航服務商合作,使駕駛員在進入交通事故高發區域、路段后能夠獲取交通安全警示信息,提醒駕駛員關注前方高風險路段的道路狀況,引導其自主規避和預防風險。

其二,與貨車北斗系統管理部門、一般客車常用的導航系統服務商溝通,設計車輛在西藏自治區內自然與地理環境特殊的區域、高風險路段行駛時強制推送安全警示信息。通過此類信息服務系統向駕駛員推送突發天氣變化(如突發雨雪、大風、氣壓變化等異常天氣狀況)、異常路面情況(如落石、路面碎石、護欄斷裂等)等信息,一方面提高駕駛員注意力,另一方面提供預防和應對高風險狀況的方案,指導駕駛員自主科學調整后續出行方案。

其三,增加道路監控軟硬件資源建設、道路警示標示建設相關投入,在高風險路段設置更多警示裝置和導引服務點。一方面要對警示裝置做增量建設,在鄰接事故高發區的路段、事故高發路段中設置密度高于一般路段的警示標志[3],以逐漸增多的警示標示提醒駕駛員提高專注度,更有效地預防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做信息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實現更加智能、靈活的路面警示,通過智能化分析系統自動分析路況和車輛異常狀況,例如自動識別天氣狀況、判斷路面是否存在異物、車流量等情況,通過電子標識牌向駕駛員提醒前方路況,方便駕駛員提前了解路況,從而更好地規避交通風險,也便于警務部門主動開展針對性的路面工作。此外,還可靈活設置人工檢查點,在突發異常天氣、交通事故、道路受阻或出現通行風險時,交通警務部門臨時安排警務人員在路段兩段設立檢查點,對來向車輛進行勸返或做路況說明,合理指揮交通,降低風險路段發生事故的概率。

4 結語

西藏交通事故死亡率高,事故特點與國內其他地區有明顯差異,交通警務部門應加強宣教和引導工作,以有效預防相關風險。從現實情況來看,交通事故的誘因相對復雜,單方面的宣教并不解決客觀的環境問題和部分群眾主觀意識不足的問題,這還需要地方基建部門、宣傳部門共同努力,全面改善地方交通條件和群眾安全意識,這樣才能更有效地預防交通事故。

參考文獻:

[1]苗毅,戴特奇,王成新,等.青藏高原縣域交通優勢度-自然環境承載-社會經濟需求關系評估[J].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3,33(10):165-174.

[2]央美,田華,達瓦澤仁,等.那曲市公路交通事故不良天氣高影響路段及其氣象因素分析[J].氣象與環境學報,2023,39(02):100-106.

[3]范明輝,肖金鋒,黃京金,等.基于層次分析法的拉薩市交通安全評價模型研究[J].時代汽車,2021,(01):18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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