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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

  • 公司拒收辭職報告怎么辦?
    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薄蛾P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但由于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有關約定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由勞動者承擔賠償

    工友 2022年1期2022-11-22

  • 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及規避
    對弱勢地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地位不對等的現實情況,近年來,我國《勞動合同法》不斷加強對我國勞動者的法律傾斜保護力度,嚴格限制用人單位的過失性解除權,對于避免用人單位濫用權力,避免任意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勞動合同法》在第39條劃定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的同時,通過立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以及經濟補償等若干限制條件,嚴格規范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風險,從過失性解除的實體方面,和程序方面均對用人單位進行

    現代營銷·經營版 2021年6期2021-12-27

  • 用人單位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需要哪些條件
    踐中,經常有用人單位對試用期勞動者表示其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要求其立即離職。用人單位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需要哪些條件?江西讀者 劉女士劉女士:《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這一規定,首先需要確定的是,用人單位應當明確錄用條件是什么。例如,銷售員需要完成多少銷售額、行政人員在出勤等方面達到何種具體條件。這類條件應當具體而明確,能夠客觀判斷,且具有合理性。若約定錄用條件為“讓所有領導滿意”,

    中國社會保障 2021年2期2021-05-13

  • 船員外派
    ,船員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用人單位應與船員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經船員用人單位與船員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船員用人單位和船員各執一份。A:目前存在著有的用人單位與船員簽訂勞動合同后,將雙方簽訂的兩份勞動合同以種種理由全部收回,勞動合同文本不給船員本人,這種現象應引起船員注意,如果未持有勞動合同文本,一是與用人單位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不明晰,二是出現糾紛后維權沒有書面憑證。所以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將勞動合同

    珠江水運 2020年20期2020-12-04

  • 新形勢下混凝土企業勞動爭議風險防控(三)
    過程中,對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管理權問題常有疑惑。最常見、矛盾最突出之處就是用人單位如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第(三)款“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對勞動者進行“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往往自認為依據這兩款規定可以辭退勞動者,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訴訟后,用人單位卻被裁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筆者認為,雖然三十九條法律規定很明確,但是用人單位行使辭

    商品混凝土 2020年4期2020-02-17

  • 單位轉讓給別人,員工工齡怎么算?
    議焦點是,前用人單位轉讓給了別人,后用人單位是否應承繼勞動者在前單位的工作年限? 兩審法院的判決給出了答案。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秳趧雍贤▽嵤l例》 第十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

    人才資源開發 2019年15期2019-12-22

  • 淺談工傷定殘勞動者工齡承繼后的工傷待遇
    發生工傷時的用人單位是A公司,應由A公司為其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故C公司找到A公司,并由A公司為陳某辦理相關申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手續,工傷保險基金主管部門依據登記在冊的繳納社保單位變更時間,認定陳某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為2011年7月27日,故依陳某當時的月繳費工資2724.6元計付兩個月共5449.2元作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給陳某。其后,C公司認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義務主體應該是2011年7月27日解除陳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即A公司,故

    法制博覽 2019年27期2019-12-13

  • 11.勞動爭議仲裁是否不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同時,考慮到用人單位作為用工主體方掌握和管理著勞動者的檔案、工資發放、社會保險費繳納、勞動保護提供等情況和材料。勞動者一般無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對用人單位提供證據又作出了特別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兵團工運 2019年8期2019-12-13

  • 2.用人單位不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關鍵證據應該承擔什么后果?
    動爭議發生后用人單位往往拒不提供由其管理的對勞動者有利的關鍵證據,導致勞動者舉證不能,無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種情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蹲C據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這一規定被稱為“證

    兵團工運 2019年9期2019-12-13

  •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謹慎
    法規雖然賦予用人單位在特定情形下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用人單位必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權利,否則將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承擔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的法律后果。因此,用人單位在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時需謹慎。用人單位未制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缺乏依據[案例]張某系某公司的保安,于2015年12月1日入職,月工資3000元。張某在2019年3月1日工作期間被發現在值班期間睡覺的情形,次日,公司管理層開會一致決定與張某解除勞動

    就業與保障 2019年21期2019-12-06

  • 員工因私自兼職被公司強行解聘,能否索要賠償金
    分別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薄?span class="hl">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迸c之對應,你能否獲取二倍的賠償金,取決于公司對你是否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從本案情況看,公司之舉并無不當,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

    就業與保障 2019年19期2019-11-24

  • 勞動者承諾續簽合同但不予簽訂怎么辦
    主持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在到期前1個月,用人單位明確表示準備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并征詢勞動者意見,勞動者表示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是當用人單位將續訂勞動合同書拿給勞動者簽字時,勞動者又表示“等等看”。對此應如何處理為妥?甘肅讀者 柳女士柳女士:對于是否續訂勞動合同,這位勞動者的意思表示存在矛盾,可能存在拖延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圖。鑒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可能存在不利后果,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通知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無正當理由拒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6期2019-09-24

  • 取消銀行開戶證明后如何確??圪M賬戶準確性
    主持人: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對用人單位征收社會保險費時,通常與用人單位簽訂扣劃協議,即授權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從用人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中按時扣劃社會保險費。不再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該扣劃社會保險費銀行賬戶證明后,如何確保用人單位提供賬戶的真實性?江蘇讀者 蘇先生蘇先生:要求用人單位提供銀行開戶證明,主要有兩個具體目的,一是確定該賬戶確系用人單位所有,二是確定該賬戶的開戶行、賬號等的準確性,屬于確保社會保險費征收的事前防范措施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6期2019-09-24

  • 能否以勞動者打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動合同體現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意,合同的解除須有雙方合意,或者有法律規定的事由。雙方的合意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事后協商一致解除,其二則是在勞動合同或者是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預先規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對于后者,實踐中的做法通常是在勞動合同或者是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哪些情形是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在此基礎上獲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當然,嚴重違紀行為并不僅僅取決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同時還要審查這些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否則將違反公平原則,無

    工友 2019年9期2019-09-20

  • 關于與特殊崗位勞動者書面勞動合同簽訂的責任分析
    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該法第98條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雙方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該法第82條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面二部法律均僅僅對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進行規制,并未

    今日財富 2019年22期2019-08-26

  •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能否享受失業保險金
    人: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之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在解除協議中除列明該條法律依據外,也明示為“雙方協商一致”,而不表明是誰主動提出解除的。其解除動機也確實是基于雙方的一致意見,而非某一方特別想解除。關于經濟補償,有的約定用人單位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有的則約定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由于《社會保險法》等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而根據相關解釋,必須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4期2019-08-19

  • 勞動者代簽名 用人單位應否支付雙倍工資
    ,是否應認定用人單位與應簽名者之間存在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否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江西讀者 余女士余女士:《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睋?,未經應簽名勞動者授權,他人以該勞動者名義實施的代簽名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除非經應簽名者追認,否則對應簽名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在未追認的情形下,應認為用人單位與應簽名者之間不存在書面勞動合同,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4期2019-08-19

  • 用人單位能否以打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體現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意,合同的解除非有雙方合意之外,必須要有法律規定的事由。雙方的合意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事后協商一致定解除,其二則是在勞動合同或者是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預先規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對于后者,實踐中的做法通常是在勞動合同或者是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哪些情形是嚴重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在此基礎上獲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當然,嚴重違紀行為并不僅僅取決于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同時還要審查這些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否則將違反公平

    北方人 2019年15期2019-07-19

  • 用人單位不能隨意終止5、6級工傷傷殘人員的勞動合同
    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因此,不管用人單位愿意支付多少補償,如果6級工傷傷殘職工不愿意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或終止?;谏鲜鲆幎?,雙方也可以協議一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主持人文先生:《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果工傷認定申請所列的用人單位錯誤,則意味著與該用人單位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3期2019-07-17

  • 員工拒絕參保后醫療費仍由用人單位支付
    收入),拒絕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后該勞動者患病,發生醫療費用23萬余元。其向用人單位主張醫療費用時被拒絕。請問,如果該勞動者確實在老家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應否支付其醫療費用?廣東讀者 金先生金先生: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為職工繳納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且用人單位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無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因此,即便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仍屬于違法行為。由此導致勞動

    中國社會保障 2019年2期2019-07-16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些情況能解除
    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但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就業與保障 2018年7期2018-11-26

  • “挖人”不可逾越紅線 (王景龍,黑龍江省大慶林甸法院一級法官)
    手續,沒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就來張某的企業上班。這些員工和張某的企業遭到原用人單位的起訴,賠償了相關企業的相應損失。A【說法】勞動者有選擇用人單位的自由,勞動者可以辭職。用人單位有用工的自由,也有選擇員工的自由。但并不是說,這些“自由”沒有法律的限制。為了保障勞動市場勞動力的有序流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在三十七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中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

    莫愁 2018年5期2018-11-14

  • 如何應對未參加工傷保險而發生的工傷糾紛
    ,還是從降低用人單位風險的角度,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豆kU條例》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上述規定,旨在督促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并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進行懲罰。但是實踐中經常發生用人單位未及時參加工傷保險,特別是在法定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期間,包括參加工傷保險,員工就已經發生工傷的情

    西部論叢 2018年10期2018-10-25

  • 勞動者遇到“違規安排工作”該咋辦
    唐毅問題一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上班時間外工作,是否可因勞動者沒有完成工作處罰?答:我國《勞動法》對于工作時間的規定為:“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狈ǘüぷ鲿r間以外的屬于加班。法律對于每個月加班的時間數也有限制?!秳趧臃ā返谒氖粭l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背ǘǖ奶厥?/div>

    農家參謀 2018年9期2018-09-10

  • 與關聯企業連續簽訂勞動合同工齡怎么算
    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

    北方人 2018年13期2018-06-21

  • 勞動者遇到“違規安排工作”該咋辦
    唐毅問題一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上班時間外工作,是否可因勞動者沒有完成工作處罰?答:我國《勞動法》對于工作時間的規定為:“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狈ǘüぷ鲿r間以外的屬于加班。法律對于每個月加班的時間數也有限制?!秳趧臃ā返谒氖粭l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背ǘǖ奶厥?/div>

    農家參謀 2018年5期2018-06-19

  • 未正常支付工資期間單位應否繳社保費
    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是否還必須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山西讀者 金女士金女士:《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钡诙龡l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钡谌龡l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钡谒氖臈l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备鶕@些

    中國社會保障 2018年11期2018-03-26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鐵飯碗
    可以簽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必須簽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滿足法定條件包括: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

    時代風采 2017年21期2018-03-06

  • 被辭退后得不到經濟補償的“七種情形”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勞動者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endprint

    黨的生活(黑龍江) 2018年1期2018-01-27

  • 員工辭職后反悔,HR怎么辦?
    時,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且辭職的意思表示一經送達立即生效。根據我國民法的相關理論,撤回是針對尚未生效的法律行為;而撤銷則是針對已經生效的法律行為。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勞動者的辭職行為在未生效之前是可以撤回的,但非經法定事由是不能撤銷的。由此可見,有效撤回辭職行為的關鍵,在于勞動者需要在辭職材料送達用人單位之前或送達的同時予以撤回。在上述兩個時間節點之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辭職行為的意思表示“并不知情”,因而辭職材料是可以撤回。如勞動者選擇以平郵的方式向用人

    現代營銷·經營版 2018年1期2018-01-22

  • 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之嚴重性邊界的分析
    “合理性”。用人單位對違紀員工進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同時擁有兩項條件,既事由正當性和程序正當性。也就是說,員工不僅存在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事實,而且用人單位對該員工進行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過程中,法定程序必須到位,不存在瑕疵,否則,即被審判機關認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方式不僅體現了相對于用人單位勞動者是弱勢群體的事實,保護了他們的權益,還保護了用人單位的權益。二、存在的問題(一)不平等的勞動關系目前,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到用人單位工作之日是勞

    職工法律天地 2018年12期2018-01-22

  • 競業限制協議應當如何簽訂和履行
    踐中,有許多用人單位同所有的勞動者均簽訂《競業限制協議》,認為這樣,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因為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用人單位可以同勞動者簽訂協議的人員包括:(一)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這些人員范圍的確定一般是由法律和用人單位的章程、規章制度來進行確定。(二)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這類人員一般而言通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保密協議》來確定。當然,保密協議的內容和

    法制博覽 2018年32期2018-01-22

  • 單位歇業期間還需支付員工工資?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的需要,有時可能會停業進行整頓或擴大生產經營規模,而單位歇業期間員工只能暫時休息。單位歇業期間還需支付員工工資?單位能否以歇業為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山西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律師為您詳細講解。關于用人單位歇業期間是否需要支付員工工資的問題,法院在審理中認為,用人單位在歇業期間也應當支付員工工資,工資標準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王某所在的用人單位需要歇業一段時間,那么在用人單位歇業的期間,王某無法提供勞動且還處于勞動合同內,那么王某

    今日農業 2018年6期2018-01-16

  • 這32種情形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7種情形;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4、用人單位克扣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5、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

    時代風采 2017年17期2017-10-26

  • 柳州市魚峰區大力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
    工作人員指導用人單位規范簽訂勞動合同3月1日至17日,柳州市魚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本轄區41家用人單位、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組織進行專項檢查,通過查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等,指出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協議中存在的問題,回答用人單位提出的疑問,指導用人單位規范招工、用工。

    人事天地 2017年4期2017-04-22

  • 勞動者試用期內曠工,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用期內曠工,用人單位能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主持人:我單位的規章制度對曠工及解除勞動合同問題作了明確規定?,F我單位招用的一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發生多次曠工。請問,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否適用于試用期勞動者?北京讀者 徐女士徐女士:除非有特定的約定,規章制度應當適用于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全部人員。試用期人員已經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原則上應當適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非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不適用于試用期勞動者或者勞動合同明確約定在試用期不適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

    中國社會保障 2017年1期2017-04-10

  • 招用60歲以上人員是否需要繳納社保費
    先生南先生: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不僅僅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是用人單位與社保機構之間的權利(權力)與義務的關系。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履行代扣代繳的法定義務,是基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接受用人單位的繳費,必須以用人單位負有此種義務為前提。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超過60周歲的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沒有為該人員繳費的法定義務;從社會保險費征繳規則與政策來看,除特定情形外,社保機

    中國社會保障 2017年1期2017-04-10

  • 不簽勞動合同就不是正式職工嗎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

    北方人 2017年8期2017-02-07

  •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法律風險淺析
    公司 北京)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法律風險淺析王 惠(100093 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本文從用人單位以現金給付形式代替繳納社會保險和用人單位為辭職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兩種實踐中常見的現象入手,分析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能承擔的法律風險,并提出法律風險防范建議。社會保險;現金給付;辭職員工;代繳社保;勞動糾紛一、用人單位以現金給付形式代替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律風險實踐中部分用人單位為了降低成本,獲取最大利潤,在入職時要求勞動者簽署保證書,表示接受現金給付

    職工法律天地 2017年16期2017-01-26

  •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探析
    江蘇 無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探析張 洪(214400 江蘇春申律師事務所 江蘇 無錫)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包括用人單位不具備解除權和具備解除權但程序違法兩種情形,二者都是《勞動合同法》明確禁止的。用人單位需要為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根據情形繼續履行合同、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賠償,另外,程序性違法也應當進行糾正。我國法律對這三類責任都有規定但又存在一定缺陷,為了更好的減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出現,保護勞動者權益,應當進一步明

    職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
    動者提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限制,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二、預告解除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沒有提前30日或者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

    工友 2016年10期2016-12-02

  • 勞動合同未能備案能否繳納社會保險費
    同備案(包括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雖然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但勞動行政部門不予備案兩種情形),用人單位不能繳納社會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不予接受)。在用人單位要求備案,但勞動行政部門不予備案,導致用人單位無法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還需要承擔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還能對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進行處罰嗎?河北讀者 孫女士孫女士:《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人社部令第20號)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

    中國社會保障 2016年1期2016-05-12

  • 解除或終止合同無需支付補償的情形
    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保證規章制度的合法性,需經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勞動者公示,內容合法,規章制度中應該明確具體的“嚴重違反”標準。三、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在規章制度中對重大損害應進行量化以便操作,比如損害達到5000人民幣,不能量化的“重大損害”,根據合理原則,設計成陳述式的條款進行表達。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怎樣才算“嚴重影

    工友 2016年4期2016-02-01

  • 高速公路國企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研究
    速公路國企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地位的區別,對相關的勞動合同違約責任進行了研究。高速公路國企;勞動合同;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在我國,包括高速公路國企在內的所有企業都必需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擁有自由選擇出讓自己的勞動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平等關系。這使得勞動合同與普通合同在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上的共性。但是,由于身份、義務、經濟上的屬性差異,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從屬于用人單位,

    大科技 2016年28期2016-01-29

  • 到分公司任職工齡可連續計算
    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五條也指出:“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與新用人單位解除勞

    就業與保障 2015年1期2015-07-15

  • 雙倍工資請求權適用條件初探
    據該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用工一個月之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沒有簽訂的,用人單位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承擔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的責任。雙倍工資制度確立以來,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法院受理的涉及雙倍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大增,但很多勞動者并不清楚雙倍工資請求權的具體適用條件,導致他們的主張往往無法獲得

    黑龍江工業學院學報(綜合版) 2012年8期2012-04-07

  • 簽訂了三方協議,不等于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
    生,最近一個用人單位來我校,與我和學校三方一起簽訂了用工協議。協議簽訂了,我是不是就是該用人單位的人了,我和該用人單位是不是就形成了勞動關系?志 忠志 忠同志:勞動關系,是指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為其成員,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的勞動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秳趧雍贤ā返谄邨l、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在用工,用工之日,是確定勞

    就業與保障 2009年3期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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