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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

  • 好上好(001298) 申購代碼001298 申購日期10.18
    公司本次擬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不超過2400萬股,本次募集資金將投資于以下項目:擴充分銷產品線項目、總部及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物聯網無線模組與智能家居產品設計及制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公司是國內知名的電子元器件分銷商,主要向消費電子、物聯網、照明等應用領域的電子產品制造商銷售電子元器件,并提供相關產品設計方案和技術支持等服務。公司代理的產品主要包括SoC芯片、無線芯片及模塊、電源及功率器件、模擬/數字器件、存儲器、LED器件、傳感器、處理器、光電器件、結

    證券市場紅周刊 2022年39期2022-11-04

  • 益方生物(688382) 申購代碼787382 申購日期7.14
    發行人擬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1500萬股,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發行人主營業務相關項目,具體投資項目情況如下:新藥研發項目、總部基地建設項目。發行人是一家立足中國具有全球視野的創新型藥物研發企業,聚焦于腫瘤、代謝疾病等重大疾病領域。發行人以解決尚未滿足的臨床需求為理念,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中國創造并面向全球的創新藥物,持之以恒地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可負擔的治療方案。發行人的主要產品均擁有全

    證券市場紅周刊 2022年26期2022-07-09

  • 微評
    招股說明書是由發行人向市場發出的投融資要約信號;同時,一旦獲得投資人承諾,則發行人須依照招股說明書約定事項,履行招股說明書中約定的合同義務。就此而言,招股說明書的起草撰寫應由發行人或其代理人作出,并無疑議。若由律師事務所及其指派的律師起草撰寫招股說明書,也應定位為發行人委托律師起草撰寫招股說明書,律師接受委托并在授權范圍內代為起草撰寫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提交、公開后的相關法律后果由發行人承擔。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交易所依其法定撮合交易的中介地位及其與發行人

    董事會 2021年8期2021-09-26

  • 公司上市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義股東對該合同發行人設立時存在代持的原因、是否合法合規。經本所核查,雷迪克是2002年設立,由昌輝發展和沈仁榮以750萬美元出資,沈仁榮的出資由沈仁龍、沈仁法代持,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是沈仁榮,沈仁龍、沈仁法為名義出資人 ,該代持協議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三)》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彼?,該代持行為未違反法律法規,合法有效,沈仁榮

    理論與創新 2020年20期2020-12-14

  • 回暖期下的中資美元債融資管理
    不少中資美元債發行人的融資計劃,再融資壓力一度陡增。其后,隨著美聯儲和其他國家央行密集出手救市,市場流動性及市場信心得到支撐,中資美元債一級市場逐步復蘇。盡管如此,也不能排除類似的考驗在未來再次上演。對此,中資美元債發行人需要吸取前期教訓,制定合理的融資計劃,并做好美元債的風險管理。合理安排融資計劃當前,中資美元債的融資機遇與挑戰并存。從市場流動性看,受益于美聯儲寬松的貨幣政策環境,目前全球美元流動性較為充足;實際發行情況也顯示,9至10月,相當一部分中資

    中國外匯 2020年20期2020-11-25

  • 科創板現場檢查更勝督導?
    多輪問詢,督促發行人及中介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豐富完善信息披露內容、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對問詢審核中發現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未能說清的重大問題,上交所啟動了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的現場督導工作,通過調閱資料、證據核對、人員約談等方式,著重了解保薦機構對相關申報項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核查把關是否到位,要求其做出相應說明或者做出補充核查。上交所的問詢和現場督導,當然會逼退或嚇退一些企業。有些發行人可能由于信披不充分、不具備科技含量、缺乏核心技術或者

    董事會 2020年2期2020-04-24

  • 科創板現場檢查更勝督導?
    多輪問詢,督促發行人及中介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豐富完善信息披露內容、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對問詢審核中發現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未能說清的重大問題,上交所啟動了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的現場督導工作,通過調閱資料、證據核對、人員約談等方式,著重了解保薦機構對相關申報項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核查把關是否到位,要求其做出相應說明或者做出補充核查。上交所的問詢和現場督導,當然會逼退或嚇退一些企業。有些發行人可能由于信披不充分、不具備科技含量、缺乏核心技術或者

    董事會 2020年1期2020-04-10

  • 上交所規范科創板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
    ,為規范科創板發行人財務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結合發行上市審核中發現的問題,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規范。在關于審計截止日后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披露方面,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之間超過4個月的,應當參照有關規定,提供經審閱的期間季度的財務報表,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審計截止日后的主要財務信息。同時,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中補充披露下一報告期業績預告信息。關于最近3年及一期財務報表附注,應當按照規定

    商業會計 2019年15期2019-10-08

  • 科創板IPO仍應有一定的實質審核
    “主動撤回”,發行人、保薦機構要和預審員等審核人員進行溝通,那些存在會計處理爭議,或者商業模式夸大陳述、表述模糊的項目,都存在被勸退的可能性。注冊制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一般觀點認為注冊制審核主要關注信息披露質量,并不對企業盈利能力進行實質判斷。假若發行人材料符合會計準則等要求,那么發審、注冊部門否決發行人申請的技術難度就大大提高,若被否決可能導致注冊制改革是否落實的質疑?!爸鲃映坊亍辈牧媳澈?,正是發行人、保薦機構與監管機構的博弈結果,監管部門可將自己認為不符

    董事會 2019年8期2019-09-20

  • 違約企業評級調整研究
    評級機構在違約發行人評級調整實踐方面的異同點進行了總結,在此基礎上對國內評級工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關鍵詞:違約? 評級機構? 發行人? 評級自2014年國內債券市場打破剛性兌付以來,國內違約事件逐步常態化,有必要對違約企業的評級調整過程進行研究。本文將通過對比國內外評級機構在違約發行人評級調整實踐方面的特點,分析其中差異,以對國內評級機構如何更好發揮揭示信用風險的作用提出建議。國際評級機構違約發行人的評級調整情況(一)違約概況1.穆迪1920—2017

    債券 2019年7期2019-08-30

  • 天元寵物IPO被否
    做出說明:1)發行人產品主要以ODM/OEM貼牌方式在境外銷售,報告期ODM/OEM銷售模式下產品收入占比呈逐年上升趨勢;2)發行人稱“設計研發”為其核心競爭優勢之一;3)發行人在三板掛牌期間相關的信息披露與本次招股書披露內容在前五名客戶銷售和箭五名供應商采購情況存在差異,且2015年自產和外協前5名供應商及采購金額均存在一定差異;4) 2017年、2018年發行人境內收入大幅增長,主營業務毛利率呈下滑趨勢;5) 2012年發行人先后購買了王平喜、郝波所控

    時代寵物 2019年1期2019-06-18

  • 上交所發布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 三類企業優先推薦上市
    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適用的上市標準。發行人應當選擇一項具體上市標準?!皩徍藛柎稹泵鞔_,保薦機構應當為發行人選擇適當的上市標準提供專業指導,審慎推薦,并在上市保薦書中就發行人選擇的上市標準逐項說明適用理由,其中對預計市值指標,應當結合發行人報告期外部股權融資情況、可比公司在境內外市場的估值情況等進行說明。對于發行人申請上市標準變更的處理,“審核問答”明確,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召開審議會議前,發行人因更新財務報告等情形導致不再符合申報時選定的上市標準,需要變更

    現代企業 2019年3期2019-05-13

  • 民企債基本面改善了嗎?
    不斷出臺。時值發行人三季報披露期,我們可以借此了解當前債券市場不同性質發行人的狀況。截至11月1日,存量非金融類產業債規模合計9.61萬億元,其中,國企債規模7.19萬億元(占比74.84%),民企債規模2.39萬億元(占比24.84%)。共涉及2036家債券發行人,其中,國企發行人1271家(占比62.43%,包括中央國有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民企發行人754家(占比37.03%,包括公眾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等)

    證券市場周刊 2018年39期2018-11-10

  • 淺議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中的交易規模測試
    總值,除以上市發行人的資產總值”,即交易資產與上市發行人資產的比值。在進行資產測試時取交易所涉及的資產總值作分子,以上市公司發行人的資產總值作分母。如果交易的資產為股本,上市發行人在進行規模測試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點:第一、如果交易的標的是一部分股權,在進行資產測試時,應僅以交易資產乘以股權比例后的數值作為分子,而不是將所有的交易資產總值作分子。例如上市發行人購買了A公司20%的股權,且A公司的總資產有100億元,那么在進行資產測試時,應以20%股權對應的2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2期2017-04-14

  • 虛構經濟業務型財務造假手法剖析及識別
    資產和利潤,使發行人業績符合IPO發行標準。但細究其造假手法時,發現造假手法在逐步演變,手段日趨復雜,隱蔽性越來越強,查處難度越來越大。本文擬結合近年來查處的有關案例,剖析虛構經濟業務方式進行財務造假的基本手法及其各種演變情形探討如何識別該類型的財務造假。一、造假的邏輯發行人財務造假的目的一般都很明確,或使公司的財務指標,如利潤、營業收入、資產規模等達到基本發行條件;或使公司的主營業務突出、業績保持增長態勢,爭取更好的發行價格。在此目的下,一些不符合條件的

    中國注冊會計師 2016年12期2016-02-14

  • 注冊制下證券發行信息披露責任創新制度研究
    容,即是指證券發行人在證券發行之前,必須將有關公司的各種資料全面、準確地向注冊機關申報注冊,注冊機關只對發行人所公開的形式要件和真實性進行審查,而不作實質性判斷,形式審查后無異議,發行人即可發行證券?!?〕郭鋒:“新一輪證券法修訂的理念與若干基本性質制度研究”,載郭鋒主編: 《證券法律評論(2015年卷)》,中國法制出版社2015年版。實施注冊制,將極大加速證券發行市場化進程,這給我國證券發行的相關制度帶來巨大挑戰和要求,尤其是證券發行信息披露制度。成功實

    證券法律評論 2016年0期2016-02-10

  • 不同收費模式下資產證券化的信用評級博弈研究
    構建評級機構和發行人之間的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模型、評級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重復博弈模型來研究三者的策略選擇,并得出相關結論。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信用評級 評級機構 發行人 投資者根據國際通行慣例,構建證券化產品過程中需引入信用評級(Credit Rating),以減少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信用評級溝通了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關于風險的問題,對資產證券化的順利實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1]。其中,明確評級機構、發行人和投資者之間的關系,研究在不同付費模式下,評級機構

    中國商論 2015年27期2015-07-09

  • 政治關系與民營企業的首次公開發行市場準入
    股發行期間的擬發行人為樣本,研究政治關系對擬發行人是否通過發審委發行審核的影響,結果發現,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況下,民營企業的政治關系顯著影響擬發行人通過發行審核的可能性,具有政治關系的擬發行人更可能通過發審委的發行審核,獲得首次公開發行市場的 “準入證”。本文的創新之處體現在以下兩點:第一,豐富了政治關系的研究文獻?,F有的研究文獻強調,企業政治關系的融資效應主要體現在政治關系便利了企業的債務融資,而并沒有分析政治關系對企業權益性融資的影響,而本文的研究表明

    財經論叢 2011年4期2011-09-07

  • 基于博弈論視角論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選擇
    程中,投資人與發行人是一個博弈的過程。投資人在發行人的前提下確定其是否參加投資以及投資的比例,而發行人同樣要考慮在資產證券化中其基礎資產的選擇問題,是選擇優質資產還是非優質資產,以達到其收益最大化的目的。1.基本假設(1)市場中只存在機構投資者與發行人,符合經濟人假設條件;(2)投資者有足夠多的資金去選擇自己想投資的品種;(3)資本市場符合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的條件;(4)市場中信息是完全的。即發行人了解機構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及收益類型,投資者在評級機構的評級作

    對外經貿 2010年1期2010-06-08

  • 淺析我國財經類報紙的發行策略
    戰略有效發行“發行人”制度中圖分類號G216文獻標識碼A隨著中國整體經濟的市場化程度日益加深,中國公眾投資意識日益高漲,金融活動也越來越頻繁,這些都成為我國財經類報紙蓬勃發展的重要“推手”。2007年伊始,一股財經類報刊的創辦高潮再次涌動,不少昔日的都市報也紛紛轉型躋身財經類報紙行列,轉身華麗迅疾,試圖以“新主流財經媒體”的定位參與博弈。而令人尷尬的是,一邊是新人者的接踵而至,另一邊卻是已入者的發行滯緩,眾所周知,對紙媒而言,“發行就是生命線”,但眾多相關

    新聞界 2009年5期2009-12-24

  • 關于近期首發上市公司新增股東披露尺度問題的一點思考
    28家公司首發發行人公告資料進行了查閱,結合過往對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實例的操作經驗,對近期發行人在首發申請前新增股東的披露尺度問題做此簡單探討、學習,以期拋磚引玉【關鍵詞】股東;披露;發行人2009年注定是中國證券市場不尋常的一年。7月26日,醞釀已久的創業板終于正式拉開了實際行動的大幕,這一天,共有38家保薦機構推薦的108家公司遞交了創業板上市申請,截至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累計召開18次會議審議表決31家公司的上市申請,

    文學與藝術 2009年9期2009-12-02

  • 論虛擬貨幣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存在于發行人、消費者與網絡提供商之間。本文擬就法律關系內容加以討論,主要是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娟P鍵詞】虛擬貨幣;法律關系內容虛擬貨幣交易所涉及到的法律關系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發行人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消費者與簽約網絡服務商之間的關系;發行人與簽約網絡服務商之間的關系。消費者與簽約網絡服務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而這種買賣關系也發生在消費者與發行人之間,本文就不作研究。一、虛擬貨幣發行人與消費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一)、虛擬貨幣發行人與消費者的法律關系

    文學與藝術 2009年12期2009-01-15

  • 走過場的保薦人制度要不得
    上市推薦人)為發行人發行上市的推薦意見和信誓旦旦的保證:“發行人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發行人本次股票發行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特別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已具備公開上市的條件。發行人董事了解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及股票上市協議規定的董事義務與責任;發行人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與保密制度。本推薦機構(

    中國經濟信息 2004年16期200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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