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 陳進良
摘 要:通過問卷調查、電話咨詢、專家訪談、查閱文獻資料等方法,對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現狀進行了調查研究,分析了當前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一些具體方案與措施,為進一步促進河南省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提供理論依據和參考。
關鍵詞:河南??;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現狀
中圖分類號:C91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118(2011)-03-0091-02
2006年11月22日,國家體育總局、財政部、勞動和保障部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運動員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包括醫療保險、運動員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方面,強調將運動員保障工作納入到國家保障工作的制度體系中,使運動員保障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社會化的軌道。
本文通過對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現狀及其問題的分析,為促進河南省競技體育的可持續性發展提供理論依據和參考。
一、研究對象與方法
(一)研究對象
以河南省近5年內退役的優秀運動員、教練員作為研究對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獻資料法
查閱中國知網有關資料。從河南省體育局相關部門查閱現役和退役的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現狀和目前生活狀況的資料。
2、訪談法
訪談河南省優秀運動員、有關教練和領導。了解優秀運動員目前的社會保障現狀、國家有關政策和目前采取的措施。
3、問卷調查法
設計《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問題研究調查表》對河南省退役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情況和目前生活狀況進行調查。
4、數理統計法
運用EXCEL,對數據進行整理、分類、比較、歸納。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現狀
1、相關的保障政策制定不完善
競技體育人才的社會保障問題一直困擾著體育管理部門和運動員家庭,影響競技體育的發展,特別是對競技體育可持續發展的影響較大。目前,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十分完善,從研究過程所獲得的信息可知:河南省雖然建立了現役運動員個人傷殘制度、保險制,但是運動隊、運動員和相關組織對運動員的投保意識不強,從而使運動員因訓練引起的損傷、病殘,在退役后的醫療保障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保證。研究表明,當前我省對優秀運動員的社會保障應當首先作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是解決好運動員體育保險問題,建立和完善運動員體育保險制度和管理體制;二是作好優秀運動員退役安置工作,盡可能解決優秀運動員的后顧之憂。
2、政府的關注度
通過調查可以看出,在法規政策上不能保證競技體育保障制度健康完善,其后果必然是增加運動員的后顧之憂,從思想上起到消極作用,制約著后備人才的發展。后備人才力量的培養是競技體育發展的戰略問題,只有加大對后備人才的梯隊建設的關注,一個國家、一個省的競技體育的發展才有后勁。因此,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從法規政策上保證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有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促進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
3、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社會保障環境差
競技體育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沒有資金就很難留住人才,很難調動運動員和教練員的積極性。據有關資料顯示,河南省經濟發展總體狀況處于全國前列,但人均狀況,在全國處于中下游水平。經濟發展的滯后性,嚴重地影響著我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加之河南省人口眾多,導致運動員退役后的就業競爭壓力加大,使得就業現狀不容樂觀,10年內退役運動員的待業人數高達調查人數的23.5%。
4、運動員自身素質有待提高
多數項目優秀運動員一般在8到12歲進入業余體校進行訓練,因為此階段正是形成運動訓練技能的黃金時期,而恰恰該年齡正值學習文化知識的黃金時期。因從事體育運動訓練會占用一定時間,怎樣處理文化學習與體育訓練的關系,直接對運動員個人的前途與命運產生很大影響。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知識的不斷更新,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識已成為選擇理想職業的首要條件。然而優秀運動員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這一現象,對其就業造成了很大影響。
5、社會化程度低
為了調查運動員的社會保障資金問題,特做了如下調查。
國家出資(%) 社會贊助(%) 個人出資(%)
國家隊運動員 18.1 81.2 0.7
國家預備隊運動員 34.358.4 7.3
省運動員 41.3 46.5 12.2
市縣運動員54.8 31.9 13.3
從以上數據顯示,優秀運動員的社會保障資金大部分都有社會贊助解決,而且隨著優秀運動員成績的好壞,影響著社會贊助的資金比例傾向。國家對運動員的社會保障的投入,也是為了平衡這種社會傾向??傮w而言,國家經濟實力有限,投入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的經費的增長還不能滿足運動員社會保障發展的需求。
(二)制約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發展的原因
1、保障不到位
運動員退役后面臨著求學、就業、療傷、生存、婚姻等現實問題,突出的問題是就業,不少退役運動員并不是馬上就能找到工作。因為就業機制轉型、整體就業環境的嚴峻和在役期間尚不完備的運動員文化教育,使得他們在就業時面臨很多困難。
2、保障力度弱
現行運動員就業保障制度包括兩個層次。退役時由國家統一規定進行初次保障——發放退役金(運動員退役時繼續實行一次性退役費制度,根據其運齡長短,確定退役費基數。運齡3年以下的,退役費基數為200-600元;運齡滿3年及其以上的,退役費基數為800元。運動員每增加一年運齡,在退役費基數上增發相當于本人一個月體育津貼(本人退役時的體育津貼標準,下同)的退役費。)其中,奧運會前三名運動員增發的退役費,按其實際運齡計算;其他運動員增發的退役費最多不超過本人10個月的體育津貼。然后地方政府進行補充性的再保障——貨幣補償、工作分配等。從現行的運動員就業保障制度來看,政府側重單一的貨幣性津貼補助,但是國家發放的退役金又遠遠不能保障運動員退役后的學習、就業和生活。其實對運動員來說最重要的是就業保障,一份合適的工作能夠給退役運動員帶來穩定的收入,從而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真正做到運動員的“退有所用,退能收入”才是運動員社會保障的長遠之計。
3、保障隨機性大
河南從本省的財政經費中拿出一部分,在國家發放退役金之后,對運動員進行再次補償,但這些做法都沒有明文規定,尚未形成一項有效的制度。在目前制度尚不完備的過程中,采取一些靈活的做法也不是不可以的,包括從退役到找到正式工作前依舊按照原有的工資級別進行發放,但是這種特殊性不能始終無原則,因為對社會整體來說,登記失業還有一定的原則,遵循一定的程序,然后才是考慮救濟。
(三)造成河南省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不暢困境剖析
建立競技體育的自我保障體系不僅符合競技體育行業的內在規律與特點,而且可以培養運動員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團結互助精神,同時有利于增強運動員隊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就目前而言,我省競技體育行業并非沒有對運動員進行保障,而是未充分發揮其應有的潛力。參考國外競技體育和我國其它省市的經驗,我省競技體育的自我保障體系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構建。
1、法規制度保障
制定符合競技體育行業特點的就業安置和傷殘保障等方面的法規制度。這些法規制度對保障的實施范圍和對象、享受保障的基本條件、資金來源、待遇支付標準與方式、管理辦法、保障中有關方面(國家、單位、個人)的責任、權利、義務等方面做出規定。最終使運動員的保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機構保障
(1)成立運動員協會(或工會)。這是國外競技體育運動員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特色。
(2)成立運動員就業、就學指導機構。該機構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a.是對退役運動員進行就業咨詢與指導;b.是對退役運動員進行職業技能培訓;c.是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協商,扶持退役運動員自主擇業;d.是對退役運動員進行就學咨詢與指導; e.是與教育主管部門協商,適當降低退役運動員大學入學標準,使更多的退役運動員能夠進入大學深造。
(3)成立傷殘鑒定機構。按國家現行體制,一般特殊行業都有相應的職業病鑒定機構和標準,而運動員的職業病——運動傷殘卻沒有相應的鑒定機構和鑒定及補助標準,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這樣做,不僅有利于明確責任,而且為教練員制定科學的訓練計劃提供了依據。
3、資金保障。由于資金來源渠道的單一,很多制度和條例難以貫徹執行,對運動員的保障也經常陷入“無米之炊”的尷尬。然而,體育是一項產業,能夠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因此,資金保障是可以實現的。除了體育產業的部分收入可用于運動員保障外,還有利用我省一些優勢項目向國外、國內輸出運動員和教練員。以上收益的一部分可用于運動員的保障。另外,為了便于對以上各種渠道募集的資金進行有效的管理,建議設立從省體育局到各地方體育局的各級運動員保障基金管理機構,并制定一系列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資金的條例。
三、結論與建議
(一)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執行要到位
河南省不僅要落實貫徹我國有關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也要建立符合河南省省情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使之形成適宜于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制度健康運行的法制環境。具體可以由省體育局制定符合實際需要的、階段性的就業安置和傷殘保障等具體的規章制度,并隨著各個項目職業化改革和競技人才培養體系的改革的不斷深化及時做出調整。
(二)提高領導對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重視度
從河南實際情況出發,加強對競技體育的重視,大力發展社會保障事業,促進競技體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完善,建立多層次的運動員社會保障體系。政府對競技體育的投入畢竟是有限的,應充分利用競技體育本身的經濟功能,全方位、多渠道地建立運動員保障基金。
(三)加強教育,完善的就業保障
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運動員,特別是青少年運動員的受教育情況,對其今后的后續教育和就業安置極為重要。將業余體校運動隊放入傳統項目學校中去,并對其訓練時限做出嚴格規定就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加強體育部門和教育部門合作,開辟讀訓結合途徑,培養新型的競技體育人才。
(四)增加社會化程度
通過對我省運動員社會保障的深層次分析,對于一部分已職業化的運動項目,運動員的工資水平較高,完全有能力來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障義務,在這一部分運動項目中,使優秀運動員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程度得到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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