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2014年1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的通知指出,廣播電視作為大眾媒體和主流媒體,播音員主持人和嘉賓作為公眾人物,必須在推廣普及普通話、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發揮積極的示范和表率作用。通知要求播音員主持人除節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標準普通話。不得模仿地域特點突出的發音和表達方式;避免濫用生造詞語和不規范網絡用語;不在普通話中夾雜不必要的外文。如果節目邀請嘉賓參加,也要對嘉賓隨意使用方言、夾雜外語等情況及時提醒糾正??偩中侣劙l言人還特別強調,當前廣播電視不規范用語現象主要集中在選秀等綜藝娛樂節目中。對一些在規范用語方面問題突出的節目,廣電行政管理部門將要求播出機構認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