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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來賣畫長安市笑罵由他我自聾

2014-11-10 13:50高合云馮志茹
黑龍江史志 2014年15期
關鍵詞:林紓轉變作用

高合云+馮志茹

[摘 要]近代社會的進步不單純體現在那些先進人士的行為中,那些“頑固”人士思想的變化更能體現這種變動。林紓著作權思想的變化就符合了這種情況,他作為中國傳統知識分子的代表,開始并不認同稿費,可后來卻成為稿費有力追求者,林紓思想的變化更能體現近代知識分子內心的掙扎。以前對林紓研究多集中在翻譯的文法、藝術等方面,對其著作權思想研究不夠,所以從其思想變化的角度研究,更能體現其代表性及進步性。

[關鍵詞]經濟利益;林紓;轉變;作用

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中國古代文人,讀書與做官的思想聯系在一起,即“中國文人下的是宦?!盵1]5,而非“商?!?。近代以降,西方對國人浮游于“宦?!钡男袨椴灰詾槿?,認為“民四之中,亦惟士為最窮,蓋讀書而發跡,百人中一人,而其余皆刻苦用功,恥言貨利。茍不上進,則終其身于教讀而已,而其子若孫猶復世守青氈,不知變計,何自苦為哉?”[2]194。隨著時間的發展,國人的“浮游于‘宦海的思想漸次消弱、著書立說‘以易筆墨之資者日見其多”。轉變過程中,“孔方兄”這個為歷代文人所不恥談論的詞語起了決定性作用。林紓因其在近代社會中的地位而成為典型代表人物之一。

林紓(1852—1924),字琴南,福建閩縣(今福州)人。中國近代文學家、翻譯家、文學家。1897年,因母亡妻喪而情緒低落的林紓在王壽昌的提議下,與其合譯了《巴黎茶花女遺事》。就是這部譯作,改變了林紓的命運。

一、“山人無計奈他何”

當林紓的譯著《茶花女遺事》經商務印書館出版后,在出版界打拼多年的汪康年看到此書巨大的經濟效益,想出版此書“以津貼館中經費”。[3]1160林紓認為“此舉至妥至善”[3]1160,但獲取稿費的思想卻與此時的林紓無任何關聯,他認為譯書的目的是“冀吾同胞驚醒”,而非“謀利”。高鳳謙與汪康年商談“《茶花女遺事》印成,即托尊處代售”[3]1652,但售書只是“欲收回成本,并無圖利之心”。汪康年想在報紙上連載此書,還是高鳳謙提出“報章風行,得閱者既多,恐礙此書銷路”,如果汪康年能提供雕、刷費用,便“可將原版奉送”[3]1653。作為商人的高鳳謙認可收取費用以轉讓“版權”,這只是書商個人的想法,因此汪康年在報紙上曾提到曾付“潤筆費”,林紓對此極為反感,他認為自己“游戲筆墨”原無“受資之念”,[3]1159書中雖隱去其名,“而冷紅生三字頗有識者,似微有不便”,[3]1159所以要汪康年登報,“下用小字寫:前報所云,致巨資為福建某君翻譯此書潤筆,茲某君不受,由本處捐送福建蠶學會”[3]1159。此時的林紓仍未跳出窠臼,固執于傳統文人的“清白”。隨后,汪康年在報紙上再次提到“重價購買”,使得林紓極為不滿。在要求汪康年無果的情況下,轉而訴求于高鳳謙,力求汪康年“將[重價購取]一語刪去,但云譯書人不受酬資,只收版價而已”[3]1654。高鳳謙在與汪康年的信中提到“此書魏君所刊,林、王二君不愿得酬資,尊處之款,自當以歸魏君”[3]1654。

既然林紓不受酬資,因此就“斷無虛被重價購買之名”,[3]1655但林紓的交游范圍很廣,“此書雖不署名,然人多知為出其手也”,[3]1655所以他才多次要求汪康年登報說明“譯者不受酬資,只收回刻工而已”。[3]1655經過高、汪協商,在確定了版價“亦擬以助蠶學”的原則后,林紓就要求汪康年用大號鉛字登報,聲明“此書閩中某君所譯,本館現行重印,並擬以巨資酬譯者。承某君高義,將原版寄來,既不受酬資,又將本館所償版價若干元捐入福建蠶桑公學?!盵3]1656進而再登告白曰“此書為福建某君所譯,本館喜其新穎,擬用重價購買。承譯者高義不受酬資,只收原刻版價,并將原版寄來”。[3]1658以此表明自身清白。與其相反,此時曾出國留學的陳壽彭卻明確要求汪康年給予翻譯費用,他要求“譯費至少實收一千五百元”[3]2039。二人思想的差異證明了此時的知識分子正處于一個巨大的轉型期。林紓雖然同陳壽彭、嚴復一樣,也是“家累極重”,其夫人甚至“患先生貧薄,莫能贍養家人,為私請于外舅,更助膏火”,[5]9,他也曾寫詩自嘲道“山人無計奈他何”。但他寧可“教讀筆墨之館”,[3]1160也不要汪康年提供的“潤筆費”,或者說其力拒“潤筆費”,甚至不惜放下書生架子與汪、高多次交涉,就是擔心收取費用影響到自己的名聲。從雙方交往的信件中可以看出,林紓當時確實無收取費用的思想。因此,此時林紓的思想仍未脫離傳統“重名聲高于重利益的思想”,側面也證明“稿費”思想在傳統知識分子中還未形成真正的市場,他們的思想仍停留在近代以前的水平。

隨著時間的發展,正處于轉折期的林紓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翻譯西方小說上,他認為“中國積習,人非得官不貴”,[4]57但愛國卻“當爭有心無心,不當爭有位無位”,[4]58此時愛國之心占據了其思想的主導。林紓為人耿直,如他在1895年分校試卷時“有謀生者,懷百金,過先生,冀夤緣得首列”,[5]9被他拒絕。耿直的性格、無固定收入使得林紓生活艱難。此時的晚清社會已經流行稿費,當時還未出現職業作家,收取稿費的是一些職業翻譯家,林紓的翻譯雖需與別人合作,但較高的國學素養使他已具備了職業翻譯家的素養。各種跡象表明,距其思想發生變化已為期不遠。

二、“笑罵由他耳自聾”

1903年,林譯《伊索寓言》在商務出版,這時的林紓已經出現了變化,即他已經有了“稿費”思想,他的作品不但收取費用,而且遠遠高于其他著作者。林紓與商務的合作源于張元濟,當時的《伊索寓言》是嚴璩、嚴培南參與翻譯的,林紓曾提到“嚴君潛、伯玉兄弟適同舍,審余獨嗜西書,遂出此書,與即筆之于牘,經月書成”,[4]6伯玉即嚴復的長子嚴璩,所以此書可能是通過嚴復、張元濟等人的關系進入商務的。此時的嚴復已經有了完備的著作權思想,其子嚴璩也深受影響,這部譯作收取費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翻譯書籍雖然還是為了“喚醒國人”,但收費和“救國”并不矛盾,所以林紓此時也逐漸認可了“著作收費”這一現實,但文人自視清高的思想,使他暫時沒放下面子談論“金錢”罷了。

隨著時間的發展,林紓越來越依靠稿費謀生了。當時社會上,特別是在小說界已經流行按字計費的稿酬標準。據包天笑回憶當時社會上小說的價格是“每千字兩元”[6]317,他說“這時上海的小說市價,普通是每千字兩元為標準,這一級的小說,已不需修改的了。也有每千字一元的,甚至有每千字僅伍角的,這些稿子大概要加以刪改,但是許多出版家,殺窮鬼,粗制濫造也是有的。更有一些窮文人,為了生活所迫,雖然他的稿子很不壞,但深入窘鄉時,也不待善價而沽了”[6]324。從這里可以看出,“每千字兩元”稿費標準已為世人認可。這已經是很高的一個價位了。據魯湘元考證“當時在上海,最好的米叫‘常白米,每擔(100斤)在四元左右”[1]126;不過陳明遠考證后卻認為,一擔應當是“10斗=160非50斤,完全能滿足一個多口之家的生存,所以此前“山人無計奈他何”的林紓難免不為之心動。到1916年商務的稿費不過是每千字三元左右“夢旦來言、歷史演義、以意匠經營。更加參考。每月約二千字、每千字三元”[8]93。但商務在1903年提供給林紓的稿費卻遠遠高于此標準,包天笑回憶道“林先生已在商務印書館及其它出版社譯寫小說,商務送他每千字五元,但林先生不諳西文,必須與人合作,合作的大半是他的友朋與學生,五元之中,林先生即使取了大份,亦不過千字三元(后來商務印書館給林先生每千字六元)[6]325。這樣多的、合法的“金錢”收入刺激了林紓這個自命清高文人的“頑固”思想,加之同期的文人都紛紛要求稿費,他也難免不為之心動,如此時的嚴復更是因稿費而收入頗豐,可以“坐洋車、抽大煙”,所以“稿費”這種合情合理的收入就為此前“頑固的”林紓所接受。

當林紓接受了稿費后,生活質量隨之提高,寫小說也就“樂此不?!?,最終“成為賺錢機器”[9]144,他的老朋友陳衍曾和他開玩笑“說他的書坊是造幣廠,‘謂動即得錢也”,[10]542林紓對此并不否認,甚至還有些沾沾自喜。在此后的多年中,林譯小說源源不斷地進入市場,到1906年即有50多種林譯小說面世。他去世時共翻譯作品181部,平均每年8有部作品問世,可謂數量數量驚人,平時“日或五六千言”,[4]23按照“千字五元”的稿費,他每天收入就達25—30元,按陳明遠先生的考證“1901年米價為每舊石4銀圓,也就是每斤2.2分錢。這時期的1塊銀圓大約折合今人民幣70元左右”[7],也就是他每天的收入換算成人民幣就高達1750—2100元左右,真的令人嘆為觀止。難怪林紓這樣的“頑固”人也為之心動,后期他的作品不像前期那樣受人追捧,也和他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有一定關系。商務印書館對于林紓后期的做品怨言頗多,“林琴南譯稿《學生風月鑒》不妥、擬不印?!讹L流孽冤》、擬請改名?!睹倒寤ā纷侄嗖蛔R,由余校注,寄與復看”。[8]265這樣的作品確實讓人大跌眼鏡,但是商務印書館高層對其作品頗為重視,仍是照收不誤,“竹莊昨日來信、言琴南近來小說譯稿多草率、又多錯誤、且來稿太多。余復言稿多只可收受、惟草率錯誤應令改良。候夢歸商辦法”[8]233。商務印書館收到他的作品就給付費用,與當時流行的出版后才付費做法截然不同,“向來雜志上的稿費,都是分期付的,而且要出版以后付的”。[6]381這些都是因為林紓前期作品銷路頗暢、與出版商關系尚可有關,不過照收不誤的做法自然影響了印刷商的銷路。導致最后,以賺錢為目的的商務高層人物高鳳謙也頗有微詞,認為“今年自正月至八月收稿十一種。共五十七萬二千四百九十六字、計資三千二百零九元零八分”,[8]102這樣多的費用是后期銷路不暢的林紓作品難以收回的。印刷商本來就以盈利為目的,如不加選擇的“照收不誤”只能背上一個包袱,但主管商務印書館的張元濟并未按常理處理此事,無論林紓作品質量如何還是照收不誤,原因出了林譯的前期作品有很大市場,作者與出版方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外,同時也可以保證林紓的作品不會投往別處,不給自己制造潛在競爭對手。這既是張元濟的高明之處,但客觀上也保障了當時文人的創作積極性。

至于晚年的林紓,已不再諱言“金錢”二字,在1916年他曾專門寫信給高夢旦,認為“商務對他所譯的小說,支付稿費時計算字數不太準確,前后少算甚巨,要求補找”[10]543,并且最終得到“六百多元了事”[10]543。這里的林紓真正到了“笑罵由他耳自聾”的境界,與前期“山人無計奈他何”相比可謂有天壤之別,晚年的他對于稿費真的是“一絲不茍”,他自己按作品字數計算收入的多少,并且與商務印書館進行金錢交涉,這絕不是前期林紓能夠做到的。所以從這點上看,是“經濟利益”改變了他,也就是“金錢”改變了林紓。

三、結語

林紓是我國近代史上一個有名的人物,但他生活背景同嚴復、陳壽彭略有不同,他本身沒留過學,生長于深受“儒”家思想影響的中國社會,思想不易變化,前期的他生活困苦但從不言“錢”,視“金錢如糞土”,并且當別人把錢送到眼前時仍是“某君不受”[3]1159;到了后期卻為了金錢而游弋于筆墨之間,不否認林紓的翻譯是為了“振作志氣、愛國保種”,而不單純是為了金錢,但也不能否認是金錢刺激了他的創作欲望,如果他還生活在別人“資助膏火”的時期,他也不能有如此大的作為;如無商務的支持,它也只能默默無聞的度過一生,因為好的作品還要有大的出版機構支持才能行銷于世,否則只能埋藏于故紙堆中,等待后人的開發。包天笑筆下的向愷然既是如此,當時其剛從日本回國“寫了一部小說,名曰《留東外史》,回國售稿,卻沒人要。后某君以極廉價購了,出版后,銷數大佳”[6]383,作品賣的再多、賺的錢再多也與向愷然無關。所以一個好的作品還要遇到識貨的行家,才能賣得好價錢,從這點來說林紓是幸運的,他遇到了張元濟,所以在作品流行的同時也給自己帶來大筆的“金錢”收入,因此他思想的巨變更具代表性,更能體現國內文人的轉型。雖然能同林紓相媲美的人為數不多,但林紓這個“頑固、守舊”之人都有了變化,就更能體現出社會的進步。晚年林紓曾自嘲地寫道“老來賣畫長安市,笑罵由他我自聾”,就很形象的說明他這個很有主見、特立獨行之人對“金錢”觀念的轉變。當一種思想被更多的人接受,或被那些自詡為“正統”代表的人所認同時,說明這種思想已經觸動了社會的最后守衛者,更說明整個思想界已經處于大變動的前夕,所需的只是一個合適的時機而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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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貞文先生年譜[M]民國叢書第三編76冊

[6]包天笑釧影樓回憶錄[C]臺灣:文海出版社1974

[7]陳明遠文化人的經濟生活[M]網絡版(www.downshu.cn)

[8]張元濟張元濟日記[C]上冊湖南師大圖書館電子版

[9]黃林晚清新政時期圖書出版業研究[M]湖南:湖南師大出版社2007

[10]商務印書館商務印書館九十年[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7

作者簡介:高合云(GaoHeyun)(1974—)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中國近現代思想史專業研究生

課題號:湖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項目(07C615)

課題名:中國近代圖書出版業發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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