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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成分

2014-11-13 04:59林碧蕓
文教資料 2014年18期
關鍵詞:魯迅小說現代漢語

林碧蕓

摘 要: 大量運用吳方言,是魯迅作品語言的一大特點。本文對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做了梳理分析,并進一步探討了魯迅使用方言的態度。

關鍵詞: 魯迅小說 吳方言 現代漢語

上世紀二三十年代,魯迅先后創作了《狂人日記》等三十余篇現代白話小說,它們是白話文運動的重要實績,為革新文學語言起了示范作用。魯迅使用的語言是尚處于雛形階段的現代白話,其中夾雜著眾多吳方言成分。通過梳理、分析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我們可以對魯迅在共同語尚未成型的情況下,積極而又慎重地采用方言進行寫作的態度產生較為深入的認識。

魯迅小說中的吳方言成分極為豐富,下面從實詞、虛詞和方言俗語三方面進行梳理。

(一)實詞

1.名詞

魯迅小說中常出現江浙一帶特有的鄉物名稱,如“烏篷船”(《離婚》)、“白篷船”(《祝?!罚┑?。此外,魯迅也會使用方言名詞指稱存在較為普遍的事物或概念。

(1)羅漢豆正旺相。(《社戲》)

“羅漢豆”即蠶豆,常見的羅漢像都為頭皮光亮、滿臉福相的胖僧人形象。因此,紹興人將同樣光亮飽滿的蠶豆稱為“羅漢豆”。紹興話中雖也有“蠶豆”一詞,但實際指的是豌豆。

(2)長子彎了腰。(《示眾》)

“長子”指身材高大的人。吳方言中“長”可用來修飾人,古漢語中也有這樣的用法,如《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北方話中,“長”已失去了修飾人的能力,在形容人的身材時用“高”。

(3)他忽然覺得有了氣力。(《采薇》)

(4)對于魂靈的有無,我自己是向來毫不介意的。(《祝?!罚?/p>

“氣力”、“魂靈”即力氣、靈魂,它們的語素順序與北方話相反。語素順序顛倒并不會改變詞義,吳方言只是約定俗成地選定了一種不同于北方話的順序。魯迅小說中還有另外一些并列式的逆語素詞語,如“苦痛”(《一件小事》)、“紹介”(《非攻》)、“慰安”(《藤野先生》),它們并不屬于吳方言。吳子慧認為它們是近代白話文用法的遺留,石汝杰指出這些逆序詞都來自日語。事實上,“苦痛”(苦痛雜于腸胃之間《韓非子·解老》)、“紹介”(請為紹介,交之于將軍《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慰安”(時民皆饑愁,州縣不能慰安《漢紀·平帝紀》)均是文言詞,近代白話與日語繼承了文言的用法。

2.動詞

魯迅選擇動詞的精妙之處歷來為人們稱道,而逼真傳神的方言動詞也為他的動作描寫增色不少。

(5)趙太爺肚里一輪,覺得于他總不會有壞處。(《阿Q正傳》)

章炳麟《新方言·釋言》:“《說文》侖,思也,力屯切?!憬钊俗允≌咴欢抢飦鲆粊觥?,這里的“輪”即做“思”解?!岸抢镆惠啞币簿褪前底员P算,這里強調了盤算的速度之快,凸顯了趙太爺的精明狡詐。

(6)可惜言語不通,纏不明白。(《非攻》)

“纏”在吳方言中有誤解、弄錯的意思,如《九尾龜》一百五十八回:“耐個人末勿曉得纏到仔洛里去哉!”“纏不明白”就是“弄不明白”,動詞“纏”使人想到各種問題如藤蔓般相互纏結、無法理清,極具表現力。

魯迅小說中多次出現動詞“捏”:

(7)三代不捏鋤頭柄了。(《風波》)

(8)手里捏著一支大竹杠?!栋正傳》

現代漢語中“捏”是用手指夾住物體,但是“鋤頭柄”和“大竹竿”都是粗重的工具,單用手指是夾不住的。吳方言中的“捏”與北方話的“抓”、“握”類似,既能用手指,又可動用手掌,這兩處“捏”用的都是吳方言中的語義。

3.形容詞

吳方言中的疊音形容詞非常豐富,魯迅小說中也出現了許多。

(9)他們的牙齒,全是白厲厲的排著。(《狂人日記》)

(10)女人端出烏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黃的米飯,熱蓬蓬冒煙。(《風波》)

(11)見她死板板的臉上并不顯出什么喜怒。(《肥皂》)

“白厲厲”用來描寫“吃人者”牙齒悚然排列、閃現白光的樣子,顯示了他們的兇殘、恐怖,畫面感十足?!盁崤钆睢泵鑼戯埐藙傋龊脮r熱氣蒸騰的樣子,很生動?!八腊灏濉睂懕砬榈乃罋獬脸?、毫無活力。這些疊音詞不僅節奏分明,有語音美,而且能逼真地描摹形態、表情達意。在吳方言中,三音節形容詞的結構不同,表達的程度也存在差異。例如ABB形的“白雪雪”、“紅血血”指比較白、比較紅,相對應的BBA形式“雪雪白”、“血血紅”在程度上就有所升高,表示非常白、非常紅。

(12)慰老爺她是不放在眼里的,見過兩回,不過一個團頭團腦的矮子。(《離婚》)

(13)從此王胡瘟頭瘟腦的許多日,并且再不敢走近阿Q的身邊。(《阿Q正傳》)

“×頭×腦”形式的形容詞在吳方言中比較常見,多帶有貶義?!皥F頭團腦”形容人體形臃腫、肥頭胖臉的樣子;“瘟頭瘟腦”指人像得了瘟病一樣,頭腦昏沉、不清醒。

4.量詞

魯迅小說中的量詞反映了吳方言量詞搭配上的一些特殊之處。首先是量詞“柄”。普通話中,“柄”和“把”相似,可計數帶細柄的物品,但是“把”的口語色彩較濃,“柄”則顯得比較文雅。在吳方言中,“柄”沒有明顯的書面色彩,可用來計數各種日用物品,如魯迅所使用的:“兩柄鋤頭”(《奔月》)、“一柄黃斧頭”(《補天》)。

此外,還有量詞“株”。普通話里“株”只能用于計量樹木花草,而吳方言里的“株”還可計數蔬菜、蔥等,搭配范圍相對廣泛,如魯迅小說中的:“一株野桑樹”《兔和貓》、“一株菜”《祝?!?、“五株蔥”《奔月》。

5.代詞

古漢語中的第三人稱代詞“之”始終沒有區分男、女的作用,后來出現的“他”也兼指男、女及其他事物。從1920年7月寫作《一件小事》起,魯迅開始用吳方言人稱代詞“伊”代指女性第三人稱單數,如:

(14)橋腳上站著一個人,卻是我的母親,雙喜便是對伊說著話。(《故鄉》)

吳方言中第三人稱代詞“伊”本不區分男女,魯迅試圖將它從方言中吸納進共同語里,分擔“他”指代女性的功能,從而完善書面語代詞系統。雖然“伊”最終沒有通行,但是這種嘗試無疑是有價值的。

(二)虛詞

1.介詞“在”

(15)送在嫦娥的眼前。(《奔月》)

北方話中,介詞“在”一般不能跟在“送”之后,而這里的“在”是由吳方言中的“勒?!睂ψg而來的?!袄蘸!蓖瑫r包含了“到”的意思,吳方言中習慣說將某物“送/端/拿勒?!蹦橙嗣媲?,相當于“送到/端到/拿到”。

2.助詞“了”、“著”的混用

魯迅小說中有助詞“了”與“著”混用的地方,如:

(16)我正合了眼坐著。(《孔乙己》)

(17)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一件小事》)

與北方話不同,吳方言并不用時態助詞“了”、“著”對動作的完成或進行明確區分,而是統一使用助詞“仔”。如《海上花列傳》第十一回:“馬車浪催仔幾埭哉(馬車上催了好幾次了)”,這里的“仔”相當于“了”?!毒盼昌敗返谝话俣嘶兀骸澳秃脦兹瘴饋碓諉?,勒浪屋里向陪仔姨太太(你好幾天沒來了啊,在家里陪著姨太太)”,這里的“仔”相當于“著”。吳語區的人往往無法正確區分“了”、“著”的使用范圍,因而魯迅在寫作時偶爾會在應使用“著”的地方用“了”。

(三)方言俗語

吳越地區有不少自古流傳的諺語俗語,它們大都形式簡潔而內蘊豐富,閃現百姓的幽默與智慧,魯迅將它們巧妙地融到了寫作中。

(18)況且做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鷹不吃窩下食”,本村倒不必擔心的。(《阿Q正傳》)

《越諺·語言·格致之諺》有“鷂鷹弗抓窠下食”的說法,魯迅將之改寫為“老鷹不吃窩下食”,意為干壞事的人為了避免被熟人認出,不會在本鄉作案,語義相當于北方話中的“兔子不吃窩邊草”。

(19)伙計本來是勢利鬼,眼睛生在額角上的,早就撅著狗嘴的了。(《肥皂》)

吳方言用“眼睛生在額角上”諷刺高傲妄為的人,在這里惟妙惟肖地刻畫出了伙計吊高眼睛、給人白眼的神態。

魯迅寫作始終堅持博采口語,但是博采口語并不意味著濫用方言。他對運用方言進行創作的態度始終是極為審慎的。

(一)注意方言使用場合

我們能夠發現,魯迅的日記與書信里也有大量吳方言詞匯,如“頭里忒蘿卜(沒頭沒腦)”、“黃胖舂年糕(吃力不討好)”、“倭支葛搭(雜亂無頭緒)”、“陰陽搭戤(不陰不陽)”,等等。這些詞都較為生僻,很難從字面理解其意。日記是給自己看的,書信則是給懂江浙話的親友看的,因此魯迅會相對自由地運用方言口語。在公開發表的文學作品中,魯迅使用的大多是淺顯易懂的方言,不會給非吳語區的讀者造成理解上的障礙。對于少量較生僻的方言詞語,他都做了注解,如在《故鄉》中就對“狗氣殺”作了詳細的解釋。

(二)精挑慎選方言詞匯

吳方言中有許多近義詞,其語義差別需要仔細品味才能辨別。魯迅在使用它們時,會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最妥帖的詞語。

(20)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尋死覓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鬧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連花燭都砸了的也有。祥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祝?!罚?/p>

紹興話里,“回頭人”、“二婚頭”、“泡過茶葉”等詞語都可用來指稱改嫁的寡婦,且都帶有貶義。與后兩個稱呼相比,“回頭人”所帶的蔑視色彩稍輕。這里寫祥林嫂被逼再嫁時激烈反抗的場景,說話人語氣中略帶一些對祥林嫂的佩服,用“回頭人”的確最合適。

(三)棄用方言用法,向共同語邁進。

在多年的創作實踐中,魯迅一直努力修正作品語言,用已得到普遍使用的詞匯、語法形式替換自己習慣使用的方言用法,努力向共同語邁進。

1.直接修改

(21)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阿Q正傳》)

據川島回憶,此處魯迅最初想用“攎”字?!对街V·音義·單字雙義》:“不視而輕手撫摸曰攎。暗索約摸?!濒斞刚J為“攎”字實在好,但終究太過生僻,因此在定稿時改為“摩”。

(22)你和你的第二個男人過活不到兩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祝?!罚?/p>

(23)阿Q正沒有現錢,便用一頂氈帽做抵押,并且制定了五條件。(《阿Q正傳》)(22)中的“過活”原為“作人家”,(23)中的“做抵押”原為“做了抵”,修改后語義并沒有發生改變,形式上卻更規范。

2.逐步改換

魯迅選用吳方言代詞“伊”指代女性第三人稱,為完善現代漢語書面語代詞體系做出了可貴的嘗試。同一時期,劉半農提出以“她”字代指女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魯迅先生也欣然接受了這種提法,在1924年后創作的小說中一律使用“她”字。

魯迅小說中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頻率表

在北方話中,“尋”常作為詞素出現在并列式合成詞中,如“尋覓”、“尋求”、“尋找”等,而在吳方言中,“尋”作為詞語獨立使用的情況比較多,如“尋開心(開玩笑)”、“尋相罵(找人吵架)”、“尋新婦(找兒媳婦)”等?!皩ぁ痹诒狈皆捓锏膶~語是“找”,魯迅在早期作品中用“尋”,自《弟兄》(1925年11月)之后改用“找”。

魯迅小說中“尋”、“找”使用頻率表

此外,江浙人常說的“曉得”僅出現在《狂人日記》(1918)、《孔乙己》(1919)、《藥》(1919)中,魯迅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后的作品中全部改用“知道”。

魯迅小說中“曉得”、“知道”使用頻率表

豐富的吳方言成分融匯于魯迅小說的字里行間,使作品語言呈現出一種生動而蘊藉的美感,凸顯了吳越地域的文化特色。同時,它們也借由魯迅作品的傳播被非吳語區的人們熟知,豐富了全民族的語言。魯迅曾指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要經歷一個緩慢的過程,“啟蒙時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漸漸的加入普通的語法和詞匯去”(《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在創作實踐中,他正做到了這一點,在積極而慎重地吸納吳方言的基礎上,逐步向大眾語邁進。毋庸置疑,魯迅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做出了頗具價值的探索,值得后人敬仰。

參考文獻:

[1]魯迅.魯迅全集[Z].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2]石汝杰.吳語區作家的普通話和方言.修辭文匯[C].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

[3]許寶華.[日]宮田一郎.漢語方言大詞典[Z].北京:中華書局,1999.

[4]吳子慧.吳越文化視野中的吳方言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

(14)橋腳上站著一個人,卻是我的母親,雙喜便是對伊說著話。(《故鄉》)

吳方言中第三人稱代詞“伊”本不區分男女,魯迅試圖將它從方言中吸納進共同語里,分擔“他”指代女性的功能,從而完善書面語代詞系統。雖然“伊”最終沒有通行,但是這種嘗試無疑是有價值的。

(二)虛詞

1.介詞“在”

(15)送在嫦娥的眼前。(《奔月》)

北方話中,介詞“在”一般不能跟在“送”之后,而這里的“在”是由吳方言中的“勒?!睂ψg而來的?!袄蘸!蓖瑫r包含了“到”的意思,吳方言中習慣說將某物“送/端/拿勒?!蹦橙嗣媲?,相當于“送到/端到/拿到”。

2.助詞“了”、“著”的混用

魯迅小說中有助詞“了”與“著”混用的地方,如:

(16)我正合了眼坐著。(《孔乙己》)

(17)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一件小事》)

與北方話不同,吳方言并不用時態助詞“了”、“著”對動作的完成或進行明確區分,而是統一使用助詞“仔”。如《海上花列傳》第十一回:“馬車浪催仔幾埭哉(馬車上催了好幾次了)”,這里的“仔”相當于“了”?!毒盼昌敗返谝话俣嘶兀骸澳秃脦兹瘴饋碓諉?,勒浪屋里向陪仔姨太太(你好幾天沒來了啊,在家里陪著姨太太)”,這里的“仔”相當于“著”。吳語區的人往往無法正確區分“了”、“著”的使用范圍,因而魯迅在寫作時偶爾會在應使用“著”的地方用“了”。

(三)方言俗語

吳越地區有不少自古流傳的諺語俗語,它們大都形式簡潔而內蘊豐富,閃現百姓的幽默與智慧,魯迅將它們巧妙地融到了寫作中。

(18)況且做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鷹不吃窩下食”,本村倒不必擔心的。(《阿Q正傳》)

《越諺·語言·格致之諺》有“鷂鷹弗抓窠下食”的說法,魯迅將之改寫為“老鷹不吃窩下食”,意為干壞事的人為了避免被熟人認出,不會在本鄉作案,語義相當于北方話中的“兔子不吃窩邊草”。

(19)伙計本來是勢利鬼,眼睛生在額角上的,早就撅著狗嘴的了。(《肥皂》)

吳方言用“眼睛生在額角上”諷刺高傲妄為的人,在這里惟妙惟肖地刻畫出了伙計吊高眼睛、給人白眼的神態。

魯迅寫作始終堅持博采口語,但是博采口語并不意味著濫用方言。他對運用方言進行創作的態度始終是極為審慎的。

(一)注意方言使用場合

我們能夠發現,魯迅的日記與書信里也有大量吳方言詞匯,如“頭里忒蘿卜(沒頭沒腦)”、“黃胖舂年糕(吃力不討好)”、“倭支葛搭(雜亂無頭緒)”、“陰陽搭戤(不陰不陽)”,等等。這些詞都較為生僻,很難從字面理解其意。日記是給自己看的,書信則是給懂江浙話的親友看的,因此魯迅會相對自由地運用方言口語。在公開發表的文學作品中,魯迅使用的大多是淺顯易懂的方言,不會給非吳語區的讀者造成理解上的障礙。對于少量較生僻的方言詞語,他都做了注解,如在《故鄉》中就對“狗氣殺”作了詳細的解釋。

(二)精挑慎選方言詞匯

吳方言中有許多近義詞,其語義差別需要仔細品味才能辨別。魯迅在使用它們時,會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最妥帖的詞語。

(20)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尋死覓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鬧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連花燭都砸了的也有。祥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祝?!罚?/p>

紹興話里,“回頭人”、“二婚頭”、“泡過茶葉”等詞語都可用來指稱改嫁的寡婦,且都帶有貶義。與后兩個稱呼相比,“回頭人”所帶的蔑視色彩稍輕。這里寫祥林嫂被逼再嫁時激烈反抗的場景,說話人語氣中略帶一些對祥林嫂的佩服,用“回頭人”的確最合適。

(三)棄用方言用法,向共同語邁進。

在多年的創作實踐中,魯迅一直努力修正作品語言,用已得到普遍使用的詞匯、語法形式替換自己習慣使用的方言用法,努力向共同語邁進。

1.直接修改

(21)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阿Q正傳》)

據川島回憶,此處魯迅最初想用“攎”字?!对街V·音義·單字雙義》:“不視而輕手撫摸曰攎。暗索約摸?!濒斞刚J為“攎”字實在好,但終究太過生僻,因此在定稿時改為“摩”。

(22)你和你的第二個男人過活不到兩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祝?!罚?/p>

(23)阿Q正沒有現錢,便用一頂氈帽做抵押,并且制定了五條件。(《阿Q正傳》)(22)中的“過活”原為“作人家”,(23)中的“做抵押”原為“做了抵”,修改后語義并沒有發生改變,形式上卻更規范。

2.逐步改換

魯迅選用吳方言代詞“伊”指代女性第三人稱,為完善現代漢語書面語代詞體系做出了可貴的嘗試。同一時期,劉半農提出以“她”字代指女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魯迅先生也欣然接受了這種提法,在1924年后創作的小說中一律使用“她”字。

魯迅小說中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頻率表

在北方話中,“尋”常作為詞素出現在并列式合成詞中,如“尋覓”、“尋求”、“尋找”等,而在吳方言中,“尋”作為詞語獨立使用的情況比較多,如“尋開心(開玩笑)”、“尋相罵(找人吵架)”、“尋新婦(找兒媳婦)”等?!皩ぁ痹诒狈皆捓锏膶~語是“找”,魯迅在早期作品中用“尋”,自《弟兄》(1925年11月)之后改用“找”。

魯迅小說中“尋”、“找”使用頻率表

此外,江浙人常說的“曉得”僅出現在《狂人日記》(1918)、《孔乙己》(1919)、《藥》(1919)中,魯迅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后的作品中全部改用“知道”。

魯迅小說中“曉得”、“知道”使用頻率表

豐富的吳方言成分融匯于魯迅小說的字里行間,使作品語言呈現出一種生動而蘊藉的美感,凸顯了吳越地域的文化特色。同時,它們也借由魯迅作品的傳播被非吳語區的人們熟知,豐富了全民族的語言。魯迅曾指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要經歷一個緩慢的過程,“啟蒙時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漸漸的加入普通的語法和詞匯去”(《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在創作實踐中,他正做到了這一點,在積極而慎重地吸納吳方言的基礎上,逐步向大眾語邁進。毋庸置疑,魯迅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做出了頗具價值的探索,值得后人敬仰。

參考文獻:

[1]魯迅.魯迅全集[Z].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2]石汝杰.吳語區作家的普通話和方言.修辭文匯[C].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

[3]許寶華.[日]宮田一郎.漢語方言大詞典[Z].北京:中華書局,1999.

[4]吳子慧.吳越文化視野中的吳方言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

(14)橋腳上站著一個人,卻是我的母親,雙喜便是對伊說著話。(《故鄉》)

吳方言中第三人稱代詞“伊”本不區分男女,魯迅試圖將它從方言中吸納進共同語里,分擔“他”指代女性的功能,從而完善書面語代詞系統。雖然“伊”最終沒有通行,但是這種嘗試無疑是有價值的。

(二)虛詞

1.介詞“在”

(15)送在嫦娥的眼前。(《奔月》)

北方話中,介詞“在”一般不能跟在“送”之后,而這里的“在”是由吳方言中的“勒?!睂ψg而來的?!袄蘸!蓖瑫r包含了“到”的意思,吳方言中習慣說將某物“送/端/拿勒?!蹦橙嗣媲?,相當于“送到/端到/拿到”。

2.助詞“了”、“著”的混用

魯迅小說中有助詞“了”與“著”混用的地方,如:

(16)我正合了眼坐著。(《孔乙己》)

(17)我因此也時時熬了苦痛。(《一件小事》)

與北方話不同,吳方言并不用時態助詞“了”、“著”對動作的完成或進行明確區分,而是統一使用助詞“仔”。如《海上花列傳》第十一回:“馬車浪催仔幾埭哉(馬車上催了好幾次了)”,這里的“仔”相當于“了”?!毒盼昌敗返谝话俣嘶兀骸澳秃脦兹瘴饋碓諉?,勒浪屋里向陪仔姨太太(你好幾天沒來了啊,在家里陪著姨太太)”,這里的“仔”相當于“著”。吳語區的人往往無法正確區分“了”、“著”的使用范圍,因而魯迅在寫作時偶爾會在應使用“著”的地方用“了”。

(三)方言俗語

吳越地區有不少自古流傳的諺語俗語,它們大都形式簡潔而內蘊豐富,閃現百姓的幽默與智慧,魯迅將它們巧妙地融到了寫作中。

(18)況且做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鷹不吃窩下食”,本村倒不必擔心的。(《阿Q正傳》)

《越諺·語言·格致之諺》有“鷂鷹弗抓窠下食”的說法,魯迅將之改寫為“老鷹不吃窩下食”,意為干壞事的人為了避免被熟人認出,不會在本鄉作案,語義相當于北方話中的“兔子不吃窩邊草”。

(19)伙計本來是勢利鬼,眼睛生在額角上的,早就撅著狗嘴的了。(《肥皂》)

吳方言用“眼睛生在額角上”諷刺高傲妄為的人,在這里惟妙惟肖地刻畫出了伙計吊高眼睛、給人白眼的神態。

魯迅寫作始終堅持博采口語,但是博采口語并不意味著濫用方言。他對運用方言進行創作的態度始終是極為審慎的。

(一)注意方言使用場合

我們能夠發現,魯迅的日記與書信里也有大量吳方言詞匯,如“頭里忒蘿卜(沒頭沒腦)”、“黃胖舂年糕(吃力不討好)”、“倭支葛搭(雜亂無頭緒)”、“陰陽搭戤(不陰不陽)”,等等。這些詞都較為生僻,很難從字面理解其意。日記是給自己看的,書信則是給懂江浙話的親友看的,因此魯迅會相對自由地運用方言口語。在公開發表的文學作品中,魯迅使用的大多是淺顯易懂的方言,不會給非吳語區的讀者造成理解上的障礙。對于少量較生僻的方言詞語,他都做了注解,如在《故鄉》中就對“狗氣殺”作了詳細的解釋。

(二)精挑慎選方言詞匯

吳方言中有許多近義詞,其語義差別需要仔細品味才能辨別。魯迅在使用它們時,會根據具體語境選擇最妥帖的詞語。

(20)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尋死覓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鬧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連花燭都砸了的也有。祥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她一路只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祝?!罚?/p>

紹興話里,“回頭人”、“二婚頭”、“泡過茶葉”等詞語都可用來指稱改嫁的寡婦,且都帶有貶義。與后兩個稱呼相比,“回頭人”所帶的蔑視色彩稍輕。這里寫祥林嫂被逼再嫁時激烈反抗的場景,說話人語氣中略帶一些對祥林嫂的佩服,用“回頭人”的確最合適。

(三)棄用方言用法,向共同語邁進。

在多年的創作實踐中,魯迅一直努力修正作品語言,用已得到普遍使用的詞匯、語法形式替換自己習慣使用的方言用法,努力向共同語邁進。

1.直接修改

(21)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阿Q正傳》)

據川島回憶,此處魯迅最初想用“攎”字?!对街V·音義·單字雙義》:“不視而輕手撫摸曰攎。暗索約摸?!濒斞刚J為“攎”字實在好,但終究太過生僻,因此在定稿時改為“摩”。

(22)你和你的第二個男人過活不到兩年,倒落了一件大罪名。(《祝?!罚?/p>

(23)阿Q正沒有現錢,便用一頂氈帽做抵押,并且制定了五條件。(《阿Q正傳》)(22)中的“過活”原為“作人家”,(23)中的“做抵押”原為“做了抵”,修改后語義并沒有發生改變,形式上卻更規范。

2.逐步改換

魯迅選用吳方言代詞“伊”指代女性第三人稱,為完善現代漢語書面語代詞體系做出了可貴的嘗試。同一時期,劉半農提出以“她”字代指女性,得到了廣泛的認可,魯迅先生也欣然接受了這種提法,在1924年后創作的小說中一律使用“她”字。

魯迅小說中女性第三人稱代詞使用頻率表

在北方話中,“尋”常作為詞素出現在并列式合成詞中,如“尋覓”、“尋求”、“尋找”等,而在吳方言中,“尋”作為詞語獨立使用的情況比較多,如“尋開心(開玩笑)”、“尋相罵(找人吵架)”、“尋新婦(找兒媳婦)”等?!皩ぁ痹诒狈皆捓锏膶~語是“找”,魯迅在早期作品中用“尋”,自《弟兄》(1925年11月)之后改用“找”。

魯迅小說中“尋”、“找”使用頻率表

此外,江浙人常說的“曉得”僅出現在《狂人日記》(1918)、《孔乙己》(1919)、《藥》(1919)中,魯迅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后的作品中全部改用“知道”。

魯迅小說中“曉得”、“知道”使用頻率表

豐富的吳方言成分融匯于魯迅小說的字里行間,使作品語言呈現出一種生動而蘊藉的美感,凸顯了吳越地域的文化特色。同時,它們也借由魯迅作品的傳播被非吳語區的人們熟知,豐富了全民族的語言。魯迅曾指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要經歷一個緩慢的過程,“啟蒙時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漸漸的加入普通的語法和詞匯去”(《且介亭雜文門·外文談》)。在創作實踐中,他正做到了這一點,在積極而慎重地吸納吳方言的基礎上,逐步向大眾語邁進。毋庸置疑,魯迅為現代漢語共同語的形成做出了頗具價值的探索,值得后人敬仰。

參考文獻:

[1]魯迅.魯迅全集[Z].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

[2]石汝杰.吳語區作家的普通話和方言.修辭文匯[C].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

[3]許寶華.[日]宮田一郎.漢語方言大詞典[Z].北京:中華書局,1999.

[4]吳子慧.吳越文化視野中的吳方言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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