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志濤 唐姚
馬來西亞反腐情況及東南亞反腐機制的建立
蔣志濤 唐姚
馬來西亞開展的反貪行動是東南亞國家反貪行動的縮影。近年來,東南亞國家加強合作交流,積極探索解決貪污腐敗問題的有效機制。近期,東南亞有關國家召開了第十屆反貪機構論壇,就推進反貪工作進行了研究與探討。
一是把打擊私人界貪污作為反貪工作的重點內容。文萊反貪局總監祖安達拉希舉例說,香港廉政公署約70%的調查工作是針對私人界,新加坡高達90%,馬來西亞方面則是50%。
二是就進一步加強東南亞有關國家間反貪合作達成了共識。論壇成員國同意了六項合作要點:同意符合聯合國反腐敗公約(UNCAC)第48條及第49條,建立一個強大的合作關系,攜手肅貪;同意建立一個強大的公共及私人領域合作關系,加強上述兩領域的肅貪工作;私人領域的角色是確保國內及國際經營的透明及廉政;制訂一個強有力的法律框架,以嚴厲打擊私人界貪污,例如制訂企業責任的法律條文,以確保私人界對組織內的貪污問題負上一定的責任;成立工作小組探討列入東盟其中一個機構的可能性;認可馬來西亞反貪委員會設立馬來西亞反貪學院作為東盟培訓中心的助力。
三是尋求將東南亞反貪機構納入東盟組織機構中開展工作。東南亞反貪機構(SEAPAC)成員原則上同意成立工作小組,探討把此機構納入東盟組織其中一個機構的可能性,以擴大其功能。新成立的工作小組還將把各國的討論成果、彼此的共識,向各自的政府提出建議。馬來西亞反貪委員會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認為,東南亞反貪機構目前是由十個東盟國家的反貪機構組成,彼此只是在論壇中分享及討論反貪問題,在納入東盟組織其中一個機構后,許多涉及政策性的問題,可以由東盟國家的高層領導人來作出政策性的決定。不過,目前尚未有一個明確的架構。
(作者單位:蔣志濤,中國鐵建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部;唐姚,中國鐵建馬來西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