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宋麗滿、黃云輝、王勇、何剛;配圖:張淑容、周麗麗、趙正文)
黨員干部在互聯網上發表有悖社會安定團結的煽動性言論應當怎樣處理?
(編寫:宋麗滿、黃云輝、王勇、何剛;配圖:張淑容、周麗麗、趙正文)
目前互聯網已深入社會的方方面面,其影響力不可忽視。維護互聯網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是每一個使用互聯網的黨員干部的義務和責任。黨員干部利用互聯網發泄對社會的怨恨心理,編造、散播虛假信息、對社會有害信息,煽動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破壞安定團結,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或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68條之規定,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編寫:宋麗滿、黃云輝、王勇、何剛;配圖:張淑容、周麗麗、趙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