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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研究

2015-10-21 17:10蔣軼
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 2015年33期
關鍵詞:消防安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

蔣軼

摘 要:分析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隱患,從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布置,易燃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設備的存放控制,現場電、氣焊作業控制,消防安全火災響應程序控制等方面介紹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說明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是可以防范的,也是可以避免的。

關鍵詞: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引言:在施工過程中, 火災隱患是最常見的危險因素,特別是在裝飾、裝修施工的高峰期間,明火作業增多,易燃材料增多,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極易發生火災。有關火災統計資料表明,建筑火災占火災總數的60%,給國家、企業財產帶來極大的損失,嚴重危害到了人們的生命安全, 故消防安全火災預防是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當務之急。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現狀

施工現場是一個相對特殊的場所,具有臨時性、復雜性、流動性等多個特點,在管理上確實存在一定的難度,從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現狀進行分析,呈現下面幾個特點。

1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消防管理責任不落實

由于建筑行業的行業特點和我國建筑業的現狀,施工現場所涉及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三方均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足。建設單位認為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理應是施工單位的工作,施工單位只要按照合同規定按期交付工程,建設單位什么都不過問[1]。同時,建設單位對承包項目的施工單位把關不嚴,造成層層承包轉讓,建設工程經過層層分包或轉包,總包和分包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沒有得到具體明確,各級承包商、施工單位又都在追求利潤最大化,到最后實際投入的施工成本將不斷降低,消防管理方面的投入就更少,施工現場的管理水平很難得到保證,導致火災隱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斷發生。而監理單位很少對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審查,在施工工程中也沒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認真監理,發現火災隱患時,也不采取果斷措施予以整改消除。上述種種原因,導致施工現場的管理混亂,建設、施工、監理三方單位的消防管理責任得不到具體落實[2]。

2施工人員消防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

從目前情況看,大部分施工企業的負責人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不了解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也從不對施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而施工人員多數為來自農村的勞動力,文化素質較低,且流動性較大,很少經過全面的職業培訓和嚴格的安全教育,導致施工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具備基本的消防知識,發生火災后自防自救能力差,使小火釀成大災。尤其是一些電焊、氣割等特殊工種操作人員也沒有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沒有取得作業資格,導致在進行電焊、氣割等作業時沒有防護措施,是施工現場火災發生的重要源頭[3]。

3消防設施嚴重不足,消防水源缺乏,通道不暢

在施工現場,建筑物處于已經開始建設但仍未竣工的階段,固定消防設施很不完善,施工現場使用的又都是臨時施工用水,供水水量、水壓等遠遠不能滿足消防要求,消防水源及其缺乏,固定消防設施不能發揮正常作用,而部分施工單位為了減少開支,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在施工現場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發生火災后,往往束手無策。同時,在施工過程中,原先設計的消防車通道可能被施工建材、施工設施等堵塞,導致消防車無法及時靠近著火建筑,延誤最佳的撲救時機。消防車也可以及時到場進行滅火[4]。

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1一般規定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監理單位實施監理。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及義務消防組織,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現場臨時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施工現場應劃定重點防火部位或區域, 并設置防火警示標識,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施工單位應制訂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制度,3)用火、用電、用氣制度,4)消防安全檢查制度,5)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等。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修改、完善。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施工現場重大火災危險源辨識。 2)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措施。3)臨時消防設施、疏散設施配備。4)臨時消防設施和消防警示標識布置圖。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現場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2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溫、防水、裝飾及防腐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室內使用油漆及有機溶劑、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揮發產生可燃氣體的作業時,應保持良好通風,避免產生靜電,作業場所嚴禁明火。

3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前應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操作人員應具有相應資格,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 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設置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 施工現場不應采用明火取暖。

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災預防措施

1科學制定施工方案,降低火災危險性

施工單位在制定施工方案時,應當考慮平面布置、區域劃分、用火用電、消防應急預案等內容,最大程度上的降低火災危險性。例如,針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布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提高臨時建筑的耐火等級且相互間留有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層建筑在進行主體外立面施工時應采取垂直分段施工方案,每一工段以4層為宜,工段之間垂直距離宜大于15米。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合理的滅火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火災,能夠有效及時的進行處置。

2采取有效防火分隔,設置避難場所

對于已經投入使用的建筑進行改建和裝修,尤其是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應當禁止在使用和營業的時間段進行施工作業,對于難以停止使用的場所,施工區域與使用、營業區域應當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特別是要保證使用、營業區域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對于高層建筑施工現場,針對在建工程防火分隔不完善的特點,應參照高層建筑避難層的設計,每隔十層左右設置一個避難區域,在避難區域周圍一定范圍內不應有可燃物,避難區圍護結構有兩小時的耐火極限,儲存一定量的水,有條件的還可以配置防毒面具等防護裝具。

結束語

建筑業是當前我國經濟的支柱產業,我們不僅要重視建筑物自身的消防安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也不容忽視。1) 要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強化施工、監理、建設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確實提高施工隊伍的火災預防和初期火災的撲救能力。2) 建設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作用,加大對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力度。3) 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聯動,從而迅速提高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工地火災發生。

參考文獻

[1] 周軍.試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J].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20(4):190-192

[2] 李孝斌,楊晨.建筑工程現場起火原因及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08,(5):48-50

[3] 李文莉,蔡蕓.高層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系統管理研究[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11,(2):25-28

[4] 陳巖,袁春.關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J].安全,2007,28(3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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