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糧食局批準,湖北省自2016年6月1日起啟動2016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國標三等小麥為標準品,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為2.36元/千克。執行最低收購價的小麥為2016年生產的等內品。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按每千克0.04元掌握。非標準品小麥最低收購價的具體水平,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糧發[2010]178號)有關規定執行。
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自2016年6月1日至9月30日,當小麥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時,收儲庫點按照最低收購價在庫內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2016年6月1日以前和9月30日以后收購的小麥以及預案執行期間未執行最低收購價收購的小麥均不計入最低收購價糧食范圍。當市場價格低于國家公布的最低收購價時,中儲糧直屬企業指導委托收儲企業按照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格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