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購物的法律規制

2016-05-30 20:17
決策與信息·中旬刊 2016年8期
關鍵詞:法律風險法律規制

【摘要】微信購物近年來迅速興起,但由于立法空白、監管平臺功能缺失、執法部門缺位等原因,存在諸如銷售欺詐、假冒偽劣等風險,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該通過明晰法律調整范圍、明確自媒體平臺的責任范圍等方式對微信購物進行法律規制。

【關鍵詞】微信購物;法律風險;法律規制

微信作為一種新型的通訊工具,集語音對講、文字通信、在線支付、信息分享等多種功能于一身,借助微信平臺開展客戶服務營銷成為繼淘寶之后又一新興營銷渠道,通過朋友圈發布商品信息、公眾號鏈接購物商城的微信購物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

微信購物以其私有性、即時性、交互性、自由性等優點實現了裂變傳播,隨著交易數量的上升,媒體對微信購物的產品質量問題、商家信譽問題的曝光度逐年升高,其潛在的法律風險已表現得十分突出。

一、微信購物法律風險的形成原因

(一)微信購物難以被監測?!芭笥讶Α弊鳛槲⑿刨徫锏年嚨?,剛開始只存在于熟人、朋友之間,隨著交易的擴散發展,在半熟不熟的朋友甚至臨時加為好友的陌生人之間進行也頗為常見,常人難以判斷發布商品信息的用戶是否正在作為經營者進行銷售行為,監管機構和微信平臺也難以監測管理。

(二)虛擬性加劇買家的弱勢地位。微信的私人性和虛擬性是微信購物的快捷、方便所在,同時也讓此購物方式充滿風險。申請賬號的程序簡便、產品信息發布渠道單一、朋友圈的“私密”性打破受害者之間的聯系,使買方處于孤立無援的弱勢地位。

(三)立法滯后導致法律盲區。微信購物由于出現時間短,相關法律法規仍是空白,維權機制尚不健全。僅有關聯的兩部《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也或是因為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細則或是因為主體適格問題難以適用。

(四)交易平臺監管力度不足。微信原本是一個新興的聊天軟件,現以極快的速度擴張到其他領域,涉及網上購物、網上支付、企業推廣等多方面,而運營公司依然把它當作聊天工具進行監管。一方面,微信購物未構建消費保障機制,給了不法商戶利用漏洞的機會;另一方面,因缺乏對商家的合理準入制度和統一有效的管理辦法,買家維權無門。

(五)買家警惕意識差,權益保護意識淡薄。微信銷售主要依靠“人際關系”開展,買方基于和賣方之間“朋友”關系的考慮,防范意識非常薄弱,所購商品出現問題時也會礙于朋友情面選擇忍氣吞聲。也有一部分買家因為不夠理性,被賣家制造的銷量、評價假象吸引,直接支付貨款,警惕意識差導致權益受到侵害。

二、微信購物的法律規制

為了確保民事主體之間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電子商務方面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已成為立法熱點,對新出現的微信購物進行法律規制變得迫在眉睫。

(一)明晰法律調整范圍。保護微信購物買家權益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消法》對賣家進行制約,《消法》的立法目的體現在保護信息弱勢方交易主體的利益上,在微信購物中,雖然交易雙方多存在于個人之間,但買家的弱勢地位并不因賣家的“個人”身份發生改變,賣家由于經常從事該類交易活動,對交易情況了解程度更高,雙方信息不對稱,賣家占據優勢地位。因此,從立法目的出發,將微信購物中的買方納入《消法》保護的消費者范圍,契合了立法精神。

(二)明確自媒體平臺的責任范圍。自媒體平臺是否應該承擔與網購平臺類似的責任取決于其在具體行為中扮演的角色,具體到微信購物中體現為,對具有營銷“敏感”詞匯的朋友圈消息予以監測、對非正常交易渠道的支付行為盡到安全提醒義務,并且提高用戶舉報機制的反饋率和處置率,在保障用戶的隱私和通訊安全同時,保障購物的安全進行。

(三)提高行政部門執法技術,輔助監管。針對電子購物的技術性和專業性,行政部門首先應提高執法技術,輔助監管;其次,加強對電子平臺上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和詐騙行為的打擊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平臺的大數據進行監測,對發現的侵權行為予以干涉;再次,定期和不定期對微信平臺的技術監管措施進行檢查,敦促其積極改進技術,履行監測職責;最后,還可基于行政管理角色向立法機關提出立法和修正法律的建議。

(四)完善立法,細化“反悔權設置”和“保證金制度”?!毒W絡交易平臺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了消費者的反悔權,為了使這項權益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實踐和發揮,應針對不適用反悔權的商品做出進一步的說明和解釋。另外,還可利用保證金制度,通過將保證金額度與商家銷售額掛鉤、規定保證金沒收的情形等方式細化保證金制度,使執法部門有法可依,發揮保證金應有的作用。

(五)建立健全微信商家的信用機制。微信購物存在大量違背誠信的現象,商品質量依據匱乏、虛假信息泛濫成災,信用體制的缺失阻礙了微信購物的健康發展。健全信用機制不僅可以通過行業協會進行規范,同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應加入其中,確立信用登記、信用衡量指標,共同探索、促成信用機制的建立。

(六)設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在微信購物中,大量商品是小額的日常用品,出現糾紛時,消費者更希望以最簡便快捷的方式解決。因此,敦促平臺建立完善的內部糾紛解決機制是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渠道,從建立配套的懲戒措施入手,通過降低信用評級、沒收賣家保證金甚至嚴重者直接取消經營資格,以此對賣家進行制約。此外,還可以通過完善消費者的投訴反饋渠道,與工商行政部門銜接,以及通過庭前調解、小額速裁程序等多元的糾紛解決機制,促成微信購物糾紛的高效快速解決。

參考文獻

[1]應飛虎.信息、權利與交易安全:消費者保護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2]馬津.微信廣告營銷亟待法律完善[N],中國工商報,2014.02.

[3]呂卉.網絡購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問題研究[J],法制與社會,2015.8.

猜你喜歡
法律風險法律規制
共享經濟環境下空間共享的定性及法律規制
探析網絡預約車類共享經濟平臺的法律保護
商業預付卡經營行為的法律規制
我國網絡經濟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
淺析商業銀行法律風險防控體系優化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壟斷行為的法律規制
淺析大學生創業法制教育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論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律規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