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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對象與合理方式

2016-07-29 17:03王菁
2016年25期
關鍵詞:生活垃圾

王菁

摘要:本文通過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對象和方式的分析,從收費成本、收繳率、垃圾的資源和減量化等幾個方面進行比較,提出不同對象的垃圾征收方式。

關鍵詞:生活垃圾;垃圾處理費;收費載體

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不能滿足垃圾處理的要求,嚴重阻礙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進程。改革收費模式,降低收費成本,是當前我國亟待解決的課題。

一、征收范圍

城市轄區內所有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醫院學校、部隊、城市居民和暫住人口等均應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二、收費方式

不同對象產生垃圾的特點不同,實施收費措施的可操作性不同,因此垃圾收費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城市居民與暫住人口的收費方式

1、定額收費

定額收費是以收取固定金額為主要特征的收費方式。有按戶、人收,還有按住宅面積計的。目前我國定額收取的城市大都按戶收。定額收費的方法有上門和借助載體收取。如重慶市以定額收費方式人工上門收取,南京市以定額收費方式借助供水載體收取的。

上門收取是由征收人員或委托居委會、物業公司直接登門按戶收取,征收阻力較大,收繳率低,周期長,因此這種收費方式正逐漸減少。

借助載體收取指借用外部載體(水電熱氣等)按戶收取,這種“捆綁式”收費,居民如不繳費,就買不到水電或燃氣,這種方法對居民有約束力,采用這方法的城市,收繳率相對高。但具體借助何種載體,要依城市具體情況。

按戶收費的方式簡單便捷,但是這樣的方式不能真正體現公平,因為每戶家庭人數有差異,垃圾產生量也不同,而需要繳納的費用卻一樣,繳費金額未能與垃圾排放量直接掛鉤,很難體現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按人口或住房面積收取,也有一定道理,但管理困難,成本高,收繳率低。

2、計量收費

計量收費法是按照垃圾生產數量進行費用計算,收費方式是按照排放量來收取的,這樣能夠提升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明確繳納垃圾處理費用是市民所必須要承擔的義務,對垃圾進行科學分類,實現垃圾的有效處理和回收利用的目標。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較大困難,我國城市以單元式住宅為主,人口密度較大,計量收費在操作過程中難度很大,并且需要足夠的人力對其進行計算和監督;而且計量收費的方式還可能導致有的市民為減少繳費推諉扯皮從而隨意丟棄和非法處理垃圾。目前,我國采用計量收取的城市較少。

(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的收費方式

1、按人數或按床位收取

單位規模大人員多,產生垃圾就多;而賓館、醫院等可按人或床位收取,因為床位越多,其服務的人員越多,產生的垃圾就多。因此,按人或床位數收費相對較合理。收取方法有人工上門收取或委托單位代扣收。

收費人員逐單位進行費用收取,部分單位漏報或虛報職工的人數或者是床位數的現象很多,導致難以完整收費;有一部分單位因為效益不好,經常出現拖延繳費或者是拒絕繳費的情況,加大了征收的難度。如果費用由工商部門或者是稅務部門進行代收代扣,能夠有效保障收取率和足額收繳。

2、按量收費

按照垃圾排放的量來進行費用計算,如果單位不及時繳費,垃圾就無法得到處理,因此收繳率會比較高,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單位為了逃避垃圾處理費而非法棄置和掩埋焚燒的行為。

(三)有營業面積行業的收費方式

餐飲業、超市等服務業按照營業面積來進行收費。這部分行業種類較多,因此垃圾排放量也不同,能夠依照排放量來收費的就按量收??;而如果不能按量收費的,就按照營業面積來制定不同的收費標準。在上門收取費用的過程中,個體戶拒繳或是拖延繳費的情況比比皆是,征收難。對個體經營者、集貿市場攤位及各類攤點,可以由工商部門代收;固定市場攤位由市場管理者代收;收繳率相對高些,收費成本降低些,但中間環節增多,收費周期較長,中間的資金管控相對會薄弱。

(四)按與垃圾排放量相關的參數收取

按收費對象的用電量或者是用水量與其產生的垃圾量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根據用電量或者是用水量等量化的指標進行垃圾費用的收取便于收費管理。根據一定研究和參數計算得出,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垃圾產生量與水的消耗量存在著正比關系。廣東中山市采用“水消費系數法”征收垃圾處理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水消費系數法是依照不同的垃圾產生來源與水消耗量之間的關系,直接按照水的消耗量來計算垃圾處理費,并委托供水部門在收取水費時將垃圾處理費一起代收。這樣的方式能夠增加收取率,降低收取成本。但是這樣的計算方式也存在著缺點,因為一些行業耗水量雖然小,但垃圾產生量大,而一些行業耗水量大,但是垃圾產生量小,因此,對不同行業需要實施不同的折算系數。福建省泉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在引進中山市的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采取定額和計量收取相結,即按垃圾產生源的不同分為居民、商業、工業、機關團體、農貿市場、特種用水等六類,其中居民以戶為單位采用定額收取,特種用水以其產生的垃圾量收取,商業、工業、機關團體、農貿市場則依托供水單位的一戶一表水費收費平臺采用水消費系數征收;經過幾年實踐運作,成效顯著。

三、結論與建議

(一)提高公民環保意識

廣泛開展環保教育和宣傳活動,努力提升公眾的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意識。提倡居民分類收集,在公眾地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將日常生活中的各類垃圾進行科學分類,實現廢物回收、變廢為寶,這樣不但能夠減少垃圾排放量又能夠有效處理垃圾的二次污染,讓垃圾處理方式更加科學合理。

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垃圾的生產者必須要承擔相應的垃圾處理費用,促進市民資源節約、提高環境保護的意識,充分利用經濟手段來減少垃圾產生量,進而降低垃圾處理成本。

(二)建立健全收費制度

建議專門為垃圾處理收費立法,從法律上為收費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收費標準。為了能夠有效提升收取率,減少收費成本開支,突破行業發展限制,需要在法律條規上和制度上進行完善和修改,統一代征載體。然而我國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有高有低,還存在著一大部分低收入的群體,對低收入群體的居民政府可以實施減免政策。

(三)科學合理的收費措施

按照單位或者個人產生的垃圾量來進行垃圾處理費的收取,能夠充分體現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計量收取的方式和垃圾的產生量直接關聯,這樣能夠有效促進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進而達到減少垃圾排放的目的,是一種最為合理和公平的收費標準。

在還不具備按計量收費的條件時,通過水電等有效載體來收取是切實有效的;可以采取稅費、電費、燃氣費等聯合征收方式,或是由政府部門來進行代收代扣,從而提升收繳率,降低成本。

采用水消費系數法具有諸多優點,不但能夠體現社會公平,同時能夠有效避免按計量收費時產生的漏報、不報以及收費時拒付的現象,既能夠提升收費效率,還能降低收費成本。除此以外,這樣的收費方法可調控性較強,在實施過程中可以根據情況的不同對折算系數進行適當的調整。但是水消費系數法也不是完美無缺的,因為它不是進行的直接計量收費,難以直接對減少垃圾減少量進行計算,并且折算系數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會造成一定的誤差。

因此,各城市需要從自身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出發,根據不同的繳費對象制定出細節化和差異化的標準,推進實際的征收工作。在有條件的城市或者是行業實施計量收費方式,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客觀公正,從根源上控制和減少垃圾的排放量,促進環境質量根本上的提升,進而充分發揮出垃圾收費的積極作用。(作者單位:福建省泉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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