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眾籌融資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研究

2016-12-01 14:57陳若洋
法制與社會 2016年32期
關鍵詞:法律制度風險

摘 要 眾籌融資為新型金融融資形式,其出現及發展受到中小企業的歡迎,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新的途徑,但其融資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金融風險,本文從眾籌融資的現狀出發對其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進行分析,以期為風險防范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關鍵詞 眾籌融資 風險 法律制度

作者簡介:陳若洋,平頂山一中新區學校。

中圖分類號:D922.28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187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推動著理財產品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以互聯網為平臺進行投資,這種眾籌融資的模式吸引了較多的投資和關注,且投資者也不將投資回報作為投資的主要目的。這種融資形式縮短了資金需求者同提供者之間的距離,優化了民間資金配置,使其更加高效快捷,為中小企業及創業者提供了較為便捷的融資機會和途徑,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的發展。然而,眾籌融資在成為重要的互聯網金融形式的同時,其金融風險性的存在也不容忽視。本文從眾籌融資現狀出發來探討我國眾籌融資風險防范中的法律制度問題。

一、 我國眾籌融資及其風險現狀

(一)我國眾籌融資的現狀

籌資人利用眾籌平臺對籌資項目進行介紹,以此吸引眾多投資者來投資,進而獲取資金支持的一種融資形式,該形式具有較強的直接性和集合性,為企業發展提供了較為便捷的融資渠道。當前,我國網上眾籌資金項目已近半百,參投人數也已近萬,籌集資金額也近千萬。同時,線下的吃、喝、玩、樂等實體店鋪的融資平臺方式也受到投資者的關注。然而,作為投資的標的物尚未有相應的法律支持,盡管國家支持眾籌融資的發展,但其合法性、對投資者的保障性措施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問題,此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法律體系有待完善,否則,將不利于眾籌融資的發展。

(二)眾籌融資的風險因素分析

眾籌即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一種以“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群眾募資,以支持發起的個人或組織的行為,由發起人、跟投人、居間平臺構成;具有低門檻、多樣性、依靠大眾力量、注重創意的特征。眾籌融資主要投資那些初創型的公司,因為初創型的公司往往具有很大風險,所以信用及法律等方面的風險是眾籌融資過程中常見的風險形式,首先,信用風險主要是指眾籌平臺托管資金的風險、資金回報和虛假項目等方面的風險。投資者選定投資項目后將資金轉到眾籌融資平臺,而后該平臺再將資金轉賬到籌資賬戶,眾籌平臺僅起中介作用。而此資金轉換過程無監管出現,平臺則以信用來運營巨額資金,一旦眾籌平臺的信用出現問題,那么大量資金則很難追回。同時,被托管資金在項目運作至結束期間所產生的收益分配缺少法律依據,致使其分配標準不夠明確。作為中介的眾籌融資平臺無法跟蹤了解被托管資金的運用情況,也無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眾籌融資平臺披露項目資金盈利及運用情況,投資者也很難了解投資項目的運行動態,自身收益無法保障。如果所投項目公司出現“跑路”、資金未運用到該項目上或公司宣布破產,投資者不僅無收益,還將面臨虧損。此外,籌資項目是否真實也是其重要風險之一,眾籌融資平臺未能對籌資項目進行資質審核,項目公司完成籌資后未實現其風險承諾。對于一般投資者而言,難以預估投資風險和熟悉所投項目信息,進而增加了其投資風險,況且,在眾籌平臺籌資的門檻極低,也可說任何自然人都可以發起籌資,這就會產生一些虛假身份的項目籌資,待完成籌資后,眾籌平臺將資金全部轉賬至該項目籌資者賬戶后不負有監督義務,投資者無法聯絡用資者,進而無法獲取收益。其次,在法律方面,我國最高法院對非法集資案件的司法解釋規定:未經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批準私自以轉讓或發行股權等形式發行債卷、股票等行為的視為非法集資行為 。而當前的眾籌融資形式極易觸及非法集資的紅線。同時,面對新興融資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將目光投向眾籌融資,而其“跟投”、“領投”融資方式使投資者根據對“跟投”、“領投”的信任進行投資,而眾籌融資未能監管和界定其專業性程度,在監管機制的缺失下,較易出現“跟投”、“領投”同項目籌資人合伙作假行騙,出現詐騙或“跑路”現象 。

(三)眾籌融資的法律問題剖析

互聯網金融商業模式之下,雖然平臺投資者和項目之間的信息交換效率加快,其股權回報類眾籌同樣蘊含潛在法律風險。曾經美微傳媒兩度在淘寶“網絡私募”,向投資人公開出售股份。此類眾籌的法律風險問題,為非公開發行,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的。如果是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主體必須達到相關的監管要求 。眾籌平臺涉及到的融資風險還是非常大的 ,股權回報類眾籌涉及與股權回報類眾籌法律問題,相關的融資可能構成如下風險:即眾籌在政策法律、平臺運作、政府管制、預測數據、融資方信用、融資方利益輸送、項目回報等方面的風險。對于眾籌融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的項目,眾籌項目發起人或者網站平臺一開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涉案數額巨大,則構成集資詐騙罪。

二、互聯網金融眾籌模式的法律風險控制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分析:

(一)向投資人披露和提示風險

眾籌產品的產業鏈中的每一個環節能與需要聚集的社會資源和資金對接,而作為眾籌平臺是通過網絡平臺集資,互聯網金融準入門檻低,比如一臺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臺,免不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臺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何使金融市場參與者成為合格投資人,必須完善信息披露、降低信息不對稱,告知投資者其投資與風險一定是成正比的,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需要跟其自身承受能力相一致。

(二)運用合同防控刑事風險

眾籌模式的風險很多,必須將法律風險防控當成頭等大事 。做眾籌模式的離不開法治,尤其是在產品沒有制作出來之前,把一些最關鍵的法律問題理解清楚,充分運用合同法條款防控刑事風險。在債券模式的法律問題上,通過合同賦予的權利來監管融資方,要充分運用合同法條款防控刑事風險。

(三)眾籌模式合法性的控制

眾籌模式控制法律風險要嚴審項目的合法性,作為眾籌平臺可以嫁接很多的產業鏈很多,眾籌平臺背后可以連接基金,連接保理,連接擔保等等。由于眾籌是面向公眾的一種集資模式,屬新興事物,如果在運作中不自律、不規范,很容易踩上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的法律紅線。所以,要嚴審眾籌項目的合法性,通過眾籌共同體形成一個大的生態圈,進而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規范發展。

三、眾籌融資風險防范的法律制度建設

我國相關部門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進一步明確眾籌融資概念和標準,明確界定其同非法集資的區別,為眾籌融資發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推動其發展的有序性、合法性和健康快速性。眾籌融資同非法集資極易混淆,眾籌融資的司法界定不夠明確,為規避法律,眾籌融資對相關投資行為進行了限制,消弱限制了眾籌融資作用的發揮。眾籌融資平臺也應推行電子簽名和身份認證服務,打造出信譽度強的安全網絡服務社區。同時,政府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向眾籌融資提供良好法律保障。當然,國家應盡快制定眾籌融資的相關法律,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對眾籌融資平臺的監管義務、項目融資資質等內容進行明確規定,對眾籌融資平臺的專業性和團隊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對籌資項目風險評估、風險等級、融資流程及融資風險提示等內容以法律制度形式進行明確,以降低投資者風險,保證融資者和投資者的利益。具體做法如下:

(一)構建實施第三方托管資金制度以規避資金集合風險

加強和監管機構的溝通,消除眾籌在政策上的風險。最好構建具有獨立性且受金融主管單位監管的第三方機構來負責眾籌融資資金的劃撥,第三方托管單位向項目融資方成功劃撥一部分資金后,項目融資者兌現承諾且受到投資人確認后方能接收到后期資金的劃撥,這在資金籌集和融資平臺間有效構建了隔離帶,進而降低了融資資金管理及投資的風險。同時,第三方機構對項目融資雙方的賬目狀況掌握準確,能夠降低融資欺詐行為的發生率,并為追責提供可靠的數據依據,這有利于眾籌融資風險及項目融資人惡意挪用資金等問題的解決。

(二)政府應強化行業自律等監管體系的構建

打擊肯能存在的眾籌融資平臺騙取投資人資金的行為,強化行業自律等監管體系。行業自律和政府主導能夠有效及時地掌握眾籌融資狀況,證監會負責該行業的準入、推出機制,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投資人保護制度和風險防范制度等標準;證券協會應負責眾籌融資活動操作流程及標準的制定和監督,推動形成行業標準和強化其約束機制,從法律、法規體系上保障眾籌融資的合規性和合法性。

(三)構建和完善眾籌融資投資者權益保護制度

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公開制度,使信息披露的完整、可靠。讓保護投資人正當權益成為規范眾籌融資的根本原則和出發點,且使其貫穿于整個投資收益過程。以當前我國眾籌融資為基礎,借鑒國外網絡融資經驗和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我國眾籌融資投資者正當權益保護體系,強化項目融資者披露信息的標準,增強信息透明度以降低信息非對稱性帶來的投資風險,明確規定眾籌融資平臺應提醒項目融資者融資風險的存在及制定相應防范措施,以防范投資欺詐的發生 。

四、總結

眾籌融資是在網絡技術發展應用背景下產生的新生金融融資形式,受到中小企業及創業者的歡迎,也成為眾多投資者的關注點,為企業融資者提供了較為便捷的融資渠道。然而,當前的眾籌融資存在信息、法律等方面的風險,若想使眾籌融資成為企業發展的助力,使其合規、高效及健康快速發展,必須構建和完善相應的法律體系,充分發揮證監會、證券協會等監管職能,強化行業自律和建設第三方托管機制,為眾籌融資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注釋:

方永麗.我國眾籌融資模式的發展現狀及監管.鄭州輕工業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1).64-67.

申羽.互聯網眾籌融資面臨的法律風險及其防范.改革與戰略.2015(9).92-95.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時代眾籌模式的法律風險分析.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4(3).115-120.

四部委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2008年1月.

羅明雄、唐穎、劉勇.互聯網金融范.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3.211.

邵琦.論我國眾籌融資的法律風險及規制.法制與社會.2014(22).86-87.

猜你喜歡
法律制度風險
論參與式民主理論發展及其意義
論“土十條”對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的影響
高校突發事件應急法律制度現狀與不足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風險和監管問題研究
淺析應收賬款的產生原因和對策
中國經濟轉型的結構性特征、風險與效率提升路徑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與管理
企業納稅籌劃風險及防范措施
我國生態補償法律問題探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