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師德 公平 謀私
宜賓學院某教授不久前在選修申論課的學生交流群中發布了一則通知,稱凡購買其編寫的申論教材的同學,每買一本書,期末考試時加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老師向學生推薦自己的著作并非不可,也屬人之常情。但推薦購買和強迫購買是兩個性質。買書就加分、不買書就不加分、復印書不加分、借別人的書寫自己名字的也不加分,雖然當事人嘴上沒有明說一定要購買,但通過這套加分規則,已經對學生形成了無形的購買壓力。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以教謀私也是一種權力變現。為杜絕此類荒唐事件的再次發生,不但需要師者提升為師之德,老師還要具備仁愛之心,真正擔得起“傳道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