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辰 胡玲 王紫晗 陳建霖 劉依軒
摘 要:網約車毋庸置疑是近年來私人有償出行市場上發展迅猛的一支力量,剛進入市場的網約車以可網約,價格低廉,服務優質等優勢迅速地打開市場,占據了一席之地,不過隨著網約車新政的頒布,網約車的發展遇到了種種問題,本文旨在總結網約車目前面臨的發展問題,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幫助網約車迎來進一步的發展。
關鍵詞:網約車;困境;新政
一、網約車存在的問題
(一)網約車信用問題
網約車出現之時,就以它獨具一格的預約方式和付款方式爭奪眼球,只需在移動設備上預約司機,等待司機的到達即可乘車。但也是這種沒有約束的自由預約方式,讓很多司機為乘客的“放鴿子”頭痛不已,很多乘客在約車后發現有出租車到達,就隨便取消訂單改乘出租,既耽誤了司機的時間和精力,也損壞了乘客的信用。
(二)網約車各地細則偏“苛刻”
在很多城市,在高峰時呼叫網約車會遇到增加調度費、空車較少、無人接單的情況,很多市民面對高昂的調度費,寧愿選擇出租車、公交等乘車方式。的確,起初網約車費用低是把乘客從打出租拉攏過來的絕對條件之一,但現在地方細則的出臺,讓乘客對它的價格拒之千里,原本的優勢為何又變為劣勢?長此以往,網約車司機數量必然會變少,網約車在運車輛也就隨之變少,網約車也就會將面臨和傳統出租車一樣的打車難問題,將失去自己的優勢。
(三)網約車趨向出租車化
在網約車新政的出臺下,成為一名合法的網約車司機越來越麻煩,要考取專業的上崗證、要為私家車加裝專用的GPS系統、需要額外車損險、劃痕險、司機險、第三方責任險等。而且2017年12月8日起,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所有進行網約車工作的車輛都必須將私人拍照更改為營運牌照,并且八年后車輛需要報廢,如今的網約車新政使得貸款買車從市網約車業務的私家車主幾乎血本無歸。
二、針對網約車存在問題的相關建議
(一)網約車信用問題相關建議
鑒于這種信用問題,政府斷然應該出臺政策來約束司機或是乘客的行為,盡量避免失信行為的發生,限制失信行為次數、懲罰失信行為、建立信用黑名單等,這種政策無疑會破除網約車發展道路上的坎坷和阻攔。另外作為網約車司機的直接管理者,網約車平臺面對該問題最應該做的就是加強對網約車司機入職要求的把關,對網約車司機培訓的加強,以及對網約車司機監管力度的加強。
(二)網約車各地細則偏“苛刻” 問題相關建議
地方政府看到本市網約車的使用率下降,應當出臺政策來降低網約車的調度費,增加網約車的調度率,由官方承擔一部分調度費或者給司機調度行為相應的補貼,就可以讓司機愿意“不遠千里”得來接乘客,也讓乘客欣然接受較長的調度時間。另外,政府也應當考慮適當放寬網約車司機的上崗資格,對已經在崗工作的網約車司機,在網約車服務上崗資格的考取問題上給予適當的優惠,另外在外地戶口司機的從業問題上應該酌情考慮,畢竟大面積的失業問題也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適當的放寬對網約車的相關要求,對百姓對國家都是有百利無一害
(三)網約車趨向出租車化問題相關建議
如果想進入網約車行業就必須將私家車牌照更改為營運牌照,網約車新政的這種硬性規定與網約車最初始的共享經濟理念有一定的違背,另外這也將會極大的提高從事網約車司機這一職業的門檻,同時也會造成大量的網約車司機不愿再從事這一行業,網約車新政對于私家拍照更改為營運牌照的部分,相對而言更適合神州專車這種本身擁有車輛的網約車平臺,因為這樣一來將更有利于國家對網約車的監管,但是對于滴滴出行等并不十分適合。
三、網約車發展展望
(一)網約車新政作出一定調整
既然網約車便利了乘客的生活,也應當簡化和優惠司機的辦理方式,官方應當想辦法抵消這種政策給司機帶來的負擔,獎勵接單量高的司機、提高司機利潤等,細則會減輕很多司機的顧慮,網約車新政從出臺到現在僅僅一年,很多具體規定在具體實施時必然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實際的調整,網約車新政最終必將調整到讓網約車平臺和國家有關部門都滿意的合適狀態,網約車行業也必然會繼續壯大。
(二)網約車監督機制完善
網約車平臺通過內部建立監管機制的方式對網約車司機進行監管,建立健全乘客投訴系統,同時使司機的信用問題直接與司機的工資獎金掛鉤,全方位多角度解決網約車司機的信用問題。網約車和其他私人有償出行方式相比,最大的優勢就在于它的監督機制和反饋機制,網約車的監督機制幾乎是作為該行業核心競爭力的存在,為了網約車能夠有良性的長期發展網約車的監督機制也必將會有進一步的完善與優化。
四、小結
如今的網約車,即便不像進入市場之初時那樣沒有一點枷鎖,有無限的想法和似乎無限的資金去打開市場,做大做強,即便如今網約車新政的出臺使得網約車的發展一時間陷入了瓶頸,但無論如何,從網約車在我國面世到如今,滿打滿算也不超過五年的時間,無論是網約車自身的發展,還是國家對網約車的監管,都還處在探索階段,作為一個還處在初創期的產業,網約車還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去應對發展環境發生的種種變化。
參考文獻:
[1]榮朝和,論時空分析在經濟研究中的基礎性作用[J].北京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04):1-11.
[2]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EB/OL]. 交通運輸部網站,2015.
作者簡介:
劉俊辰(1998-),男,延吉,吉林大學商學院財務管理。
胡玲(1997-),女,昆明,吉林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
王紫晗(1997-),女,河南襄城,吉林大學商學院財務管理。
陳建霖(1997-),男,天津,吉林大學商學院會計。
劉依軒(1996-), 男,吉林延吉年,吉林大學軟件學院軟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