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代步車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2018-12-05 11:41
汽車與安全 2018年4期
關鍵詞:代步車交強險劉某

近年來,電動老年代步車在全國各地興起,但這種車不具備上路資質,一些老年人駕駛上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老年代步車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也時有發生,這不僅給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也阻礙了交通秩序的和諧有序發展。

長沙:7旬老人駕駛老年代步車失控撞人

湖南北盛的董女士看到行人卷入車輪,立刻報警,并叫來鄰居一起幫忙將肇事車抬開。但遺憾的是,由于傷勢嚴重,被撞的老人李某無力回天。

交警趕到現場后,及時將肇事駕駛員董某控制。經調查,70歲的董某駕駛這輛代步電動車沿永社公路向南往北行駛時,突然失控撞向路邊的垃圾桶,隨后撞上站在路邊的李某。

無法上牌

董某駕駛的這種電動代步車,由于容易上手且價格低廉,備受中老年人青睞,但其安全系數低,而且工信部并未將它納入到《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換句話說,這種代步車屬于非法生產,自然也就無法上路,但一些商家受到利益驅使,仍會違法生產銷售。

在北盛的很多電動車店,擺放著多輛代售的電動車,為了促進銷售,商家都會告訴顧客,稱這種車不需要駕照,也不需要上牌,如果要上路行駛,只需到店內培訓幾天,最快一天就可以直接上路。

安全系數低

交警介紹,這種老年代步車沒有上路資格,且車速較低,穿插在機動車道內,安全隱患很大,同時由于安全設備欠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容易引起較大的損失。同時,針對這種無證違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車,交警部門應加強進一步整治工作。

青州:老年代步車無法購買交強險

兩位事故當事人卻被判不同賠償金額

2016年3月,殷某駕駛二輪車行駛至城區的一處路口時,與劉某駕駛的電動老年代步車相撞,致使殷某受傷、電動車受損。交管部門認定殷某違反《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關于“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觀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的規定,劉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判定兩人承擔同等事故責任。

雙方因未達成賠償協議,殷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劉某及保險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7萬余元,并首先由劉某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剩余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險限額內與劉某按比例賠償。

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殷某與劉某發生交通事故致殷某受傷屬實,交警部門依職權進行現場勘查后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析了事故成因,并確定兩人負事故同等責任,應予確認。

關于兩被告的賠償責任,應分別處理。對于劉某所駕駛的電動老年代步車,參考國家標準關于非機動車最高時速不應大于20km/h,整車重量不大于40kg的技術要求,該電動車超出了非機動車的國家標準,應屬于機動車。

因此,殷某與劉某之間應按照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的原則確定民事賠償責任,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員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經法院核定,殷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共計1.6萬余元。法院對此案審理后,綜合案情劉某應承擔70%的賠償責任,據此判令保險公司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殷某各項損失1.1萬余元,并駁回原告殷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超標電動車無法購買交強險

對殷某要求劉某在交強險內優先賠償的主張,法院審理認為,對于涉及超標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在本案中,劉某駕駛的電動老年代步車并非合法的機動車,而是因超標被定性機動車,現行法律并未要求超標電動車繳納交強險。

在實踐中,行政管理部門對此類電動車的管理未按機動車管理的方式進行,超標電動車也不符合行政管理部門關于機動車注冊登記的條件,由此導致了超標電動車無法登記掛牌,也無法購買到交強險的事實情況。審理此類案件時,對于這一事實不能忽視。

過錯責任原則是侵權行為的主要歸責原則,涉案超標電動車的駕駛員雖然對發生交通事故負有一定責任,但對于未投保交強險的情形,并非出于超標電動車一方的過錯,而是由于現實中超標電動車無法登記掛牌,也無法購買到交強險的事實所致。如果讓超標電動車一方承擔非自身原因而導致的對方損失,不符合侵權法的歸責原則。從這一歸責原則出發,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不應支持超標電動車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觀點。

北京:汽車追尾代步車

代步車被追尾 倆老人一死一傷

2017年十一期間,王某駕駛老年代步車載著老伴駛出小區,沿著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因為視野良好,路上車輛也不多,他很快提速到45公里/小時,并沿著最內側機動車道行駛。

行駛中,王某突然感覺車子后部被狠狠地撞擊了一下,自己和坐在副駕駛的老伴隨即被甩出車外。王某被撞飛迷糊了一陣,看見老伴倒在路上,雙眼緊閉,頭部有血涌出。老年代步車后部嚴重破損,車門變形,部件散落一地。

后面不遠處停著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員田某趕緊撥打了120和110。隨后民警和救護人員趕到了現場進行處置。王某頭部流血,經包扎后被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經鑒定其傷情為輕傷二級。不幸的是,老伴劉某因顱腦損傷,當場死亡。

代步車不安全 管理方式仍滯后

一起追尾事故,導致本案中三人的命運從此發生了變化,王某受傷,老伴劉某去世,田某也將面臨法律制裁,三人均承受著生理和心理的極大痛苦。承辦的檢察官表示,在本起事故中,雖然田某被認定負全部責任,但王某的交通違法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為事故的發生制造了條件。

檢察官解釋,本案中的老年代步車依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及《電動汽車術語》的相關條款,被鑒定為純電動汽車,屬于機動車?!叭绨凑赵撹b定意見,老年代步車應被按照機動車進行管理。實際情況卻是,老年代步車無法上牌照、不用交保險,駕駛員不用參加交通法規培訓,也不用考取相應駕照?!?/p>

現在不少老年代步車作為低速電動車,雖然方便了老年人的出行,使得老年人出行免受風雨、擁擠之苦。但同時因老年代步車市場定位的模糊性,車體強度的脆弱性,管理方式的滯后性,在給老年人帶來出行便利的同時,也容易引發不可控的交通危險,產生不得不面對的違法責任。

駕駛員開車分神 交警認定擔全責

據駕駛員田某說,案發前他正在尋找國家電網營業點想要給電卡買電,可由于對路段不熟悉,他一邊看導航一邊開車,當發現代步車時,兩車距離只有幾米了,踩剎車也已經來不及了,釀成慘劇。

交警于2017年11月2日對該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認定,認定書顯示,田某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發生交通事故的違法行為,與本起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雖然王某存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依法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但與本起事故的發生無因果關系。

老年代步車的安全問題應引起重視

老年代步車無牌無照,速度像汽車一樣快,卻不受汽車的交通法規、牌照、駕照的限制。執法者即便抓到駕駛員,最多罰款扣車。在行人、自行車面前,這些時速超過20公里、重量超過40公斤的老年代步車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因為這些車輛大多數未經登記,肇事后一旦逃逸,追蹤的難度就會很大。

現在更大的問題是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企業把這種車當做出行工具,甚至開上高速。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曾經僅僅是短距離代步工具的老年代步車從規格、續航能力上有了大幅提升,外形也是越來越時尚,市場上很多老年代步車規格已經堪比小型汽車,與小汽車外形無異,甚至出現山寨版的各類車型,時速也從規定的最高時速20公里,提高到50甚至80公里。

老年代步車經多方整治,依舊大量存在,成為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這些所謂的老年代步車從設計、生產、銷售、管理,都游離在規范之外。方便出行,首先要確保安全。呼吁有關部門盡快從源頭上規范生產,嚴格監管,勿讓更多非法車輛流入市場、走進家庭、危害安全。

鏈接:老年代步車的組成部分

一般老年代步車是由蓄電池、電動輪轂、控制器、充電器四大件和車體部分組成。對于安全性有更高要求的生產廠家,則根據汽車的設計思路進行整體設計,整車一般分為,電力供應系統、前橋、后橋、控制器、車架等幾部分。

由于當前鋰電成本相對比較高,一般廠家都采用鉛酸電池,一般由一組電池都由多個12V電池串聯成電池組,做為電力供應系統。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電動車的電壓不得超過48V;

電機輪轂分為:有刷有齒高速電動輪轂(簡稱高速電機或有聲電機)、有刷無齒低速電動輪轂(簡稱低速電機或無聲電機)及無刷無齒程序電機(簡稱程序電機);

控制器按控制方式分類有全動型、智能型、雙控型和非零啟動型四種類型,控制系統由主控制器、儀表顯示器、調速轉把和剎車斷電把等組成,其主要功能具有無級調速、剎車斷電保護、欠壓保護和過流保護等功能;充電器按輸出插頭分類有蓮花插頭式、普通電腦插頭式、特制電腦插頭式。按充電性能分類為普通在線維護充電器、快充在線維護充電器。按充電電壓分類為24V、36V、48V。

猜你喜歡
代步車交強險劉某
給老年代步車綁好“安全帶”
乘客被司機“遺棄”后死亡,司機是否擔責
直面老年代步車
配偶與他人同居,多久能追責
老年代步車安全嗎
無法投保交強險的電動四輪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人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遲到罰款撞領導
平安高管高薪卷入“交強險風波”
贈與存折未告知密碼有效嗎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