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利益共享機制研究

2019-02-01 02:29張麗潔張佳豪邢麗佳
合作經濟與科技 2019年3期
關鍵詞:小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張麗潔 張佳豪 邢麗佳

關鍵詞:小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益共享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8年11月20日

一、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經營主體銜接的利益共享模式

我國小農戶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益共享模式主要有小農戶+龍頭企業模式、小農戶+專業合作社模式、小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小農戶+養殖協會+龍頭企業模式、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模式、小農戶+中介組織+示范基地+龍頭企業模式等。

(一)小農戶+龍頭企業利益共享模式。龍頭企業作為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我國“三農”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根據小農戶與龍頭企業的合作方式不同,兩者的利益關系主要有契約式、企業員工參與式、入股分紅式。

1、契約模式。契約模式使小農戶與龍頭企業簽訂產銷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實行農產品收購保護價,農戶按要求進行生產,龍頭企業負責銷售和提供技術、設施等服務的一種利益關系。在這種模式中小農戶需要自己購買原料以及設施設備進行生產,企業負責提供技術服務,指導農戶按照標準進行生產,同時雙方通過簽訂合同,以協議價格進行收購,一般協議價格規定收購價格高于市場價格一定比例。這樣,小農戶既解決了市場銷路的問題,又獲得了收益,同時企業也享受生產的部分利潤及加工、銷售的利潤,從而實現小農戶與企業的利益共享。

2、企業員工參與模式。企業員工模式是農戶將土地租賃給企業,成為企業的員工,企業負責統一生產、加工、銷售,形成垂直一體化經營,由企業成立專業合作社,由合作社按照企業的標準進行統一的規?;?、專業化經營,企業為合作社提供原材料、技術、設施服務,生產的產品由企業進行銷售,易于企業進行品牌打造,實行產業化經營,經濟效益更高。企業生產的產品銷售后所獲得的收益歸企業所有,農戶從企業中獲得工資和穩定的租金收益。

3、入股分紅模式。入股分紅模式是農戶以擁有的生產要素入股,參與到企業的經營決策中,到期分紅,由企業負責產銷的一種利益關系。小農戶除了獲得按照企業要求生產農產品所獲得的收益,還可以享受分紅,與企業形成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提高了小農戶的積極性。

(二)小農戶+專業合作社利益共享模式。農業專業合作社是指農戶以土地入股或繳納會費的形式成為合作社的社員,土地由合作社進行統一的經營與管理,并為農戶提供生產資料供銷和農產品的加工、銷售服務等的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小農戶通過入股或繳納會費成為合作社的社員后,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生產,并將農產品銷售給合作社,合作社為小農戶解決小農戶生產資料成本過高、生產產品質量與市場需求不符合、價格談判地位低、產品無銷路以及在對接大市場時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目前,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股本中多數份額是由具有資本實力的專業大戶、村里能人、村集體經濟組織出資構成,普通的小農戶由于資金實力的不足,一般只是合作社的惠顧成員,很少參資入股。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定,可分配盈余按惠顧額返還的比例不得低于60%。合作社根據社員惠顧貢獻的大小對惠顧額進行分配,極大地保障了小農戶的利益。

(三)小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這種模式與小農戶+專業合作社區別在于專業合作社與龍頭企業有著穩定的聯系,減少了農產品在銷售中的成本,獲取更高的規模效益。在這種模式中,合作社由不同的經營主體成立,使得龍頭企業與小農戶有不同的利益關系。一是合作社由企業獨自成立,農戶通過加入合作社,獲得企業的資金、技術支持以及生產的原料、肥料和農藥,企業為小農戶提供最低保護價,保證小農戶的收益不會受到損失;二是小農戶與龍頭企業共同建立合作社,在這種模式中雙方的權利相互制約,避免小農戶的權利受到損害,雙方通過合作社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企業同樣提供原料、肥料、農藥及技術指導,并收購農戶的農產品進行銷售。相較于企業獨自建立合作社,兩者共同建立使小農戶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三是由小農戶自發組建合作社,小農戶通過合作社代表自身利益與企業進行合同商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定收購的標準、數量和最低收購價,通過合作社為農戶提供生產原料、技術服務,小農戶可以先對生產原料進行賒銷,農戶按照標準進行生產,最后企業將銷售價款扣除賒銷的費用剩余返還給農戶,使農戶獲得規模收益。相較于前兩種組建模式,這種模式更能發揮小農戶獨立主體的作用,在小農戶與龍頭企業的博弈中更占優勢。對比小農戶+合作社和小農戶+龍頭企業,小農戶+合作社+龍頭企業能給農戶帶來更大的收益,更有利于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

(四)小農戶+養殖協會+龍頭企業模式。在小農戶+養殖協會+龍頭企業模式中小農戶、養殖協會和龍頭企業按一定比例出資建立服務中心,小農戶投資購買牲畜,企業通過服務中心為農戶提供設施、飼料、養殖、疾病預防與治療培訓,并通過簽訂合約確定購買價格。小農戶通過服務中心將符合標準的產品按照協議價格進行銷售給龍頭企業,在這個過程中小農戶一般能夠獲得高于市場價格的銷售價,比分散經營收益要高很多。

(五)小農戶+中介組織+示范基地+龍頭企業模式。在這種模式中,中介組織主要指種養大戶、家庭農場、村委會等。中介組織與小農戶簽訂合同,租賃小農戶的土地,支付租金,并負責管理,龍頭企業與中介組織簽訂合同,利用中介組織租來的土地建立示范基地,提供技術、資金管理的支持,并返雇小農戶進行生產經營,小農戶獲得土地租金和工資。這種模式更有利于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充分利用農村閑置的土地和荒地,實現產業化經營,帶動更多農戶加入到這種模式中,同時培養更多的專業大戶和農村的“領頭羊”帶動農戶共同致富。

(六)種養大戶+合作社+龍頭企業利益共享模式。種養大戶區別于一般的小農戶主要在于經營規模較大,農戶具有較為豐富的經營經驗和能力,有一定的農業經營模式,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勞動力利用效率相對較高,資源配置結構相對優化,能取得一定的規模收益。這種模式與小農戶+合作社+龍頭企業的模式類似,一般是幾個種養大戶組織成立專業合作社,由專業合作社負責生產資料供應、技術服務、產品的銷路,并與龍頭企業進行談判,使得種養大戶的談判地位得以提升,獲得更大的規模收益。

(七)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利益共享模式。家庭農場更像升級版的專業大戶,區別在于對規模有一定的要求,需要新型的職業農民,管理更加專業,需要注冊和健全的農業服務體系。在這種模式中,家庭農場與專業合作社自愿簽訂契約,家庭農場以土地入股,到期按比例分紅。家庭農場按照合作社的要求進行生產,合作社負責對家庭農場進行統一生產資料采購、統一管理、統一技術服務、統一銷售的一體化服務。同樣,由合作社收集市場信息,代表家庭農場與商家進行談判,減少了家庭農場進入市場的成本,同時通過產品規?;?,打造產品品牌,提高產品的影響力和競爭力,減少了家庭農場應對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的成本,使家庭農場的收益最大化。目前,形式比較多的家庭農場+合作社+公司模式中有公司的加入使得產業鏈延長,家庭農場所付出的成本進一步減少,三個主體分工明確,公司負責制定標準、經營管理、原料供應、農產品收購和銷售、技術服務提供、藥品或農藥提供等,合作社負責對家庭農場進行服務以及信息的中轉,家庭農場只需要按照公司的要求進行生產。通過公司更容易品牌的打造,經濟效益更高。

二、小農戶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典型案例分析

(一)小農戶+龍頭企業的契約模式案例分析。以陜西神果股份有限公司為例,由奶牛養殖戶負責購買奶牛及設備,公司負責提供疾病預防、養殖技術服務。企業與養殖戶簽訂合同,規定收購奶牛的標準、價格和服務等,養殖戶生產的原奶只要符合企業的標準,企業就按照比市場價格高出0.2元/公斤進行收購,最終使養殖戶每頭牛每年增收1,000多元,一方面提高了養殖戶的收益,另一方面隨著原奶質量的提高,提升了養殖戶的市場競爭力。

(二)小農戶+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案例分析。內蒙古增嘉園有機農業有限公司,將中心地帶的農戶土地流轉,進行規劃整理,建造滴灌設施,統一管理,企業成立合作社,流轉的土地由合作社按照企業的要求進行標準化種植,生產的產品由企業進行回收,企業將小農戶吸納進公司打工,小農戶還經營著邊緣的土地,最終小農戶獲得土地流轉的費用、經營部分未流轉的土地的收益以及工資,使得每家小農戶的存款都在20萬元以上。

(三)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模式案例分析。作為慈溪市最大的養殖業新型農業經營組織——慈溪市三北慈振禽業合作社成立于2001年,是由20多戶養殖大戶聯合成立,現已吸納養殖大戶超過百余家。在合作社成立以前,養雞散戶面臨技術落后、信息不暢通、沒有銷路、市場風險成本高等問題,成立合作社之后,合作社實行五統一原則“統一供應雞苗,統一供應雞飼料及添加劑,統一供應藥品及疫苗,統一品牌的認證,統一銷售”,到2006年,社員的平均收入超過5萬元,使養殖戶的收益得到了極大的保障,有合作社統一打造品牌,提高了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份額,同時合作社每年從利潤中提取12%的風險基金用于抵御流行疾病的自然風險及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使養殖戶心里有了底,越來越多的農戶參與到合作社中來,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四)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模式案例分析。寧陽縣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帶動14個村,360個大棚戶,種植面積達1,200多畝,產值超2,000多萬元,打造了生態循環農業。合作社負責大棚戶精準化、專業化、生態化生產,包括收集和管理本地的沼渣沼液,并配送到大棚戶的稀釋池中,利用先進的測土配方進行精準施肥,推廣微生物施肥,配置標準化農藥,積極引導秸稈還田等,農戶按照要求進行生產,土地質量大大改善,產品的質量得到大幅度提升,銷售更加暢通,規模效益更大。

三、小農戶參與新型農業經營模式選擇應注意的問題

(一)關注當地政府扶持農業發展的風向。不同地區的政府會根據當地農產品的特色、規模、土地流轉情況、大多數農戶意愿、龍頭企業的數量及分布等多種因素出臺不同程度的補貼政策、激勵機制、設施投資,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綜合性。因此,小農戶最好選擇政府扶持的經營模式作為利益共享方式。

(二)保護自身在農業生產中的主體地位。目前,小農戶由于自身的知識、技術、信息的限制,不管是直接面對市場,還是在小農戶(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公司的模式中面對公司,都處于弱勢地位,只能獲得生產的部分利潤,因此小農戶一定要學會抱團取暖,專業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是較好的選擇。

(三)完善的產權制度是合作穩健的前提。土地產權不明確會造成小農戶與新型利益主體合作關系不穩健,收益難以穩定,會更加影響小農戶的信用,風險預期加大。

(四)懲罰機制必須要明確。小農戶收入來源比較單一,大多數只是農產品收益,因此在各種合作模式中,小農戶基本不會違約,但對于其來說利益最大化才是最終目標,使其有很大的違約幾率,對小農戶的收入造成威脅。因此,必須有嚴格的違約懲罰,相互約束。

(五)不要貪大,循序漸進。小農戶應該根據自身的資金實力、經驗的積累、信息的獲取能力等恰當地選擇經營模式和規模,如果選擇的經營模式和規模超過自身的承受能力,將會面臨更大的風險。因此,小農戶在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時不要貪大,應該循序漸進,通過資金、經驗、渠道的積累來發展壯大。

(六)既要利益共享、又要風險共擔。在考慮小農戶的公平偏好的情況下,當小農戶在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過程中受到不公平對待時,很容易產生降低產量或降低生產質量的投機行為,因此小農戶在選擇參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利益共享模式時要注重利益共享,更重要的是要能接受風險,任何交易都會附帶市場風險,不是一本萬利的,因此還要有較強的風險意識。

主要參考文獻:

[1]姜長云.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是篇大文章[J].中國發展觀察,2018(Z1).

[2]宋洪遠,趙海.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經營體制創新[J].團結,2013(1).

[3]王勝男.“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模式研究[D].安徽大學,2017.

[4]凡路,王征兵.農戶創辦家庭農場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J].北方園藝,2018(14).

[5]仵希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益相關者探析與共同治理結構構建[J].農村經濟,2013(10).

[6]劉天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農戶利益關系研究[D].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03.

[7]汪冰.種養專業大戶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堅的思考[J].現代化農業,2017(11).

[8]孫亞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利益機制構建問題研究[J].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18(3).

[9]蔣永穆,劉虔.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下小農戶的發展[J].求索,2017.

[10]唐莉莉.淺談對現階段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幾點認識[J].產業經濟,2018.

猜你喜歡
小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小農戶”與“大市場”
深化農業改革,誰來種地,如何種好地
新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巴彥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問題研究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維發展探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