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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兩個結合”兵役制度及其新變化

2019-03-25 08:33張鋼
法制與社會 2019年4期
關鍵詞:新變化兩個結合

摘 要 我國兵役制度,經歷了建國前和建國后兩個時期的發展?,F行兵役制度是1998年《兵役法》修正案規定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的兵役制度又在醞釀著新一輪的改革與發展。

關鍵詞 兵役制度 “兩個結合” 新變化

作者簡介:張鋼,國防大學政治學院教員,研究方向:軍事法。

中圖分類號:E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2.015

兵役制度指的是一定國家的人民承擔國家軍事任務、按照一定標準參加武裝組織的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人民在哪些背景和條件下參加武裝組織或接受軍事訓練,國家按照什么原則來指令或選擇某些人承擔軍事任務,軍人的服役期限、服役方式和服役類型,軍人的基本權利和待遇及其家屬待遇等等。影響甚至決定國家兵役制度變化和發展的因素很多,比如經濟發展程度、人口狀況、政權結構和民族傳統習慣、戰爭規模及由此帶來的戰爭需要等,這些因素共同影響甚至決定著兵役形態的顯示,最終決定兵役制度的變遷。本文主要對我國建國以來兵役制度演變的歷史軌跡、現行兵役制度及其新變化展開論述,以求在對我國現行兵役制度客觀認知的基礎上,從理論上分析影響我國現行兵役制度的因素和條件,促進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

一、建國以來我國兵役制度演變

革命戰爭年代,人民軍隊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主要實行的志愿兵役制度(個別根據地曾在短時間內實行過志愿義務兵役制)。在志愿兵役制度下,人民軍隊的兵員補充主要依靠政治動員。通過政治教育與動員,使人民群眾認清戰爭性質和目的,提高覺悟,激發人民群眾的政治熱情,使之積極響應黨的號召,為民族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自覺自愿地參加人民軍隊。志愿兵役制度,體現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的性質,這也是我軍與當時一切反動軍隊的本質區別。在這種兵役制度下,千千萬萬志愿兵不怕困苦、不畏艱難甚至流血犧牲、不計報酬,為了民族的解放和人民的利益,長期服役,為取得革命勝利做出巨大貢獻。

新中國成立,國家建設發展面臨新的環境。革命戰爭時期延續下來的志愿兵役制度隨著政治、經濟、戰爭形勢的變化以及軍隊自身長期建設和發展的需要,有必要進行改變。1949年《共同綱領》就明確提出 “準備在適當的時機實行義務兵役制?!?/p>

隨著國內外形勢的變化,1953年3月23日,毛澤東主席簽署命令,決定成立軍委兵役法委員會,負責領導擬制新的兵役法。經過3年努力,1955年7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兵役法》,這部法律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度。

第一部《兵役法》實施20多年來,義務兵役制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隨著具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武器列裝部隊,部隊的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義務兵役制度與軍隊建設人才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1978年3月7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由國務院提出的《關于兵役制度問題的決定》,“實行義務兵和志愿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這是新中國建國以來的第二次兵役制度改革。事實上,早在1967年11月,中央軍委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部分義務兵改為志愿兵的實施辦法》就已經明確了義務兵在超期服役滿5年后,經批準可以改為志愿兵的規定。1978年11月,中央軍委再次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部分義務兵改為志愿兵的實施辦法》,規定選留志愿兵的工作,并于1979年春季開始執行。

《關于兵役制度問題的決定》實施以來,《兵役法》的修改提上日程。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修訂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該法明確規定了“以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制度”。之所以規定以義務兵為主體,主要是因為制度本身有著完整的配套的辦法和機制,二十多年的制度運行也已經為社會所接受。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初期,國家財力依然有限,不可能拿出大量的資金投入部隊。而且,有償性的志愿兵役制度規范運行尚需要實踐中的研究摸索。此外,我國軍隊現代化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有專業有技術的志愿兵需求并非特別強烈。因此,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的兵役制度,既融合了兩種兵役制度的優點,又彌補了兩者的不足,這表明我國的兵役制度上了一個新臺階。

二、現行“兩個結合”兵制度的時代背景和特點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的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社會的發展為人們提供了較多的選擇機會。上大學、出國、就業、打工……雖然兵役依然是義務性質,但青年人的利益權衡中開始選項后置。受國家生育政策影響,獨生子女參軍逐漸成為一個必須受到關注的問題。尤其是在國家法治建設的發展、法治理念深入的時代背景下,公民尤其是青年人對自由、權利等觀念越來越重視,世界觀、價值觀發生變化。經濟利益上的考慮、家庭社會培養條件的變化以及青年人個人意識增強,都最終影響到國家的兵役制度。

為適應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于1998年12月29日審議通過了《兵役法》修正案。這次《兵役法》的修改,最為重要之處即刪除了“以義務兵為主體”的提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義務兵與志愿兵相結合、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的兵役制度”。與1984年的《兵役法》相比,1998年的《兵役法》修正案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在服役期限上規定更加合理。全面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規定,將義務兵服現役期限一律改為2年。二是在志愿兵服役期限上規定更加靈活。1998年修正案將志愿兵一次性選改和退出現役的規定改為分期服現役制度。并規定“根據軍隊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比窃诟@錾弦幎ǜ觾灮?。比如關于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訓期間的誤工補貼問題,規定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誤工補貼。關于義務兵家屬優待問題,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家屬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優待。關于退伍軍人安置問題,規定城鎮退伍軍人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并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等。

三、現行“兩個結合”兵役制度的新變化

兵役制度的發展變化受著多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國家政治環境、經濟環境、安全環境、世界戰爭形態的發展等,都會引起國家兵役制度的變遷。新世紀、新階段隨著我國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尤其是隨著新世紀,中國特色軍事變革的興起,“兩個結合”的兵役制度在實施中也醞釀著新的變化。

從義務兵征集對象的整體素質來看,兵員素質從源頭上有整體提升。長期以來,受限于教育水平,作為我國兵員主體的農村和城市待業青年,其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而兵員的文化素質對于部隊現代化的建設和發展制約明顯。部隊的現代化發展與高素質兵員欠缺的矛盾必須得到緩解。鑒于此,國務院、中央軍委于2005年10月底發布的征兵命令,宣布自當年起全面開展征集在校大學生工作。在校大學生入伍由此全面啟動。2008年6月28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聯合頒發《關于做好征集2008年度各級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參動[2008]13號),明確規定兵員征集對象主體從農村青年、城鎮待業青年調整為全日制高中以上層次各級各類院校應屬畢業生。為進一步增加政策的優惠,吸引更多的高素質兵員,2009年4月20日,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又聯合發布《應征人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該辦法進一步明確、擴大了應屆畢業生入伍享受的優惠政策,比如,大學期間的學費、助學貸款由政府補償,并確定了補償限額,同時,在選取事關、考軍校、學技術等方面也享受優先待遇等。這些優惠政策的實施,使大批經過院校教育培訓的青年進入軍隊,從源頭上提高士兵隊伍的整體素質。

從士官制度改革來看,通過改革,為士官發揮更大作用創造了條件。2009年7月,中央軍委發布《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內容涉及7個方面,包括增加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調整士宮軍銜制度、改進士官選拔辦法、完善士官培訓和管理體系等。這次士官制度改革,是繼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政策制度調整。改革使得部隊兵員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士官逐漸成為士兵的主體。在相關職能崗位上,士官也逐漸取代以往的軍官獨占的局面。士官制度改革以及改革取得的成效,培養造就了一批高素質的士官隊伍,促進了關鍵軍事能力建設,意義重大。

從文職人員制度改革來看,建立文職人員制度,軍事人力資源制度創新發展。文職人員制度是世界各國軍隊普遍實行的制度?,F代意義的軍隊文職人員制度對減少現役軍官數量、降低官兵比例、有效利用社會人力資源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國文職人員制度改革起始于2005年。當年6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實施文職人員制度。2017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修訂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實施文職人員制度是一項重要舉措,對于重塑軍事力量體系、打造高素質專業人才隊伍、促進軍隊現代化建設和發展意義重大。

總體來說看,“兩個結合”兵役制度的新變化體現了如下特點:一是注重兵員質量提升。在全球范圍軍事變革的大環境下,我軍也在開展有中國特色的新軍事變革,而新軍事變革成敗的關鍵在于人才。大學生在專業知識方面蘊藏著豐富的人力資源,所以征集大學生參軍人伍,意義重要,影響長遠。二是注重軍人權益保障。軍人本來一直是令人向往的職業,但前幾年,受市場經濟的影響,使少數服現役者產生“當兵吃虧”的思想。隨著一系列入伍優惠政策的出臺。在各高校又出現了難得的“當兵熱”。雖然他們有不同的入伍動機,但事實只有一個,即向往軍營、投身軍營。三是注重以人為本。從已經出臺的兵役制度改革法規來看,充滿了以人為本的人性化規定。比如,《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中,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這就使服兵役的自愿性與義務性有機結合起來。

總之,現行“兩個結合”兵役制度的新變化能夠有效解決軍隊對高技術人才的需求與兵員素質低下的矛盾;有效解決保衛祖國與當兵吃虧的矛盾;有效解決部隊人才培養多與使用少的矛盾。它將國防建設有機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之中,是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為實現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提供了持續發展的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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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軍委政治工作部兵員和文職人員局.《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答記者問.解放軍報.2017-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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