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激勵政策、組織合法性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關系探討

2020-12-18 03:31劉美玲副教授通訊作者
商業經濟研究 2020年24期
關鍵詞:新創合法性選擇性

江 彥 劉美玲 副教授 通訊作者

(浙江萬里學院 浙江寧波 315100)

引言

創業是促進經濟增長、提高人均產出和形成新的社會結構及經濟結構的重要動力,對推動技術進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新創企業面臨新進入者普遍存在的合法性缺陷,由此引致的資源困境(技術、市場、顧客等)成為新創企業成長的障礙,政府激勵有助于新創企業獲取發展所需資源(張玉利和杜國臣,2007;彭偉等,2018)。實踐中,全球主要國家和地區已紛紛出臺各種形式的政策來激勵新創企業。然而,國家與地方的戰略政策共識并未能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同步提升,行業領先的創新型企業仍然集中于少數在位企業(宋鐵波和沈征宇,2014)。那么,政府激勵政策到底能不能對新創企業成長產生預期的激勵作用?激勵政策與企業成長所需的合法性存在怎樣的聯系?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的作用機理是什么?這些問題對于厘清激勵政策提升創業績效的實現路徑以及進一步完善創業激勵制度安排等有著重要意義。

近年來,國內外關于政府激勵政策對企業成長及創新績效等影響的研究較為廣泛,研究普遍認為政府激勵政策在新技術引進、吸收擴散和再創新等方面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但關于政府激勵與新創企業績效的直接研究相對較少(葉苗苗等,2015)。一方面,在政府激勵政策對企業創新影響的研究中,大都將創新看作是政府激勵政策(如直接資助、研發補貼、稅收減免等)變量的函數。部分研究表明政府補貼等激勵政策促進了企業創新,而另外一些學者研究觀點則與之相反認為補貼導致企業 “尋租”,研究結論莫衷一是。另一方面,中國制度環境與市場機制相對不完善,政府等監管部門仍然是資源和合法性的關鍵來源(Brown,2017;梁燕和李燕萍,2019),政府激勵等非市場行為對企業成長的影響研究逐漸興起。

現有文獻關于政府激勵作用結果的探討主要集中于宏觀環境與組織企業兩個層面。政府激勵為企業發展塑造有益的外部環境、避免政策風險(Holburn and Zelner,2010)等,組織層面的作用結果主要聚焦于對企業的戰略選擇及其有效性以及企業的價值與績效的研究(李燕萍和梁燕,2018)。合法性研究則從制度環境、戰略資源及組織生態等視角較好解釋了新創企業成長壓力產生的根源。政府作為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也是外部環境評價企業合法性的重要主體,政府激勵成為判定新創企業是否合法的重要信號。目前轉型經濟背景下,政府激勵等非市場因素對初創企業成長的影響更為顯著(余菁,2018)。但是,現有文獻并未深入揭示和驗證政府激勵與組織合法性的關系,更缺乏政府激勵、組織合法性對新創企業成長作用機制的研究?;诖?,本文利用新創企業大樣本調查問卷數據,分析新創企業成長政策及資源環境特征,整合制度理論和組織資源理論,研究政府激勵政策通過直接輸入資源和提高組織合法性間接改善資源條件等路徑影響企業成長的過程機制,揭示新創企業成長內在關系規律,深化拓展創業合法性前置影響和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績效的研究。

理論分析與假設

(一)政府激勵政策與新創企業成長

新創企業政府激勵政策指政府通過財政資助、稅收減免及費率優惠等手段給予新創企業的激勵措施,其對企業成長影響主要包括技術創新、貿易出口及經營績效等不同效應。技術創新方面,政府激勵政策通過影響企業創新投入(如研發投入)及創新產出(如專利申請)等活動。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利益機制來影響企業創新投入的動力機制、降低其投資風險性、增加投資收益,進而扶持企業加大研發(Hoppmann et al.,2013)。同時,政府政策影響企業專利申請傾向變化,影響企業的研發創新產出。貿易出口方面,政府補貼及稅收減免等激勵政策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提升企業出口競爭優勢。但是,過度依賴財政支持也弱化了企業技術創新及高質量發展的內在動力,政府激勵對出口規模擴張是非線性U型影響關系(張杰和鄭文平,2015)。經營績效方面,部分觀點認為補貼激勵政策弱化融資約束、支持研發創新,有效提升企業生產效率(李曉鐘等,2016;方初和于津平,2019);反對觀點提出財政扶持影響了企業市場化經營活動秩序,降低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俞金紅和于明超,2019)?,F有研究對政府激勵影響企業成長達成共識,同時,只有適度的財政支持能夠正向影響企業成長?;诖?,本文提出假設如下:

假設1:政府激勵政策對新創企業成長具有影響作用。

(二)組織合法性與新創企業成長

企業成長是企業逐漸被社會認可及接受的過程,因此,合法性是保證企業獲取資源的關鍵前提,也是貫穿企業成長全過程的重要問題(Eberhart,2016)。合法性即社會體系不同主體對企業價值的評價與認可,其構成維度主流觀點是三分法,即根據來源分為實用合法性、道德合法性及認知合法性(Suchman,1995),即分別來源于利益相關者、法制規范及公眾認知的合法性。合法性與企業成長關系的主流研究分為戰略、制度及組織生態視角。戰略管理理論基于資源視角分析組織合法性與企業成長,認為合法性與資金、技術、市場等要素共同構成了企業運營資源(王濤和陳金亮,2018),同時,組織合法性更是影響企業能否獲取顧客、市場等其他資源的特殊資源。制度視角研究提出企業作為社會系統中的組織單元,其行為被政府、機構及公眾判斷符合社會共識的規制規范及價值觀時,方能獲得資源方的肯定并支持。初創企業缺乏歷史記錄及顯性信號,企業不確定性和外部主體行為理性致使合法性成為資源方判定能否信任企業的依據(Tornikoski and Newbert,2007)。此外,組織生態理論將新創企業視為新進入群落的組織,新企業合法性受企業結構性環境影響,“群體密度” 即其他企業數量多少決定了外部對新創企業的認可(UEberbacher,2014)。因此,新創企業異質性特征越顯著行業中相似的企業越少,企業合法化壓力越明顯?;诖?,本文提出假設如下:

假設2:組織合法性對新創企業成長績效具有影響作用。

(三)政府激勵政策與組織合法性

政府作為調控分配資源的重要主體,也是組織運行所處社會網絡的關鍵節點。尤其是制度經濟轉型社會環境下,政府激勵政策釋放的強信號具有正向資源引導效應(項國鵬和黃瑋,2016)。新創企業缺乏能夠證明資質及克服確定性能力,難以獲得資源方的信心和信任,進而面臨初創期的合法性門檻(Eberhart,2016)。新創企業努力達到政府制定的激勵政策標準,通過同構、騎背及認證等途徑傳遞政府權威信號,進而提升組織合法性。政府資助、稅收減免、融資便利等政策激勵對新創企業的資質標準、組織結構及表現成就等有不同的具體要求。新創企業成長過程中會借鑒學習同行構建企業標準,政府激勵意味對新創企業同構行為及結果認可,企業獲取實用正當性。同時,新創企業獲得政府激勵,與政府權威機構建立網絡連接產生 “騎背” 效應(Zimmerman and Zeitz,2007),能夠通過網絡關系傳遞獲取政府溢出的道德合法性。此外,新創企業申請政府激勵補貼等活動也是接受政府部門認證獲得權威背書過程,認證信號傳遞組織聲譽和成就,有助于企業被公眾及社會普遍接受獲取認知合法性?;诖?,本文提出假設如下:

假設3:政府激勵政策對組織合法性具有影響作用。

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擇及數據收集

基于新創企業成長研究目標,根據相關研究基礎,本文確定研究樣本企業需滿足如下要求:一是成立時間大于1 年且不超過8 年。成立時間太短致使可觀察的合法性及成長績效數據不充分,超過8 年的企業已逐漸步入成熟穩定階段,均不符合新創企業研究樣本特征。二是新成立的獨立公司,剔除母公司成立的子公司等附屬機構。有母公司關聯背景的非獨立公司,通過組織網絡直接獲取母公司的資源及合法性,成長前置因素不符合新創企業假設。

同時,根據研究核心構念數據特征,研究團隊選擇與北京及上海等地開設MBA 或EMBA 班的高校建立聯系,調查學員對象中企業高管超過半數,能夠滿足調研條件。本文根據文獻初步設計主要構念的問題條目,通過內部討論與部分企業高管試讀反饋相結合,最終修正確定量表條目。問卷數據采用李克特7 級量表設計方法,根據效果或認可程度從低到高劃分為1-7 級,即1 代表非常不滿意,7 代表非常滿意。研究團隊通過在線問卷調查獲取研究數據,累計發放問卷306 份,通過數據篩查剔除信息殘缺及不合格樣本,有效問卷為159 份。調研數據顯示,企業來源省份超過10 個。新創企業年齡按年度劃分7 個層次,企業規模根據員工人數分為10 人、30 人、50 人、100 人、150 人、200 人及200 人以上等7 個不同層次。

表1 變量信度與建構效度

表2 變量描述性統計和相關系數

(二)構念測量及檢驗

本文圍繞研究主題,根據現有文獻設計量表,對政府激勵、組織合法性及新創企業成長等核心構念進行測度。政府激勵(GM)根據評定方式可分為統一核發及評審核發,基于資源理論視角則可分為選擇性激勵和非選擇性激勵。其中,非選擇性激勵大都以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方式對新創企業直接轉移資金等資源,選擇性激勵則通過申請審核方法對符合資質的新創企業給予補貼,例如研發、高新等性質的補貼等。本研究組織合法性(OL)借鑒Suchman 提出的三分維度方法,從實用、道德及認知三方面開發量表。本研究進行量表設計中,實用合法性通過供應商和顧客等對公司產品服務的認可接受情況進行測量,道德合法性用公司組織結構、流程等被管理部門、協會等機構認可接受情況等問題條目測量,認知合法性通過社會公眾對新創企業及產品服務內容的熟悉了解程度進行測量。新創企業成長(EG)包括企業運營各方面,本文借鑒主觀評價指標主要從公司規模、營業或銷售規模、市場份額等問題進行測度。此外,本研究選擇企業年齡(A)及企業規模(S)作為控制變量。

基于樣本回收問題條目數據,本文采用Cronbach’s α 系數和主成分分析方法分別進行變量信度和效度檢驗。政府激勵、組織合法性及新創企業成長等變量Cronbach’s α系數均在門檻(0.7)以上,分別為0.763、0.814、0.726、0.826(見表1),檢驗滿足信度要求。效度檢驗主要包括內容效度和建構效度。本研究借鑒現有研究對政府激勵、組織合法性及新創企業成長等測度內容反復進行梳理比對,保證理論飽和性并初步設計問題條目,進而邀請戰略管理教授專家對問卷條目進行評分,評價量表內容效度質量。建構效果分別進行收斂效度和區分效度檢驗。本文對潛變量進行結構方程模型CFA 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顯示政策激勵、組織合法性及新創企業成長因子載荷值超過0.6,且在0.01水平下顯著,AVE 值大于0.5,表明收斂效度良好。同時,通過觀察潛變量間相關系數與各變量AVE 平方根值進行判斷,數據表明測度量表區分效度良好。

實證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與相關分析

借鑒量表分析基本方法,本文基于均值、標準差等描述性統計及變量相關系數對理論假設進行分析。根據Pearson 系數統計結果(見表2),新創企業成長績效與選擇性政府激勵顯著正相關(r=0.421,P<0.01),新創企業成長績效與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顯著正相關(r=0.553,P<0.01),新創企業成長績效與組織合法性顯著正相關(r=0.366,P<0.01),組織合法性與選擇性政府激勵顯著正相關(r=0.343,P<0.01),組織合法性與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顯著正相關(r=0.413,P<0.01),表明政府激勵有利于新創企業合法性和成長績效提升,同時組織合法性有利于新創企業成長。相關數據初步支持理論假設1、假設2 和假設3。

(二)多元回歸分析

本文通過多元回歸分析進一步檢驗研究假設,排除多重共線、序列相關及異方差等回歸分析常見問題,然后基于研究假設分別建立回歸模型。根據實證結果(見表3)進一步驗證政府激勵政策對新創企業成長具有顯著影響。綜合模型1 和模型2 回歸結果統一分析,當模型中同時引入非市場和市場性政府激勵變量,選擇性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顯著正相關,非選擇性政府激勵回歸系數為正但不顯著,表明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通過選擇性政府激勵間接影響提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模型2 中A×SGM 和A×NGM 的回歸系數為均為正,其中A×SGM 通過顯著性檢驗,表明企業存續時間對選擇性政府激勵有顯著影響。企業隨著經營時間推移綜合經營能力不斷提升,獲得選擇性政府激勵機會和轉移資源越多,企業成長績效也更顯著。同時,通過S×SGM和S×NGM 的回歸結果進行分析,大規模企業與選擇性政府激勵顯著正相關,企業規模對政府激勵變量存在調節效應。企業規模增加隨之銷售業績和市場表現的提升更容易通過政府激勵政策的認證,因此,企業規模是企業能否通過選擇性政府激勵影響成長績效的重要因素。

表3 多元回歸分析結果

模型3 和模型4 進一步驗證政府激勵與組織合法性的關系。根據實證結果,非選擇性政府激勵與組織合法性回歸系數為正但不顯著,選擇性政府激勵與組織合法性顯著正相關,分析與假設2 一致。此外,模型4 中企業年齡、企業規模與政府激勵交叉項結果也均為正,其中A×SGM和S×SGM 回歸系數為正且通過顯著性檢驗,表明年齡越大經營記錄越多的企業合法性效果更明顯,同時大企業也更容易獲取合法性。模型5 的結果支持假設3,表明組織合法性對新創企業成長顯著正相關??傮w模型6 結果顯示,非選擇和選擇性政府激勵回歸系數為正但未通過顯著性檢驗,組織合法性變量顯著正相關。綜合分析三組模型實證結果,政府激勵通過提高組織合法性間接提升企業成長績效,組織合法性在政府激勵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間發揮中介效應。

結論與啟示

(一)研究結論

一是不考慮組織合法性,非選擇性和選擇性政府激勵有利于提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其中,選擇性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有顯著正向影響,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通過選擇性激勵間接促進新創企業成長績效提高。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通過直接補貼或稅收減免等方式,降低新創企業經營風險。選擇性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進行資質認證,篩選滿足政策標準條件的企業,對企業技術創新等給予補貼,鼓勵企業增加創新意識,進而提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因此,政府應做好激勵政策的系統安排,區別不同類型的激勵政策,充分發揮政府激勵政策對初創企業的引導。

二是引入組織合法性因素,非選擇性和選擇性政府激勵影響提升新創企業組織合法性,合法性變量對新創企業成長有顯著影響作用,因此,組織合法性在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影響作用中發揮中介效應。同時,非選擇性政府激勵影響選擇性政府激勵,通過選擇性政府激勵影響組織合法性和新創企業成長。新創企業應充分了解政府激勵直接和間接作用,一方面積極利用政府激勵直接獲取資金、聲譽等資源,提升新創企業成長績效;另一方面非選擇性政府激勵通過選擇性政府激勵作用于組織合法性,選擇性政府激勵的認證傳遞權威信號,有利于增強利益相關者對新創企業的信任提高企業合法性(彭偉等,2018),例如吸引投資者關注、增強供應商及客戶對企業的信任,進而影響企業成長績效。

三是企業年齡及規模在政府激勵對新創企業成長影響作用過程中發揮調節效應。實證表明選擇性政府激勵對存續期長的企業合法性和成長績效顯著正相關,非選擇性政府激勵對企業合法性及企業成長影響不顯著,企業年齡是企業生命周期位置和狀態的重要測度,也是傳遞企業成長率的重要信號,新創企業應重視企業年齡閾值門檻引致的合法性缺陷(徐二明等,2018)。同時,企業規模大的企業通過政府激勵有利于提升企業成長績效,其中非選擇性政府激勵作用于選擇性政府激勵間接影響組織合法性和企業成長。在中國當前的轉型經濟環境中,規模能為企業帶來更多的政府和公眾關注,更容易獲取合法性。

(二)實踐啟示

一是應明確政府激勵對成長績效的影響,關注并合理規劃利用政府激勵政策。大多數新創企業不了解政府激勵政策,致使不能充分利用激勵政策。針對這類企業應一方面充分利用非選擇性政府激勵給予直接資源,控制經營成本降低創業風險;另一方面主動研究選擇性政府激勵標準,積極滿足政府期望通過權威認證聲譽和信號影響,幫助企業獲得更多合約訂單促進企業成長。還有部分企業 “帶帽套利”,政府激勵反而加速了企業更迭,企業生命周期縮短(俞金紅和于明超,2019)。因此,進一步優化選擇性政府激勵政策中審查認證流程及內容,引導企業健康利用財政補貼。

二是重視合法性在政府激勵對企業成長影響過程中的中介作用。企業通過政府激勵與權威部門建立網絡連接,政府權威通過網絡關系溢出,新創企業通過 “騎背” 效應獲取實用和道德合法性。同時,區分非選擇性和選擇性政府激勵政策對組織合法性的不同作用。非選擇性政府激勵是新創企業接受權威認證活動,認證信號傳遞有利于企業獲取更高層次的認知合法性。因此,企業應正視政府激勵對初創合法性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做好政府激勵的宣傳,利用講故事、印象管理等手段加速企業合法化進程(于曉宇和陳依,2019),為企業成長資源獲取提供依據。

三是注重政府激勵政策和企業市場化戰略系統規劃實施。本研究強調了政府激勵政策對合法性及新創企業成長的重要影響,但是企業成長離不開有力有效的市場戰略。因此,企業成長發展需要整合利用政治和市場策略,通過制度激勵驅動市場策略的充分實施,利用財政政策提升企業內生合法性,幫助新創企業跨越合法性閾值,提高企業成長績效。

猜你喜歡
新創合法性選擇性
組織合法性的個體判斷機制
Westward Movement
選擇性聽力
2017山西省新春新創優秀劇目展演
藏戲表演舞臺調度傳承與發展的點滴思考——以新創藏戲劇目《圖蘭朵》為例
新創企業的滯漲
選擇性應用固定物治療浮膝損傷的療效分析
選擇性執法的成因及對策
鈰基催化劑用于NH3選擇性催化還原NOx的研究進展
淺談汽車養護品生產的合法性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