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緒民
所謂改寫,通常是指形式而言的,即把某一種文體按照一定的要求改變為另一種文體。要求在不改變原作主旨的前提下,在形式上對原作進行改造,比如詩歌改為散文、順序改為倒敘、自述改為他述等。
我們在進行改寫的時候,需要在保持原作的思想內容、突出原作主題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新的表達方式的長處,舍棄原作內容的局限性和表達方式存在的弊端,寫出別具特色的文章來。
第一,改寫應注意下列幾點。
1.認真閱讀原作。改寫是在原文基礎上進行的再創造,不是重打鑼鼓另開張,而是“換湯不換藥”,不能拋棄原作的思想內容。在改寫的過程中,要對原作重新構思、剪裁、布局,使作品主題更加鮮明、生動。
2.改寫要大膽、合理的想象。根據需求,依據原文提供的線索,合理想象,適當補充。對某些情節可以改動,或刪節,或具體化,詳略得當,但不能簡單地縮寫或抄寫,因為這不等于改寫。
3.盡量運用自己的語言,適當運用原文準確、生動的語言。
第二,改寫的主要形式。
1.改變文體。就是改變文章的體裁,這屬于較大的改動,如把詩歌改成記敘文,詩的語言凝練、含蓄,詞語之間的跳躍性很大,為了使改后的故事情節完整,就要把跳躍的意思補充完整,使之前后連貫。
2.改變結構。這種方法是在不改變原文體裁、內容、中心的前提下,另行鋪設思路,編織結構。如將順序改為倒敘,或將倒敘改為順序。這需要很好地掌握順序、倒敘或插敘的特點與作用,做到自然、具體,不喧賓奪主。
3.改變人稱。人稱,習作中對人物的稱呼。如“我、我們”為第一人稱;“你、你們”為第二人稱;“他、他們”為第三人稱。
第一人稱,給人一種身臨其境、真實親切之感;第二人稱,好似人物就在對面和你促膝談心;第三人稱,則擺脫了“我”的局限,可以把事情寫得更客觀、更圓滿、更生動。
4.改變表達方式。把敘述改為描寫,描寫改為說明,議論改為抒情,或用對話形式改寫記敘、描寫等。敘述的,要簡單、概括、明了;描寫的,要具體、形象、生動。
改寫是我們在寫作中的基本功之一,在改寫時既要“觀文”,又要“綴文”,作者要身兼二職,待讀懂原作,油然而生新意,方能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