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研究設計:應告知統計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做法,如調查設計(分為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應交代具體的設計類型,如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正交設計等),臨床試驗設計(應交代屬于第幾期臨床試驗,采用了何種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應圍繞4個基本原則(重復、隨機、對照、均衡)概要說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試驗因素的干擾和影響,對隨機實驗/試驗應注明具體的隨機方法。
統計分析方法的選擇:對于定量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資料所具備的條件和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于定性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頻數所具備的條件以及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χ2檢驗。對于回歸分析,應結合專業知識和散布圖,選用合適的回歸類型,不應盲目套用簡單直線回歸分析,對具有重復實驗數據的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于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礎上,盡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以便對因素之間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系作出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
統計結果的描述:當P<0.05或P<0.01時,應說對比組之間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而不應描述為對比組之間具有顯著性差別;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資料的t檢驗、兩因素析因設計資料的方差分析、多個均數之間兩兩比較的q檢驗等)、統計量的具體值(如t=3.45,χ2=4.68,F=6.79),應盡可能給出具體的P值(如P=0.023);當涉及到總體參數時,在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的同時,還應給出95%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