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四川成都一火鍋店因多年使用“老油”被提起訴訟,相關被告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成都高新區檢察院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金1376萬余元。
對上述判決結果,不少網友表示大快人心。這主要得益于這些年來,多地檢察機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領域“四個最嚴”要求,探索建立的食品安全懲罰性賠償金管理制度。此舉把強化食品領域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加大對食品安全領域不法商家的處罰力度,來守護舌尖上的安全,體現了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零容忍和對民眾生命健康權的高度重視,也是司法機關弘揚公正、法治、誠信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