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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背景下“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教學改革探析

2023-02-07 19:17全曉麗
警學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治安案件公安院校治安

全曉麗

(吉林警察學院,吉林 長春 130117)

簡單來講,數據即指數字,也可以是文字、聲音、圖像等。人類使用數據的歷史可以追溯至遠古時代,據史料記載,人類在文字發明之前就學會以“結繩”的方法來記錄事情及計數,這也可以看作是對于數據最早的應用。美國統計學家赫爾曼·霍爾瑞斯為了統計1890年的人口普查數據發明了一臺電動器來讀取卡片上的洞數,該設備讓美國用一年時間就完成了原本耗時八年的人口普查活動,由此在全球范圍內引發了數據處理的新紀元。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生活的豐富以及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各個領域都面臨著對海量數據的處理,“大數據”(Big Data)的概念便應運而生了。2008年9月美國《自然》雜志首次提出“大數據”一詞,2011年5月,麥肯錫全球研究所發布報告,認為“大數據”是指一種規模大到在獲取、存儲、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傳統數據庫軟件工具能力范圍的數據集合。雖然目前沒有對“大數據”的概念形成統一認識,但都認為其具有“4V”的特征,即Volume(大量)、Velocity(快速)、Variety(多樣)和Value(價值)。[1]

一、大數據背景下“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當今社會,大數據已經滲透到我們生活、工作和學習的方方面面,它的出現與應用完全打破了傳統的對于數據的挖掘、收集與分析的方式。大數據在高等教育領域的應用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教育部在《教育信息化“十四五”規劃》中提出實施“網絡化教育、數據化管理、智能化學習”戰略,規劃到2025年,實現“教育信息化全覆蓋”的發展思路。對于公安教育而言,筆者認為,與之相關的大數據包括公安大數據與公安教育大數據兩種類型。公安大數據,是公安機關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在各項公安業務工作中利用的一切數據集合,包括視頻、聲音、圖像、文字等。[2]公安教育大數據,是指在公安教育過程中產生的海量數據,比如學生作業完成情況、課堂表現、考試成績等。這兩種類型的大數據在公安教育工作中發揮的作用是不盡相同且不可小覷的。筆者在講授“治安案件查處”這門課程中,發現傳統授課模式的弊端逐步凸顯,因此嘗試探索如何在大數據背景下進行這門課程的教學改革,以期適應高等教育的發展。

(一)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

目前,大數據早已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大數據國家戰略的實施。大數據技術已然成為推動各個領域變革的強勁力量,我國高等教育的改革也深受其影響。無論是“雙一流”高校的建設還是“金課”建設都離不開大數據技術的應用。特別是2019年教育部舉行發布會具體介紹“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強調新文科建設,為高等教育改革提供了新的方向。新文科建設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學科的交叉和融合,實現在文理、文工等范圍內進行更大跨度的學科專業交叉。公安院校應當解放思想、創新發展,以新文科建設為契機,重新整合資源,優化課程設置,運用大數據技術促進教學改革,在課程改革與課程建設方面重視對大數據的挖掘與分析,提高本科教學質量。將大數據技術與“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改革相融合,實現多學科的交叉,正是順應當今高等教育改革步伐的具體表現。

(二)公安機關對實戰人才的需求

隨著大數據技術在公安工作領域應用的不斷深入,公安實戰部門開始圍繞大數據開展應用建設,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已經構建起以大數據情報為核心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智慧城市,從“汗水警務”向“智慧警務”變革。[3]公安工作中會產生大量的公安大數據,其產生速度之快、體量之大都給現階段的公安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戰,目前基層公安機關對于數據的簡單處理遠未能達到大數據處理的水平。治安案件查處是公安機關的重要業務之一,也是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治安形勢的發展預測以及制定有效的治安管理措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然而目前公安機關部分民警大數據意識薄弱,對大數據的挖掘、分析與預測能力是明顯的短板,因此各級公安機關迫切需要具有大數據專業知識的新型警務人才。公安院校作為培養公安事業后備力量的主陣地,應當充分利用高校的資源優勢,推進大數據背景下的公安教育改革,以課程改革為基礎,為公安機關培養具備大數據應用能力的新型實戰人才。

(三)治安學專業發展的要求

治安學專業是公安學下設的一個二級學科,在公安學科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公安院校的治安學專業每年向公安機關培養輸送大量高素質的治安專業人才,同時也為公安事業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理論支撐。然而,近年來隨著公安大數據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治安學專業的發展也面臨著改革與轉型的困境。特別是新文科理念的提出,更是給治安學專業的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也提供了新的發展方向。傳統治安學專業關注的是治安管理層面的理論發展與實戰技能,但是在公安大數據的背景下,治安學專業的建設與發展也應當與時俱進,在師資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課程設置等方面充分將大數據技術融入到專業的發展過程中?!爸伟舶讣樘帯弊鳛橹伟矊W專業最重要的專業主干課程之一,也是公安機關一項主要的工作業務,因此該門課程的改革對于治安學專業建設與發展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大數據背景下“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教學改革面臨的困境

在大數據技術迅猛發展與高等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公安院校做出了積極回應,在人才培養、課程設置、教學硬件設施等方面都及時做出了調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就目前情況而言,還遠未能達到貼近公安實戰、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爸伟舶讣樘帯闭n程改革也在專業師資、智慧校園建設、教學模式、課程設置、公安實戰等方面面臨著諸多困境。

(一)專業師資力量缺乏

“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苯處熓墙逃膶嵤┱吲c引領者,在教育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即使是在今天科技迅速發展、大數據廣泛應用的背景下,也不得不承認在教育過程中教師仍然是不可替代的。然而,運用大數據技術實施治安管理、辦理治安案件,這些大數據警務給公安院校的教師提出了較高的專業要求。首先,教師需要掌握辦理治安案件基本的法律知識與實際辦案的方法、技巧;其次,教師還需要有大數據收集、挖掘、分析的專業技術知識;最后,還要求教師具有將大數據技術應用到警務實戰工作的能力。這就要求教師需要具備多學科的知識背景以及豐富的公安實戰經驗,然而目前各公安院校講授“治安案件查處”課程的教師主要以法學、行政管理等文科專業為學科背景,許多年輕教師大多都是各地普通院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往往缺乏公安工作經驗,這些都成為該課程改革的現實瓶頸。

(二)智慧校園建設水平低

近年來國家大力提倡建設智慧校園,加快教育信息化,2022年教育部工作要點再次提出實施教育數字化戰略行動,積極發展“互聯網+教育”,加快推進教育數字轉型和智能升級。若要推動在大數據背景下的公安教育課程改革,校園的軟硬件建設是基礎性條件。但是由于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的限制,許多高校的“智慧校園”建設還停留在“校園一卡通”的層面,并沒有實現將大數據有效應用到教學工作管理、課程建設以及校園服務過程中。雖然有些學校建設了“智慧教室”,但是由于缺乏大數據的采集、處理、挖掘、分析等應用,“智慧教室”也難以充分發揮作用。

(三)教學模式單一且傳統

在高等教育改革的浪潮中,公安院校也一直在探索新的教學方法與模式,一些學校建設慕課平臺、打造智慧課堂,改革課程考核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切實推動了公安高等教育的發展。但是就筆者所了解的情況,目前大部分公安專業課程依然采取傳統的教學方法,傳統教學多為“經驗式”教學模式,教學手段較為單一,課堂內容枯燥。以“治安案件查處”課程為例,教師往往會結合案例講授相關的理論知識,為了鍛煉學生的實踐技能,學校還會安排專業內的綜合訓練課程。課程結束時,以理論考試和綜合訓練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學生。至于學生對這門課程的內容究竟掌握到何種程度,教師也只能通過最終的成績單粗略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學生也無法得到教師對于這門課程的具有針對性的反饋?!敖處熃淌裁磳W生學什么”的一言堂式現象并不鮮見。許多公安院校還存在師生比例嚴重失衡的問題,很難實現“精品教學”。教師所能掌握的學情數據僅局限于學生的出勤情況、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以及考試成績,這些孤立的數據難以整合,課程間的數據更是無法關聯,這就導致公安教育很難做到因材施教。在大數據的沖擊下,傳統的教學模式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四)課程設置不盡合理

一所高校的課程設置是以其人才培養方案為導向的,公安院校的人才培養突出“應用型”,在當今大數據警務人才嚴重缺乏的背景下,公安院校的課程設置自然需要貼緊公安實戰。但是筆者發現,各公安院校的課程設置中關于“大數據”的課程鳳毛麟角。絕大多數院校依然在人才培養方案中將“計算機基礎”“公安信息化基礎”等課程作為通識課,以教會學生操作計算機、應用軟件及掌握簡單的公安信息化基礎理論為教學目的,與運用公安大數據技術處理公安工作還有著較大的差距。雖然有的學校開設“人工智能概論”“大數據技術及應用”“云計算導論”等課程,但多是以選修課的形式設置,并未進行普及??傊?,全國公安院校還沒有將“大數據技術”的相關課程融合到現有的課程體系中,更談不上以契合公安實戰為目的重構課程設置。

(五)與公安實戰脫節

目前大多數公安院校的治安專業課程依然以理論講授為主要內容,無論是授課內容還是課時安排,還存在理論遠多于實戰的現象?!爸伟舶讣樘帯弊鳛橹伟矊W專業的一門專業主干課程,主要培養目標是使學生熟悉治安案件查處的基本法律依據與法定程序,學習案件調查方法與分析研判能力,具備一定的辦案動手操作能力。然而在實際的授課過程中,教師更多的精力還是放在法律規范與辦案程序的講解上,所謂的“與實戰相結合”就是結合案例以及進行簡單的模擬訓練,遠不能達到培養學生實戰能力的目標,更談不上運用大數據技術實施治安防控、在辦理治安案件過程中調查取證、分析治安案件的發展趨勢、預測治安動向等新型警務模式來實現“智慧警務”了。許多公安機關也反映,雖然學生在學校已經接受了專業教育,但是走上工作崗位后仍需要從頭學習。我們的公安教育與公安實戰已經發生了脫節,所以,進行教學改革勢在必行。

三、大數據背景下“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教學改革的構想

大數據技術的出現給現代的公安高等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是挑戰,我們更應當把這場技術大變革看作是時代的新機遇。針對當前大數據技術的時代背景,結合公安院校在教學改革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應當從加強專業師資力量建設、完善硬件設施、改革教學模式、構建治安綜合實訓平臺等方面深入推進“治安案件查處”課程改革。

(一)加強專業師資力量建設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半p師型”教師是職業教育對教師的基本要求,公安院校作為行業辦學也一直非常重視建設“雙師型”教師隊伍。但是以往各公安院校對于“雙師型”教師的認定標準都比較模糊,一些院校甚至沒有具體的認定標準。在當下“新文科”建設的理念下,我們應當重新審視“雙師型”教師的認定標準,不再局限于教師具有“雙證”,更重要的是教師應當具有文理學科交叉的理論素養以及豐富的公安實戰經驗。講授“治安案件查處”的教師應當同時具備法學以及大數據技術與應用專業交叉的理論視野,同時還能夠非常熟練地辦理各種類型的治安案件,甚至是實戰部門的專家和顧問。對于“雙師型”的教師隊伍也不必拘泥于院校專職教師,可以與實戰單位深度合作,采取輪崗的形式安排實戰教官擔任公安院校的教師。

二是要培養、提升教師的大數據運用能力。由于治安專業的教師多以文科專業為主要學科背景,因此在加強教師的大數據技術應用能力方面應當努力補齊專業短板,這也正符合當前“新文科”建設的要求。

首先,培養教師的大數據意識。學??梢詾榻處熖峁┴S富的培訓手段,通過提供大數據教育、智慧課堂等相關的線上、線下培訓課程,鼓勵教師參加學術研討會,邀請公安一線教官來校授課,安排教師到公安基層所隊實踐鍛煉等一系列手段,讓教師深切體會大數據技術在公安教育與公安實戰工作中的應用,培養教師主動運用大數據思維將教育工作與實戰工作相結合,打開教師的視野,培養創新型公安教育大數據思維模式。

其次,提高教師的大數據分析能力。傳統教育中,教師對學生的學習數據的處理主要體現為記錄和存儲各種量化成績,如課堂表現、作業完成情況、考試成績等,這些數據都是孤立的結構化數據,并且各學科、各學期之間都是割裂的、沒有關聯的,很難實現對學生的綜合評價。而利用大數據技術所收集的學生學習數據則是半結構化或非結構化的數據,這些數據彼此關聯,能夠實現不同時空數據的耦合,形成有效聯結的立體化數據。教師在大數據教育中的作用更多的體現為如何分析和運用這些數據,建立教育大數據模型,實現“一人一方案”的教育模式,真正達到個性化教育的目標。然而,目前大數據專業分析人才是十分短缺的,我們更應該利用好高校的資源優勢,引進培養更多的專業人才。

(二)提高智慧校園建設水平

早在1998年我國就已經開展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設,目前公安實戰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已經遠遠超過公安院校的教育教學。而且,與其他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公安院校無論是在慕課、微課等課程的開發建設,線上資源的制作投放,還是智慧校園平臺建設等方面都存在著明顯差距。這些都與公安院校教學軟硬件設施不完善有著極大的關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公安院校應當重視智慧校園的建設,以現有的數字化校園建設為基礎,在校園網絡、信息終端、智慧教室、信息安全、智能安防等方面適當加大投入,為智慧校園的各種應用提供基礎硬件支持;此外,還需要建設支撐平臺,這是體現智慧校園云計算及其服務能力的核心層;在支撐平臺的基礎上繼而搭建各種應用平臺,構建智慧校園的環境、資源、管理和服務等應用,真正實現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智慧教學、智慧管理、智慧服務。公安專業課程中的大數據應用在技術層面要與實戰部門接軌,讓學生能夠在接近實戰的環境中學習如何運用大數據進行治安防控。

(三)運用大數據變革教學模式

1.制訂個性化培養方案?!爸伟舶讣樘帯弊鳛閷I主干課程,一般都會安排在第六學期開設,在此之前學生往往都已經系統學習過“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學”等法學課程,具備一定的法律基礎,因此教師完全可以運用大數據技術構建智慧課堂,采取“線上+線下”雙線結合的方式進行教學。首先,教師可以在線上平臺投放學習資源,讓學生以自學的方式學習相關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此同時教師還可以在播放學習資源的過程中嵌入相應的測試題目,即時檢驗學生的學習效果。教師就此可以掌握學生的學習時長、測試成績等學情數據。然后,學生便可以帶著自學過程中產生的疑問在線下課堂與教師交流,教師也能夠根據前期已經掌握的學情數據更加有的放矢地設計授課內容。當教師充分收集了線上與線下的學情數據后,便能夠更加有針對性地向學生推送學習資源,同時還能據此調整自己的教學方式,實現教與學的共贏。如果學校智慧云平臺的數據處理能力足夠強大,還可以打破課程之間、學期之間的壁壘,打破時空限制,給每個學生建立一個賬號,將學生在校期間的所有學情數據整合到一起,便能多維度地對每一個學生做出更為客觀且全面的評價。[4]

學生還可以根據其不同的畢業目標在智慧云平臺中選擇不同的培養計劃與培養方式。公安院校的大部分學生以畢業即進入公安機關工作為目標,針對這部分學生教師可以結合學情數據向其推送公安招警考試的相關復習資料以及貼合公安實戰前沿的案例資源。而對于少部分打算畢業后繼續深造的學生,教師可以結合學生所選擇的研究方向及學情數據向其推送學術論文、相關著作等更側重于理論研究的資源。

2.變革考核模式。作為教育者,我們應當認識到課程考核不應當僅僅關注學生的考試成績,更重要的是要看到成績背后反映出來的問題,教師一方面要幫助學生進行查漏補缺,補齊短板;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學生的成績反思自己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真正實現教學相長。

然而,傳統教育中的考核方式往往是“一考定乾坤”,這也是其被人詬病的一個突出問題?!爸伟舶讣樘帯笔且婚T理論與實踐兼具的課程,既要求學生掌握“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法律規范的內容與相應的理論知識,同時也對學生掌握辦理案件的實踐能力提出一定的要求。因此,這門課程如果僅以期末考試的一張試卷來評價學生,未免有些片面。況且,期末考試過后,學生得到的只是成績的反饋,幾乎不會再有學生去探究究竟哪些知識點沒有掌握。教師獲得的數據也僅僅是結構化的成績單,由此可以分析出題目的難易程度、學生整體的學習狀況等基本信息,但是某道題目、某種類型題目的得分情況,學生個體的學情數據卻不得而知,就更談不上對學生的反饋與進行個性化輔導了。因此,傳統的考核方式更多的只是流于形式。

公安教育大數據的出現與應用能夠很好地解決傳統考核方式存在的問題。我們可以利用公安教育大數據將結果考核變成過程考核,構建更為符合教育規律的考核機制?!爸伟舶讣樘帯边@門課程的過程考核包括理論考核與實踐考核兩部分:

(1)理論考核。通過收集學生在自學過程中觀看學習資料的時長、數量,課內測試成績、課堂表現等數據,分析得出每個學生的理論學習成績。

(2)實踐考核。該考核包括校內實訓及校外實習兩部分。校內實訓可以通過運用模擬警綜平臺、虛擬仿真實訓平臺等收集學生的實訓學情數據;校外實習的數據則主要來自“校局合作”教育實訓平臺中學生的考核成績。

通過對以上數據的處理與分析,我們會得到產生于每個學生整個學習過程的多維度的學情數據,這能夠更為客觀地反映出學生的真實學習水平及其薄弱環節所在,教師可以根據其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出下一步的教育計劃。同時,教師也能夠通過更深刻地挖掘分析數據,反思教學中的短板,以便于調整教學方案與教學方法。這便實現了教與學的良性循環,也真正做到了因材施教。

3.培養學生的大數據思維。實現在大數據背景下的課程改革,不僅要求教師要有意識地養成大數據思維習慣,更要在授課過程中培養學生的大數據思維。[5]當前,大數據技術在社會治安管理工作領域正在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公安教育工作也應當與時俱進。以“治安案件查處”課程為例,雖然治安案件的社會危害性較小,但是隨著近年來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以及普及,許多違法行為人選擇利用網絡作案,網絡“黃賭毒”、網絡暴力、網絡詐騙、利用自媒體平臺散布謠言等網絡違法案件層出不窮,這不僅顛覆了對于傳統治安案件的認知,增加了辦案難度,所產生的社會危害性也更加隱蔽且深遠。因此,民警在辦理治安案件工作中經常受到取證困難的掣肘。為了盡量縮短公安教育與公安實踐之間的過渡與銜接時間,使學生盡早適應公安工作,最大化程度實現公安教育資源的高效利用,這就需要教師在授課過程中結合最新的公安工作形勢,將理論與實踐有機地結合起來,在本科教育階段便開始培養學生運用大數據思維思考和解決問題。

首先,利用翻轉課堂的授課方式啟發學生主動思考。傳統的課堂往往是“教師教,學生學”,上課形式較為單一,學生更多的是被動接受知識而缺少學習興趣,究竟能夠消化吸收多少知識,能否學以致用,教師很難即時掌握學生的學習情況。對于“在治安案件中如何運用大數據思維”這樣兼具前沿性與實踐性的課題,更適合利用翻轉課堂的教學形式。課前教師布置適當的學習任務,讓學生在自主學習的基礎上去思考如何在辦理治安案件的過程中運用大數據思維,這樣就可以帶著問題在課堂上與教師互動,無形之中培養了學生主動思考的能力,從而逐漸熟悉與適應在公安工作中運用大數據思維的習慣。例如,“演唱會抓逃犯”的案例就能很好地啟發學生思考如何運用大數據更快速、更準確地獲取治安案件的證據。

其次,教師應在學生校外實習期間輔助其參與辦案。公安院校都會安排學生利用寒暑假及畢業前一個學期到公安實戰單位實習,這正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最好契機。雖然實習期間以實戰單位民警指導為主,但是校內教師仍應當跟蹤學生實習的全過程,教師可以幫助學生制訂實習計劃,設計具體的實習內容,指導學生運用大數據思維參與辦理治安案件,引導學生舉一反三,體會大數據思維在辦理案件、案件統計及治安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及時獲取學生的實習反饋,將大數據思維運用到“教學練戰”每個環節。

(四)完善大數據背景下的課程設置

課程設置是將大數據應用到課程改革中的具體化措施。在大數據技術背景下實現對“治安案件查處”課程的教學改革,必須建立一套以大數據技術與應用為基礎的、系統、完善的課程體系,需要對傳統治安學專業課程設置進行重構。為了保障課程改革與公安實戰工作接軌,應當邀請公安實戰部門共同參與課程改革建設。

考慮到治安專業學生的專業性質、知識儲備情況以及未來在公安工作中的實際應用,課程設置應當以大數據技術應用為主要目標,無需學生掌握大數據技術處理的底層技術邏輯。具體而言,應用大數據處理流程一般包括數據采集、數據導入和預處理、數據統計分析和挖掘、數據結果可視化及預測等。因此,治安學專業課程設置可以在通識課部分增加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基礎、大數據統計與分析等基礎理論課程。在專業基礎課程部分增加大數據治安防控基礎理論、公安大數據技術應用、智慧警務概論等課程。應當以公安實戰應用為目標,以建設國家級、省部級一流課程為契機,打造“金課”,淘汰“水課”,進一步優化課程資源配置,建設一套系統、完善的治安學專業課程體系。

(五)利用大數據技術構建治安實訓綜合平臺

為公安機關培養、輸送高素質的應用型公安人才是公安院校人才培養的重要目標,實訓課程正是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設置的必修課。目前一些學校治安專業的實訓課程雖然稱為“系列訓練”或者“綜合訓練”,但實際上并未實現真正的綜合,實訓的內容仍局限于某一門課程。[6]比如“治安案件查處”實訓課程仍是以“接處警、受案、傳喚、調查詢問、告知、處罰”等辦理治安案件的一般程序為主要內容。筆者認為,辦理治安案件的程序性訓練完全可以在理論課程中完成,教師通過視頻案例、課堂模擬讓學生熟悉辦案程序,然后組織學生在課堂中完成法律文書的填寫。類似這種操作電腦、填寫案卷材料等通過重復鍛煉即可熟練掌握的技能沒有必要在實訓課程中完成。公安機關真正需要的是綜合型警務人才,尤其是能夠運用公安大數據處理公安工作的新型警務人才。

1.打破課程壁壘,真正實現治安業務綜合。治安專業實訓課程究竟如何設置是許多公安院校的教師、教官們始終探索的一個課題,既然人才培養方案已經明確了培養目標,實訓課程就應當與公安實戰業務接軌。在當前的大數據背景下,打造高水平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公安業務的重點。公安院校的實訓課程設置可以以此為依據,真正實現對學生綜合業務能力的培養。這就要求在實訓中應當打破課程之間的壁壘,不是單純的鍛煉學生操作電腦、填寫表格、查看監控等能力。以“治安案件查處”課程為例,辦理治安案件僅僅是構建治安防控體系中的一個環節。我們可以將學校的人臉識別系統、車牌號碼識別系統、公共視頻監控系統等進行整合,將校園視為一個“小社會”,運用大數據技術,結合治安專業各門課程的特點設置治安巡防、場所檢查、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群體性事件處置、治安案件查處等綜合性實訓課程體系,不再將各門科目單獨設置,而是盡可能模擬還原真實的治安業務,實現真正的治安大綜合,培養應用型與創新型兼具的治安綜合人才。

2.建立校局合作教育云平臺。為了開展公安專業實踐教學以及提高學生的實戰能力,公安院?;径紩扇⌒>趾献鞯姆绞?,采取校內與校外實訓相結合的方法,推行“教、學、練、戰”一體化的培養模式,經過多年的實踐,校局合作的方式的確為提高學生的實戰技能發揮了重要作用。[7]但是,如今在大數據背景下怎樣使校局合作更為高效和精準,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新問題。

首先,可以考慮由學校的上級領導機關牽頭,在公安專網中開辟一個專門的區域,打造“公安教育云平臺”,將其權限向公安院校的師生開放。一方面,公安實戰單位可以將真實的案例資源及規范的執法過程等圖文、影像資料投放到平臺中,供學校師生學習;同時,學校教師也可以將最新的理論前沿、疑難案件的法律分析等資源投放到平臺中,為實戰單位的民警提供理論支持。這樣便可以實現校局雙方資源共享,促進雙向交流。

其次,在“教育云平臺”中建立專門的實訓平臺。實訓是公安專業學生的必修課,但是大部分校內實訓依然存在設備簡陋、更新換代不及時、與實戰環境差距大的問題,因此不少學校與當地公安機關合作,進行校局聯動,在公安機關建立校外實訓基地,讓學生在真實環境下參與到公安工作中。傳統的校外實訓一般由基地實訓教官指導學生參加具體工作,實訓結束后根據學生在實訓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填寫成績單,最終由學校教師登記錄入成績系統。這種培養模式其實并未脫離傳統意義上的教育方式,只不過是由校內轉移到了校外,而且教師僅憑一張成績單也很難了解學生校外實訓的真實狀況。所以,建立實訓平臺是十分必要的。

可以在“教育云平臺”中單獨建立一個實訓平臺,由校內教師與實訓教官共同制定實訓項目與考核標準,實訓教官將學生的實訓情況實時記錄在平臺中,以辦理治安案件為例,后臺可以從對案件的定性分析、規范執法、操作程序、法律文書等多維度分析出每一個學生的實訓情況,教師能夠及時得到這些數據,便可以精準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以便于下一步教學計劃的制訂。

由于“治安案件查處”課程具有實戰性突出的特點,因此課程改革應當緊隨公安工作與科技發展的步伐,在大數據背景下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規律,又要體現公安教育特色。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思考如何突破傳統的教育模式,培養學生在辦理治安案件中能夠運用公安大數據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判、精準調查取證的實戰能力,為新形勢下建立完善的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培養應用型與創新型的高素質治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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