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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曲譜史料的文獻分類研究
——以《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各省卷目錄的歌曲分類為例

2023-02-07 07:27張迎春潘林紫
歌海 2023年6期
關鍵詞:號子體裁民歌

●張迎春 潘林紫

我國民族民間音樂歷史悠久,種類繁多。為了更好地保護和保存民間音樂遺產,文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會于20世紀80年代初發起并聯合主持編輯了四部民族音樂集成,《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以下簡稱《民歌集成》)就是其中之一。從20 世紀60 年代初,部分地區已開始了民歌的搜集、記錄、整理。1979 年3 月,文化部、中國音樂家協會再次聯合重發《關于編輯〈中國民間歌曲集成〉計劃的通知》①呂驥:《〈中國民間歌曲集成〉總序》,《音樂研究》1992年第3期。,《民歌集成》的編輯出版工作正式提上議程?!睹窀杓伞返木庉嫵霭鏄O大地豐富了民間曲譜史料文獻,同時對我國民族民間音樂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有著重要的作用。音樂學家喬建中先生曾說,《民歌集成》是一部有著巨大歷史價值的音樂文獻和卷帙浩繁的地方音樂志,能從側面反映各地的人文、歷史、地理、風俗、民情等狀況。②喬建中:《對〈中國民歌集成〉分類體系的建議》,《人民音樂》1983年第7期。他還在《應當強調〈中國民歌集成〉的文獻價值》③喬建中:《應當強調〈中國民歌集成〉的文獻價值》,《人民音樂》1986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民歌集成》是一部前所未有的大型中國民歌文獻,而不單單是一本本“曲譜大全”。中國音樂史學家、中國傳統音樂理論家黃翔鵬先生也對《民歌集成》的文獻價值有著很高的評價,認為《民歌集成》的編輯堪稱我國文化建設上的一項千秋大業。他還從史料、社會價值、人民生活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及各種類傳統音樂的基礎地位等方面提出《民歌集成》應在四大集成中占據首位。①黃翔鵬:《〈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是文化史上的千秋大業》,《人民音樂》1992年第4期。如此豐碩的民間曲譜史料文獻,亟須我們進行深入全面的分析與研究。

一、中國民歌的分類方式及民歌分類相關研究

中國的民歌浩如煙海、種類繁多,科學有效的分類是了解我國民歌的重要一步,從古至今,民歌的分類也一直伴隨其發展。在歷史上,中國民歌的分類有按照民族來分的,如清代李調元的《粵風》,是廣西各族民間情歌集,它的前四卷按“粵歌”“瑤歌”“俍歌”“壯歌”分類,后三卷不分類,用漢字標音記錄。②《中國大百科全書》編委會:《中國大百科全書》(光盤1.2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1。李映明在他的文章《民歌分類管見》③李映明:《民歌分類管見》,《中國音樂》1982年第3期。也提到民歌的分類有“苗歌”“黎歌”“瑤歌”“壯歌”等按照民族分類的方式,也有按地域來分的“吳歌”“楚歌”“粵歌”?!对娊洝分械摹讹L》采自召南、周南、鄴等15 國并以此命名,又稱為“十五國風”,也是按照地域來劃分的,可看作是按照今天的行政區來劃分。宋代郭茂倩的《樂府詩集》共有十二類:郊廟歌辭(用于祭祀)、燕射歌辭(用于宴會)、鼓吹曲辭(用于行軍打仗)等,這些類別的劃分主要體現了功用場合,“清商曲辭”按照音樂曲調,還有“舞曲歌辭”“琴曲歌辭”④宮宏宇:《民歌分類的歷史、現狀及其它》,《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1988年第3期。等,雖有嘗試進行分門別類,但也存在一些交叉和不盡統一的情況。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論》、明代馮夢龍的《山歌》以及上面提到的清代李調元的《粵風》等古代音樂理論著作都呈現了多種多樣的分類方式,但沒有統一的明確的標準,也沒有較為完善和有效的分類方法可供編纂者參照和運用。

近現代以來,尤其是20 世紀上半葉“歌謠運動”開始,全國大范圍進行民歌搜集,民歌科學有效的劃分方法的探索之路也由此開始。30 年代,朱自清先生在清華大學開設了“歌謠”課,其后出版的講義《中國歌謠》一書中專設“歌謠的分類”一節,述及“歌謠可用種種標準分類”⑤朱自清:《朱自清全集》(第六卷),江蘇教育出版社,1996,第456頁。,這是近代最早的有關民歌分類要重視音樂問題的論述。鐘敬文先生也是歌謠運動的最早發起人之一,他提出的民歌分類方法后來被稱為“鐘敬文分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幾經修正,成為文學界對民歌分類的標準,即從內容出發,結合某些特殊功能,分為勞動歌、儀禮歌、時政歌、生活歌、情歌五類,另加“兒歌”。①《中國大百科全書》編委會:《中國大百科全書》(光盤1.2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1。音樂界對民歌的分類可以追溯到1942 年,呂驥先生在《如何研究民間音樂(研究提綱)》中提出,民歌按“號子、山歌、小調”三分。②1946年,呂驥先生又否定了這種分類法。而在1982年重新發表的《中國民間音樂研究提綱》中,呂驥先生提到各地民間歌曲音樂,只有山歌、小曲兩類。詳見呂驥《中國民間音樂研究提綱》(1982 年修改稿),《音樂研究》1982年第2期。隨著民間歌曲曲調、歌詞資料的大量匯集,學界對民歌的研究也越來越深入,其科學、有效的分類成為愈發突出的問題。1964 年出版的《民族音樂概論》③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民族音樂概論》,人民音樂出版社,1964。,即使用了民歌體裁“三分法”。其后,《中國音樂詞典》明確把民歌分為“勞動號子、山歌、小調、多聲部歌曲”四類。④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中國音樂詞典》,人民音樂出版社,1985,第268頁。民歌體裁“三分法”或是在此分類方法基礎上進行實際運用的,“三分法+”越來越得到認可和普遍的運用。除此之外,也有研究者探索其他的分類法,最具影響力的當屬“民歌色彩區分類”,代表性專家學者如楊匡民、黃耀華、江明惇、苗晶、喬建中、黃允箴等。此分類也有很多質疑,如熊向輝、杜亞雄等認為“色彩”屬于視覺范疇,不屬于音樂的本質和特有屬性,以此作為民歌的分類其概念模糊,定義缺乏。20 世紀八九十年代,對民歌的分類研究呈現出百家爭鳴的態勢。⑤安平:《民歌“色彩區”分類研究與區域音樂研究的肇始——以民歌分類問題為核心的學術發展史探究》,《音樂研究》2015年第5期。

筆者就中國民歌分類相關研究進行搜索,據不完全統計,在中國知網,相關文論有250 多篇。最早論及民歌分類的是1951 年馬華在《人民音樂》發表的《民歌怎樣表現了民間生活(民歌的分類方法試論)》,作者認為過去對于民歌的分類大致有兩種方法,即從曲調和內容兩方面來排列,這兩種方式存在脫離實際和看法不統一的情況,作者在文中就民歌是反映生活這一側重點提出了勞動生活、社會生活、婦女生活、革命生活、愛情生活、歷史生活、其他七種民歌分類。⑥馬華:《民歌怎樣表現了民間生活(民歌的分類方法試論)》,《人民音樂》1951年第4期。筆者認為這一分類在當時來說或許有一定的可行性,卻不適用于當下。中國當代民族音樂理論家耿生廉先生一生致力于中國民歌的研究、教學,他在《對我國民歌分類的新思考》⑦耿生廉:《對我國民歌分類的新思考》,《中國音樂》1988年第2期。一文中說,民歌可以根據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如可按照歌曲的題材和內容,產生和流傳的民族、地區或時代,還可以按照其體裁形式或風格色彩等來分,并且提出把我國的民歌分為體裁、體系、歌類、織體、歌種五個層級。關于民歌體裁分類研究的最新成果中,較為全面的當屬王小龍的《民歌體裁分類研究綜述》一文。該文摘要部分闡述了體裁分類法的現狀:“歷史上對民歌存在著多種分類法,體裁分類法在民歌分類中使用最為普遍?!雹偻跣↓垼骸睹窀梵w裁分類研究綜述》,《淮陰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2期。全文既對民歌體裁分類研究的歷史脈絡作縱向梳理,還就近現代關于民歌體裁分類研究的學術討論進行了橫向的總結和剖析。作者認為民歌確實存在著可以劃分體裁的客觀條件。熊向輝的《民歌分類的規則和方法》②熊向輝:《民歌分類的規則和方法》,《中國音樂》1985年第4期。、宮宏宇的《民歌分類的歷史、現狀及其它》③宮宏宇:《民歌分類的歷史、現狀及其它》,《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1988年第3期。等都是較早專門研究民歌分類方法的文章。唐霞的《論〈樂府詩集〉中的民歌分類及價值》④唐霞:《論〈樂府詩集〉中的民歌分類及價值》,《齊齊哈爾師范高等??茖W校學報》2018年第6期。、李雄飛的《明代民歌分類及經典化過程》⑤李雄飛:《明代民歌分類及經典化過程》,《中國社會科學報》2015年8月24日第5版。是以古代的民歌為對象探究其分類問題。近年來,對不同地區以及不同民族民歌分類研究的文章逐漸火熱,如對各地區民歌分類研究的有許一鳴的《山東民歌分類與藝術特點》⑥許一鳴:《山東民歌分類與藝術特點》,《當代音樂》2020年第3期。、饒琴的《湖北京山民歌的分類研究及演唱分析》⑦饒琴:《湖北京山民歌的分類研究及演唱分析》,碩士學位論文,華中師范大學,2016。等,有將不同民族的民歌分類作為其對象研究的,如賀占婀的《淺論怒江傈僳族民歌分類特點及其價值》⑧賀占婀:《淺論怒江傈僳族民歌分類特點及其價值》,《藝術大觀》2020年第1期。、徐立群的《紅河地區哈尼族民歌分類之術語表達探究》⑨徐立群:《紅河地區哈尼族民歌分類之術語表達探究》,《民族音樂》2019年第5期。、吳傳娟的《音聲觀與民歌分類——貴州南部侗族與水族民歌比較研究》⑩吳傳娟:《音聲觀與民歌分類——貴州南部侗族與水族民歌比較研究》,《中國音樂》2019年第2期。等,藏族、羌族、毛南族、黎族、土族等民族民歌分類都有學者進行研究。1983 年喬建中先生發表的《對〈中國民歌集成〉分類體系的建議》?喬建中:《對〈中國民歌集成〉分類體系的建議》,《人民音樂》1983年第7期。是一篇專門探討《民歌集成》分類體系的文章。該時期《民歌集成》的編輯工作剛剛起步,對于《民歌集成》編輯的諸多問題都處于探討和嘗試階段,最終是否采納喬先生的民歌分類體系的建議在當時不得而知。結合以上研究來看,目前關于民歌的分類研究側重于《民歌集成》歌曲目錄方面研究的文章尚無。筆者綜合觀察已經完成出版的《民歌集成》的全國各省卷,從研究資料上來看,是以史料文獻為核心來研究,比之以往的研究,在觀察角度以及數量上有很大的不同。

二、《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各省卷目錄的歌曲分類

《民歌集成》是由文化部和中國音樂家協會聯合實施的一項重大工程,總體上是先按照當時中國的行政區劃進行分卷編輯出版。呂驥先生為《民歌集成》寫的總序說:“它也不同于我們過去所出版的任何一部民歌集,那些集子多是單一民族某一地區的民歌,《集成》包括31 個?。òㄅ_灣省在內)、自治區、直轄市和56 個民族的民歌?!雹賲误K:《〈中國民間歌曲集成〉總序》,《音樂研究》1992年第3期。截止到2008 年,《民歌集成》?。ㄖ陛犑?、自治區)卷共編輯完成30部,筆者通過對已獲得的29 部省卷歌曲目錄的梳理,發現目錄的設置上有“總目”,然后到“目錄”或者“細目”,從目錄中即可清晰地看出其主要的分類方式。

(一)一級分類觀察

筆者首先以各省卷一級分類作為切入點,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1.有較多少數民族聚居的省區基本都遵循了一級分類為民族,再根據不同民族做進一步分類;2.漢族為主體的省區市以體裁和題材為一級分類,雖然都按照體裁分類,但不同省卷民歌體裁的種類和名稱又有所不同;3.湖北、江西、陜西三個省卷按照其音樂風格、音調、方言以及歌詞文學特點等分為不同的風格區域,作為其一級分類。

1.以民族為一級分類的省卷

以民族作為一級分類在《民歌集成》省卷中占比最多,包括福建、河北、內蒙古、廣西等18 個省卷。目錄清晰地呈現出以上省卷不同民族民歌的劃分,如福建、浙江卷都分為漢族民歌和畬族民歌兩類,河北卷分為漢族民歌、滿族民歌和回族民歌三類,屬于分類數量較少的,甘肅卷包括漢族民歌、回族民歌、藏族民歌等10 類,四川卷有14 類,最多的是云南卷,分成了26 類,民族越多其劃分數量自然也越多。具體分類情況見表1。

2.以地域為一級分類的省卷

“民歌色彩區分類”曾一度掀起學術界的波瀾,此分類法也引發學者們多種討論甚至還產生對立的觀點,但并不影響這一分類方法在《民歌集成》中的運用,主要以湖北、江西、陜西卷為代表。這一分類方法除了民歌分布狀況和流行的地區方位,還結合各省的民歌音調、方言聲調及歌詞文學特點等進行綜合考慮方作出較為準確的劃分?!睹窀杓伞芬患壏诸惏凑盏貐^方位分類的省卷如表2。

3.以體裁、題材為一級分類的省卷

《民歌集成》的另一種分類是直接按照體裁進行一級劃分,包括北京、安徽、河南、江蘇、山東、山西、上海、天津卷。從這8 個省市卷的分類來看,號子、山歌、小調、兒歌等體裁是運用頻率較高的,而套曲只出現在山東和山西卷,舞歌也只有安徽卷獨有。以體裁作為一級分類的具體劃分詳見表3。

(二)二級及以下分類觀察

以上三種一級分類方式尤其是按照民族、地域的分類都是整體概括性的,還需觀察其進一步的分類。以民族作為一級分類標準的省卷中,漢族民歌多以體裁作為二級分類,少數民族民歌有結合體裁、題材進行二級劃分,也有按照本民族原有的傳統歌種的稱謂進行分類的。新疆卷的二級分類主要有兩種方式:蒙古族、回族、漢族以體裁或本民族原有的傳統習慣稱謂來劃分,維吾爾族、哈薩克族、柯爾克孜族以地域為二級分類,三級則運用了體裁與題材結合進行分類,錫伯族、塔吉克族等六個民族沒有進一步的分類而直接列出歌曲名稱。四川卷中藏族、苗族民歌也是先按地區分,再按照題材和民族傳統稱謂進一步劃分。福建卷按照地理方位將漢族民歌分為閩東、閩中、閩南、閩西、閩西北、閩北6 個區域,再按照體裁進行三級分類,畬族民歌分為閩東、閩南、閩西、閩西北、閩北5 個區域作為二級分類方式,題材分類作為進一步劃分方式。廣東卷中的漢族民歌先按照民系分為廣府民歌、客家民族、潮汕民歌,再按體裁進一步分類,其少數民族民歌則多以傳統歌種進行二級分類。以區域作為一級分類的陜西、湖北、江西卷,其二級分類都使用體裁分類法,直接以體裁作為一級分類的省卷,其本質相當于是以上兩種分類方式的二級或者三級分類,呈現的內容則更為詳細。按照體裁劃分的省卷詳見表3。

表2 《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一級分類按照地域(方位)劃分的省卷列表

表3 《中國民間歌曲集成》一級分類按照體裁劃分的省卷列表

以上呈現的一級至二級分類(個別三級分類)情況主要來源于對各省卷“總目”的整理與歸納。閱讀總目可以為讀者和研究者提供一個較為清晰的整體輪廓,也能對各省卷中的民族、民歌分布有初步了解。此外,《民歌集成》所有省卷都編有對應的詳細目錄,稱為“細目”或“目錄”,其編排方式和順序都遵循以上幾種分類方式,有做成詳細的列表形式,也有目錄編輯的形式。例如甘肅卷共有10 個細目,用列表方式呈現,每個細目涵蓋項目主要有:歌序、歌名、體裁形式、采集地、頁碼,湖北卷有五個細目列表,與甘肅卷相比,所涵蓋項目增加了“民族”,從細目中就能清晰知曉民歌所屬的民族,江蘇卷以體裁直接分類,細目也是直接按照目錄的形式編輯。所有省卷劃分到體裁以后還有更為詳細的排列順序,有參照民歌使用的場合、功能、題材或者是產生、流傳的時代先后等又進行了不同順序的依次排列。即使是相同的體裁之下,不同省卷也有很多不同的詳細劃分和名稱,如安徽卷中號子包括農事號子、建筑號子、搬運號子等,山西卷中也有農事、建筑、搬運等號子,除此之外還有夯硪號子、打藍調,而上海卷中還有船漁號子。這樣讓筆者想到杜亞雄先生所說的,“所謂‘體裁’,即文藝作品的表現形式,體裁的劃分有大小不同的范圍,亦可用不同的標準”①杜亞雄:《中國民歌的分類問題》,《中國音樂》1994年1期。。

(三)分類模式歸納

對29 個省卷《民歌集成》各級民歌分類觀察發現,總體上可以歸納為五種分類模式。具體分類模式見表4。

筆者歸納的這五種分類模式側重不同,也各有特點。模式一至模式三主要凸顯民族,我國是一個多民族融合的國家,不同民族無論是風俗信仰、語言抑或是生活習慣,都會有很大的不同。民歌的產生和發展一直伴隨著人民的生產、生活,不同民族的民歌也都有各自的特色,因此用民族作為一級分類是大多數省卷采用的方式,也是最簡單不易混淆的分類方式。模式二進一步的分類中關注到了地域,而模式三廣東卷的漢族民歌這種民系的分類,是沿用了當地的傳統的民系劃分方式,不同的民系在語言、文化、風俗等方面差異較大,因此產生了各自特有的民歌。模式四首先關注地區和區域,除了地理位置與歌種分布,還結合民歌音調、方言聲調及歌詞特點,相比直接用民族來劃分,在實際的分類過程中難度更大,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運用該分類方式的三個省卷其最突出的特點不是民族的多樣性,或者說對民歌的影響最大的是不同地理位置和區域。運用第五種模式的省卷,直接運用漢族民歌常用的體裁分類法,說明這些省份以漢族聚居為主,少數民族民歌較少。

表4 《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各省卷民歌分類模式

以上的分類模式在當時進行編輯的過程中都必然要根據統一的規定以及各省區市不同的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具體是哪些因素影響了《民歌集成》的分類,下文將繼續探尋究竟。

三、《中國民間歌曲集成》的分類標準和參考依據

《民歌集成》的編輯工作是全國性的,其范圍廣、規模大可想而知,如此工程,都是在統一的安排和要求下開展工作。從《民歌集成》編輯時期的相關文件規定及會議來看,民歌分類問題是必須涉及的。此外,還有很多《民歌集成》編輯工作相關人員或專家學者公開發表研究文論,將自己的觀點和想法提出,期望可以碰撞出精彩紛呈的火花。

(一)官方文件及座談會議規定的《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劃分的標準和要求

談到民歌分類的標準和要求就不得不提到《中國民族音樂集成文件資料匯編》(以下簡稱《匯編》)①中國民族音樂集成編輯辦公室編:《中國民族音樂集成文件資料匯編》,1986。,有文章提到,這本書是內部出版的資料本,書中記載了召開的幾次關于《民歌集成》的專家會議的討論結果和制定的原則標準。②樊祖蔭、趙曉楠:《20世紀的漢族民歌研究(四)》,《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該書前言部分介紹了《匯編》收錄時間截止到1986年初,內容主要包括歷年來印發的關于五大集成的相關文件,以此供《民歌集成》的編輯們使用?!秴R編》中關于《民歌集成》的文件和會議紀要主要有:《重發“關于編輯〈中國民間歌曲集成〉計劃”》,《關于增補〈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歌詞題材索引”的通知》(文音字84 第〔149〕號),《中國民間歌曲集成》選編工作、定稿、審定工作座談會紀要等。

《重發“關于編輯〈中國民間歌曲集成〉計劃”》③中國民族音樂集成編輯辦公室編:《中國民族音樂集成文件資料匯編》,1986,第25-30頁。是一份官方文件,文件第13條提到每卷民歌的分類和排列次序,即民族地區,按民族劃分,同一民族民歌,可分為新民歌和傳統民歌兩部分。傳統民歌可按體裁分類,體裁之下再按內容分類;新民歌則可按時期排列,每個時期按重大題材和一般題材分類。1983 年,振奮發表了《編選民歌淺見二則》④振奮:《編選民歌淺見二則》,《人民音樂》1983年第5期。,文中就部分《民歌集成》省卷按照新舊問題劃分提出疑問。他認為按歌詞的題材內容(如新民歌、革命民歌等)劃分是不夠科學的,因為我們編輯的是民間歌曲而不是民間歌謠,民間歌曲的分類仍是統一按體裁(如號子、山歌、小調等)劃分好?,F已編輯出版的《民歌集成》未按照新民歌、傳統民歌的方式分類,因此這一劃分標準也未得到實際運用。

《〈中國民間歌曲集成〉選編工作座談會紀要》中關于民歌分類的討論如下:“會議一致認為先按民族分類,再以體裁形式(歌種)分類……各兄弟民族按照本民族的傳統分類法分立類目,歌種與歌名應保持其原有名稱……”①中國民族音樂集成編輯辦公室編:《中國民族音樂集成文件資料匯編》,1986,第34頁、59頁。從《民歌集成》各省卷統一的“編輯說明”可以看出,會上的這一分類原則成為之后各省卷民歌分類的重要參考標準。編輯說明中明確寫道:《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各卷的分類,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除原則上按歌種體裁分類外,對于少數民族民歌和情況比較特殊的地區,先按民族分編,再按體裁或其他傳統習慣方法進行分類。②《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全國編輯委員會制定的編輯說明統一收錄于各省卷中,1983 年4 月,1989 年4 月修訂,1-2頁。這句話的內容基本與會議一致。此外,在“審定民歌集成的補充規定”的第三點中也專門提到了分類問題,此次主要審定的是湖北卷和山西卷。湖北卷先按照五個地區劃分,再按照體裁分類,而山西直接按照體裁分類。文中記載了當時會議的觀點,“會議認為,兩種分類法,各有長處,關鍵在于能否客觀、準確地體現各地民歌分布、風格和形態等狀況。關于‘色彩’這一概念所具有的含義較深,內容較廣泛,目前可暫不用這一稱謂,以改為‘地區’為宜”③中國民族音樂集成編輯辦公室編:《中國民族音樂集成文件資料匯編》,1986,第34頁、59頁。。

結合最開始印發的“計劃”來看,《民歌集成》在編輯過程中,其分類是在不斷變化發展的。當然,在民族地區先按照不同民族民歌進行劃分是一直得到大家認可的準則。再結合本文第二部分呈現的已編輯完成的各省卷分類情況來看,《民歌集成》各省卷的分類基本上還是以編輯說明作為原則和參考標準,再進一步詳細分類則呈現了各省區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也是不同省區市獨具特色的體現。

(二)編輯人員、學者對《中國民間歌曲集成》分類的探討和論述

《民歌集成》的歌曲分類除了當時的官方文件和座談會對其專門討論和修訂,還有許多參與編輯人員及專家學者對此展開了研究和探索。上文筆者提到的喬建中的《對〈中國民歌集成〉分類體系的建議》,作者提出,把體裁分類法作為《民歌集成》各卷的總分類法是不太適宜也不夠完備的,并從各地民歌樣式、類別紛雜,各省內部地形氣候、文化風俗差異、少數民族地區民歌特有的發展等四個方面闡述了理由。作者較為贊同的是按照“地域”(主要指各省、區民歌的特定分布區域)作為總的分類,作者分析了民歌地域分類法的歷史傳統、民歌賴以生存的環境、便于民歌比較研究、《民歌集成》總體規劃等方面,還列舉了陜西省、湖北省運用這一分類法獲得的成果,總結起來認為地域分類法更為合理、統一。如果說喬建中先生是從理論研究上凸顯了對“地域”分類的贊同,楊匡民先生則可以看作是將這一分類方式運用實踐的代表之一。楊匡民先生是《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湖北卷》的主編,湖北卷的歌曲分類第一級就是區域(色彩區)。1988 年楊先生發表文章《論傳統民間歌曲歌種的形成及分類》,一開始就寫明:“本文專門研討漢族傳統民歌(主要是湖北民歌)的體裁、歌種及其分類,曲例均見《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湖北卷》(即將出版),我們湖北民歌編輯組,曾使用這種理論分類法?!标P于民歌的分類原則,作者提出:(1)用“三因素”(民歌的主人公、民歌的歌唱目的、民歌的歌唱場合及方式);(2)應從一民族地區的實況出發,有幾類就分幾類;(3)歌種類別名稱應盡量沿用當地該民族習用的術語。①楊匡民:《論傳統民間歌曲歌種的形成及分類》,《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1988年第1期。這三個原則即湖北卷民歌分類的參照標準。

樊祖蔭在《多聲部民歌的采錄、記譜與分類方法》一文的第三部分也專門探討了《民歌集成》的分類問題,在作者看來,可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來分。無論是先分民族,再按照體裁或題材,還是先分地區(或色彩區)等都可以,只要有一個統一的依據和標準,能夠做到“自圓其說”就行。同時他列舉了當時《民歌集成》出現的“混雜”分類情況,如:(1)勞動號子,(2)山歌,(3)小調,(4)風俗歌,(5)多聲部民歌。前三種是我們常見的體裁分類法,第四種明顯不應該屬于體裁劃分,可以看作參照題材內容來劃分,但也不能完全將其概括,就像作者在文中說的:“這也是民歌分類中爭議較多的一項。單獨列一類‘風俗歌’,恐怕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也是最經不起推敲的一種方法?!雹诜媸a:《多聲部民歌的采錄、記譜與分類方法》,《中國音樂》1992年第1期。雖然爭議很大,但是目前出版的很多省份的劃分類別中仍然使用“風俗歌”為類目,并依舊是與號子、山歌等并列的項目,如北京卷、江蘇卷、山東卷等。第五項多聲部民歌就更不能劃歸到體裁或者題材里面,多聲部音樂和單聲部音樂應該屬于織體范圍,不應將其與其他體裁形式并列?;蛟S作者這一觀點得到大多數編輯者的認同,因此在現有的省卷中也確實未見到這種分類方式。文章最后還提出,對于少數民族地區的民歌應尊重民族原有的分類法,在關于少數民族民歌分類問題上,幾乎所有專家學者都保持高度一致性?,F在看來,這一強調也得到應有的回應,涉及少數民族地區的《民歌集成》省卷中基本上都保持了少數民族民歌原有的稱謂和歌種分類方式。

揚州大學藝術學院教授楊殿斛也關注到目前出版的《民歌集成》的民歌分類問題,他在《揚州民歌沒有山歌體裁嗎——兼說中國民歌分類問題》一文中提到,目前出版的《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江蘇卷》的分類中,關于揚州地區民歌的分類只有“號子”“小調”,沒有“山歌”?!皳P州民歌沒有山歌體裁嗎?”①楊殿斛:《揚州民歌沒有山歌體裁嗎——兼說中國民歌分類問題》,《藝術百家》2014年第4期。作者提出疑問,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在尋找問題答案和逐一論證的過程中請教了江蘇卷的編委戈弘先生。②戈弘(1940—),國家一級作曲,曾任揚州歌舞劇團團長,20 世紀80 至90 年代先后擔任《中國戲曲音樂集成·江蘇卷》的編輯和揚劇分支部主編以及《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江蘇卷》編委?,F為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江蘇省音樂家協會理論委員會委員,揚州市音樂家協會名譽主席。根據戈先生的說法,當時在編輯《民歌集成》時也專門討論了這個問題,之所以最后呈現的分類中沒有山歌,原因有三:一是揚州沒有山,是平原,故無“山”之歌;二是人口密集,村落相鄰,沒有田野外山歌之“空間”;三是一些號子雖有山歌的情歌因素,其律動符合插秧的節奏運用,也在插秧場合演唱,故劃為號子。③楊殿斛:《揚州民歌沒有山歌體裁嗎——兼說中國民歌分類問題》,《藝術百家》2014年第4期。經過作者反復的比對和論證,最終得出結論:揚州有田秧山歌,被誤劃到號子中。向清全《湖北房縣民歌的體裁歸屬研究——兼對民歌民間分類與學術分類的思考》也提到《民歌集成》湖北卷中號子、兒歌數量均為0 首,是否就能代表房縣沒有這些類別?胡遠慧《湘西土家族民歌分類管見》文中,對《中國民間歌曲集成·湖南卷》中的土家族民歌作者認為分得太細,其共分14 類如船工號子、排工號子、山歌、小調等,標準不統一、不規范。作者認為應該直接分為勞動號子(船工號子、排工號子、巖工號子、拖木號子、挑工號子)、山歌(薅草鑼鼓)、小調(燈調)、兒歌(催眠曲、游戲歌)、風俗歌(婚禮歌、喪歌、梯瑪神歌、擺手歌、上梁歌)五類即可。結合作者提出的觀點,筆者查看了湖南卷的分類細目,如下圖所示。

目錄中沒有特別明確做出層級分明的分類,例如,《交通不便莫奈何》(五句山歌)、《大家一起做工夫》(擺手歌)用括號解釋說明來體現其不同的類別。這種目錄呈現方式是《民歌集成》省卷中使用很頻繁的方式之一,或許編輯們在當時并未找到特別行之有效的分類,因此不如不做層級結構直接列舉,而作者的觀點和建議倒是為湖南土家族的民歌分類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參考。

《民歌集成》是一部“官方”文獻史料,通過對已經完成編輯的《民歌集成》各省卷目錄的梳理以及官方規定的比較發現,《民歌集成》各省卷在實際的歌曲分類中呈現出各自不同的分類方法。民歌的分類問題也是一個持續性的問題,我們從專家學者的探討中發現,已出版的《民歌集成》部分省卷其劃分方式也存在很多問題和爭議,還需要不斷修正和改進。

結語

在民歌分類相關研究中尤其是漢族民歌的分類研究的相關論文,都提到體裁“三分法”是運用最為普遍和廣泛的,然而現已編輯完成的《民歌集成》省卷中所呈現的分類法遠遠不止是“三分”。大概體裁“三分法”無法滿足《民歌集成》實際的編輯工作需要,因此最終的分類項目至少都有五類,還有八類,而且很多類別不是按照一個標準來劃分的,有的是體裁,有的是題材,還有的是歌種。

筆者認為不同民族聚居的地區在分類時首先考慮按照民族進行劃分是較為合理的,這種方式也比較適用于中國多民族融合的特點,同時按照民族分類基本不會有交叉、重疊。少數民族民歌的分類要盡可能尊重其傳統,讓民族音樂保留原有的風格和特色??偟膩碚f,筆者認為不同的省卷可以運用不同的分類方式,但是同一省卷分類方式應該統一,即使無法完全統一,也要盡可能考慮照顧多數情況,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另外列舉,而不能隨意混淆。

民歌伴隨著人民的勞動、生活而產生,是廣大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和精神食糧,對民間歌曲進行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民間音樂,豐富廣大人民的精神生活?!睹窀杓伞芬彩且徊魁嫶蟮囊魳肺墨I史料,其分類方式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在梳理完29 部省卷目錄之后,筆者初步歸納出五種分類模式,這些分類方式從源頭上來看既要考慮到不同民族的性格、文化風俗、生活習慣、所使用的語言,也必須正視自然環境、地形、氣候等方面的制約和影響。透過民歌,我們也能洞察人與自然、與社會群體之間默契的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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