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12 月14 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發布《2023 年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通知顯示:
一、2023 年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5000 噸、13850 噸(分解情況見附件,不含已下達的第一、二批指標)。2023年度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255000 噸、243850 噸。
二、兩家稀土集團要及時商下屬企業所在?。▍^)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于3 個工作日內完成指標分解下達,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及所在?。▍^)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三、稀土集團的指標分解下達、執行進展上報等具體要求,以及地方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要嚴格按照稀土總量控制指標政策管理要求執行。
此前,2023 年3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下達了2023 年第一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20000 噸、115000 噸。2023 年9 月,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下達2023 年第二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20000 噸、115000 噸。
結合此次下達的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2023 年度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達25.5 萬噸、24.385 萬噸,分別同比增加21.4%和20.7%。
2023 年第三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