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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國監獄研究論綱(下)*
——基于傳統向現代轉換及其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視角

2023-04-17 11:47
中國監獄學刊 2023年6期
關鍵詞:行刑罪犯刑罰

龔 華

(江蘇省龍潭監獄 江蘇南京市 210034)

三、現代中國監獄圖景探索——基于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思考

雅斯貝爾斯認為,人類歷史已經經歷了四個時代:史前時代、古文明時代、軸心時代和科學技術時代。前兩個時代是間歇期。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世界各大文明幾乎同時出現了精神的突破,這是一個人類精神覺醒的輝煌的軸心時代。15世紀至今,科學技術時代締造了龐大的社會組織,創造了巨大的物質財富。但是,當今世界卻又蘊藏著一個全人類普遍存在的終極關懷失落的精神危機,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無論是南半球還是北半球,無一幸免,盡管各個民族對此表現的形式不一。這預示著人類歷史上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即將降臨。雅斯貝爾斯說:“或許人類還將經歷這些龐大的組織,而走向另一新的軸心時代。這個時代仍將是遙遠的,不可見的,不可信的,但卻是真實的人類高潮的軸心時代?!薄?1〕如果將古今和中西放在同一層面來看,顯而易見的是,今天的中國不僅要學會吸收并光大理性法治,以社會主義民主避免西方法治弊端所帶來的困擾;更重要的是要帶上“治國平天下”的使命擔當和豪邁情懷傳統,形成一種獨立自主、創新發展的常態機制,加快對我們的社會主義道路的研究和探索?!拔覀兛梢院苡邪盐盏卣f,這新的軸心時代已經叩響21世紀的大門,人類在經歷了科學和理性洗禮之后,將面臨新的自我覺醒。飽經憂患的中國知識分子有能力,也有責任調動所有文化的資源,從未來的高度重建人類的終極關懷,為21世紀即將出現的新軸心時代貢獻一份中國的智慧?!薄?2〕在刑事司法領域,曾經創造改造罪犯世界奇跡的無產階級革命信仰和情懷,也必將會帶著世界的情懷和眼光,演繹自己的學理支撐,常態化地內化于人的生活。如果說“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法理學始終占據著特殊的、優先的地位。它不僅位于其他社會科學之上,而且還在其上留下印記”〔63〕,那么,內涵情感意義、政治社會、法理及其法律實踐等學問的社會主義監獄學,顯然更應當得到足夠的對待并留下獨特的濃重一筆。而對于現代中國監獄學說,致力于刑事一體化研究的儲槐植斷言:“人們也許有疑問,以監獄學的牽引可否帶動整個刑事法學的前沿研究?這一點,我是堅信的。美國近代法制史表明,美國監獄改革和監獄管理理念變革對美國刑事法學和刑事法制度的發展起著初始的推動作用(在美國,監獄學會的成立早于法學會半個多世紀)。監獄學是整個刑事法學末端,正是這個末端才直接和徹底地反射出刑事法學和刑事法制度的全貌、成效和弊端?!薄?4〕我輩監獄學人縱不能創造出引領刑事司法變革的監獄學說,也當為劃時代意義中的監獄變革謀篇立言,為監獄這一微型有機社會的學問與哲學、社會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學科的打通奔走呼號⑥。

那么,又該如何從事這樣的學術研究呢?景躍進在談到中國復興的政治學話語時指出:“中國方案要成功,在理論上必須解決一個基礎性的方法論問題,你的理論出發點在哪里?是個人,還是群體?抑或群體與個人并重?自由主義的現代化方案是基于個人主義之上的,憲法規定的各種公民權利和義務必須落實到具體的個人身上?!闾岢后w優先,或群體與個人并重,那么如何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以及設計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證明在群體優先的情況下,照樣可能發展和保證公民權利。我認為,對于這些問題的認真探索和研究還是有意義的。一定要沿著理論的內在邏輯走,保持相對的獨立性?!薄霸谂c政治科學的互動中,在與實踐的對話中不斷反思和回答這個問題?!薄?5〕而與政治社會保持密切相關并且又幾乎以政治理論學說為理論學說的中國監獄學,又如何借鑒這種客觀的學術研究之路,既能因應政治社會形勢之需而成就自己的學術自洽發展之路,又能走出政治學的籠罩而吸收政治學、社會學等學術理論以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和學術品格?這不僅需要我們獨立思考、研究現代中國監獄學,更需要我們站在社會主義道統建構的層面重新認識和研究政治社會,并運用于監獄研究之中。學者舒國瀅對中國法理學的發展路徑展望指出,在新的歷史時期,中國法理學學術逐漸呈現出爭奇斗艷的局面,主流法理學(體制法理學)與知識——理論譜系多元法理學(包括各種部門法學參與的部門法理學)雄起共振,完全取代過去那種一個聲音、套路、風格的單調法理學格局,這極有可能會孕育出將來馳騁世界的帶有中國特有元素的法理學。也只有在不同學派的法學思想相互碰撞和交鋒中,法理學才能不斷創新發展,“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法理學才能橫空出世。因此,人們應當正確界分政治問題和學術研究問題,努力為學術研究提供創造性和理論競爭力的廣闊空間。不僅如此,中國法理學的創新發展還需要審時度勢,直面強勢的西學而建立起自己的話語體系、研究范式及其獨特的理論邏輯和問題視角。因此,中國法律學者必須要走進實在法、走進法律實踐、走進人類生活本身,背起實在法這個“沉重的肉身”,以問題為導向,不僅要綜合對西方法理學影響的基本判斷和客觀態度,從法學內外尋求理論和辦法的支撐以登上法律思想的高峰,而且要有中國本土理論話語權力建構(包括中國傳統法律智慧復興以及現代中國法律文明建設)意識,以及對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繼承和發展的責任擔當意識(如何將中國的政治——法治實踐和馬克思主義法理學對應并有機結合起來,以成就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理論體系,仍然任重道遠)〔66〕。這無疑對我們研究有著激勵、指引和范導作用,也正是我輩所要努力遵循和奮斗的方向。尤其在這由中央統籌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及“制度創新”的時代背景下,監獄實踐與理論尤為滯后,這正是開展監獄學學術研究的最佳時機,也是亟須進行科學創新的時候。

(一)研究進路

總體上,要針對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監獄現狀及問題,以問題為導向,沿著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實踐路徑,用馬克思主義之“矢”去射新時代中國監獄之“的”。也就是說,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不僅要展開對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監獄宏觀背景分析,即研究現代中國監獄自身的現代化背景和歷史發展以尋求現代的淵源性啟示,研究現代中國監獄所處的政治社會變遷背景以尋求現代的一般性原理,而且要在此基礎上,展開對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監獄行刑正當性分析,揭示現代中國監獄行刑的應然機理,探索現代中國監獄實踐方案的改革與完善,即對現代中國監獄的社會實踐刑哲學話語、理論邏輯和實踐方案進行研究,以探索現代中國監獄的理想圖景。

1.多學科多視角考察中國監獄,剖析其問題及根源

對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監獄進行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的考察,反思和剖析其中的問題,不難發現,中國監獄一方面正面臨服從命令話語與主體性話語、政治化行刑話語與權利法治話語、理性科學話語與情感話語、知識話語與經驗話語、改造話語與矯正話語、生活話語與刑罰體驗等相互糾集、沖突,有待整合,其中,無論是人的改造還是刑罰體驗等都隨著價值意義的失落而充滿著迷茫;另一方面,又顯現出一種范式轉換與重構特征,需要在刑罰消滅的復活中,以及在汲取借鑒西方監獄經驗并以之為對立設計參照物中,形成自己的獨特發展品格。

2.置身中國監獄所處的宏觀背景,追問其價值功能原理

以問題為導向,對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監獄宏觀背景即現代化背景、歷史背景、社會背景進行分析,尋求淵源性傳承和啟示以及一般性原理和指引。

(1)立足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立場、視角,以問題為導向,對現代中國監獄的現代化背景和歷史背景進行政治理論、法律制度、社會實踐等多角度的現代性歷史追蹤溯源,尋求正反多方面現代性啟示。如西方現代監獄之現代性啟示:實施知識推動的法治理性化、專業化及其擁有相對獨立的自由思想和研究;革命根據地監獄之原發性思想啟示:走出功用性、工具性思維及其感性傳統而建構現代中國自己的知識生活即讓馬克思主義(包括“無獄化”的無產階級社會革命理想追求)內化于人的生活;新中國監獄之實踐機理啟示:認識和厘清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治與法治、感性與理性、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而推動“總體社會”范式型監獄轉換。

(2)結合中國特殊的現代性要求,運用馬克思主義原理,以問題為導向,從現代中國社會整體變遷層面考察現代中國監獄的社會背景,即現代中國社會運行規律、運行邏輯思維和制度范式及其轉換路徑與取向,為現代中國監獄知識系譜和實踐體系建構(解構與重構)提供一般性原理與方向性指引。我們看到,中國社會并不是從“家天下”向西方“民族國家”轉變,而是通過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統”建黨建國方式對傳統天命德性“政統”建國方式的取代,開啟了或者說鳳凰涅槃式地延續了(實際上是兩者競合)社會化之路,即由人民當家作主的公天下取代了帝王官僚的私天下之新天下之路,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共和而不是民族國家的所謂資產階級共和之路,并注定了此后的展開邏輯和社會生活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根據只能是人民民主科學。這種社會化之路恰又彰顯著一種范式變遷:按經濟方式變遷來區分,即為從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按照生產方式變遷來區分,即為從農耕文明為主的簡單勞作到工業文明為主的社會化大生產,再到知識文明為主的現代化智能創造;按照社會政治治理方式變遷來區分,即為從單位總體控制方式到依法管理和法治方式,再到法治基礎上的善治方式;按照國家—社會關系來區分,即為從全能社會化組織結構和運行模式到改革放權,再到黨領導下人民當家作主的政府理性、公有制為主體的市場經濟法治、社會主義社會情理融合而自由生活辯證分離統一。而對于現代中國監獄來說,借用傳統天道、政道、治道社會系統分析范式,與傳統相較而言,就是要形塑一種新的刑罰執行領域的天道、政道、治道體系,即沿著“無獄化”的無產階級社會革命理想追求和人民民主專政功能價值實踐之路,以天人和諧統一的人民家國情懷與科學解放人邏輯引領(天道),按照借助社會實踐范式的循證式改造模式和針對不同刑罰危害的差序型懲戒模式以及參照企業運行體制的專業化系統模式(政道),在黨領導的以人民為中心的刑罰執行工作專業分工協作下不斷實現科學知識——社會實踐型刑罰效能最大化(治道)。

3.著眼現代中國監獄規律的科學把握,建構其自主知識體系

遵循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性規律以及現代中國監獄社會價值和原理要求與淵源啟示,以問題為導向,沿著哲學命題分析到理論邏輯建構再到實踐方案設計的社會主義中國自主話語體系建構進路,展開對現代中國監獄理想圖景的思考和建構。比如,哲學上提出社會實踐刑說,從正當性與合理性的視角對犯罪人受刑實踐即刑罰實踐問題進行哲學論證,確認了社會實踐刑自身和中國社會變遷一樣,遵循中國特色制度——生活范式建構理路和新時代政治社會、政府國家、市場經濟相對分離統一下的社會主義社會變遷規律,尤其是確認了社會實踐刑肩負努力消滅犯罪的神圣使命及其自身所具有的公民理性契約(理性法治)與人民民主專政政治辯證統一性、趨向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的逐漸消亡性和知識推動性特征,并為中國特色的情理法融合思想留下宗教性、倫理性等意義指向和價值創造的空間。在勞動改造命題上提出勞動改造向實踐改造轉換,在行刑管理及其變更命題等上提出犯罪人實踐尤其是受刑實踐的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問題以及社會主義監獄法權話語,推進監獄進行范式轉換革命?;谡軐W思辨,可以看出,現代中國監獄遵循一定的內在規律,有一定的運行原理可循。從總體上即包含改造、獎懲、變更,為管理而調動各方面人力、物力、財力以實現行刑效能的行刑系統工程。從宏大的科學而有意義的層面來看,體現出行刑系統科學原理,如關于意義、科學、民主、法治等及其建構的系統工程原理;又如參照企業的科學運行原理,包括行刑基本原理即知識推進與理性檢驗原理、標準規范原理,以及議行相對分離統一原理和監獄法人運行原理。從行刑宗旨實現層面來看,體現出行刑內容之一的行刑改造,在宏觀上借助社會實踐的存在論原理和微觀上人文社會科學指引下的實踐論原理以及社團支撐原理;從行刑法治層面來看,有罪犯權利原理以及差序流動型行刑管理理論;從行刑公正人道和向善價值取向層面來看,行刑內容之二的行刑獎懲與行刑變更遵循著獨特的罪犯回歸社會生活原理;從中西經濟文化層面來看,社會主義社會常態化刑罰執行有著普世發展的原理、價值意義及其理想圖景。而沿著哲學與理論的指向,自然就呈現出現代中國監獄的實踐方案即理想圖景:黨領導下以人民為中心、以社會主義法權為基本度量衡和標準的,圍繞社會實踐刑行刑效能提高和最大化為目標及其行刑獨立法人化、理性法治化、專業科學化的開放型人民民主專政監獄,與服務于監獄行刑的服務型監獄社團,以及對刑罰執行進行研究、監測評價、決策、領導、政治監察等的學術和政治型監獄社團,三者相對分離統一協作運行的、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社會主義社會懲教治理體系。

(二)研究邏輯

我們知道,權利是現代社會的基石,也是現代社會建構的邏輯起點,同樣應當成為現代中國監獄的基石和行刑邏輯起點。當然,如果僅僅局限于傳統英雄主義或資本主義那種單純原子個人或公眾的思路,依然是停留于一種集權專政乃至霸權獨裁的暴力,勢必會不斷制造出各種各樣“正當合理”的罪犯、敵人,令世界動蕩不安。只有轉向馬克思提出的“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67〕,把個人歸結為社會,在人與社會的互動中,權利才是有意義的,權利基石才能得以穩固和長足發展,權利邏輯才能得以辯證展開和不斷創新,罪犯的轉化、犯罪的消亡尤其是敵人的消滅才是可能的而不是處于被不斷制造中,社會和諧、世界和平及其法治、科學道路方得以證成。因此,現代中國監獄研究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即以人民的權利為中心,遵循體現人的解放的法治邏輯和科學邏輯。但長期以來,“人們熱衷于制定規則,著魔于行政管理的控制,迷戀于一切合法但卻無力的權威,這一切業已登峰造極,而問題的癥結就在于此”⑦。一方面,單純對事的法制控制導向型治理使得控制不斷升級和問題越來越多,控制邏輯進入惡性循環;另一方面,人們所熱衷的規則及法制是未經法治理論和實踐審視的、似乎還帶有某種應付推卸的發號施令,以致行刑的自由裁量性等尤其是行刑改造的科學創造性難以施展,行刑正義、行刑效能黯然失色〔68〕。一旦遇到人民權利尚未明確和細化量化并得到落實的情況,單方面權力行為很容易侵犯人民權利,單方面罪犯權利保障又幾乎異化為罪犯個人權利的濫用。并且,“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69〕,亦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首要問題。在此基礎上如何對人民民主、對敵人專政?歷史實踐表明,繼續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成立及改革開放初期的人民政治/權力邏輯,其感性、運動性、模糊性、不穩定性及其較強的單純專政斗爭工具性很容易使得人民民主專政陷入敵我不分、動蕩不安等境地,以致背離人民共和國宗旨,不能給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提供一個穩定性根基,難以進行國家正當性與合理性的塑造。

很顯然,中國監獄和中國社會一樣,在從人民權力—法制范式轉向人民權利—法治范式,這是轉向系統有機統一和高效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邏輯要求。這種邏輯轉換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一種重構,即對計劃經濟時期社會的解構與對市場經濟新常態社會的建構、對法制社會的解構與對法治社會的建構、對威權經驗平面社會的解構與對科學理性立體社會的建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70〕,是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建黨建國的必然要求和自然升華。因而,需要用新邏輯范式重新審視刑罰執行,明確概念,升華內容,重構體系,決不能停留于舊范式上的“新言說”。

1.監獄中的有關概念必須予以澄清

(1)關于罪犯權利與義務。人們往往單純從一國文明表征的角度看待罪犯權利以及監獄權利話語,有一種西方中心強勢的意味,對罪犯權利的認識往往是外在被動的、片面的、單向撕裂的,因而是膚淺的、浮躁的、脫離實際的。實際上,權利話語早已進入社會生活方方面面,有必要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權的角度全面認識罪犯的權利與義務。

歷史地看,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后,人權保障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公民犯罪人”思想逐漸萌生。也就是說,犯罪人也是公民,與其他人一樣也擁有其相應的未被剝奪的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71〕。 罪犯權利是一個事關法治的大問題,現代監獄理念自然也應關心罪犯權利,無論是對監獄人民警察來說還是對罪犯來說,都不能離開權利去空談法治。更何況在新時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的今天,科學研究、正確界定罪犯權利與義務非常重要,不僅因為罪犯權利與義務是刑罰執行和保護的內容,是懲罰與改造的基本依托,表征罪犯客觀行為與主觀心理的位階,包含罪犯再社會化的向度和責任,而且因為社會狀態的權利自由、義務責任是人之為人的根本和發展之基,是監獄行刑的邏輯起點——剝奪限制自由和終極目標——回歸自由?!敖y治階層和當權者通過不斷尊重個人權利和團體權利而樹立起全民族對法律的尊重比任何運用警察和監獄來樹立這種尊重要好得多”〔72〕。這在罪犯監禁生活中同樣舉足輕重。而從目前有關罪犯權利與義務的司法實踐和研究來看,普遍側重于一種整體寬泛的、模糊的、靜態的、僅限于罪犯自身的規定和認識,忽略其個別差異性、確定性、發展變化性與社會系統性,尤其在監獄行刑中往往以監管安全為借口、以各種各樣的極不嚴肅的各自內部管理規定等形式來限制罪犯的權利,忽略以罪犯權利處遇為統一度量衡形塑罪犯向上向善的監禁生活,這樣不利于科學行刑、理性法治與罪犯權利保護和提升及其社會化回歸向善監獄的推進。如從罪犯醫療來看,現行監獄法律制度是從權力運行而非權利保障角度來設計和運行的,這與人們醫療權利的發展以及以權利保障為己任的國家賠償法及其司法解釋規范大相徑庭,以致沖突與困惑不斷。因此,必須建立社會自由、責任范導下的罪犯權利、義務確定與變更體系,隨時隨地明確監禁生活本體向度。也就是說,權利是法律設計主線,應當圍繞罪犯權利、義務,統籌考慮社會公眾、受害人等的權利、義務,以人民權利范導下的權利—法治邏輯重新設計《監獄法》。

(2)關于刑罰執行與行刑獎懲。所謂刑罰,是指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以自身利益訴求為導向,根據現有的知識,而視一定行為為犯罪并作出相應的反應行為,而這其中方法、措施相對嚴厲。如現代以剝奪、控制犯罪人自由的自由刑為主的反應行為即為刑罰實踐。所謂現代監獄行刑則應是在剝奪、控制犯罪人自由的時間里,在體現社會德性、人文價值幸福的社會利益引導下,運用并在一定的社會實踐范式中互動式實施對罪犯的行刑懲戒與改造、恢復與回歸(提升),即有目的地安排、考察、調整罪犯的監禁生活,使之不斷逼近并最終走向自由人的社會生活,或者說,監獄行刑“法治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情理交融的生活方式,是一種追求含金量的生活方式”〔73〕。而從中國監獄實踐來看,《監獄法》把行刑程序、行刑變更等內容統一為“刑罰的執行”一章,監獄機關設置中把有關罪犯法律獎懲事務的實務部門稱作刑罰執行部門,不僅失之偏頗,而且人為設置一種混亂局面,亟待澄清。更為嚴重的是泛行刑化、泛權力化,人們至今依然采用計劃經濟時期全能型監獄形式和做法,集運動員和裁判員于一身,民事、行政、刑事等混為一體,人文科學活動與刑事司法活動不分,如把罪犯勞動等生活實踐等同于勞動改造等實踐改造,而進行全方位行刑化管理,人為混淆事實與價值,不僅有違法治精神,而且往往背離生活價值意義,亟待改革。

同樣,因為現實生活中對罪犯獎懲的混淆,行刑獎懲概念亦須進一步明確。行刑獎懲包括刑罰懲罰和行刑獎勵兩個方面。刑罰懲罰是監獄行刑的主要內容之一,為避免純粹懲罰之誤解以及與行政懲罰之混淆,為體現對惡的戒除、對善的追求,筆者建議采用“行刑懲戒”一詞代替“監獄懲罰”。所謂行刑懲戒應當包括兩個方面的行刑實踐:一是指依刑罰本身的懲戒需要所進行的刑罰懲戒,即刑罰限度內一定嚴厲等級的剝奪、限制罪犯權利自由等狀況;二是指行刑機關在執行刑罰過程中(即刑事司法過程中),針對罪犯抗拒懲罰與改造等新情況出現,比如拒不參加勞動改造、對抗行刑管理、有脫逃行為、有破壞行刑設施與秩序行為等,所導致的懲戒需要而采取的嚴厲措施行為,即刑罰限度內的對現行剝奪、限制罪犯權利自由狀態的加劇與行刑保障措施以及其他改造性懲戒措施(如批判與自我批判、電擊或戒尺警醒)的使用⑧。與行刑懲戒相對應,就是對罪犯的行刑獎勵,它是指行刑機關在執行刑罰過程中,針對罪犯自覺接受刑罰懲罰、積極進行自我改造并且改造成績突出等良好服刑表現而給予的一定獎勵。刑事獎懲內容選擇,應以現代社會意義的自由權、與自由權相關的權利的寬限(應在刑事裁判的刑罰范圍之內進行)以及中國特色的思想道德意識獎懲為設計主導,以消除人身危險狀態的戒具或武器使用、消除對抗行為情緒的醫療電擊選擇為輔助懲戒,以滿足親情需要的暫時性離監探親、滿足社會事務處理需求的短期離監生活為輔助獎勵。

與罪犯的刑事獎懲相對應,就是對罪犯的行政獎懲,這兩者要嚴格區別開來。行政獎懲是指監獄在不得不代為履行對罪犯及其監內生活的行政管理(即性質上屬于政府的社會管理功能)時,依據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等作出的對罪犯的行政獎懲。行政獎懲與罪犯社會實踐一樣,都只是監獄進行行刑考核與獎懲的參考,并不能等同于行刑獎懲甚至直接成為行刑變更的依據。因此,意圖代替行刑獎懲而籠統規定對罪犯的行政獎懲的現行《監獄法》亟待修改。

(3)關于行刑變更。從理論上說,監獄行刑變更應當指為保障人類社會幸福生活和行刑變更參與人權利,為充分發揮刑罰效能尤其是改造人的宗旨,遵循行刑規律,根據社會發展需要以及行刑變化新情況所進行的有關罪犯刑期、刑種以及行刑方式和內容的變更活動。行刑變更與行刑獎懲關系密切,尤其是減刑、假釋更可以說就是一種行刑獎懲,一種發生質的變化的行刑獎懲。但實際上,中國監獄沿用至今的行刑變更是計劃經濟時期設計的,其原初設計意圖是基于維護新社會政權穩定的行政賜予性獎勵,并且和行政獎懲以及大雜燴式計分考核攪和在一起,這是合乎當時總體社會發展要求的,而與現代社會權利本位的基本理念、“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精神及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運行原則相悖,因而無論如何改進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無法滿足新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不如人意。

比如,當前監獄行刑變更局限于刑期、刑種或執行方式的變更: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而忽略行刑內容的變動:罪犯權利處遇的變化,或者說監禁刑缺乏本土化⑨,這和現代監獄行刑內涵極不相符,不符合行刑循序漸進規律要求。并且,在適用暫予監外執行的三種法律規定情形中,懲罰與改造之執行意義幾乎完全喪失,所謂暫予監外執行徒有虛名。按照新范式下刑罰及其執行理論和實踐發展要求,倘若將當前行刑變更設置變通一下,即以行刑內容——罪犯權利義務的質變為依據設置多種行刑方式,并將假釋用作行刑方式的變動而非一種單純的附條件釋放,將暫予監外執行改為執行中止,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也就是說,為更好地實現刑罰功能、公正科學地執行刑罰,統一刑罰執行,設計不同行刑方式,即實現自由刑的中國化時代化,并用假釋制度實現罪犯在不同行刑方式之間的變更流動。為最大限度減少社會損失,體現人道,恢復社會平衡,促進罪犯悔過自新,應當借鑒民事執行中止制度,在刑事執行領域實行執行中止制度,即裁定執行中止,但不包括因罪犯脫逃等再犯罪所導致的自然執行中止。前者很好理解,而對于后者即執行中止制度來說,則是指遇有重大家庭變故、重大社會事務需要處理、重大疾病需要保外就醫以及其他特殊社會需要的情況下,對于沒有現實危險性、刑期或余刑符合一定要求的罪犯,在有固定居所和收入且品行良好的社會公民擔保下,可以暫時不再執行刑罰,待引起中止的事項消減后再執行未執行完的刑罰。而實際需要監外執行的罪犯服刑則可以通過假釋至社區內服刑,即為統一刑罰執行,將實際需要監外執行的罪犯服刑和目前社區矯正統一改為社區刑方式。

又如,律師參與問題,保障各方面包括受害人、社會公眾等權利問題,減刑的嚴肅性問題及其訴訟化問題,實現假釋行政化問題,等等,亟待提上議事日程??傊?,必須對行刑變更進行法治性審視和重構。

2.監獄行刑內容范疇等應當得到重新認識

監禁刑刑罰內容范疇應當包括監禁懲罰和改造,這是在總結革命根據地監獄經驗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中國監獄一以貫之的含義,《監獄法》第1條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其各章節也的確是圍繞這個展開的。然而,由于《監獄法》是按照人民權力—法制的邏輯展開的,對此方面的規定尚存在諸多不完善甚至混亂不清的地方,懲罰與改造內容無法得到明確和進一步細化量化,難以適應社會的發展。而伴隨著行刑實踐中監獄辦企業、辦特殊學校等諸多問題的出現,尤其是難以衡量的改造效果和事實上的罪犯再犯罪率屢升不降,使人們對“改造”說產生了動搖。再加上我國刑事司法的重心尚未轉移到執行領域,而監獄又受自身封閉性等因素影響未能被社會認知,因此,人們也就開始認為,自由刑顧名思義就是單純剝奪與限制犯罪人自由?!氨举|上的報應性,內容上的明確性,程度上的限定性,運行上的暴力性是刑罰客觀具有的基本特征。作為刑罰的具體強制方法或懲罰方法,也可以說是刑罰的具體內容,客觀上都應具有上述特征?!币罁@些特征可以判定,勞動改造與教育改造等改造工作不是監獄行刑的內容,“只有監禁及圍繞監禁落實開展的工作(如收押、釋放、設置圍墻電網、警戒線、控制通信會見等等)才是監獄行刑之內容”〔74〕。這勢必會導致行刑走向歧途,刑罰及其執行就成了一個失去靈魂的自動售貨機,其原本內涵豐富的人倫情理、道德正義、生活意義等也就無從附著。

而當我們轉向人民權利—法治的邏輯來展開對監獄行刑的思考,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不僅行刑懲罰與改造內容能夠得以明確和進一步細化量化,整個監獄也將會得到法治化和科學化改造與運作。即以裁判范圍內的自由權為基本度量衡,以人民權利為范導,以社會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容納度為基礎,根據不同的犯罪和裁判刑罰要求以及改造需求而進行,并因不同行刑階段和現狀要求而不同。而且,改造的宗旨性、范導性及其從強制到自覺的實時性還時刻影響著行刑內容的變化發展。進而,對每一個罪犯都應當設計和實施一套個別化行刑方案,對個別如有冤假錯案可能的罪犯,不排除只適用自我改造型行刑方案,而不進行強制性行刑改造。在刑罰的每一個階段都應當關注改造,包括對社會環境的改造以及犯罪人的社會回歸等,并使刑罰形成一個閉路循環提升系統,不斷在科學、民主、法治的觀照下保持一種尊重和朝向自由的動態平衡。這又使得具有自主知識體系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罰理論建構得以展開〔75〕,包括監禁刑的本土化、時代化再造。

客觀地看,刑罰實質上是一種包括犯罪人在內的社會自身的實踐活動,刑罰及其內含的懲罰與改造都有規律可循,并都應當遵循其客觀規律進行,但各自規律及其對規律的遵循要求是不同的。懲罰實踐遵循的規律是一種法治實踐規律,主要體現在懲罰措施、程序和實體規范等的制定上,追求一種正義價值的實現。懲罰實踐一旦有了法律規范可依,必須依法進行,否則要追究法律責任、承擔法律后果。而改造實踐遵循的規律很大程度上體現為一種科學規律,尤其是用于改造的社會實踐必須遵循其自身規律才行。因此,改造的實施主要講究科學原理、科學標準、科學指標等科學性,改造實踐有可能是科學實驗性的或者是有風險的,改造的效果不排除無效的存在。監獄行刑實踐遵循的規律則是一種更為宏觀的規律,講究刑罰正義、改造人的目的以及生活意義等的全面實現;其實施需要借助懲罰與改造的有機結合,輔以行刑獎懲、行刑變更、行刑管理等綜合進行。而對改造效果、行刑效能的考察,應當廣泛借助大數據等手段,既要有正向指標、近期效應,更要看反推的社會效果等,不能像目前這樣放任自流或將罪犯再犯罪原因完全歸責于監獄履職問題。經過法治化和科學化改造,不僅刑罰懲罰得以細化和量化,而且行刑改造也實現了范式轉換即朝向借助社會實踐得以完成的刑社分離方向轉換,進而又使得行刑更加社會化、民主化。如果簡單地用法治化程度和科學人文性來評價監獄,那么可以說,行刑的法治化程度能反映出監獄的文明水平如對權利的保障程度,行刑的科學人文性則完全體現出監獄之所以存續的價值意義如對人的價值提升。而前者可以說相對較簡單容易,后者則是一件極為復雜艱難的事。

3.監獄體制機制應當像企業那樣進行分門別類和專業協作化運行

這種分門別類和專業協作化運行就是要圍繞行刑效能提高,走以人民為中心的監獄—社會互動式高質量發展之路;就是要遵循行刑規律,營造符合現代社會權利—法治邏輯,總體設置體現出社會化而非監禁化、和社會融合而非隔絕斷裂,運行體制呈現為差序向上向善和不斷消除犯罪的社會土壤的科學知識—實踐型刑罰執行格局;就是要在罪犯收押到刑滿釋放期間,進行一種關于人的改造提升與社會回歸的,從評估檢測到行刑懲罰與改造再到評估檢測的專業協作而又循環提升運動。這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即馬克思所講的市民社會決定著政治國家的必然要求。

顯而易見,這并非當前依然沿襲的全能型監獄定位下的權力中心型工作體制機制。如按照所謂人才重要程度和能力水平,縱向將監獄系統人才劃分為(正科以上)領導管理、(監獄執法)業務工作、(具備專門職業資格即職稱)專業技術三個不同層面人才梯隊,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核心專業類(涉及法律法學、教育改造、刑罰執行、心理矯治、綜合評估、醫療衛生、獄政管理、企業管理、信息工程等)、綜合保障類(包括公文寫作、行政管理、組織人事、財務管理、工程建設、理論研究等)、輔助執法類(包括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三大人才庫〔76〕。這本身就不是專業化思維,如專業分工協作不存在重要不重要之別及其先天性等級之分(如具有傳統權力崇拜及其主輔色彩的領導管理、業務工作、專業技術的分類);也不符合知識—實踐范式的專業化運行邏輯,專業類別不是圍繞刑罰執行及其效能而設計的,尤其是理應居于引領監獄發展核心位置的監獄“第一生產力”——科學理論的研究遠遠被忽視。究其根源,主要因為人們在原先人民權力—法制范式中,并沒有脫離感性關系的邏輯,往往還在感性地做著經驗命題作文,因而言說的還只能說是充滿語文藝術色彩的政治話語,而不是科學話語。一旦開始講監獄科學時,又沒有用科學的眼光打量監獄行刑、依據科學的規則分門別類、按照科學的邏輯予以展開,而是“集體無意識”地在未經過現代科學審視、反思和重構的原有有機系統及其自我確定的任務安排中試圖實現科學,所以,也就有了與沿襲至今的獄政管理、刑罰執行、教育改造、生活衛生、勞動改造、安全生產等監獄工作相應,卻非現代監獄行刑科學意義上的眾多所謂專業領域及其專業委員會、專家庫等。

因此,監獄中崗位及其職能必須進行專業化轉換和科學法治性審視,重新設計。通過對行刑的相關性考察其社會性,間接相關的都應當盡可能地推向社會,如勞動、一般國民教育、醫療保健等方面,但和監管密切相關的如公共衛生專業則可以保留。通過對行刑效能的貢獻考察其專業性,如評估檢測、行刑設計、懲罰與改造的具體實施等;通過對理論性與實踐性、裁判性與執行性、行政性與刑事性、社會性與刑事性等性質審視其法治性即權利保障性和相對分權性,如權力的相對分離協作性、明確性、有限責任性等〔77〕。而由此所展開的各種專業崗位的科學技術知識至關重要,關系到中國式現代化監獄的命運,正如“中國式現代化關鍵在科技現代化”那樣。

(三)研究方法

由于監獄是一國文明的表征,是大社會中的小社會,因而幾乎要用到社會科學研究中所有方法。比如,采用社會類比法、綜合印象調查、公眾媒體考察法等方式揭示中國監獄內涵和當前現狀;采用系統考察法從整體上分析現代監獄的轉型和現代中國監獄所面臨的具體問題;采用歷史分析法和歸納總結法對中國現代監獄歷程和現代化背景進行梳理和總結;采用歷史分析法、比較法以及馬克思主義方法考察現代中國監獄的社會背景,探索現代中國監獄的一般社會原理;采用哲理思辨法對監獄、刑罰哲學命題進行探討;使用演繹法、比較法以及概念分析法對現代監獄理論體系和運行模式進行建構;等等。但我認為,最為重要的或者說當務之急應當是立足于傳統向現代轉換的視角,采取便于自主知識體系建構的、問題導向下的價值功能—理論模型—操作方案的現代理論研究方法,綜合運用中西比較法、歷史分析法,尤其是將馬克思哲學方法和原理貫穿于其中,以探索社會主義中國現代監獄的內在發展規律及其應然機理和形態。對于“理想圖景”的探索,總體上可以借鑒采用西方現代理論模式即哲學—原理—方案模式的研究方法,建構自主知識體系,具體研究中依然保持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傳統有機整體研究方法,尤其是原理探索中勢必會有大量哲學話語的研究。

并且,由于中國監獄行刑比較特別,以改造人為宗旨,既關涉懲罰,又關涉改造,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必然是復合的,不僅要用法治的方法,還要用人文的、科學的方法等。以勞動改造為例,有學者從“法治式勞動改造論”層面指出,從純粹的理論角度,勞動改造不是一種有關監獄行刑的專門性法律理論,但是,由于它具有完備的哲學和政治學基礎與完整體系的監獄行刑模式,勞動改造與西方國家其他的監獄行刑模式一樣,是人類監獄行刑理論的重要財富。從實踐角度來講,勞動改造與其他監獄行刑模式相比具有一些獨特的優勢。第一,勞動改造更具合理性。勞動改造行刑的基本內容是勞動,顯然比把罪犯完全置于無所作為狀態而剝奪其勞動機會的行刑更具有人性優越性,即便與那些完全以罪犯的紀律培訓、秩序維持等為最高目的的行刑相比,亦具有社會性的優越性。第二,勞動改造更具科學性。勞動改造行刑一方面要確保為罪犯提供勞動機會,另一方面又要保證監獄經濟持續正常發展,而國家對此則實行特殊政策,既鼓勵監獄經濟積極與外部社會經濟結合,利用社會經濟的優勢并與之保持一致,又不是完全放任監獄經濟,任其在市場經濟社會中自生自滅,而是強化監獄經濟的特殊性以防止市場的侵襲,從而使監獄經濟揚長避短。這種做法充分結合了理論與實踐、理想與現實,相對于完全市場經濟化的監獄經濟形式即所謂“權利行刑”來說,是一種較為完美的科學舉措?!皺嗬行獭睂嵸|上是把罪犯當作市場經濟社會中的廉價勞動力來對待,監獄運營費用需要罪犯用一部分“工資”來承擔。第三,勞動改造更具正當性。勞動改造要求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將作為物質活動的“勞動”與作為精神要素的“思想”并重,注重罪犯之間、罪犯與管教人員之間進行思想或精神層面的交流,這種交流活動遠遠勝于那些單純給予罪犯優越物質條件卻又孤立罪犯而不對其作任何說服、剝奪其所有思想和精神活動的行刑。當然,這種交往與交流還存在不足,如單純由管教人員支配、內容單調且多為政治性內容等,但瑕不掩瑜。第四,勞動改造行刑具有最為廣泛的社會現實性。勞動改造行刑具有法律主義、科學主義和人文主義的宗旨理念,統治階級乃至整個社會都把勞動改造行刑當作人類改造世界的重要使命之一,主張監獄與社會互通。與社會把罪犯排除在外、封閉在監獄之內而標榜“人權”的做法相比,勞動改造行刑要求全社會都要參與行刑,更加現實與誠實。當然,作為“本土資源”或“傳統”,勞動改造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缺陷,其最大缺陷在于缺乏法治主義的基礎,政治或科學目的優于法律原則,以致無法嚴格依法行刑。無論“外來資源”還是“本土資源”都不能夠完美地將法治主義、人文主義和科學主義有機結合,形成理想的行刑模式。理想的監獄行刑只有將“外來資源”與“本土資源”結合,吸取“外來資源”中的法治主義要素,保留“本土資源”的勞動改造中的人文主義和科學主義,創造出一種可稱作“法治式勞動改造”的模式時才可能出現。對中國行刑模式的建構而言,現在所需的不是拋棄勞動改造,而是削弱其中的政治元素,增強其中的法治內容,構筑一種“法治式勞動改造”。具體而言,應將勞動改造完全納入法治軌道,徹底定性為可以進行不同層次劃分和法理適用的行刑法律關系,從而使中國監獄行刑憲法化、法律化、司法化,并結合中國社會實際而不斷進行創新〔78〕。顯而易見,在監獄行刑中,法治、科學、人文等缺一不可,不能混淆⑩;在監獄行刑的研究中,法治、科學、人文等的方法同樣缺一不可,不能代替。

四、結語

自近現代以來,與人們在自然科學領域深感中國一直處于前科學時期——沒有形成科學理論和實驗體系,而從根本上制約生產力等發展一樣,在社會科學領域,人們一直面對的是這樣一個現狀——傳統中國人長期生活在一個當時文明程度相對頗高的“中央之國”里,沒有(盡管也許是無須,甚至是不屑于)像西方社會那樣明確地提出自己的系統社會理論,唯有單純一貫的家國天下生活循環往復著。自遭遇并學習一個與自己在社會形態上全然新異,擁有各種與線性、單向、不可逆轉、不斷進步的歷史觀和時間觀相應的系統社會理論,在實力上又遠超過自己的西方文明之際,人們頓覺政治社會理論之重要。而各種舶來的西方社會理論在中國舞臺上競相表演乃至支配之后,冷靜下來的人們開始思考一個能夠吻合中國歷史真相的政治社會理論〔79〕。盡管人們在近現代過程中吸收并堅定著來自西方卻關乎人類的馬克思主義,但它只提供了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世界觀與方法論,并沒有也不可能提供現成的答案。因此,人們非常缺乏也非常需要能屹立于世界的、合乎中國史實的、自己目前乃至以后生活的政治社會理論(無論是解釋性的還是指引性的)和實踐體系。而建構這一切,正是我輩義不容辭的責任和使命?;趯υ鴰煆娜毡?、蘇聯、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現代中國政治社會典型代表——監獄——的認知和憂思,筆者試著站在前人的肩上淺談這一宏大系統,即介于實證知識監獄學與社會政治學相對分離之間的、事關社會主義中國監獄的一般理論監獄學構想,或者說企圖為社會政治學與實證知識監獄學的分野提供可能進路和有機銜接紐帶。

也正是從近代以來,中國一直探索的相對于傳統來說屬于一種嶄新的制度建構,即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權制度體系建構之宏大背景來看,新時代中國改革這種二次革命可以說是更具有歷史里程碑意義上的革命,因為“在嚴格意義上,革命必須是制度革命。如果一種政治力量推翻了先前的政權而繼承了傳統制度,這只能說是繼承了正統,并不是革命。按照這個標準,中國歷史上只有過三次真正的制度革命:周朝建立天下體系,秦漢建立郡縣制的行政統一制度,還有清朝崩潰后至今尚未完善的現代制度”〔80〕。正因為此,早在20世紀末,人們就提出中國監獄的發展戰略問題,認為中國監獄已經處于一個歷史性轉折關口,中國監獄發展戰略不僅面臨著革命性變革狀態,而且處于至關重要且迫在眉睫的新的發展戰略制定和實施之際。但令人遺憾的是,新中國監獄卻一直沒有建立和實施自己的發展戰略,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監獄的發展實質上是一種缺乏發展戰略意識的發展〔81〕。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立意高遠、事關全局并要首先予以研究考慮的重大課題。但它并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注意和重視。時至今日,這個問題依然存在,以致中國監獄近40年來一直處于紛繁變化之中。盡管它也受到中國社會改革大勢所趨的推動,但這些改革和探索卻發人深思,其成效如何,所指引的方向如何,目標如何,等等,仍有待商榷?!爸袊O獄發展戰略‘已經到了非下大氣力進行嚴肅認真地研究、解決不可的時候了’,盡管事實上我們可能已經錯過了戰略決策和實踐選擇的最佳時機!”〔82〕然而,是什么原因導致人們一直未能去做?筆者認為,看似與社會一致的心浮氣躁、急功近利有關,實則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人們對近代以來西方文明沖擊下的中國監獄缺乏扎實的基礎研究,尤其對應當形成的具有人類社會普世性和根本性的現代中國監獄深層機理缺乏研究探索所致。對于這些關乎人類自身的終極關懷和價值意義的問題,人們總要面對并亟須解決。所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加強法學基礎理論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學科體系、課程體系。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既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中國特色法治理論支撐的必然要求,是新時代中國法學研究創新發展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和學術使命”〔83〕。也就是說,對現代中國來說,科學創新很重要,而與科學一樣重要并相伴相隨的是民主、法治制度體制,兩者缺一不可。構建具有自身特質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打造易于為國際社會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疇、新表述”“還要讓世界知道‘學術中的中國’、‘理論中的中國’、‘哲學社會科學中的中國’”〔84〕。

當然,現代中國監獄的研究涉及內容較廣,需要做的事情較多,尤其需要詳細研究建構的方面比比皆是,本文只能作一種宏觀綱領性分析、認知、概括和預設,即一般理論監獄學意義上的研究思路,寄希望能給有點孤寂的、欠發達的中國監獄理論與實踐以震動,包括推動中國監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并以此推動人們去思考、探索以及實踐。

不管怎么說,一個時代總有一個時代的實踐和理論,刑罰執行領域亦然。單純就一般理論監獄學意義上的探索來說,沿此研究進路、邏輯、方法,人民懲教學及其科學知識引領的、專業分工協作和黨全面系統領導的、標本兼治和情理法融匯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權利—法治型人民懲教體系的出場,與對勞改學及其勞改體系、監獄學及其行刑體系的取代,是自然而然的事。而從新時代社會基本矛盾變化及其治理方式策略等要體現中華人文傳統和社會主義以人民為中心的本質特征以及對消滅違法犯罪的理想追求(實際上亦是人人得以自由而全面的發展的自然要求),并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相對應的角度來講,可以將刑事執行統一稱為人民懲教。無論是用“監獄”還是用“矯正”“改造”等名稱,都顯得片面,失之偏頗。以懲教來論述,亦有體現社會主義社會懲前毖后的方針和以改造人為宗旨的人民民主專政之法治懲罰之意,而和目前通常所說的獄政管理、管教等相區分。并且,以此亦可涵蓋一些與人身自由相關的行政處罰的執行。所謂人民懲教,顧名思義,是指在人民當家作主的語境下,為努力消滅違法尤其是犯罪現象,遵循新時代政府、市場、社會常態互動發展規律,秉持社會實踐改造人的宗旨和原則,依法科學運用所需的社會實踐資源而對犯了法的罪犯實施懲罰和教導改造(以刑罰執行為主),以及努力消除違法的社會環境基礎的系列活動。歷史地看,計劃經濟時期社會主義中國刑事執行司法制度實踐的特色是勞動改造,那么,經過改革開放乃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的建立和發展并進入新時代,人民懲教則應是常態社會主義中國刑事執行司法制度實踐的特色。關于這種宏大的社會主義中國懲教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及其專業化運行體系的建構,正有待人們去創造。

注釋:

⑥一方面,社會難以走進監獄、研究監獄,以致監獄學與哲學、社會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學科不相融合,給這些學科的研究與發展帶來阻礙,還使得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等以及人與社會的學問不能形成自洽的閉環研究理論;另一方面,也正由于監獄學發展滯后,不僅致使整個既具實體和程序意義,又具有人的改造科學意義的刑事執行法難以與實體意義的刑法、程序意義的刑事訴訟法分庭抗禮并三分天下,更加不利于刑事一體化的實施(當然,這也與我國傳統乃至目前依然盛行的刑法中心論有很大關系),而且使得社會缺乏有力的自我規制反饋,不利于人們對價值意義和存在可能性等的探索與追問。

⑦目前,不少監獄(監獄管理局)把原先的工作流程、規范等進行制度化,甚至把談話教育的時間、地點、民警人數等都規范起來,便以為實現了法治,實際上是南轅北轍,不僅背離了科學、民主、法治,反而在權力任性中把法制完全置于僵化境地,使其原先的科學性、民主性、靈活性一掃殆盡。

⑧改造性獎懲實質上仍是一種改造措施,而不是獎懲,應當有嚴格的施行條件和程序規則。

⑨人們曾采用監獄、勞改隊等形式化解監禁刑水土不服等問題,但在改革開放以來“以美為師”“監獄要像監獄”等思想沖擊,以及社會主義中國刑罰自主知識體系尚未真正確立的情況下,人們并沒有沿著原先的理路前行,以致監禁刑日趨走向死胡同。

⑩目前,這個方面的例子有很多,所帶來的弊端很大。也有借口法治而不講科學的情況,但在時下依法治監的大背景下,更多的還是把改造科學等同行刑法治的情形,嚴重制約監獄行刑工作尤其是改造工作的展開。如把改造的一些做法如談話教育措施制度化,進行法治性追責,不僅使得改造陷入片面、僵化的局面,而且嚴重背離改造科學規律,蠶食著行刑正義。又如把防范罪犯自殺的人文關懷當作管理絕對保障,把防范罪犯脫逃的安全科學當作全員職能絕對保障,不僅不利于監獄工作專業分工協作化發展,而且背離法治精神,混淆是非,人為扭曲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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