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數據共享的功用價值、風險挑戰及優化路徑研究

2023-07-06 11:12王政興
中國商論 2023年12期
關鍵詞:金融交易數據共享金融科技

摘 要:在金融科技興起的背景下,數據共享實現全面革新,數據作為生產要素日益凸顯出其重要價值。在有力破除數據孤島壁壘、打通金融數據互通共享等方面,新型數據共享展現出無比優越的生命力,不斷推進構建多元主體數據共享平臺。然而,數據共享轉型暴露其自有風險,同時存在數據權屬模糊、數據關聯漏洞、金融監管缺位的問題,誘發信息泄露和不法利用風險?,F階段,面對金融科技帶來的新風險、新問題,應堅持慎之又慎的監管態度,在不損害金融主體創新活力的同時,注重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在法律擬制、科技支持、協同治理等領域深化完善金融數據監管體系。

關鍵詞:金融科技;數據共享;數據監管;數據安全;金融交易

本文索引:王政興.<變量 2>[J].中國商論,2023(12):-130.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0298(2023)06(b)--05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科技+”思維向金融領域的持續滲透,金融科技正悄然改變金融行業的運作模式和服務方式。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的定義,金融科技是科技驅動的金融創新,能夠創造新的金融模式、新的金融應用、新的金融服務流程和產品,從而改變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提供方式的全新金融業態[1]。金融資料數據化使得金融數據利用方式發生重大變革,金融數據的便捷性和共享性得到顯著提升,在推進普惠金融的發展、提高金融運行效率等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金融科技構建的新興金融運作模式在打破傳統監管的內在統一性,不斷挑戰傳統金融監管的固有邏輯。傳統金融監管在金融科技領域形成的監管真空不僅無法規制違法行為,還極易產生系統性金融風險。2021年10月31日金融委會議的召開,標志著金融科技監管進入嚴監管時代,再到近期金融監管迎來重大改革——成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數據局等金融監管機構,中央對金融風險的管控方式不斷與時俱進。為更好地實現對金融科技的全方位監管,完善法律保障、重視科技賦能、推進協同治理或將成為強化金融科技監管的未來方向。

1 金融數據共享的功用價值

1.1 數據共享有助于加快數據流通,破除“數據孤島”壁壘

數據孤島一詞由“信息孤島”理論衍生而來,是指數據被分割、儲存在不同的主體或部門手中,成為一個個單獨的數據集,無法實現互聯互通、相互分享和整合利用[2]。相較其他物質產品,數據自身的非排他性決定了其擁有區別于其他消耗品的獨有屬性。數據自身的固有價值并不會因多方的重復利用而有所損失,這一特性也為其在平臺間自然流動和多用戶互通共享提供了天然基礎與發展活力。鑒于數據本身自然流通的特性,數據孤島不應為時代主流,數據共享方為應然之道。金融科技作為大數據時代的產物,與金融領域數據開放共享息息相關,也必然會破除數據孤島的信息壁壘,不斷推動多方信息交互與數據交融。

金融科技支持下的數據共享,一方面,節約了平臺信息利用的成本,提高了金融數據利用的效率,引導金融業內良性競爭,豐富了金融產品,推動了金融服務的不斷完善。另一方面,平臺依托共享數據庫的海量用戶信息,拓寬了服務對象,促進了金融交易,同時帶動了普惠金融的發展。具體而言,數據共享打破了各銀行之間、銀行與第三方機構之間各自為政、數據壟斷的困局。共享時代下,數據資源由原本一家獨有轉化為社會共有,這一轉變極大地降低了各方利用數據的成本,為金融服務提供者開創了輕資產模式。數據共享也促進了金融行業內部良性運作,助推銀行與第三方機構等展開高效合作,進而達到用戶、銀行和第三方機構協同運作、互惠共贏的局面。另外,由于海量數據被社會共享,金融本身具有“配置資源”等功能,數據共享緊密結合了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金融各類服務功能縱深發展[3]。數據共享有助于平臺尋求供需信息,優化了過往供需匹配機制,加速了雙方交易的達成,也拓寬了金融服務對象,將金融服務與產品進一步下沉到社會各個層面,有助于推進普惠金融的成長發展。數據共享使金融服務機構接觸過更為廣泛的用戶信息,有助于其不斷發掘潛在客戶,持續尋求新需求、新動力,在這一過程中,金融服務普惠面進一步擴大,推動了普惠金融的發展[4]。

1.2 金融數據共享有助于防范金融風險,助推協作共贏

在面對用戶數據激增和競爭對手林立的行業環境下,無論是傳統商業銀行還是新興互聯網金融公司,在其交易運作的過程中都需警惕業內金融風險?,F代金融行業面臨的風險主要來自可能引起壞債積壓的信用風險和新舊金融業碰撞所引發的市場風險。金融科技支持下的數據共享,為各經營者提供理性明智的風險應對之策,同時助推業內各方協同交融,共同實現互惠共贏的局面。

信用風險是金融行業所面臨的一個固有難題,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評價體系依賴海量的客戶信用數據。信用風險主要是指債務人未履行其義務而造成債權人經濟損失的風險。就我國銀行業而言,其遭受著由壞債累積而約束貸款能力的金融風險,主要體現在不良貸款比例仍較高,影響銀行的資金儲備、加重銀行的運營負擔。同樣地,新興金融公司在面臨因客戶數據匱乏而信用評價體制不夠健全的難題。信用風險是傳統商業銀行和新興金融公司共同面臨的難題,找尋全面有效評價客戶信用的路徑是有效化解經營風險的治本之策。貫徹數據共享理念,建立全方位、多層級的大數據共享平臺,一方面,可以推動不同經營者共享其所掌握的客戶數據,有助于商業銀行或金融公司在后續交易中更為全面地刻畫客戶形象,更好地結合服務對象在其他平臺的信用評價,以決定是否與其進行交易。另一方面,共享用戶信息有利于健全個人信用評價體系,豐富評價信用所應考慮的細節,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降低壞債累積的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是指傳統商業銀行在消費金融涌現下所面臨的缺乏行業競爭力的風險及競爭壓力,主要體現在其提供的金融產品種類無法滿足多層級人群及其自身開發金融產品的創新能力無法適應社會需要。商業銀行擁有深厚良好的受眾基礎,其服務對象基數較大、情況多樣、分布廣泛,如果要發展創新業務或提供金融產品,就需要進行產品的差異化設計,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以加強自身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的能力。相較金融科技企業,商業銀行因缺乏金融技術支持和轉型所需的成本估算機制,而很難存在數據共享的內在驅動力,自身創新能力受到嚴重制約[5]。數據共享時代下,商業銀行應廣泛與金融科技企業展開合作,既有利于商業銀行自身學習先進的產品設計技術、引進高水平的管理運營理念,以提高自身行業競爭力,加快自身內部轉型,推動實現良性競爭,又有助于金融科技企業借助商業銀行提供的海量客戶信息推動產品設計優化,尋求新的受眾人群,加快供需雙方匹配,促進金融交易的實現。由此可見,數據共享為傳統商業銀行和新興金融公司提供了高效的交流平臺,為新舊金融行業帶來生機活力,助推金融行業更優向好的發展。

1.3 金融數據共享有助于提高服務精度,優化用戶體驗

隨著民間資產的累積和居民消費觀念的轉變,大眾參與投資理財的熱情高漲,尋求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與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的愿望十分強烈。在數據孤島商業背景下,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提供面臨諸多難題。從供需對接角度來看,用戶數據壟斷使得理財機構處于被動發展的局面,多數客戶作為需求方,十分注重自身的隱私保護,加之對新興金融企業的缺乏信任感,往往對主動尋求理財機構金融服務有所抵觸,但目前有限的金融服務無法滿足其需求;金融服務機構作為供應方,由于缺失客戶信息而無法及時與有特定金融需求的消費者進行對接,面臨錯失眾多良機的困境和運營效率低下等難題。從金融產品創新角度來看,信息交互受阻影響著金融產品的設計方向和產出速度,無法針對某一新興需求目標人群進行產品升級,也阻礙著個性化、定制化金融服務的發展。

推動數據共享,建立有效的多方信息交互平臺,對促進個性化金融服務的發展和推進多方混合經營都有著重要價值。金融科技時代,用戶逐漸關注自身的消費體驗,并不斷追求個性化、定制化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消費模式,為金融服務創新發展提供廣泛的受眾基礎。通過多方數據共享與技術支持,客戶的消費畫像將被更為精準地描摹,其消費興趣與習慣將被更全面地分析,并被多方金融機構所捕捉。有相關金融產品的理財機構可以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優化式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從眾多金融機構中進行選擇,這一轉變為消費者提供了更為有力的主動權,激發了潛在用戶的消費熱情,促進了金融交易的實現?;诓煌黧w間的信息交互,金融服務與不同主體的比較優勢相結合,為用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在增強客戶黏性的同時,也促進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營商環境的形成與發展。

2 金融數據共享的風險挑戰

2.1 數據確權模糊引發授權越位風險

相較一般物權抑或知識產權,數據權利的存在有其自有屬性和獨有特性。一方面,數據權利的獲取與變形更顯“隨意”,數據能夠以極短的時間被多位主體同時使用,在此過程中不斷衍生出新的數據變形。另一方面,數據權利最顯著的特征是其本身價值和使用價值在多主體同時使用過程中并不會有所減損,這意味著數據具有重復利用和互通共享的獨有優勢,與現階段市場所主張的“開放”“共享”不謀而合。出于規范市場秩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的考量,盡管數據權利擁有被實時共享的屬性,人們仍然需要界定數據權利歸屬及其合理運行標準,以滿足不同主體對其所擁有數據權利不受侵犯的“安全感”的需要。

現階段,數據確權的規制缺乏較為成熟的法律界定,例如個人數據是否等同于個人信息、數據衍生或數據變形引發權利變更等熱點問題,目前國內立法并未對此有較為精確的回應。數據確權之路如此艱難的首要原因是目前有關數據權屬的理論尚未形成統一認識,從數據權利立法保護應側重“人格權”或“財產權”抑或兩者兼顧[6]到“原始數據”和“衍生數據”對于數據流通過程中所牽扯多方主體的權屬紛爭,不同學者或立法人員都有自己獨有的見解與看法。在這一新興領域,理論基礎的形成與成熟仍需經歷一段時間的摸索?;诂F有理論的紛爭與不確定性,數據確權的有效落實愈發未知。開放共享的過程中,面對數據被二次處理的情況,基于新舊數據之間的聯系與更新,在無任何權威理論支撐的情況下,其權屬問題較難以界定。另外,在既無權威理論支撐,又缺乏大量可借鑒實例的情況下,立法者若要推進數據確權工作,則需另辟新徑。然而,其在摸索過程中需承擔潛在的試錯成本,即面臨制度難以落地、執行不力的風險與挑戰。由于我國金融數據權屬界定標準、數據定價標準不一致,數據使用者受到缺乏數據效益、成本估算機制的影響[7],嚴重阻礙了數據共享機制的運行。在缺乏清晰明確的數據確權的法律規制背景下,數據在共享過程中極易被混淆實際權屬,數據使用者或將出現頻繁越位使用數據的行為而避免法律追究,這將危害法人的數據安全和個人的隱私利益??傊?,由于數據確權尚未成熟,基于個人隱私信息在不同主體之間的廣泛流通性,數據確權的失靈為個人隱私泄露埋下了隱患;何為數據權利所有人或侵權責任承擔人,仍需進一步立法回應。

2.2 數據關聯失控危害金融信息安全

構建新型“金融—科技”現代共享平臺,意味著推進傳統金融行業與多領域新興企業的深入融合?!皵祿P聯”作為聯結多主體的紐帶,具有接入主體激增與共享鏈條延長兩大顯著特征。針對接入主體激增而言,相較原有傳統的金融信息交互模式,共享平臺因其對海量數據的需求而迫切尋求大體量的用戶基數。傳統金融行業為加大自身業務規模、推進產業結構轉型,不免會出現降低對接入主體要求的標準,放松對接入主體的信用或資質審查的亂象[8]。面對成分復雜的接入主體和廣泛流通的用戶數據,加之部分銀行缺乏對此領域的監管經驗和防范意識,用戶隱私信息尤其是個人金融信息的安全難以得以有效保證,或將挫敗客戶對銀行風險管控的信心。另外,針對共享鏈條延長而言,準入接口數量的增加及數據流通性的提升,無疑使數據流通的主體和環節呈現持續膨脹的趨勢,也涌現出大量新問題。多環節、多主體意味著個人信息被利用程度加深、隱私暴露風險指數加劇。多邊市場主體關聯情形下,難以保證各主體都遵循行業和道德準則,不免會出現信息使用者濫用數據,而造成損害原數據權利人利益或侵犯個人隱私的后果。多環節下信息鏈條顯得更為脆弱,如不法分子僅需對某個環節進行攻破,就可獲取海量的用戶信息,這一問題對每個環節涉及數據權利主體的風險管控能力,例如信息加密、反竊密等技術能力都提出了更為嚴苛的要求?;谖覈鴮祿_權的規制仍處于模糊地帶,數據鏈條下各個主體的權利義務尚未明晰,也成為個人隱私泄露現象持續泛濫的重要原因。

2.3 監管效能低下暴露保護機制短板

金融科技背景下的數據共享呈現出多主體、多領域、多交互的顯著特征,多主體之間的交織融合形成了更為復雜的金融生產關系,愈加凸顯我國監管體系的短板與不足。傳統銀行行業、新興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的深度合作與產業融合,在為金融產業創新賦能的同時,也自主構建了交互交融的復雜數據網絡。與此同時,交互網絡的形成擴大了金融風險涉及面、極易形成金融風險彌散效應[9],或將深刻影響數據共享鏈條的各個主體。為最大程度地規避金融風險彌散的不良影響,最為有力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套全方位、高效能的金融監管體系。

現階段,面對金融行業與數字科技深度融合的復雜現狀,基于傳統金融行業所構建的金融監管體系,因信息不對稱和數據滯后性而難以充分收集和利用金融數據實現有效的科技監管,無法保證及時有效的監管預警和風險防控[10]。從傳統監管模式轉向更為復雜的多元領域監管模式的過程中,面對復雜的監管客體,選擇多頭監管還是單一監管仍是金融數據監管的棘手難題,不當的監管模式容易形成“監管真空”。

金融科技監管的一大重要特征就是“跨界性”,具有跨行業、多領域的顯著特點,呈現出交叉融合的發展態勢[11]。目前,我國對于金融科技這一領域的監管仍存有較大空缺,圍繞監管主體與監管方式仍保留亟待解決的大量難題,集中體現在監管技術、監管體系和風險預防三個領域。在監管技術層面,由于金融數據共享是新興領域,我國配套的監管技術仍處于滯后狀態,尚未形成多元監管模式,無法有效判斷風險等級,較難抗衡重大金融風險;在監管體系框架內,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障礙、中央與地方的協調障礙、科技發展和金融監管協調的適應性障礙問題仍然突出[12],其有效規制有利于化解“多而無用”“權力越界”的監管亂象;在風險預防領域,基于前兩者的功能缺失,我國金融監管仍處于事后監管的被動局面,難以對未來重大的金融風險作出精確判斷及切實保障金融從業者或金融產品消費者的預期利益。

3 金融數據共享的治理優化路徑

3.1 細化金融監管之頂層法律設計

為應對金融科技背景下數據共享暴露的新矛盾、新風險,立法工作者應著重展開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數據局的聯合協作,從數據權屬、監管模式與共享機制等方面深化對金融監管的理解,共同推進構建金融科技監管規則體系。鑒于金融科技衍生的數據鏈條具有多元主體和多重關系的特性,明確金融數據在消費者、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之間的權屬范圍已成為深化金融監管的前提與基礎。注重協調平衡各主體之間的數據歸屬與權限范圍,在避免損害數據共享創新活力的同時,制定合理的金融數據監管規則和管理秩序。其一,規范數據確權應堅持消費者對自身金融數據的控制權,確保消費者對金融機構超越范圍的數據交互行為享有知情權。面對自身金融數據被無意識二次利用的情況,消費者同時具有拒絕權與撤銷權[13]。其二,立法仍應關注市場數據壟斷與信息不合理分配亂象,規制某些市場參與主體借助信息不對等的優勢進行不正當競爭。其三,結合金融科技這一新興領域特點,為實現金融數據生命周期持續有效監管,立法工作在應對多樣多變的數據類型時,應采取差異化規制舉措。在面對新興領域無法可依的困境,立法可預先制定基礎性和通用性的規定,規制準入門檻與普適規則,為規范交易行為設置兜底條款和法律底線。在已有法律規范的基礎上,立法工作者可依據數據特點和風險等級,對不同交易行為進行差異化法律規制,保證金融科技監管的靈活性和適當性。其四,現有《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技術規范》《數據安全法》等法律對數據分類分級和交易風險等級的規定仍相對模糊,且尚未達成統一的意見或標準。因此,立法工作應重視加快推進數據分類和風險等級統一化規制進程。其五,立法重心仍應保證數據流通的安全性和穩定性。為實現我國《數據安全法》所追求的“數據安全、自由流動原則”,立法工作者需要在保證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引導跨業、跨境數據共享,加快構建全金融行業信息交互平臺,制定金融數據共享平臺準入與交易規則,進一步破除信息壁壘,充分發揮信息生產要素的獨特優勢與潛在活力。

3.2 推進金融監管之現代科技賦能

大數據、人工智能、共享機制等現代科技的更新不止于為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帶來了變革與風險,其與金融監管的交融也為新時代金融風險管控創設了新思路新理念。傳統監管與現代科技相結合、金融監管人員建設領域的不斷深化,為新時代金融監管提供了技術支持與人才保障,有助于推動構建新型風險預防與治理體系。

充分借助現代科技助力金融監管,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金融監管的深度融合。金融監管搭載科技之翼,不僅有效降低了高昂的監管成本,還顯著提高了監管效率,為實現金融風險全方位預防提供了技術支持。數據借助科技,能夠實現在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公司、部門與部門之間的無障礙流通,破除了各主體間的信息壁壘,打通了各主體間的數據通道,同時實現監管數據自動報送和同步共享,較大程度地降低了數據監管成本。與此同時,實現新型監管需著眼于數據標準化建設,即完成合規端與監管端之間的數據聯通。增強數據在金融委、金融監督管理局等管理部門間及金融行業與監管部門間的一致性和互通性,采取統一數據分類和數據口徑,提高金融數據在各部門之間、部門與行業之間的流通效率,避免金融數據傳輸漏洞[14]。在完善現代科技配套機制和統一數據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健全金融風險管控體系,精準分析金融產品的法律屬性,掌握金融主體交易行為的風險狀況,提升風險動態監管水平,落實事先風險預測的監管模式,實現對金融領域全方位的穿透式監管。

此外,應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立足金融發展與現代科技的融合態勢,注重數字化金融人才培養,建立新型人才培養機制。一方面,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引入交叉學科課程培養模式,順應金融與科技相融合的發展趨勢,培養金融科技雙重復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不斷優化金融行業結構,建立持續學習培養模式,搭建內部學習平臺,轉變監管思維方式,提高金融從業人員與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

3.3 構建金融監管之協同治理框架

相較傳統金融監管,金融科技監管明顯具有跨領域、多主體的特征,傳統“政府主導”的科層式監管模式屬于條塊分割式監管,政府監管部門往往受到信息不對稱、監管技術落后等不良因素的制約,極易形成監管的真空地帶與模糊地帶[15]。為化解傳統監管模式監管不力的困境,彌補單一監管暴露的漏洞與空缺,世界各地現已不斷推進協同治理的新型監管模式。協同治理的核心是追求政府與企業、行業、社會等非政府主體合作監管而形成的多元治理格局[16],以充分調動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最大化發揮社會多方主體的社會治理積極性,形成全新的多元協同金融科技監管體系。

首先,協同治理愈發重視中央與地方的聯動治理,建立“中央為主,地方為輔”的治理格局,深化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近期,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強調,地方政府設立金融監管機構專司監管職責,取消原有金融工作局、金融辦公室等牌子,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為推動未來地方監管職責的有效落實,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需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的信息交互問題,完善中央與地方金融監管機構的對接工作,推進構建上下一體化的金融監管格局。

其次,行業協會參與金融監管是協同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降低監管部門和市場間的監管成本及推動金融科技創新發展,包括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在內,各國都嘗試成立專業主管機構,以補充金融監管體系的整體架構。我國可從他國實踐中總結經驗,發展符合中國金融行業運行現狀的行業協會,借助行業協會自有優勢以制定行業準則及預防金融風險,引導金融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最后,社會監督以其靈活性和廣泛性成為金融協同監管的持續力量和重要基石。金融監管部門應不斷拓寬監督舉報渠道,積極鼓勵社會各界人士參與金融風險治理,著力實現金融監管全方位無死角覆蓋。日常生活中,消費者對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整體評價或將成為評估金融企業信用或金融交易風險的重要影響因素。構建多元監管主體協同金融風險管控體系,符合金融科技背景下對新型監管模式的需要,也是借鑒國內外實踐經驗而踐行的創新之舉。

另外,政府監管機構需注重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契合我國國情的“監管沙盒”合作機制?!氨O管沙盒”應遵循“央行牽頭,部門聯合”“先試點后推行”的運行模式,嚴格把控金融產品服務信息,評估金融主體及交易行為風險,充分保障參與沙盒項目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企業在信息占有上處于顯著優勢地位,可以獲知行業交易的特定信息,掌握整個行業的運營邏輯。由此,強化企業間的相互監督,有利于深化行業全方位監管,更好地保證各企業的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降低金融科技領域的系統性風險。

參考文獻

劉志洋.金融科技的主要功能、風險特征與規范監管[J].南方金融,2021(10):63-71.

葉明,王巖.人工智能時代數據孤島破解法律制度研究[J].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40(5):69-77.

徐敬宏,段澤寧,侯偉鵬,等.移動互聯網商業模式下的數據共享與隱私保護[J].情報理論與實踐,2018,41(1):50-54.

苗芊慧.統一大數據市場與開放銀行發展[J].中國金融,2022(17): 95-96.

楊帆.金融監管中的數據共享機制研究[J].金融監管研究,2019 (10):53-68.

陳兵,顧丹丹.數字經濟下數據共享理路的反思與再造:以數據類型化考察為視角[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20,22(2):122-137.

夏詩園,尹振濤.數字經濟下金融數據風險及治理研究[J].電子政務,2022(7):57-66.

宣頔,房燕.我國開放銀行數據共享的風險挑戰與法律規制[J].征信,2022,40(7):39-44.

陳萌.從數據共享機制角度談開放銀行創新[J].新金融,2020(5): 33-37.

蘇海雨.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數據監管模式構建[J].科技與法律,2020(1):68-75.

張斯琪.“一委一行兩會”格局下中國金融監管協調框架探析[J].中國行政管理,2020(3):117-122.

凌瓏,趙旭.金融科技監管面臨的挑戰及改進路徑[J].中國行政管理,2021(1):155-156.

吳江羽.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數據監管法律框架構建[J].西南金融,2020(11):76-85.

張凱.金融科技:風險衍生、監管挑戰與治理路徑[J].西南金融,2021(3):39-51.

黃昊.金融科技域外治理經驗及對我國的啟示[J].企業經濟,2021,40(6):153-160.

劉孟飛.金融科技的潛在風險與監管應對[J].南方金融,2020(6): 45-55.

猜你喜歡
金融交易數據共享金融科技
百度金融成立國內首家“金融科技”學院
科學大數據的發展態勢及建議
數字化迎新系統宿舍分配模塊的設計與實現
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戰略理解和實施建議
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驅動因素的實證研究:基礎交易與金融交易劃分的思路
寧夏平羅縣城鄉居民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的實踐與思考
淺談金融科技與金融創新的關系
高風險金融交易法律規制的法理學分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