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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三段地漢代墓地發掘簡報

2023-08-19 08:07內蒙古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院鄂爾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鄂托克前旗文博研究院
草原文物 2023年1期
關鍵詞:隨葬品墓道底徑

內蒙古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院 鄂爾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鄂托克前旗文博研究院

一、地理位置及發掘概況

三段地漢代墓地位于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三段地社區西南1.5 千米處,距旗政府所在地敖勒召其鎮16 千米,南接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與鹽池縣境內張家場漢代古城南距20 千米(圖一)。地理環境整體處于丘陵地貌,墓群位置較周圍地區較高,位于一處東西長約500 米,南北寬約200 米的狹長緩坡上。地表植被稀疏,漢代磚、瓦、灰陶片及瓷器殘片等散落分布。三段地漢代墓地是1988 年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時發現,由于墓地位于三段地磚廠取土范圍內,當年的伊克昭盟文物站和旗文管所在1988 年至1992 年進行過搶救性發掘,共發掘墓葬28 座,其中土洞墓17 座,磚洞墓11 座,出土各類遺物250 余件。2020-2021 年,為配合鄂托克前旗三段地至城川紅色旅游公路建設,內蒙古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院會同鄂爾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鄂托克前旗文博研究院組成聯合考古發掘隊,對三段地墓地進行了第二次考古發掘,共發掘墓葬22 座,編號M1-M22(圖二),以下對墓地情況進行簡要介紹。

圖二 墓葬分布示意圖

二、墓葬形制

此次發掘的22 座墓葬,墓室均挖在地層紅土層中,均為直洞式墓室。墓室平面總體呈長方形,2 座呈凸字形,部分墓室在與墓道連接處向內收縮成方形門坎、門框或門柱,形成墓門,僅M17墓門口發現塌下封門石,其余墓葬墓門封堵情況不明。從墓門兩側拓寬或平行向里挖成長方形墓室,墓室頂部挖成平頂、圓弧頂或兩面坡式屋頂,個別墓室正中留有矮隔墻,有的墓室底部略高出墓門15 厘米形成二層臺,大多數墓室挖掘較規整,鐵鎬工具痕跡明顯。各墓距離一般在5~10 米之間。墓向多為東西向。墓道為斜坡狀和斜坡臺階狀,直壁或口部略大于底部,大部分可見工具痕跡,墓道內填土未經夯實,也未發現任何刻意放置隨葬品,墓道長度在10~20 米之間。墓頂未見封土。雖然墓葬均遭到不同程度盜擾,但是通過發掘發現葬式多為仰身直肢葬。部分墓葬有葬具。

墓葬按墓道形制可分為斜坡狀墓道土洞墓和斜坡臺階狀墓道土洞墓。

(一)斜坡狀墓道土洞墓,共11 座。根據墓室平面形狀可分為兩型。

A 型 平面呈凸字形。

M1 位于墓地的北部、發掘區東北角,墓向1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兩部分組成。墓道位于墓室北側,長斜坡式,長約13.2、寬1、深1.1 ~7.5米。墓道內填紅黃色五花土,土質堅硬。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4.2、寬1.7、殘高 7.5 米。墓室內夾雜有盜擾后灌入的砂土。主室內東北角有耳室,平面長方形,耳室頂部為三角形,長1.9、寬1.2、高0.8~1.1 米。墓內有1 具人骨架,擾動嚴重,墓主的葬式、性別、年齡均不詳。葬具外為木槨,內為木棺,木槨長3.7、寬1.7、高1.2 米。隨葬品殘存有陶灶、盆、瓶等(圖三)。

圖三 M1 平、剖面圖

B 型 平面呈長方形。

M14 位于發掘區中部偏西處,被圍溝環繞其中,形成防護關系,圍溝(G2)平面由東、西、北三條溝組成。近方形上下等寬,周長約25 米。其中圍溝東段殘長8、口寬約0.7、深約0.55 米。圍溝西段殘長約8、口寬約0.7、深約0.55 米。圍溝北段殘長約9、口寬約0.7、深0.55 米。M14 墓向190°。墓葬由墓室和墓道兩部分組成。墓道西南向,長斜坡式,長約13.3、寬0.9、深0.3~5.7 米。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3.8、寬1.3、殘高5.7 米。墓室內填土為紅色五花土,較為堅硬,內含少量植物根莖。墓內有2 具人骨架,一具為男性,年齡35~40 歲;一具為女性,年齡40±歲。頭向南,面向下,葬式為仰身直肢葬。人骨散落在墓室中,在清理過程中發現少量的棺木殘塊。隨葬品殘存陶灶1 件,鐵鏃1 件(圖四)。

圖四 M14 平、剖面圖

M15 位于發掘區中南部,墓向7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兩部分組成。墓道向東,長斜坡式,長約17、寬0.9、深0.25~5.3 米。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4、寬1.6、殘高5.3 米。墓室與墓道連接處向內收縮為方形門坎,形成墓門。墓室內填土為紅黃色五花土,土質堅硬,內含少量砂粒。墓內有2 具人骨架,一具為男性,僅剩部分腿骨等,年齡40~45 歲;一具為女性,年齡35~40 歲。頭向東,擾動嚴重。在清理過程中有少量的棺木腐朽物出土。因盜擾嚴重未見隨葬品(圖五)。

圖五 M15 平、剖面圖

(二)斜坡臺階狀墓道土洞墓,共11 座。根據墓室平面分兩型。

A 型 平面呈凸字形。

M21 位于發掘區南部,西鄰M22,墓向180°。墓葬由墓道、墓門和墓室三部分組成。墓道位于墓室南側,長斜坡式,長約9、寬0.8、深0.3~4.1 米,近墓道口有一級臺階。墓門為仿木構建筑,高0.74~0.9、寬0.8 米,頂為拱形。于生土上鑿出門框,框寬約0.1 米。墓室長3.7、寬1.1~2.1、殘高4.2 米,墓室南部兩側有耳室,進深0.5、長1 米,底部略呈“人”字形。室內填土為紅褐色五花土。墓內有1 具人骨架,頭向南,仰身直肢葬,葬具為木棺,棺長2.1、寬0.66、高0.6 米,棺板厚0.06 米。 隨葬品殘存陶器蓋2 件、陶灶附件釜1 件(圖六)。

圖六 M21 平、剖圖

B 型 平面呈長方形。

M9 位于發掘區中部,被圍溝環繞其中,形成防護關系,圍溝墓(G1)平面由南、西、北三條溝組成。近方形,斷面呈長方形,上下等寬,周長為26.7 米。其中圍溝北段殘長9、口寬1.1、深0.3~0.35 米。圍溝西段殘長8.7、口寬1.1、深0.35 米。圍溝南段殘長9、口寬1.1、深約0.55米,其西南角被M8 打破,西北角被M6 打破,近中部被M7、M9 打破。墓向270°。墓葬由墓室和墓道兩部分組成。墓道為正西向,長斜坡臺階式,長約12.4、寬1.2、深0.4~5.8 米。臺階高度約15~60 厘米,階梯狀部分墓道長5.9、寬1.2 米。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4、寬1.7、殘高5.8 米。墓室內填土為紅黃色五花土,土質堅硬,多為塊狀,夾雜少量的白僵石。墓內有1 具人骨架,頭向南,面向下。葬具為木槨,長4、寬1.7、高1.4 米。內為木棺,木棺位于槨室東北方向,長2.05、寬0.65、高0.45 米。墓底鋪一層厚15、寬35~55厘米的扁平方木。由于擾亂嚴重,人骨散落于槨室的東南角,墓主的葬式、性別等不詳。隨葬品集中分布于木棺南側,殘存陶罐7 件,銅器5 件,為帶鉤、銅印、銅管等(圖七)。

圖七 M9 平、剖圖

M16 位于發掘區南側,墓向16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兩部分組成。墓道向南,長斜坡臺階式,長約6.4、寬1、深0.3~2.7 米。臺階高度較小,15~20 厘米,階梯狀墓道長4.5、寬1 米。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3.2、寬1、殘高2.7 米。墓室底部與墓道連接處向內收縮為方形門坎,形成墓門。墓室內填土為紅色五花土,土質堅硬,內含少量白僵石和砂粒。墓內有1 具人骨架,經鑒定,為20±歲的男性。頭向南,葬式為仰身直肢葬,葬具為木棺,因腐朽嚴重,尺寸不詳(圖八)。

圖八 M16 平、剖圖

三、隨葬品

由于發掘的22 座墓葬均遭到不同程度盜擾,隨葬品的種類、數量組合、擺放位置等信息無從考證,僅M4、M9 出土的兩組陶器大體可代表墓地的陶器組合,其余隨葬品的情況無法得知。本次發掘共發現各類隨葬品100 余件,以陶器居多,還有少量的銅器、鐵器、玉石器、木器等。

1.陶器

共46 件,均為泥質深灰陶,多為輪制,部分模制。器型規整,燒制火候較高。多素面,少數施弦紋、繩紋。器型主要有壺、鈁、扁壺、罐、盆、鼎、博山爐、倉、盤、灶等。

壺 共11 件。分三型。

A 型 4 件。喇叭口,圓唇,唇內緣有一周凹槽,唇外緣形成凸棱,束頸,高領,鼓腹,小平底,器身修長。素面,頸部稍靠下有一周弦紋。M2∶4,口徑10.4、底徑8.2、高22.4 厘米(圖九,2)。

圖九 出土陶器

B 型 5 件。喇叭口,圓唇,唇內緣有一周凹槽,唇外緣形成凸棱,束頸,領較高,鼓腹,平底,器身較粗矮。素面,頸部和腹最大徑處飾弦紋。M4∶18,口徑10.2、底徑10.8、高24.6 厘米(圖九,4)。

C 型 2 件。喇叭口,圓唇,唇內緣有一周凹槽,唇外緣形成凸棱。領較高,肩部有兩周弦紋帶,鼓腹,腹與假圈足相接處有一周弦紋,平底假圈足外撇。M4∶4,口徑12、底徑15.6、高35.6 厘米(圖九,7)。

鈁 2 件

器體方形,方直口,外迭沿,溜肩,弧鼓腹微垂,方平底,素面。下腹近底部內收呈假圈足。M4∶16,口徑8.2、底徑9.6、高23.6 厘米(圖九,3)。

罐 分三型。

A 型 侈口深腹罐 2 件。

侈口,方唇,束頸,深弧腹,平底。素面。肩部施弦紋數周,M4∶6,口徑10.2、底徑10.2、高18 厘米(圖九,1)。

B 型 高領罐 共9 件。分2 式。

I 式 2 件 方唇,肩圓鼓,沿外翻,平沿上有一周凹弦紋,肩部飾黑色暗紋帶,收腹,平底。M4∶8,口徑10.8、底徑15.2、高29 厘米(圖九,6)。

II 式 7 件 斜唇,侈口,高領較直。球形腹,上部飾弦紋,下部至器底飾繩紋,平底。M9∶7,口徑12.2、底徑8.8、高26 厘米(圖九,5)。

C 型 矮領罐 2 件。

直領微侈,沿外迭,器形較高,腹最大徑處近中,飾一周弦紋帶。肩較隆,收腹,平底。下腹近底部飾繩紋。M4∶10,口徑19、底徑14、高36.5 厘米(圖九,8)。

灶 10 件。分兩式。

I 式 7 件。平面呈半橢圓形。臺面上有三個火眼,作“品”字形排列。灶面平,下部飾有菱格紋,前壁中間開長方形灶門。M2∶1,灶面模印有刀、勺、鉤、叉等庖廚用品。灶長22.4、寬21.6、高6.5 厘米,火眼直徑8.8 厘米(圖九,12)。

II式 3件。灶面前方后圓,臺面上有三個釜眼,作“品”字形排列,置三釜。灶面平,前壁中間開長方形灶門。M12∶1,灶長31.4、寬27.2、高7.2厘米(圖九,14)。

扁壺 2 件。

小圓口略侈,口部外側有一周凸棱,溜肩,鼓腹,腹橫截面略呈橄欖形,下腹近底部內收,呈假圈足狀,橢圓形平底。素面。中部有對稱的鼻狀雙耳,中穿圓孔。M4∶17,口徑6.2、高24.6、底長11、寬8 厘米(圖九,11)。

M1∶2,直口,平折沿,弧腹,平底,矮圈足??趶?2.6、高9.2、底徑13.8 厘米(圖九,17)。

M4∶7,斂口,領較高。平底,帶圓形三蒂蓋,腹微鼓,圜底。腹中部有一周突棱;突棱之上粘接兩對稱扁平耳,耳上部外翻,帶三蹄形足。器高17.2、雙耳寬18.8 厘米(圖九,10)。

博山爐

M4∶9,由蓋、爐身和座盤三部分組成。蓋作博山形,有鏤孔。爐身上部扁圓腹。子母口,柄細高,下端為喇叭形座,座為折沿、敞口、淺腹、平底。高20、底徑16.8 厘米(圖九,9)。

倉 2 件

圓形蓋呈傘狀,中央開一圓孔。倉體為圓柱狀,斂口,平底,下帶三足。M4∶14,口徑6.4、底徑20、高27.8 厘米(圖九,13)。

M4∶15,敞口,淺腹,平底盤狀,一側口沿上有柄,素面??趶?4、底徑13.2、高2.8 厘米(圖九,15)。盤 2 件

圓形淺盤,斜直壁,平折沿,敞口,平底。M4∶3,口徑21.4、高4.4、底徑9.6 厘米(圖九,16)。

2.銅器

共51 件,有帶鉤、青銅管狀器、銅鏡、印章、銅環等,主要是“五銖”錢幣,共37 枚。

帶鉤 5 件,分2 式。

I 式 身為圓棒狀,體較長,圓扣位于身中段,鉤首為蛇首形。M3∶4,長10.45 厘米(圖一〇,9)。

圖一〇 銅器及其它器物

II 式 身短,呈琵琶狀,較扁,圓扣近鉤末端,鉤首為蛇首形。M8∶4,長8.3 厘米(圖一〇,8)。

管狀器 M9∶15,圓筒狀,兩端各飾弦紋一周。半徑1、高3.6 厘米(圖一〇,6)。

印章2 件。M8∶5,橋形鈕,印面方形,扁平形座,平光無印文。邊長1.4、通高1 厘米(圖一〇,4)。M9∶12,印面方形,銹蝕較為嚴重,邊長1.5 厘米(圖一〇,5)。

錢幣 有“五銖”和“大泉五十”。

“五銖”錢 模鑄,圓形,方孔。M17∶1,“五”字中間相交兩筆較曲;“銖”字金字頭作帶翼的箭鏃狀,朱字頭方折,下筆圓折或方折(圖一〇,12)。

“大泉五十”錢 模鑄,圓形,方孔。M19∶1,錢體厚實,字體較大,為篆書(圖一〇,13)。

銅環 M8∶2,圓形,截面呈圓形。直徑2厘米(圖一〇,3)。

銅鏡 M19∶24,四乳禽獸鏡,素寬平緣,球形鈕,座外飾一周較寬凸弦紋。直徑9 厘米(圖一〇,11)。

3.其它隨葬品

玉鼻塞 M4∶23呈乳白色,磨制成圓柱狀。一端稍粗,一端略細。長2、直徑0.6 厘米(圖一〇,2)。

耳瑱 M19∶23,琉璃質,呈黃白色,半透明。束腰細柄,尾端稍尖,頂端做圓形帽狀,有凸沿。長2 厘米(圖一〇,1)。

錐形墨 M9∶13,呈錐形,截面為圓形。長4.6厘米(圖一〇,7)。

石硯 M9∶11,硯板呈長方形片狀,硯長14.5、寬5.9 厘米(圖一〇,10)。

墓葬另出有銅飾件、銅釘、鐵器及木筷、木盒等,因盜擾及腐蝕嚴重而難復其形。

四、結 語

本次發掘區位于墓地東部偏北,根據墓葬集中分布情況且無打破關系,推測可能為一處家族墓地。從墓葬布局及形制分析,M1、M2 和M3 應為一組,而M4、M5 和M6 為一組,且存在明顯的貧富差距。而發掘中出現的墓室墓底高出墓門形成二層臺、防護溝等現象,都在以往發掘中不曾發現。本次發掘雖然未出土明確紀年遺物,并因盜擾嚴重,出土器物不甚豐富。但仍可根據鄂爾多斯地區常見漢墓形制及部分隨葬品組合、器物形制等分析,初步推斷其所屬時代。

M9 出土陶罐與納林套海墓葬M10①出土陶罐器型一致。M18 出土陶壺與沙金套海墓葬M6②出土陶壺器型一致。由此推斷以上兩座墓葬應屬西漢中晚期。而M2 出土陶壺與納林套海墓葬M43出土陶壺器型一致。由此推斷該墓葬應屬東漢時期,M16、M17、M19、M20、M22 等墓葬出土“五銖”錢和“大泉五十”錢。由此可見該區域墓葬時間段應為西漢中晚期至東漢時期,同三段地墓地第一次發掘區域屬同一時代③。在M1 和M4 發掘中均出土雙圜耳(穿帶)扁壺,距此處以南20 千米的寧夏張家場漢代墓地也曾出土過同一造型扁壺④。寧夏鹽池張家場漢代古城是漢代北地郡所轄的一座縣城,該城東西長1200 米,南北寬800米,“曾是一座畜牧發達,商品交易頻繁的城市”。三段地漢墓的墓葬形制與出土器物,大體與古城相距1 千米的張家場漢墓部分墓葬形制與出土器物相似,推斷三段地漢墓與張家場漢代古城應為生居死葬的關系。雙圜耳扁壺的出現以及M2、M4、M5 和M15 中發現的馬、牛、羊等獸骨都表明了三段地漢墓所反映的當地游牧經濟。但鼎、鈁、倉、博山爐、盤、罐、壺等源于中原因素的陶器組合的大量出現以及與中原地區相同的墓葬形制,同時體現了在漢王朝對邊疆大力開發的大背景下,這里由游牧經濟轉向農牧經濟,農業經濟占主要經濟形態。反映出三段地墓地所代表的西漢中晚期到東漢時期生活在這里的民族成分的多樣性和復雜性,體現了這一地區兩種不同文化因素的相互交融。

本次發掘中出現的圍溝,是該墓地首次發現,也是本次發掘的重要收獲之一,即G1 與M9、G2與M14 形成防護關系的圍溝墓。同時也是內蒙古地區漢代時期墓葬的首次發現。我國古代圍溝墓的起源是受到了史前環壕聚落的影響。史前時期出現的環壕聚落,是在居住區外圍挖掘一周圍溝,其主要是對野獸侵襲進行防御、外敵侵襲進行抵御。與此同時也劃分出不同的活動區域,具有界定地域的作用。圍溝墓受這一習俗影響,既體現出了“護陵”的功能,也有排水的作用,但更為關鍵的是以圍溝為界和當世生產生活區分開,宣告逝者所在的區域,以此表明生死有別。圍溝墓作為一類特殊的墓葬形式,最早發現于山西侯馬喬村,且圍溝內出土較多祭祀用品。本次發掘圍溝中未發現任何遺物,其功能可能存在差異。中原地區圍溝墓分屬于多個文化,分布地域集中在黃河下游地區。從年代上看,圍溝墓的年代基本介于春秋中期至戰國晚期之間,且多具有祭祀功能。本次發掘圍溝內填土上部為少許淤土,下部為五花土,說明圍溝主要作用是為了防雨排水。由于M9 和M14 處于一公共墓地內,圍溝同時也有劃定墓葬界限的作用。

此次發掘雖然數量較少,且墓葬均被盜擾,但仍出了一批較有價值的實物資料,為進一步研究該地區漢代時期的墓葬制度、隨葬品組合及文化內涵、文化因素等方面都提供了較為可貴的材料。

發掘領隊:李 強

參加人員:武 成 徐 磊 張旭梅 李余飛天 亮 公布扎布 紅 葉

執 筆:徐 磊 秦旭光 李 強 紅 葉

繪 圖:李 寧 徐 磊 古日扎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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