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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教育集團創新能力增強的競合治理機制研究

2024-01-11 10:41茆雁秋
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 2023年12期
關鍵詞:競合職教成員

茆雁秋, 黃 妍

(1.阜陽師范大學 財務處, 安徽 阜陽 236037; 2.江蘇食品藥品職業技術學院, 江蘇 淮安 223003)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 年)》《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深化校企合作協同育人模式改革, 完善校企合作激勵約束機制,健全以企業為重要主導、職業學校為重要支撐、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為中心任務的產教融合創新機制。 教育部于2020 年和2021 年遴選第一批、第二批國家級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培育單位299 家,職教集團作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的紐帶,需扎實有效開展產教融合創新機制的實驗探索,完善治理結構,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實體化運營,全面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1],職教集團成員之間對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有合作也有競爭,合作由利益趨同主導,而競爭則由利益分歧主導。競合是合作與競爭的同時追求,是提升職教集團創新能力的動力[2]。理事長單位必須掌握集團競合與治理機制的互動關系,減少機會主義的份額,降低合作錯位的風險,增強協同創新的績效[3]。

職教集團的創新能力治理機制常見為合同、控制、指令、報告、信任、互惠等,學界將其分為交易治理和關系治理, 并產生單一和復合治理的兩種觀點。單一治理的觀點認為交易治理與關系治理是相互替代的,二者不兼容,僅能實施一種機制,復合治理的觀點則認為交易治理與關系治理二者互補,可提升治理效果。治理機制如何影響職教集團的創新能力引發了學界對治理機制適用背景的關注。 為此,本文將深入探討職教聯集團在不同競合強度下實施單一或復合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互動效應。

1 理論基礎

1.1 競合關系理論

競合,“合作”“競爭”,Michael(1996)根據資源依賴和交易成本理論發現合作伙伴亦互為競爭對手,使用“競合”描述聯盟成員在利益趨同情況下產生合作關系,而利益趨異情況下則為競爭關系。 合作是追求共同利益,即趨同利益。 基于博弈論和交易成本經濟學,合作行為可創造共同價值,當價值創造和占有不平衡時,可能會影響聯盟組織的穩定性,合作者之間的過度競爭可能會破壞聯盟價值創造過程。聯盟內部的競合是成員在部分重疊的利益上進行互動,根據利益重疊的程度,建立不同強度的競合關系?;セ菪院献髟诼毥碳瘓F的高校、企業、政府、科研院所等成員之間最為常見,為避免資源錯位依賴、同質化程度高、組織協同能力差、交易成本高等合作難題,競爭自然存在于合作中。 依據資源依賴理論,粵港澳大灣區職業院校通過尋找跨界鏈接者、組建聯盟、求助政府等管理策略改變資源依賴關系,提高組織應對環境的能力及行動的確定性。

1.2 聯盟競合與創新績效

競合是合作與競爭的同時追求,是加速創新的動力,通過共享挑戰、共享目標、共享發展加速創新。 目前,開放式創新模式已滲透至軟件、電子、制藥、生物技術和電信等多個前沿行業,但許多組織未能將開放式創新持續、 系統嵌入其創新流程中。美國聯盟認為共享解決方案、教授創新能力、培養信任友誼是加速創新三大支柱,證實了聯盟競合對知識傳播、科技攻關、社會責任均有積極效果[12]。 發展目標融合型、交叉會聚型、綜合研究型高校是加快我國科技創新的實踐需要與內在期許,促成科研創新從自由式探索向有組織創新的轉變[4]。然而,隨著合作創新的程度加深,成員為占有創新價值份額而加劇競爭,利益分歧逐漸擴大,不受控制的競合創新會導致知識意外泄漏并降低創新績效,對創新價值產生負面影響。Paavo(2018)采用偏最小二乘結構方程模型對芬蘭150 家技術密集型企業進行了漸進式和根本性創新績效測試,研究證實不受控制的知識共享會導致知識意外泄漏并降低根本性創新績效[5]。 Roberto(2018)通過美國CMU 聯盟價值鏈知識集成的調查數據預測產品創新績效,研究發現知識溢出強度對制造業公司研發功能和知識整合產生負面影響[6]。因此,亟須探索能與創新能力產生共鳴的聯盟競合治理機制。

1.3 治理機制對創新績效的影響

高職集團理事會應體現利益相關者多元共治原則,職能定位注重多方溝通和統籌決策監督。 職教集團的競合治理機制常見為合同、控制、指令、報告、信任、互惠等,學界將其分為交易治理和關系治理[7]。 交易治理是以法律合同為中心,明確合作目標,定義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監督合作項目的執行情況,提供解決沖突的程序,通過法律對合作進行治理可降低合作風險,減少機會主義[8]。 Jess(2021)調查了聯盟成員參與合作的動機、期望的結果以及長期的愿景,發現合作關系的本質是對成員參與合作的內在激勵,即具有影響力的引領者促使聯盟成員聚集,激勵成員間相互合作為聯盟集體行動做出貢獻。聯盟成員的合作不限于研發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對注重服務社會的結果,例如推動科技進步、帶動區域產業發展[9]。 Camilo(2018)討論了關系治理元素的調解作用, 解釋了聯盟績效是關系協調的結果, 聯盟通過承諾和協調使成員長期保持伙伴關系, 規范和信任作為關系治理的要素在項目合作行為與聯盟績效之間發揮著中介作用[10]。已有研究顯示,聯盟可以單一使用交易治理或關系治理機制, 也可以同時使用兩種機制進行多元治理,但聯盟競合創新過程中如何實施治理機制尚存爭議[11]。

2 模型假設

根據相關理論和已有研究,職教集團競合關系隨著成員利益趨同或分歧而動態變化,創新能力的治理效果也隨之變化。為探索不同競合強度下職教集團實施單一或復合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影響,構建單一和復合治理的假設模型。

2.1 單一治理

單一的交易治理意味著將成員、角色、責任、義務以及控制機制納入合同,但很難將不確定的問題事先納入合同,難以規避機會主義風險。 職教集團成員出于對機會主義的防備,參與協同創新的動機變弱,并降低公開交換知識的意愿,待其他成員履行完職責后,才會共享重要的信息并投入創新研發項目。反之,若合同制定更多、更詳細的條款應對競合中的投機風險, 那么成員將更加依賴正式的條款, 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的靈活性就會受到限制[12]。據此,提出假設1。

H1:職教集團競合中,單一實施交易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有負的交互作用。

價值創造需要成員的高度資源貢獻和研發創新, 關系治理允許靈活的尋求適當價值的合作伙伴。 當成員與集團出現利益分歧時,以長期利益為導向的成員會堅持合作,而以短期利益為導向的成員則會采取機會主義行為。職教集團單一實施的關系治理是成員的自我約束、相互信任、兌現承諾并創造共同利益,使成員利益與集團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減少機會主義。 盡管利益分歧的穹頂是極低的信任和承諾,但通過更多的關系協調會增加合作競爭的績效[13]。 據此,提出假設2。

H2:職教集團競合中,單一實施關系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有正的交互作用。

2.2 復合治理

職教集團實施關系治理與交易治理復合的治理機制,能否提高其創新能力? 職教集團成員競合創新的過程中存在固有的不確定性,并非所有合作事項都可以在合同中事先計劃或定義。 因此,一定程度的關系治理是必不可少的。 然而,關系治理并非沒有缺點,過度信任、機會主義、價值分配等缺點可以通過交易治理來減少。 據此,提出假設3。

H3:職教集團競合中,關系治理機制與交易治理機制的復合實施對創新能力有正向交互作用。

關系治理、交易治理在職教集團競合和創新能力之間存在中介效應,假設模型如圖1 所示。

圖1 假設模型

3 研究設計

3.1 研究樣本

研究樣本作為首批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 (聯盟)培育單位,是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同意,由建設“雙高計劃”的高職院校牽頭,聯合省內外具有相關專業、在一定區域具有代表性的職業院校,并吸引相關行業協會和一批規模較大、效益較好的企業共同加盟。 該職教集團成員有121 個, 企業成員82個,集團在合作交流、資源共享、同闖市場、互利共贏的基礎上,以誠信為紐帶,以契約為保證組建的跨地區、跨行業、多功能、多層次、綜合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3.2 數據采集

調查數據采用問卷的方式獲取,問卷測量題項的設計借鑒了李克特5 點計分法,合作競爭感知量表調查合作伙伴間競爭的焦點、強度等,創新能力量表調查集團成員聯合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新穎性,關系治理量表調查職教集團成員之間承諾、信任、公正等非正式的關系控制程度,交易治理量表調查合同的全面性、明確性、詳細度,所有的量表都以反思的方式在既定的五點李克特式量表上進行操作,如表1 所示。 通過現場訪談、電子郵件、 問卷星向職教集團121 個成員單位發放問卷,問卷的回復率約為81%,排除所有因變量和控制變量的缺失值或無效信息,最終得到429 份有效樣本數據。

表1 因子載荷系數

3.3 控制變量

將企業的規模、年齡、研發強度定為控制變量。在測量模型中用在職人數描述成員單位規模,用成立年限描述其成熟度,研發強度(研發支出占營業收入的百分比)描述其創新能力依賴研發(R&D)支出的程度,成員關系持續時間描述成員對職教集團的信任。

3.4 測量模型

根據結構方程模型(SEM)分析法則,將模型分解成測量模型、結構模型兩個部分。驗證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CFA)是結構方程模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主要處理觀測指標與潛變量之間的關系, 對假設模型的測量部分進行檢驗。 通過輸入MPLIUS 語句, 針對4 個因子以及12 個分析項進行驗證性因子分析。 本次分析有效樣本量為429,超出分析項數量的10 倍,樣本量適中。

3.4.1 測量關系

因子載荷系數值(factor loading)反映潛變量與測量項之間的相關關系,如表1 所示,標準化載荷系絕對值均大于0.6 且呈現出顯著性,意味著有著較好的測量關系。

3.4.2 收斂效度

AVE(平均方差萃取)和CR(組合信度)用于聚合效度(收斂效度)分析,指標結果如表2 所示,4 個因子對應的AVE 值均大于0.5,且CR 值全部均高于0.7,意味著本次分析數據聚合(收斂)效度較高。

3.4.3 全局擬合評價

模型擬合通常選擇RMSEA,SRMR,TLI 等指標進行擬合評價,評價結果如表3 所示。

表3 模型擬合指標

比較擬合指數(Comparative Fit Index,CFI),該指數在對假設模型和獨立模型比較時取得, 表示相對于基線模型(變量間不相關的獨立模型),模型的改進程度,其值在0-1 之間,愈接近0 表示擬合愈差,愈接近1 表示擬合愈好。 一般認為,CFI≥0.9,并配合SRMR≤0.08,說明模型擬合較好。

近似誤差均方根(Root Mean Square Error of Approximation, RMSEA), 是比較理想的擬合評價指數,評價模型不擬合的指數,如果接近0 表示擬合良好,相反,離0 愈遠表示擬合愈差。 一般認為,如果RMSEA=0,表示模型完全擬合;RMSEA<0.05,表示擬合較好;0.05≤RMSEA≤0.08, 表示模型擬合合理;0.08<RMSEA<0.10, 表示模型擬合一般;RMSEA≥0.10,表示模型擬合較差。

從模型擬合的角度評價外,還可以用殘差考量模型的擬合程度,標準化殘差均方根(Standardized Root Mean Square Residual, SRMR)為殘差評價指標,其值在0-1 之間,當值小于0.08 時,表示模型擬合理想。

總結驗證性因素分析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 的結果, 標準載荷系數值、CR 值、AVE 值顯示了測量模型充分的可靠性, 以及收斂和判別有效性。 對于全局擬合度評估,CFI 值、TLI值、SRMR 值、RMSEA 值均說明模型擬合良好,縮放校正因子(SCF)表明,最大似然(ML)獲得的結果僅有輕微偏差,符合多元正態假設(SCF=1.00 的結果相同)最大似然穩健性(MLR)估計對非正態性和非獨立觀測值是穩健的。

4 實證結果與分析

4.1 潛在因子相關性

基于協方差的結構方程模型(CB-SEM)檢驗提出的假設,在Mplus 7.2 中實施的潛調節結構方程(LMS)方法,檢驗潛在交互。 如表4 所示,顯示了驗證性因素分析后,估計的雙變量潛在因素的相關性。

表4 估算的潛在因子相關性

4.2 潛在交互作用分析

為了充分解釋三方交互作用,需先進行雙向交互作用。 通過單獨的線性潛在雙向交互作用、合并的線性潛在雙向交互作用、線性潛在三向交互作用逐步擴展基線模型,如表5 所示。

表5 潛在互動作用結果

競合強度與交易治理的單獨雙向互動、合并雙向互動以及三向互動結果分別為:β=-0.12,P<0.05;β=-0.14,P<0.01;β=-0.15,P<0.01, 呈現顯著的負向互動作用。說明交易治理與競合強度對職教集團創新能力有明顯的負向互動效應, 支持了H1假設。

競合強度與關系治理的單獨雙向互動β=0.15,P=0.27,說明競合強度與關系治理對創新能力的正向互動不顯著, 合并的雙向互動β=0.16,P<0.05,以及三向互動β=0.28,P<0.001,表明了同時實施關系治理和交易治理的重要性,證明了關系治理與競合強度對職教集團創新能力有顯著正向互動效應,支持了H2 的假設。 結合表4,競合強度與關系治理的潛在雙變量因子相關性估值為-0.37***,二者為顯著負相關。盡管關系治理與競合強度負相關,但關系治理與競合強度對職教集團創新能力有顯著正向互動效應,足以說明關系治理是提升創新能力至關重要的因素。

競合強度、關系治理、交易治理的三向互動效應β=0.17,P<0.05, 說明關系治理與交易治理的復合機制對職教集團創新能力有顯著正向互動作用,支持了H3 的假設。 如圖2 所示,描述了交易與關系復合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雙向互動的邊際效應,創新能力隨著競合強度正向增減。

圖2 職教聯盟競合中,復合治理機制與創新能力的互動效應

由圖2 可知,低競合強度背景下復合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雙向互動影響為負值, 產生負面影響。 95%置信區間(CI)的上限在競合強度中位水平超過了零,說明復合治理機制在高競合強度情況下對職教聯盟創新能力有正向互動,在低競合強度情況下對創新能力有負的作用。 95%置信區間(CI)的下限即便在高強度競合情況下仍為負值,產生負面影響, 對比表4 單一關系治理機制的正向互動效應,說明高競合強度下的復合治理機制并不比單一治理機制更優越。 因此,治理機制的實施背景有待進一步討論。

5 討論與結論

結構模型的結果強調了競合強度是實施治理機制的重要背景,職教集團創新能力的提升取決于在不同競合強度背景下關系治理和交易治理的合理運用。

5.1 高競合強度背景下實施高水平復合治理機制的重要性

MPLUS 軟件執行雙向互動語句,執行PLOT 命令,分別輸出低水平(低于平均值1SD)、高水平(高于平均值1SD) 關系治理與交易治理的組合數值,單一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作用效果分別用高水平關系治理-低水平交易治理、低水平關系治理-高水平交易治理的平均數值描述, 復合治理機制對創新能力的作用效果分別用高水平關系治理-高水平交易治理、 低水平關系治理-低水平交易治理的平均數值描述,繪制這四組治理機制在高、低競合強度下對創新能力的平均效應,見圖3。 對比發現,單一采用交易治理機制(高水平交易治理-低水平關系治理)適用于低強度競合背景,而在高強度競合背景下,應采用高水平復合治理機制(高水平關系治理-高水平交易治理)。 關系治理與交易治理的交互作用, 彌補了單一交易治理機制在高競合強度背景下對創新效果的負面作用, 亦強調了在高合競強度背景下實施高水平復合治理機制的重要性。

圖3 四組治理機制在高、低競合強度下對職教集團創新能力的平均效應

5.2 競合強度與復合治理機制之間的復雜關系

為了更好地理解競合強度與復合治理機制之間的復雜關系,使用Origin 軟件將二者互動關系的顯著性予以可視化,見圖4。

圖4 不同治理水平組合的競合強度對創新能力的影響

圖4 中A、B 象限顯示了交易治理和關系治理的不同治理水平組合的競合對職教聯盟創新能力的邊際影響。 據此發現,復合治理可使合作競爭對創新能力產生積極影響,但也會產生消極影響。 A、B 象限的中高水平關系治理與中低水平交易治理的組合邊際效應均為正,說明該治理機制組合對創新能力有積極影響。A、B 象限的中高水平交易治理與中低水平關系治理的組合邊際效應均為負,說明該治理機制組合對創新能力有消極影響,單一實施高水平交易治理機制并不能有效地刺激職教集團創新能力,應該避免最高程度的交易治理。

研究結果強調了治理機制的實施背景,當職教聯盟內部競合強度較低時, 集團成員利益趨同,關系治理和交易治理均能提高職教集團的創新能力,可以單一實施關系治理或交易治理機制。 然而,隨著職教集團內部競合強度增加, 合作面臨利益分歧, 越多的實施交易治理, 其創新能力則越低;反之,越多的實施關系治理則對創新能力的提升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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