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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之概念生成辨析

2024-01-19 10:57李卓婭
關鍵詞:史部子部搜神

王 煒, 李卓婭

(1.首都師范大學 文學院,北京 100037;2.湖北文學理論與批評研究中心,湖北 武漢 4300079;3.華中師范大學 文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9)

志怪一詞是近現代文學學科體系之下的特定術語,用來統納祖臺之的《志怪》、干寶的《搜神記》等以神鬼、仙怪等為主要內容的書籍。當然,這個詞成為術語,是過程性的,是在中國本土知識體系建構、調整的進程中逐漸演化而成的。它在先秦萌生之時,與書籍、與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形成了直接的關聯。這時,它只是偶然出現的普通詞語。從魏晉到明清,在文本積累與觀念演化的雙重維度下,志怪一詞與載錄神怪、仙妖的書籍之間形成了復雜的關聯,它的功能、用法不斷轉換。19世紀末20世紀初,志怪一詞作為文學術語,確認了與小說這個概念之間的從屬關系。

要把握志怪一詞由普通詞語演化成為術語的內在邏輯及特定路徑,我們需要考察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元素在書籍中的留存情況,梳理這些元素與志怪一詞之間的關聯方式;也需要以小說這個詞語為參照,闡明志怪一詞與特定書籍類型、與小說這個概念建立起對應關聯的復雜過程。

志怪這個詞在初生之時,就確認了基本的意義內涵,劃定了自身的使用范圍:它指向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與書籍建構了原生性的關聯關系。

志怪一詞最早見于《莊子》?!肚f子》說“齊諧者,志怪者也”[1]4。從詞義內涵上看,所謂志怪,“志,記也。怪,異也”[1]5。怪、異,就是指《莊子》所引“諧之言曰:鵬之徙于南冥也,水擊三千里,摶扶搖而上者九萬里,去以六月息者也”[1]4等事。大鵬這種鳥由魚化生而成,并且能夠“水擊三千里”、遠飛九萬里,這超出了日常經驗中的認知和理解,因而被視為怪、異。從指稱對象上看,志怪一詞在初始之時,就與書籍建構了關聯。關于齊諧是人名還是書籍的題名,歷代說法不一,但這并不影響志怪一詞與書籍之間的對應關聯。如,成玄英認為,齊諧是人名。但是,在申明志怪一詞的內涵時,他仍然回歸到書籍的界域之內。成玄英說,“齊諧所著之書,多記怪異之事”[1]5。也就是說,志怪一詞指向的,并不是齊諧這個人,而是這個人“所著之書”,它的含義仍落定在書籍上。要理解志怪一詞與書籍原生性的關聯,我們可以把小說一詞作為參照系進行考察。小說、志怪這兩個詞都出現在《莊子》中。它們在初生之時,只是偶然地同時出現在同一部書中。這兩個詞互不相關,各有其特定的指稱對象、意義內涵和價值功能。志怪見于《逍遙游》篇,小說見于《外物》篇?!肚f子·外物》說,“任公子為大鉤巨緇,五十犗以為餌”,“投竿東?!?釣得“聲侔鬼神,憚赫千里”的大魚。有些人聽聞之后,“趣灌瀆,守鯢鮒”,妄圖也釣得大魚,這實質上是“飾小說以干縣令,其于大達亦遠矣”[1]925。這里,小說一詞是指與事實相去甚遠的傳言。它只是對某種行為方式的判定和評價,與書籍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相較之下,志怪一詞則與書籍直接相關,用來概括某部書的內容。

漢魏六朝時期,志怪一詞生成了特定的運動趨向和演化軌跡:這個詞在漢代湮沒無聞,未見有人使用;魏晉南北朝時期,它成為高頻詞,在自身的原生形態的基礎上延續、發展,不再僅僅與齊諧這一部書籍相關聯,而是成為多部著述的題名。

要闡明志怪一詞與書籍的關系,我們首先需要梳理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元素的留存情況。談到這類知識,我們最為熟知的,應當是孔子避忌、擱置神怪的態度。如,“子不語怪、力、亂、神”[2]2483;又如,“子曰:‘索隱行怪,后世有述焉,吾不為之矣’”[3]1780?!白硬徽Z怪、力、亂、神”是孔子本人力圖遵循的原則。但是,我們切換角度可以看到,孔子之所以強調“不語”,恰恰是出于對現實的憂慮和不滿,從反向證明了“世好奇怪,古今同情”[4]164的狀況。王充就曾談到世人求奇好異的風氣。他說:

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語、說虛妄之文。何則?實事不能快意,而華虛驚耳動心也。是故才能之士,好談論者,增益實事,為美盛之語;用筆墨者,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聽者以為真然,說而不舍;覽者以為實事,傳而不絕。[4]1179

的確,“子不語怪,特不語耳,非無怪也”[5]607。先秦兩漢之時,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元素“傳而不絕。不絕,則文載竹帛之上”[4]1179,彌散在各類書籍之中。以《漢書·藝文志》建構的知識統序為基本標尺,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七略分類法下每個部類中的書籍都蘊藏、包含著怪、異的元素。如,《六藝略》中《春秋》類的書籍雖以“據行事,仍人道”[3]1715為主,但其中也不乏“說妖也”等涉及“妖興”的內容[3]1467?!对娰x略》中的《離騷》“托云龍,說迂怪”,皆為“譎怪之談”[6]148。又如,《數術略》下收錄了《山海經》。這部書充滿了“禎祥變怪之物”[7]4,帶有濃郁的奇異色彩。在七略分類法建構的知識統序中,神怪元素在各個部類中隨處即是。只是,這些知識元素尚未集中起來,組構成為特定的知識序列;志怪一詞也只是作為偶然出現的普通詞語,它尚未用以標識特定知識類型。

到了魏晉南北朝,志怪一詞完成了重要的轉型。它成為高頻詞,并由普通詞語轉化為用于書籍題名的特定詞語。這次轉型與知識元素的重組重構、與新生的書籍類型的出現直接相關。魏晉時期,一方面,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元素仍然散居于各個部類之中;另一方面,也有人將神怪元素歸攏于一體,置于某本書籍之中,其中有些書籍直接以“志怪”為名。如,孔約、曹毗、祖臺之、許氏、殖氏等都著有《志怪》;另外,有些書籍題名為《志怪錄》《志怪集》《雜鬼神志怪》等,《金樓子》也有《志怪》篇。志怪從普通詞語轉而成為書籍題名的方式,它的運動至少有著兩重的向度。從基本的詞義內涵上看,志怪一詞是線性的、徑直向前延續的,并沒有超越述奇紀異的原生意義。從使用范圍和功能上看,它完成了拓展,甚至是重生和轉型:志怪從描述《齊諧》這一本書的性質特征轉而與多部書籍建立直接的關聯,它成為多部書籍共同的命名方式,標明了這些書籍之間的同一性。

以小說這個詞為參照,我們能更為清晰地考察志怪一詞演變的特點,也能覘見志怪、小說這兩個詞建構關聯的脈絡。小說一詞自萌生后,它的發展不是直線形的,而是歷經了多次裂變。第一次裂變發生在漢代。小說一詞最早在《莊子》中只是普通詞語。到了漢代,它轉型成為特定的術語,用來命名知識統序中二級類目?!稘h書·藝文志》諸子略之下有小說家,收錄了《青史子》等“小說十五家”[3]1745。這時,志怪一詞處于湮沒的狀態,它與小說這個概念術語之間也不存在任何關聯。小說這個詞的第二次裂變發生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它生成了在知識體系的上下層級中自由位移的能力。一方面,這個詞依然作為專用術語,用來指稱知識體系中的次系統;另一方面,它也用來命名特定的書籍,如,殷蕓有《小說》一書。小說一詞在用來命名某部特定的書籍時,看似與志怪建構了一致性:它們都是書籍題名,它們題名的書籍都載錄了怪、異故事。但是,對魏晉南北朝的人來說,這種一致性只是表層的。更準確地說,這種一致性只具有在未來的有效性,并不具備在“當下”的有效性。小說、志怪這兩個詞在魏晉之時存在著重要的差異。從指稱的對象來看,小說既可以用來作為書籍的題名,同時也是某種知識類型的命名方式;志怪指稱的對象只是某部書籍,而不是由書籍構成的知識要素的集合。從書籍的內容來看,志怪、小說這兩個詞也尚未形成內在的關聯,它們之間有著巨大的斷裂。這兩個詞命名的書籍在內容上有著非常重要的差異。殷蕓的《小說》主要以現實生活中的人為中心;它雖然不排斥怪、異的要素,但是,在述及禽畜的異行時,只是著眼于飛潛動植的現實形態以及相關的異事,而不是禽畜的怪變。如:

魏管輅嘗夜見一小物,狀如獸,手持火……輅命門生舉刀奮擊,斷腰。視之,狐也。自此里中無火災。[8]70

《小說》載錄管輅所見之“小物,狀如獸”,它實質上也是獸——“狐也”。這些故事大多展現了人對萬物的把握、控制能力。相較之下,在祖臺之《志怪》現存的條目中,都是飛潛動植的怪變?!吨竟帧番F存15則,其中,涉及畜禽、昆蟲等怪變的有8則(牛、蛟、螢火、蠐螬、蒼蛟、江黃、鰍蝥),樹木成精的有2則(水木之精、道東廟樹),物品之怪變有2則(錗鏆、神劍),涉及山川的有2則(廬山夫人、廬山使君),來歷不明的有1則(墻上的持刀小兒)。如,《志怪》載錄豬化為人、龜化為人的條目說:

見一女子,容貌端正,便呼即來,便留住宿。士解臂上金鈐系其臂……明日……忽過一豬圈邊,見母豬臂上系金鈐。[8]130

會稽吏謝宗赴假吳中,獨在船;忽有女子,姿性妖婉,來入船?!烈荒?往來同宿;密伺之,不見有人,方知是邪魅,遂共掩之。良久,得一物……乃是……龜。[8]135

《志怪》以怪為中心,所謂怪,就是指“精氣之依物者也”[9]67,是動植飛走化生而成的妖孽、物怪。其中的一些怪孽對人具有危害性,另一部分即令沒有施惡于人,但也常常暗藏著令人驚恐、悚懼的要素。也就是說,在《莊子》中,志怪一詞指向的是從鯤到鵬、從魚到鳥的化生、怪變;到了魏晉之時,題名為志怪的作品依然緊緊循守著“氣變常,人妖物孽曰怪”[10]326的原則,圍繞著飛潛動植的怪變、化生等展開陳述。

從先秦兩漢到魏晉南北朝,志怪在詞義內涵上保持著原初的意義指向,沿著直線性的軌跡,不斷拓展;小說一詞則斗折蛇行、持續裂變,它在詞義內涵、指稱對象、價值功能等各個層面上顛覆了自身的原初形態。小說成為書籍題名,意味著志怪、小說這兩個詞由互不相關的狀態,轉而成為平行的關系。這種關聯關系成為志怪、小說這兩個詞在日后建構統一性、同一性,以及形成從屬關系的基礎和原點。

有唐一代,志怪的詞義內涵依然保持著原生義。但是,它與小說一詞的關系、它的指稱范疇卻經歷了重要的變化:志怪與小說這兩個詞由平行的關系轉而變為交集的關系;志怪這個詞在繼續作為書籍題名使用的同時,也進而轉型成為某些書籍的總稱。

唐初,魏徵等撰《隋書·經籍志》,四部分類法正式定型。這時,題名為志怪、題名為小說的書籍分別被置于史部、子部這兩個不同的部類之中?!端逯尽肥凡侩s傳類著錄“《志怪》二卷,祖臺之撰”“《志怪》四卷,孔氏撰”“《志怪記》三卷,殖氏撰”[11]980-981,殷蕓的《小說》則居于子部小說類。志怪、小說這兩個詞形成了平行的、互不相交的關系?!吨竟帧返扔涗浌砉?、神異的書籍被置于史部。這種分類方式并不是《隋書·經籍志》獨有的,更不是它首創的,而是延續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分類觀念。齊梁之時,阮孝緒著《七錄》,將書籍分為經典錄、記傳錄等七類,記傳錄大體相當于四部分類法中的史部,這個類目之下又分出國史部、鬼神部等?!镀咪洝芬沿?從留存的序目建構的知識框架來看,《志怪》這類文本應是歸入了記傳錄的鬼神部。到了隋唐之際,釋道宣的《大唐內典錄》也將《志怪》歸于“傳紀”。他說,“尋閱前事,多出傳紀?!吨竟帧分c《冥祥》,《旌異》之與《征應》,此等眾矣”[12]202。這意味著,題名為志怪的著述與史部而非子部的書籍形成了同構并生的關系?!端鍟そ浖尽贰洞筇苾鹊滗洝返日茄匾u著魏晉以來的觀念,將《志怪》等書籍置于史部這個新生的部類之下,歸于雜傳一類。

《隋書·經籍志》將《志怪》《宣驗記》等歸于史部雜傳類,而不是與殷蕓的《小說》一道歸入子部小說類。這在分類方式上也自有特定的合理性?!端逯尽肥凡啃⌒蛏昝髁诉@種歸類方式的內在邏輯。據《隋志》,史部雜傳的類例建構依據是,在正史載記“人君之舉”的基礎上,“廣其所記”,收錄“自公卿諸侯,至于群士”的“善惡之跡”[11]982?!吨竟帧芬约啊端焉裼洝贰缎炗洝返鹊奶攸c正是“旌怪異”[13]213,以彰明吉兇之兆、善惡之跡,因此,被歸入雜傳類。的確,在《志怪》等書籍中,怪異的性質、善惡的價值判斷,這兩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從書籍的構型要素上看,《志怪》《宣驗記》等“三十六部,皆禎祥變怪”[14]347之書被收錄在《隋書·經籍志》史部雜傳類。這些書籍以動植飛走的怪變或者神鬼仙妖為基本維度展開敘述,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既是文本的敘述主體,又是書籍核心的構型要素。相較之下,殷蕓的《小說》“載自秦漢迄東晉江左人物”[15]23,“首題秦、漢、魏、晉、宋諸帝”[16]316,再敘老子、孔子等的遺事、逸事或是異事。這部書并非圍繞神怪仙妖而展開,有諸多條目甚至完全不涉及任何怪異的內容。如,“徐稚亡。海內群英論其清風高致,乃比夷齊,或參許由。夏侯豫章追美名德,立亭于稚墓首,號曰思賢亭”[8]65。在《小說》中,那些偶爾出現的怪異元素是可有可無的、輔助性的,主要為了突顯現實生活中人物的特異色彩。從書籍的功能類型上看,《志怪》《宣驗記》等史部雜傳類的作品著眼于鬼神怪妖的“善惡之事”,《志怪》《搜神記》等與史部其他書籍一樣,具有“書美以彰善,記惡以垂戒,范圍神化,昭明令德”[11]992的功能。如,《志怪》載錄吳亡之兆說:

吳未亡前,常有紫赤色氣見牛斗之間,星官及諸善占者咸憂吳方興。惟張先于天文尤精,獨知為神劍之氣,非江南之祥。[8]129

《宣驗記》談到神明應驗、天佑不虛說:

宋元嘉中,吳興郡內嘗失火。燒數百家蕩盡,惟有經堂草舍,儼然不燒。[8]269

相較之下,子部小說類的書籍或著眼于滑稽俳諧,或著眼于日常生活中的休閑娛樂,它關注的不是勸善懲惡,而是遺事、逸事或奇聞怪事的趣味性。如,《小說》載阮德如遇鬼:

德如嘗于廁見一鬼,長丈余,色黑而眼大……德如心安氣定,徐笑而謂之曰:人言鬼可憎,果然如是。鬼赧而退。[8]72

這些內容追求的是“幽默風趣,宛如一幕滑稽劇”[17]117。作者的目的不在于勸懲,而是以諧謔、游戲、調笑的筆墨,表現阮德如遇到鬼的氣定神閑。這樣,以勸善懲惡為主要目標的《志怪》《宣驗記》等被置于史部雜傳類,與《小說》《世說新語》等區分開來。它們居于不同的部類中,形成了平行的、互不交錯的關系。

書籍在知識統系下的關聯關系并非僵固不變的,而是處于動態的位移、調適之中?!吨竟帧放c《小說》這兩部書籍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在《隋書·經籍志》成書七十余年后,劉知幾撰成《史通》。劉知幾認同《搜神記》《志怪》與《小說》《世說新語》等之間的差異;同時,他也將這些書籍組構于一體,申明了這些書籍的某些共性特征。劉知幾談道:

晉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詼諧小辯,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食伦稌x史》,多采以為書。[13]108

《世說新語》《小說》等著意于“詼諧小辯”,《搜神記》《志怪》載錄“神鬼怪物”,這是它們在內容上的區別。但同時,它們之間也存在著一致性:這兩類書的性質是共通的——“其事非圣,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在傳播上也有著共同的渠道——“《晉史》多采以為書”。這樣,原本分屬史部、子部等不同知識類目下的書籍被歸攏起來,組構成為知識統一體,建構了彼此之間的同質性和同構性。劉知幾還將《志怪》《搜神記》與《小說》等摶捏于“偏記小說”這個概念之下。偏記小說分為雜記、瑣言等十類,《志怪》等歸于雜記,《世說》等歸入瑣言。他說:

陰陽為炭,造化為工,流形賦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廣異聞。若祖臺《志怪》、干寶《搜神》、劉義慶《幽明》、劉敬叔《異苑》,此之謂雜記者也。[13]255

街談巷議,時有可觀,小說巵言,猶賢于己。故好事君子無所棄諸,若劉義慶《世說》、裴榮期《語林》、孔思尚《語錄》、陽玠松《談藪》。此之謂瑣言者也。[13]254

在這個新的知識統序中,志怪一詞仍保持著原初的內涵、性質、功能,但是,它在知識體系構架中的位置卻發生了變化:它由指稱史部雜傳類之下的某部書籍,轉而變為指稱偏記小說之下雜記類中的某個知識要素。它與小說一詞也形成了直接的關聯,建構起全新的、復雜的關系系統:一方面,志怪、小說這兩個詞作為書籍題名,它們一同被置于“偏記小說”的范疇之下,形成了相互參照、共生同構的關系;另一方面,志怪與小說這個詞也生成了要素與集合的關系?!捌浶≌f”作為具有總括性的詞語,聚攏了《志怪》《搜神記》等各部書籍,志怪一詞與小說這個詞構成了從屬關系。

之后,志怪一詞的功能和用法持續變化,它與小說的關系也更為豐富、復雜。中唐以后,志怪一詞發生了根本性的轉型:它由命名書籍轉而用來描述某類書籍的特征。某個詞用來作為書籍題名,還是用來描述書籍構成的知識序列,這有著本質的區別?!吨竟帧贰端焉裼洝返染哂泄之愋再|的書籍在《隋書·經籍志》中歸攏于一體,形成了特定的知識類型。這個知識類型雖然已經成為實在、實存,但是,它并沒有被加以命名。志怪一詞只是這個已然定型但卻未及命名的知識類型中某部書籍的題名。它與這個知識類型之間是要素與集合的關系,而不是對等的關系。到了中唐之時,志怪一詞的性質發生了變化,它開始指向某一類知識,用來概括它們的共性特征。顧況在為戴孚的《廣異記》作序時,使用了“志怪之士”一詞,他將諸多作家及其作品全部統納在“志怪之士”的范疇之內。他說:

志怪之士,劉子政之《列仙》、葛稚川之《神仙》、王子年之《拾遺》、東方朔之《神異》、張茂先之《博物》、郭子橫之《洞冥》、顏黃門之《稽圣》、侯君素之《旌異》……《異苑》《搜神》《山?!分?《幽冥》之錄……,國朝《燕梁四公傳》、唐臨《冥報記》、王度《古鏡記》、孔慎言《神怪志》,趙自勤《定命錄》,至如李庾成、張孝舉之徒,互相傳說。[18]545-546

“志怪之士”這個詞語不是簡單地與某些作者及其著述捏合在一起,而是與一套復雜的文本體系構成了對應關系。這些文本在《隋書·經籍志》中原本居于不同的部類,它們互不相關。顧況以怪、異為基本的構型準則,將原本著錄于《隋志》史部雜傳類的《列仙傳》、史部地理類的《山海經》、子部雜家類的《博物志》等與《志怪》《搜神記》等統合在一起;同時,他還將唐代新生的文本類型《古鏡記》《定命錄》等也納入這個序列之中。這些文本在時間、類型等多重維度上構成了復雜的體系。從時間上看,志怪一詞涵蓋了從劉向的《列仙傳》一直到唐代的《定命錄》等;從文本類型上看,志怪一詞不僅對應著書籍,同時,也可以包含單篇的文本,如王度的《古鏡記》。志怪一詞由書籍題名轉而變為指向由書籍、文本等構成的知識類型。之后,志怪成為統納知識集合的詞語。如,白居易談到自己寫作的《禽蟲十二章》時說,“予閑居乘興,偶作一十二章,頗類志怪”[19]858。這里的志怪一詞,顯然指稱的是特定的知識類型。到了晚唐,作家形成了自覺的創作觀念,他們搜羅、纂集與鬼神妖怪相關的故事,并有意識地將自己的創作歸于志怪一詞的范疇之內。如,段成式撰有《酉陽雜俎》。他自言,這部書“抑志怪小說之書也”[20]1。志怪、小說這兩個詞首次直接并置于一體。段成式以及顧況、白居易等用志怪一詞描述《山海經》《搜神記》《酉陽雜俎》等書籍的共性特征,確認志怪與小說這兩個詞之間的關聯。這在當時只是偶然為之,并非慣例和成規,但是,卻在日后逐漸發展成為常規性的、常識性的認知和觀念。

志怪一詞術語化、它與小說這個詞語建構穩固的關聯,這個進程是極其復雜的、曲折的。宋元之時,志怪這個詞與具有怪異性質的書籍類型之間的關聯時無時有、時斷時續;明清時期,它逐步完成了概念化、術語化的過程,與小說一詞之間的從屬關系也日漸強化、固化。

宋代初年,人們有意識地將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聚攏于一體,但是,這類知識與志怪一詞的關聯仍然只是隨機的、可有可無的。

太平興國三年(978),官方編成大型類書《太平廣記》。這部書把漢代的《列仙傳》、魏晉南北朝的《志怪》《搜神記》、唐代的《廣異記》《酉陽雜俎》等書籍中的各個條目提取出來。仙妖、神佛、孽怪的內容組構于一體,并被重新組織安排,區分出不同的怪、異類型(見表1),成為穩定的、系統的知識統一體。這個知識統一體、這部書籍被名之以“廣記”,而不是“怪”,也就是說,志怪一詞沒有與這個知識模塊、與這部書建立對等的關聯。在《太平廣記》中,志怪一詞只是作為某幾部書籍題名出現在征引的書目中,被征錄次數也是屈指可數?!短綇V記》規模宏大,共500卷,僅有極少數條目征錄的是題名為志怪的書籍,出《志怪》者有6條,出《孔約志怪》者1條,出《志怪錄》者3條,這些條目分別被歸入醫(1條)、夢(1條)、神(2條)、鬼(5條)、水族(1條)等寥寥數類之中。志怪一詞只是《太平廣記》征引的諸多書籍中某幾部的題名,所指稱的對象也只是述異紀怪這種知識類型中諸多的構成要素之一種,尚未成為命名特定知識類型的專用術語。也就是說,怪、異的知識要素的規?;?、系統化,與這類知識被命名為“志怪”,并非是同步的。

表1 《太平廣記》收錄怪異內容的分類情況

談到《太平廣記》匯聚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我們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條目雖然尚未與志怪一詞形成相互映射的穩定關聯,但是,它們卻與小說這個概念指稱的知識要素形成了共生、同構的整體。這成為志怪一詞術語化、志怪與小說這兩個詞語建構關聯的重要節點。

《志怪》《搜神記》等書籍類型與小說這個概念所指稱的知識要素之間的關聯,是在劉知幾的《史通》中構建的?!妒吠ā窂睦碚搶用嫔咸岢隽讼嚓P的設想,到了《太平廣記》,這種設想正式落定于知識整理的實踐層面上?!短綇V記》這部類書延續了劉知幾《史通》中“偏記小說”的觀念,將《世說新語》《小說》等書籍中相關的要素一并提取出來,重新加以歸類(見表2)。經由《太平廣記》,《志怪》等正式與《世說新語》等書籍組構于一體,前者載錄的非現實生活中的奇物怪變,后者收錄的現實生活中的奇聞趣事,它們形成了具有整體性的系統。奇、異、怪作為基本的構型原則和內在的建構規律,確認了《志怪》《搜神記》與《小說》《世說新語》這兩類書籍之間共生同構的關系。這個全新的關系系統成為小說、志怪這兩個詞語建構關聯的基址和起點?!短綇V記》雖然只是將《志怪》《搜神記》與《小說》《世說新語》等歸攏、并置于一體,編纂者尚未論及這些知識要素的歸屬問題,更沒有確證這些要素與小說這個概念之間的關聯。但是,《志怪》《搜神記》等書籍正式與小說這個概念指稱的知識實體之間形成了相鄰的關系,確證了彼此之間的相似性乃至同一性。

表2 《太平廣記》收錄《世說新語》《小說》條目的情況

北宋中期以后,各家官私書目基于這種相鄰性、相似性,將《志怪》《搜神記》這個知識模塊從史部雜傳類切割下來,移植到子部小說類?!吨竟帧返葧c小說這個概念之間正式生成了對應關系,中國的小說觀念完成了重要的轉型。

《崇文總目》成書于慶歷元年(1041)。在這部官修書目中,凡是以怪、奇、異為核心構型要素的書籍,如《神異經》《述異記》《續齊諧記》《搜神總記》,以及唐代的《酉陽雜俎》《劇談錄》《資暇錄》等全部被置于子部小說類之中。嘉祐五年(1060),歐陽修等撰成《新唐書》?!缎绿茣に囄闹尽费永m了《崇文總目》的歸類邏輯,《志怪》《搜神記》等作為特定的知識模塊,從史部雜傳中切割下來,歸置于子部小說類。經過這次遷移,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在書目體系中的位置關系完成了重構,它們正式歸入小說這個概念的范疇之內,與小說之間形成了子集與總集關系;同時,這些書籍也對小說這套知識統序進行了根本性的更新和改造,小說這個概念由指稱瑣事、佚事,轉向以奇事、怪事為基本的構型要素。漢唐之時,小說這一類目的構型內核是“小道”,是來自道聽途說的細言瑣語。到了宋代,《志怪》《搜神記》等書籍的摻入雖然“沒有取代、驅逐《世說新語》等子部小說類的初始范例”[21],沒有否定小說原初內核的合理性,但是,“卻迅猛擴充了小說這一類目的領地,并直接占據了其中絕大部分面積,極大地壓縮了《世說新語》等在小說界域內的配比”[21],對小說的原初內核進行了改造和重構。小說這套知識統序的核心構成,在瑣言細事的基礎上,進而增添了奇聞逸事;小說這套知識類目原生的質性特征是“小”,進而衍生了與“小”完全不相干的質態——奇、異。

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類型在躋身進入子部小說的統序、改造小說的基本質性特征之時,這個特定的知識模塊與志怪一詞也逐漸形成了對應關系,志怪、小說這兩個詞語的關系也在醞釀、確認之中。上官融在寫作《友會叢談》時,將“諧辭俚語”“語怪之亂倫”[22]445這兩種知識類型融會于一體。他在談到自己的創作淵源時說,“讀古今小說洎志怪之書多矣”[22]445。洎,是及、到達的意思。上官融在這里用“洎”連接小說與志怪之書,明確地判定了這兩個詞語之間的并行關系。這里,“小說”用來指稱《世說新語》等記載瑣言細事、“諧辭俚語”的知識類型;“志怪之書”用來指稱那些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在上官融的表述中,小說、志怪形成了潛在的對等性、對照性以及對應性。到了南宋中期,在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一書中,志怪一詞用來指稱述異紀怪的書籍類型,開始與小說這個概念形成子集和總集的關系?!犊S讀書志》子部分為十六類,其中第九家系小說類。晁公武在述及子部小說類的書籍時,他多次使用“志怪之書”這樣的說法。如,《博異志》系“志怪之書也”[23]548,《夷堅志》系“記異志怪之書也”[23]1233。晁公武還說,《太平廣記》“取古今小說編纂成書”[23]558,他明確地將這部書置于子部小說類。這樣,“志怪之書”完成了對小說這套知識統序的根本性的改造——奇物、異事、異聞與遺文一道成為小說的核心構型成分;志怪一詞也成為小說這個概念范疇之下的重要詞語。

到了明代,志怪由普通詞語正式轉型成為特定的術語,用來指稱小說這個知識類目之下的某種文本類型。胡應麟將小說分為六類。他說,“小說家一類,又自分數種。一曰志怪,《搜神》、《述異》、《宣室》、《酉陽》之類是也”[24]374;另外五類是傳奇、雜錄、 叢談、辨訂、箴規。這里,志怪與傳奇等一樣,成為“小說的類別概念”[25]88。志怪一詞作為籠括《搜神記》等書籍的特定術語,居于六類之首。但是,這種關聯并非穩定的。到了清代,《四庫全書》編纂官又取消了志怪一詞與這種知識類型之間的關聯。據《四庫全書》子部小說類小序,小說“凡有三派,其一敘述雜事,其一記錄異聞,其一綴輯瑣語也”[26]1182。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在小說的統序中被移至次位,居于雜事之后;志怪一詞也被異聞這個詞所取代,這種知識類型被重新命名。到了近代,周中孚的《鄭堂讀書記》沿用《四庫全書》的分類方式,子部小說家下的書籍分為雜事、異聞、瑣記。但他屢次用到“志怪之書”的說法。如,《博異記》系“志怪之書”,“皆鬼神靈跡”[27]1311;《唐闕史》“所記皆怪妄之事”,“蓋志怪之書之近正者也”[27]1312;《夷堅志》“其書皆志怪之類”[27]1316。他還說,錢希言的《獪園》“分仙幻、釋異……奇鬼、妖孽、瑰聞十門”,這部書是“稗家一種志怪、傳奇之類是也”[27]1318。進入20世紀,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在區分中國古代小說類型時,重新接續了胡應麟的觀點。他采納了志怪這個詞,專列“六朝之鬼神志怪書”[28]29一章。此后,志怪作為穩定的術語,用來指稱《列異傳》《搜神記》《幽明錄》等述奇紀異的小說作品。

結語

概念、術語的演化非常復雜,我們在探討志怪一詞的演化時,力圖深入到中國古代小說體系建構的過程中,拋開“今人的‘成見’,避免出現‘以古例今’‘以西律中’等通病”[29]92,從志怪這個詞與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與小說這個概念的關系出發,考察它發展、變遷的細節??傮w來看,志怪這個詞在萌生之時,就劃定了自身的界限和范疇——指向述奇紀異的書籍。這個原初內涵是它起始的原點,也是它不斷演化的支點。之后,在兩千余年延續的過程中,這個詞始終在穩定的原點與支點基礎上、在它最初設定的內涵范疇之內,不斷進行累積、疊加。從漢代到明清,志怪這個詞圍繞著述奇紀異的書籍,它所指稱的具體對象,這些對象的價值、功能、特點等,都在持續地發生變化和調整。志怪在與具有怪、異性質的知識要素關聯的過程中,逐漸確認了與小說這個概念之間的從屬關系。它演變的總體軌跡和趨勢是:描述某一部書籍的內容—命名某幾部書籍—描述某類書籍的特征—命名某個知識序列,成為小說的范疇之內的特定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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