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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與《紅樓夢》編譯稿存在的問題

2024-01-23 11:09□彭
尋根 2023年6期
關鍵詞:修訂稿譯稿京華

□彭 靖

2022年10月,宋丹的《日藏林語堂〈紅樓夢〉英譯稿整理與研究》一書,分為11章,以65萬多字的篇幅,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書的出版,為學界提供了研究林語堂《紅樓夢》英譯稿的諸多第一手的文獻資料。在這本書的序言中,宋丹在南開大學的博士生導師劉雨珍教授除了對全書進行評價與介紹之外,還結合2015年發布會上提出的兩個問題進行了表述:林語堂翻譯了《紅樓夢》這么大部頭的著作,為何其家人卻不知情?按照林語堂和《紅樓夢》的名氣,當時應該有很多出版社爭相出版這本書,為何并未實現?

筆者曾于2013年7月發表《林語堂:鮮為人知的〈紅樓夢〉譯著與紅學情結》(《檔案天地》2013年第7期)的文章。近年一直在關注這方面的研究進展。此次,通過仔細閱讀宋丹的新著之后,筆者認為這兩個問題的后一個,在書中得到了較多的論述與解釋,但是還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而對于第一個問題,在宋丹的著作中,并沒有做任何說明,因此仍然是學界值得探究的問題。本文依據前人的研究成果,結合國家版權法方面的精神,以及個人在捐贈名人書信方面的經歷,針對以下四方面的問題,提出筆者的合理推測、結論與建議。

林家對于《紅樓夢》編譯本的態度

林語堂對《紅樓夢》進行了長期的研究,對《紅樓夢》進行了編譯,并于1983年在日本由佐藤亮一翻譯出版日文版,這是毋庸置疑的事。近年,學者李平研究后認為,雖然宋丹在書中列出了一系列證據,但是均來自佐藤亮一,不足以說明所有問題。他在書中提出了多種疑問:

盡管發現者宋丹列出了一系列證據,但是鑒于所有的證據均來自日本翻譯家佐藤亮一,筆者依舊有太多疑問。翻譯《紅樓夢》不是寫一篇小品文,而是一個十分宏大的工程,沒有一年半載,甚至幾年,是無法完成的。林語堂和其家人應該都非常清楚,并重視這件事,不可能毫無所知。然而,查閱林語堂及其家人的全部資料,以及資料之間的互文記載,均無此記錄,難道是故意秘而不宣?筆者在臺北林語堂故居提供的林語堂往來書信中,找不到林語堂與佐藤亮一之間的書信。(李平:《林語堂著譯互文關系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20年)

從1938年春天林語堂開始著手編譯《紅樓夢》的工作,十幾年來斷斷續續,終于在1954年左右完成了初稿,1973年11月在香港定稿。1973~1976年修訂譯稿,并在聯絡多家出版社未果的情況下,最終委托日本著名翻譯家佐藤亮一,在日本轉譯出版。但是,林語堂的二女兒林太乙,1989年在她所著《林語堂傳》(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并于2002年再版的《我心中的父親——林語堂傳》(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一書附錄“林語堂中英文著作及翻譯作品總目”中,均未將林語堂編譯《紅樓夢》(包括日譯本)列入其中。

1941年,林語堂的大女兒林如斯曾經為《京華煙云》寫過書評。關于此書的寫作緣由,林如斯寫道:“1938年春天,父親突然想到翻譯《紅樓夢》,后來再三思慮感到此時非也,且《紅樓夢》與現代中國相離太遠,所以決定寫一部小說?!保哿秩缢梗骸蛾P于〈京華煙云〉》,載林語堂《京華煙云》(下冊),鄭陀、應元杰譯,春秋社出版部,1941年]她所提到的這部小說,即英文版《京華煙云》。此后,按照她的論述,許多研究學者認為,林語堂沒有英譯過《紅樓夢》。

◇20世紀40年代的林語堂

1939年11月,在美國出版的《京華煙云》,是林語堂的第一部英文小說。林語堂旅居巴黎時,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用英文寫就的長篇小說,英文書名為Moment in Peking,也是他借鑒,甚至直接參照《紅樓夢》寫成的長篇小說,可以說是現代版的《紅樓夢》。在這本書中,他描寫了姚、曾、牛三代中國家族的興衰和三代人的悲歡離合,講述了近代中國歷史變遷的故事。在這部小說中,林語堂以女主角姚木蘭的半生經歷為主線,其中“重要的人物約八九十,丫頭亦十來個,大約以《紅樓》人物擬之,木蘭似湘云,莫愁似寶釵,紅玉似黛玉……”(彭靖:《林語堂:鮮為人知的〈紅樓夢〉譯著與紅學情結》)

可以想象,當年林語堂是一邊英譯《紅樓夢》,一邊寫作《京華煙云》,并將《紅樓夢》的故事情節移植到《京華煙云》。1950年,日本翻譯家佐藤亮一首次與林語堂合作,將《京華煙云》翻譯成日文,在日本出版。

宋丹在她的論文及著作中,指出林語堂編譯《紅樓夢》未能出版的三個原因:第一,林語堂未直接出版譯稿,而選擇在日本轉譯出版的直接原因,是第一次石油危機導致的全球紙荒;第二,間接原因是譯稿篇幅過大,已有現成三種英譯本;第三,深層原因則是林語堂作品暢銷的國際環境不再。筆者認為,還應該有第四個因素,即林語堂編譯《紅樓夢》的故事情節,以及所引用的詩詞與已經出版的《京華煙云》雷同之處太多,僅僅是人名不同而已。

例如,在《京華煙云》第十六回木蘭引用了《紅樓夢》第三十八回薛寶釵的詠螃蟹詩:“眼前道路無經緯,皮里春秋空黑黃?!痹凇毒┤A煙云》中,林語堂還兩次(第十四回、第十九回)引用了《紅樓夢》第五回,寶玉在寧府上房所看見的一副對聯。此聯是朱子理學的座右銘:“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保ɡ钇剑骸读终Z堂著譯互文關系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20年)

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曾委托宋丹與林語堂的3位版權持有人,以及日本八戶市立圖書館,“溝通林稿出版事宜”,意向出版林語堂編譯的《紅樓夢》。但是,繼承人通過代理人回復稱:為尊重林語堂生前意愿,暫不出版該稿。這是不符合林語堂的意愿,也是不可理解的事,一定另有原因。

林語堂出版《紅樓夢》編譯本的意愿

對于《紅樓夢》編譯本,林語堂非常希望盡早出版。例如,1953年12月1日,林語堂致信宋美齡。他談到自己“現在正忙著譯《紅樓夢》,幾個月之后可以脫稿,也許明年秋天出版”(轉引自錢鎖橋:《林語堂傳:中國文化重生之道》,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19年)。但是,當時他的愿望并沒有實現。

1973年2~6月,林語堂在香港整理了《紅樓夢》英譯稿,用打字機打出一份后,讓林相如請打字員打6份。期間,他修訂了最先打的譯稿,讓打字員謄到6份打印稿里,并在林相如和林太乙長女妞妞(黎志文)的協助下,校對了打字員的打印稿。說明林語堂的二位女兒,以及他的家人們不僅了解《紅樓夢》英譯稿,而且為此書的出版提供了大量幫助性的工作。

1973年6月3日,林語堂開始聯絡歐美出版商。但是,有6家歐美出版商均拒絕出版。1973年11月下旬,遭歐美出版社拒絕后,林語堂從香港把譯稿寄給深得他信任的日本翻譯家佐藤亮一,委托他用兩年時間轉譯為日文出版。12月初,林語堂即收到佐藤亮一同意轉譯《紅樓夢》的回信。同時,他還收到英國出版社提議與美國聯合出版的來函。

近日紅樓又有轉機,英國來函要求美國與之合并出版以救紙慌[筆者按:應作荒(下同)](世界性的)之缺,不知是否可行。又日本也有譯者擬重以新譯重版及日本譯文問世??傊?,此書頁數甚多,適逢紙慌,尚有問題,只好聽之而已。

1974年1月2日,林語堂又收到塔托公司(Charles E. Tuttle Company)來函,表示同意出版英譯稿。塔托公司由美國人Charles E.Tuttle于1948年在日本東京創立,主要面向西方出版介紹東方的英文書籍。

有大好消息,《紅樓夢》美國、英國都因為紙慌(荒)不肯接收。昨日日本Tuttle公司居然來函欲出此英文本,心中極快活。約正月可訂合同,先付一千美金。我可能給他大英帝國范圍。我想日本印刷必良,又Tuttle專出畫冊,可請他特別設計。

后來,英美聯合出版社和塔托出版社的事情都不了了之。其中的原因,目前尚沒有材料披露。筆者認為,林語堂的家人對于此原因,應該是十分了解的。按照當年林語堂在國際上的知名度,以及英美聯合出版社的回復:“英國來函要求美國與之合并出版以救紙荒”。很大程度上,并非完全的“紙荒”的因素,而是筆者在前面提出的“第四個因素”,即林語堂編譯《紅樓夢》的故事情節,以及所引用的詩詞與已經出版的《京華煙云》雷同之處太多。

2021年,由中國嘉德(香港)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公布的《故紙清芬見真如——林語堂手跡碎金》(第552頁),有一封林語堂于1973年4月29日寫給其甥媳、秘書,后又認作義女陳守的親筆信,充分說明林語堂對譯稿充滿信心:

我一星期來專心看《紅樓》英文打字,覺得很值得做,因為英文尚無好的翻譯,而《紅樓》經我刪節成一個,成為篇幅較不泛濫,而中心故事卻能保存。自然以后四十回為中心。真正的結構全在后十回(筆者按:應為后四十回)。前八十回是好,但不外閨閣閑情、吃蟹賞菊而已,未能將寶黛二人之情事變幻悲戚及賈府之敗落為全書之結構。無論暢銷與否,這樣的巨著是有世界文學的價值。

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林語堂無論是在他紅學論文中,還是其晚年出版的最后兩本書《八十自敘》(1975年)和《紅樓夢人名索引》(1976年)中,均沒有談及《紅樓夢》的翻譯事宜?;蛟S,此時林語堂對于出版編譯本《紅樓夢》已失去信心,才將其中的部分內容用中文出版。

綜上所述,林語堂高度重視《紅樓夢》譯稿出版工作,他對譯稿充滿信心,不存在對譯稿不滿意而不希望出版的情況,這是他真實的意愿。并且,他在去世前兩個月,還在校對日本翻譯家佐藤亮一寄回來的英譯底稿。筆者認為,所謂“為尊重林語堂生前意愿,暫不出版該稿”僅僅是一種托詞,目的是維護其父輩作為國際知名作家的形象。

編譯《紅樓夢》修訂稿與相關通信的去向問題

2015年7月,南開大學宋丹博士宣布,她在日本發現了林語堂的翻譯手稿。并于2016年在《日藏林語堂〈紅樓夢〉英譯原稿考論》一文中,對原稿及其來龍去脈做了詳細的論述。林語堂的這份翻譯手稿,是通過佐藤亮一的夫人佐藤雅子女士捐贈給位于日本東北青森縣的八戶市立圖書館。捐贈的時間是1999年,在佐藤亮一去世后的第五年。

但是,佐藤夫人在捐贈時,曾叮囑圖書館,在她健在時,不要對外公開這批藏書。既然是捐贈,就是為了方便有更多的人從事相關研究工作,同時,又可避免所需要查詢的人去家中打擾。為什么又不能馬上公開?其原因并非宋丹的猜測“年事已高的夫人可能是擔心公開后,會受到外界打擾,才有此叮囑”。筆者認為,或許她曾受林語堂家人委托,要保守一些“秘密”。而這份編譯初稿,屬于佐藤亮一及夫人擁有,林家不方便要回。

2022年11月,筆者曾經將外祖父、著名歷史學家鄧嗣禹的家信100余封,捐贈給上海圖書館,并通過多種渠道發布信息,希望有更多的研究學者看到。

按照宋丹的查詢與考證內容,佐藤夫人在“林稿”上面附了一紙留言,時間是平成11年(1999年)11月12日。留言全文如下:

這是最初寄來的稿子,不久(林語堂)又寄來了修訂稿。修訂稿同其他書一起寄到了臺北市的林語堂紀念館。如果去臺灣的話,請一定要去一趟林語堂氏的紀念館。

同時,佐藤亮一也曾在他的日譯本譯者后記提及:“幾個月后,又一個指出譯文更正之處的包裹寄過來了?!币虼?,這“又一個包裹”里裝的,就是佐藤夫人所說的修訂稿。佐藤亮一和其夫人的記錄,說明林語堂編譯《紅樓夢》修訂稿的存在,是無可質疑的事。

2014年11月,宋丹為尋找這份修訂稿,曾經前往林語堂故居(原林語堂紀念館)。很遺憾的是,她最終沒能找到這份修訂稿。但是,她查閱到故居的一個編號為M06名為“紅樓夢相關研究資料”的檔案袋。

按照宋丹所述:在檔案袋里,有一封九州大學合山究教授寫給當時的館長楊秋明的日文信件。信是用很粗的黑色油性筆,寫在一張約A3紙大小的白色硬紙上的,寫信時間是1988年1月29日。從信中可知,合山究受佐藤夫婦委托,將與林語堂相關的資料寄到臺北,而合山究又委托當時臺北醫學部的陳秀云轉交給林語堂紀念圖書館。由此說明,這份修訂稿件,當時已經被準確無誤地送到林語堂紀念圖書館。之后,林語堂故居的管理人員一定會按照檔案管理程序登記存檔。那么,這份800多頁的修訂稿,為何會沒有找到呢?

另外,宋丹在書中補充說明:在林語堂故居,她不僅查看了文物清冊,而且還獲得允許,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進入文物儲藏室仔細查看每一份文物,但都沒有發現這份原稿,看來稿件仍在故居的可能性很小。

李平在出版的著作中還提到,他去林語堂故居時,也沒有找到林語堂撰寫修訂稿時的書信:“筆者在臺北林語堂故居提供的林語堂往來書信中,找不到林語堂與佐藤亮一之間的書信?!保ɡ钇剑骸读终Z堂著譯互文關系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20年)也就是說,林語堂編譯《紅樓夢》修訂稿與相關往來書信,目前都下落不明。

我們再來看一下,宋丹在查詢修訂稿的后期進展,以及林語堂故居的沿革與管理情況:

林語堂故居從1999年起改由臺北市文化局管理,臺北市文化局先是委托了佛光人文社會學院經營至 2005年。在2005年后又委托東吳大學經營至今?,F在的工作人員對此事毫不知情。我還聯系了林語堂的秘書黃肇珩女士和臺灣研究林語堂的學者秦賢次先生等人,但他們對此事均不知情。我也曾經發郵件給現居美國的林語堂的三女兒林相如女士,但沒有收到回復。說明她并非不知曉此事,實有難言之隱不便告知。

結合兩位研究學者的查詢結果與疑問,筆者認為:作為一位國際知名作家的手稿與往來書信,這些都是具有著作版權的重要史料。任何一位讀者查閱不還,或者林語堂故居整理時移位的可能性,一般是不存在的事。唯一的去向是作為版權持有人,林語堂的三位版權人要求收回這兩份史料,同時沒有留下任何記錄。

1973年11月,林語堂在他逝世前三年,即將《紅樓夢》英譯稿寄給佐藤亮一,數月后又寄去修訂稿,委托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日本翻譯出版。此時,林語堂已經預感到他的生命日期有限。

對于林語堂的信任與重托,作為日本著名翻譯家,林語堂的生前好友與多年的合作者,佐藤應該有能力,在林語堂有生之年完成重托,出版日文譯本。而且在林語堂生前(1976年年初),他已經完成了日文譯稿,并請林語堂進行校對英譯底稿。但是,為何在7年后的1983年,才由日本六興出版社分四冊出版《紅樓夢》日文轉譯本?這不僅是林語堂研究學者,也是普通讀者提出的另外一個疑問。

筆者認為,當年日本的出版社對于林語堂的編譯稿,很大可能性也存在有筆者在第一節提出的“第四個因素”。在佐藤與林語堂的通信中,他應該告知林語堂,才能取得他的諒解。佐藤夫婦與林家后人對于這一因素都是十分了解的。此后,林語堂全家和佐藤夫婦都一直“守口如瓶”,才能符合這種因果關系。1983年,日本六興出版社對于林語堂編譯稿進行了改寫,并請當時新藝術派的代表畫家倪端良設計了裝飾精美的人物封面和文內插圖,力圖打造成為一本通俗戀愛小說。他們希望,由國際知名作家改編中國名著的成功模式,再度上演于佐藤譯本。

結語與建議

作為一部重要的中國文學名著,《紅樓夢》不僅在中國,在世界范圍之內也是有一定影響力的??v觀《紅樓夢》英譯本的翻譯史,早在1812年前后,英國新傳教士代表馬禮遜就曾將《紅樓夢》第四回翻譯成英文(至今未刊);在20世紀20年代,有王良志摘譯本,于1927年在美國紐約出版,王際真編譯本于1929年在英美出版;在20世紀50年代,麥克休姐妹編譯本于1957年在紐約出版,1958年再版,同時,王際真的譯本同年也出版第二版;進入20世紀70年代,產生了著名的霍克思全譯本(David Hawkes& John Minford)和楊與戴全譯本(楊憲益和戴乃迭)。

盡管《紅樓夢》英譯本眾多,但是大多數出版于20世紀20~70年代,并且以學者居多,至今都已有50年以上的歷史。同時,有學者對于《紅樓夢》譯本在西方傳播情況的發現,即使是得到中外研究者一致首肯的霍譯本,不可否認的是,“對于西方沒有太多教育背景,或者成年后很少從事文化、教育事業的那一部分普通讀者而言,霍克思的《石頭記》顯然過于繁復與冗長”。(王麗耘:《“石頭”激起的漣漪究竟有多大?——細論〈紅樓夢〉霍譯本的西方傳播》,《紅樓夢學刊》2012年第4輯)至今,無論是霍譯本還是楊譯本,主要是在國際漢學界和中國文學界流行,都很難從文學殿堂進入西方普通讀者的視野。

林語堂的編譯本是少有的作家譯本。以林語堂對《紅樓夢》的研究資歷,他的英文寫作技巧與表達能力,以及他在西方讀者中曾經擁有的影響力,如果當今《紅樓夢》有林譯本出版,對于西方讀者而言,其影響力應該不可小視。這也是告慰林語堂,實現他真實意愿的一個舉措。同時,對于《紅樓夢》在當今世界的廣泛傳播,也具有新的重要貢獻。再者,《京華煙云》出版于1939年,至今已有80多年的歷史,很難會有西方讀者將其與《紅樓夢》編譯本再作比較。

因此,筆者在此建議:宋丹及國內《紅樓夢》林譯本研究學者,下一步應該將查找林譯修訂本研究工作重點,放到林語堂3位版權人方面。如果希望出版《紅樓夢》林譯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應該通過出版社官方的名義,向林語堂的版權持有人,動之以情地充分說明,當今出版林譯本,對于廣泛傳播《紅樓夢》價值,以及林語堂本人的真實愿望,打消他們的顧慮,才能取得他們的授權。而不應該再以宋丹個人名義進行聯絡,這樣的效果肯定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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