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盲發快遞詐騙的認定及治理路徑

2024-03-11 13:21白磊霍晨雪
中國檢察官·經典案例 2024年1期

白磊 霍晨雪

摘 要: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手段快速翻新,迷惑性不斷增加,防騙難度越來越大。行為人虛構與被害人之間存在買賣關系,以貨到付款形式,通過互聯網海量盲發明顯低價商品,收取相對高額貨款的行為,屬于新型電信網絡詐騙。辦理新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需堅持全鏈條打擊理念,治理重點行業從業人員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活動。對于涉不特定多數人的個人信息被泄露案件,檢察機關可以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最大限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

關鍵詞:新型電信網絡詐騙 盲發快遞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民事公益訴訟

一、基本案情及辦理過程

2020年至2021年間,孫某某(某物流公司銷售人員)介紹張某(同公司快遞人員)向王某某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張某先后兩次從李某(同公司快遞人員)處購買含有姓名、手機號碼、快遞地址等內容的公民寄遞信息共計13萬余條,并出售給王某某。經鑒定,從張某電腦中起獲的上述個人信息去重后共計104039條。2021年5、6月間,張某、李某非法銷售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人民幣14500元。

2021年5、6月間,王某某與孫某某相互勾結,利用非法購買的公民寄遞信息,虛構買賣關系,在互聯網下單,通過孫某某所在的物流公司,以貨到付款形式,對每包價值人民幣2元的足浴包收取69元到付貨款,向全國不特定被害人盲發快遞17萬余單,騙取包括北京市海淀區高某某等人在內的大量被害人共計人民幣30余萬元。

2021年7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下簡稱“海淀分局”)以王某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海淀區院”)審查逮捕。辦案過程中,檢察機關向公安機關發出《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線索移送函》等文書,引導公安機關追查為王某某提供快遞信息的同案犯孫某某、張某、李某;同時圍繞王某某、孫某某盲發快遞電信詐騙案情展開深入調查。

海淀分局于2021年9月27日以被告人王某某、孫某某、張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2021年12月1日以李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先后移送海淀區院審查起訴。王某某、孫某某、張某、李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同時侵害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海淀區院根據公安機關分案移送審查起訴的情況,分別于2021年10月18日對孫某某、張某、王某某,于2021年11月4日對李某進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于11月4日至15日先后對孫某某、張某、王某某、李某進行訴前公告。公告期滿后,未有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2021年12月30日,海淀區院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淀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指控王某某、孫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指控張某、李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同時對王某某、孫某某、張某、李某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22年11月30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詐騙罪分別判處王某某、孫某某有期徒刑7年、6年,并處罰金;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張某、李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判處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王某某、孫某某、張某、李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注銷王某某、孫某某、張某、李某使用的微信賬號。王某某、張某、李某對刑事部分判決提出上訴。2023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刑事部分原判。

二、盲發快遞詐騙犯罪的認定要點

盲發快遞詐騙是指在顧客沒有實際購買商品的情況下,行為人以貨到付款的形式,通過互聯網向不特定多數人員發送快遞,快遞內貨物均為假冒偽劣或者價值低廉的物品,顧客在誤以為是自己所購買的快遞的情況下付款被騙,此類案件在辦理與認定中需準確認定案件性質和涉案金額。

(一)案件性質的認定

1.盲發快遞是否屬于詐騙

由于網絡營銷手段的多樣性,現實中部分商家采用先試用、后付款等方式進行商品營銷,所以在面對盲發快遞案件時,首先需界定該行為是屬于一般的電商營銷行為還是詐騙犯罪。認定詐騙罪要圍繞刑法規定的基本犯罪構成,從欺騙行為和非法占有目的兩個維度入手。欺騙行為的本質是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進而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1]盲發快遞以行為人海量發送快遞“賭概率”的方式實施,行為的欺騙色彩看似不濃厚,但實質上行為人往往挑選有貨到付款購物習慣的人發送快遞,簽收人在誤以為是自己所購買貨物的情況下完成付款、簽收,簽收人的財產處分行為基于錯誤認知,因此行為的欺騙屬性成立。

非法占有目的是區別盲發快遞行為是營銷還是詐騙的關鍵。通??梢試@商品售價是否明顯高于市場價、寄件人信息是否真實、是否存在合理的銷售、退貨機制等角度進行判斷。本案行為人王某某對價值2元的足浴包收取69元的到付款,商品價格畸高,違背市場交易規律;其寄出的快遞均使用虛假寄件人信息,阻礙被害人申請退款;根據提取到的王某某本人微信聊天記錄及其與快遞公司的合同等證據,快遞公司在王某某盲發快遞之后曾收到大量“商品非本人購買”投訴,要求退貨,該公司要求王某某授權公司“7天無理由退貨”,王某某拒絕提供退貨服務。

2.盲發快遞是否屬于電信網絡詐騙

電信網絡詐騙與普通詐騙在入罪標準、量刑起點等方面存在差別。2011年《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以下簡稱“2011年《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而2016年《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2016年《意見》”)則規定,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266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關于具體的數額標準,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有不同的規定。以北京市為例,普通詐騙數額較大標準為5千元,數額巨大標準為10萬元,而電信網絡詐騙數額較大標準為3千元,數額巨大標準為3萬元。因此,盲發快遞是否屬于電信網絡詐騙,直接影響到入罪、上檔金額的標準問題,應當予以重視。

2018年最高檢印發《檢察機關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指引》,明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設置騙局,實施遠程、非接觸式詐騙,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強調電信網絡詐騙一般應同時具有技術性、非接觸性、遠程性三個特征。但由于詐騙手段多樣,實踐中認定電信網絡詐騙仍存在分歧,尤其是面對通過電信網絡手段實施的涉案人數較少的詐騙時,爭議更為突出。針對這一問題,《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1320號王郊詐騙案中,明確增加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另一個重要特征:以被害群體為不特定多數人為標準進行區分,即電信網絡詐騙是利用電信網絡手段實施,行為針對不特定多數人,可以使不特定多數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的詐騙。[2]其實,2011年《解釋》中規定,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可以依照刑法第266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雖然該解釋出臺時間較早,彼時尚無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明確概念,但當時就已經明確了 “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可以從嚴懲處,體現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需要以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為特征。

本案行為人將詐騙群體鎖定在“有貨到付款簽收習慣”的網購用戶,有目的地獲取具有某類共同特征的公民個人信息后,“量身定做”詐騙模式,然后通過互聯網平臺同時向不特定多數人海量發送快遞包裹,屬于新類型的電信網絡詐騙。

(二)涉案金額的認定

1.小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數額是否可以累計認定

盲發快遞詐騙在詐騙數額上呈現小額、多人的特點,在把握入罪門檻、犯罪情節時,面臨詐騙數額累計計算的問題。關于詐騙類案件中小額詐騙數額是否可以累計,實踐中一直存在爭議。2016年《意見》明確規定了“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肯定了電信網絡詐騙領域小額詐騙數額可以累計的計算方法。一般認為,2016年《意見》是針對電信網絡詐騙作出的專門規定,不宜推廣適用于其他普通詐騙案件,筆者也認同此觀點。在相關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作出明確規定前,對于多次詐騙少量財物未經處理的行為,不宜累計計算而入罪處罰。[3]

2.未到案被害人涉案金額是否可以認定

盲發快遞詐騙的特點決定了此類詐騙往往涉及大量被害人,但實際報案和偵查機關能夠查找到的僅為其中一小部分,因此,檢察機關在辦理相關案件時需關注未在案被害人的被騙錢款問題。傳統證據理論認為,認定詐騙錢款需有在案被害人陳述等證據,才能實現證據鏈的完整、閉合,但這種思路在電信網絡詐騙中面臨諸多問題。對此,2016年《意見》明確規定:“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確因被害人人數眾多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陳述的,可以結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陳述,以及經查證屬實的銀行賬戶交易記錄、第三方支付結算賬戶交易記錄、通話記錄、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被害人人數及詐騙資金數額等犯罪事實?!边@是對此類案件被害人人數眾多難以一一取證的實際問題作出的回應。檢察機關在辦理盲發快遞案件時,應當從涉案快遞公司后臺調取盲發快遞的發件、簽收記錄、快遞公司向行為人結算貨款的轉賬記錄等證據,結合已收集到的部分被害人陳述,根據盲發快遞實際簽收、付款情況,綜合認定詐騙資金數額。

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盲發快遞詐騙案件存在海量盲發博概率的特征,會出現大量收件人未簽收,甚至會出現未簽收金額大于簽收金額的情況,因此,在同一案件中會存在既遂、未遂金額并存,且屬于不同量刑檔的情況。對此,2016年《意見》規定:“電信網絡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睓z察機關需要分別審查計算既遂、未遂金額,并比照相關規定,明確案件最終量刑幅度。

三、盲發快遞詐騙犯罪的治理路徑

(一)堅持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治理重點行業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活動

盲發快遞詐騙得以實施的前提條件是行為人掌握大量的快遞收件人信息,其行為往往牽連著非法獲取、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黑灰產業鏈。因此,檢察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需堅持全鏈條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理念,堅持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追根溯源,挖掘盲發快遞詐騙的公民個人信息來源,查獲上游犯罪,有效斬斷網絡犯罪利益鏈條。在本案的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引導公安機關追查為王某某提供快遞信息的同案犯孫某某,繼而查找到在該物流公司擔任快遞員的張某、李某。張某、李某正是利用寄發快遞的契機,掌握了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將信息出售給涉案人員王某某。

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案件多來自于內部人員作案,諸多涉及公民個人信息買賣的案件中都可以見到內部人員參與的影子。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泛濫的重要原因所在。[4] 我們通過打擊部分快遞行業存在的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犯罪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完善行業規則,通過檢察監督履職促進訴源治理,進一步保護公民信息安全和財產安全。

(二)創新適用檢察公益訴訟,強化公民個人信息保護

本案涉及不特定多數人個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形,由于維權成本高、賠償數額小、舉證困難等問題,多數受侵害者未能提起訴訟、無法實現個人權益保護。對此類案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將個人信息安全納入公益訴訟保護范疇,既能幫助受害人解決維權難問題,也可以避免因受害人逐一提起訴訟造成司法資源浪費。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建立了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線索專人移送和流轉、案件信息同步審查、辦案組合作會商研判機制,協同推進橫向一體化辦案,實現嚴懲犯罪和公益保護的一案多果。最終法院作出判決,對被告人判處較重刑罰,并對檢察機關提出的公益訴訟請求全部予以支持,檢法以辦案為基礎,進一步加強對個人信息保護類型和刑事處罰標準的研究,形成可復制的規范化司法流程。

(三)針對企業管理漏洞制發檢察建議,積極參與社會治理

盲發快遞詐騙以海量發送快遞為手段,行為人往往需要與快遞公司合作?!犊爝f暫行條例》明確規定實名收寄制度和快遞企業查驗義務,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并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將受到郵政管理部門的處罰。本案行為人王某某為躲避快遞公司的審核,與內部人員孫某某勾結,通過更改發貨賬戶、變換發貨主體、調整發貨區域等方式逃避監管。同時,快遞管理系統和運單存儲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如疏于管理,容易被不法分子獲取、利用,危及公民人身、財產安全,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針對上述問題,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的同時,向孫某某等人所在快遞公司發送檢察建議,積極履職,加強社會治理,督促快遞企業加強快遞寄發監管,同時多方面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四級高級檢察官[100089]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四級檢察官助理[100089]

[1] 參見張明楷:《詐騙犯罪論》,清華大學出版社2021年版,第7頁。

[2] 參見王愫、王珂:《王郊詐騙案——針對特定人通過電信網絡聯絡實施的詐騙犯罪不屬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載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主辦:《刑事審判參考》(總第121集),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第42-47頁。

[3] 參見喻海松:《實務刑法評注》,北京大學出版社2022年版,第1163頁。

[4] 參見喻海松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7-8頁。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