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信息披露、創新投入對企業價值的影響研究

2024-04-07 13:29張宏婧李萌
商展經濟 2024年6期
關鍵詞:相關者變量檢驗

張宏婧 李萌

(東北電力大學 吉林吉林 132000)

近年來,隨著氣候變暖,全球生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企業作為排放主體,改善生態環境和氣候惡化成為一項重要責任和義務,由此資本市場的目光聚焦在企業是否進行碳信息披露及披露質量上??萍紡妵尘跋?,企業要想良性可持續發展,就必須進行創新性研究,抓住低碳經濟發展機遇,履行環境責任。企業通過碳信息披露,將為環保做出的努力展現出來,這是外界利益相關者評判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指標。因此,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是否會影響企業價值,以及創新投入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

1 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設

1.1 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

雙碳背景下,碳信息披露對我國整體對生態文明發展有著重要作用。一些學者認為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有著積極的作用,牛曉葉等(2016)認為及時傳遞企業的碳表現和行動以消除信息不對稱,促進企業價值的提高[1];李雪婷等(2017)認為,企業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有促進作用,且在碳排放較高的企業中的促進作用更加顯著[2]。杜子平、李根柱(2019)運用多元回歸模型分析得到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具有促進作用,促進作用可以延續到下期[3];許惠、陳建蕓(2020)認為,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間的正相關關系顯著,提倡企業積極進行碳信息披露,在發展低碳經濟的同時,提高企業價值[4]。

從上述觀點來看,一方面,利益相關者在做出與企業有關的決策時,會考慮企業的碳減排措施及碳減排成果等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依據利益相關者理論和信號傳遞理論,企業向外界傳遞碳信息,有助于減少信息的不對稱,做出更為全面的決策;另一方面,企業進行碳信息披露是獲取聲譽的重要舉措,企業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企業展現出履行環保責任的綠色形象,依據社會聲譽理論,有利于提高企業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信心,使企業獲得更高的綠色溢價,為企業的持續經營獲取更多資源,提高經營效率。

綜上,本文提出假設1: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具有顯著的正向作用。

1.2 創新投入的中介作用

學者對探討創新投入在碳信息披露影響企業價值的過程中起到作用的相關文獻不夠豐富,現有文獻多數是基于企業社會責任、環境信息披露與創新投入和企業價值的關系;陳旭、哈令華(2021)研究發現,企業社會價值對創新投入有正向作用,且技術創新投入在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影響企業價值過程中起到中介作用[5];彭梓倩、易智祥(2022)認為企業綠色創新對企業價值有正向促進作用,環境信息在綠色技術創新和企業價值關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6]。

由于企業的創新投入具有收益不確定性、保密性強等特點,無形中會增加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提高逆向選擇風險。企業進行碳信息披露,有助于利益相關者了解到企業的技術創新開展情況,從而做出更全面的決策,積極的碳信息披露有助于企業樹立綠色負責任的形象,吸引更多資本和人才進行創新投入。同時,為應對政府不斷出臺的環保政策,企業在積極承擔低碳減排責任的同時,披露相關信息。一方面,可以享受政府相關的激勵政策;另一方面,可通過對低碳項目創新投入進行綠色轉型,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益,降低不必要的能耗,提高核心競爭力,有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

由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2:碳信息披露對創新投入具有顯著的正向作用。

假設3:創新投入在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中具有顯著的中介作用。

2 研究設計

2.1 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2012—2019年中國A股上市公司數據,樣本數據來自國泰安數據庫、潤靈環球等數據庫,利用EXCEL和STATA17.0等工具處理。在樣本選擇時,剔除ST、*ST;金融行業;AB股、AH股同時上市及數據不全的公司,最終得到2012—2019年A股上市公司中的218家企業、1744個觀測值作為研究樣本。

2.2 變量設計

(1)被解釋變量:本文主要研究市場對碳信息披露引起的反應,借鑒李雪婷等(2017)[2]的研究方法,以托賓Q值來衡量企業價值。

(2)解釋變量:我國對碳信息的披露沒有強制性要求,企業的碳信息大多是與環境信息協調管理的,在碳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統一的標準時,碳信息往往與環境信息融合在一起進行披露。碳信息從廣義來看,即與碳管理相關的環境信息。由于沒有完整的碳信息披露標準,權威機構發布的環境信息評級數據庫是對碳信息披露很好的評價。因此,本文借鑒溫素彬和周鎏鎏(2017)[7]的做法,選取潤靈環球發布的社會責任評分來衡量碳信息披露水平(CDI)。

(3)中介變量:本文以研發強度(R&D)來衡量企業創新投入,研發強度=研發投入/營業收入。

(4)控制變量:在參考現有文獻的基礎上,本文選取企業規模(SIZE)、盈利能力(ROA)、企業成長性(GROWTH)、償債能力(LEV)、股權集中度(CR10)、獨立董事占比(IND)、固定資產占比(FAR)、年度變量(YEAR)、行業變量(INDUSTRY)作為控制變量(Controls)。

2.3 模型設計

根據前文分析,碳信息披露通過促進創新投入水平來促進企業價值提高。本文根據溫忠麟、葉寶娟(2014)的中介效應模型[8],構建了三個模型,用來檢驗上述三個假設。

3 實證結果與分析

3.1 描述統計分析

在描述性統計結果中,被解釋變量企業價值的最大值為6.353,最小值為0.806,表明我國的企業價值存在較大差異。解釋變量碳信息披露指數的最大評分為80.15分,最小評分為21.8分,兩者差距較大,說明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意識差距較大;平均數為41.63,標準差為12.43,說明企業的碳信息披露水平較低,我國企業的碳信息披露缺乏內在動力,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從中介變量來看,創新投入的最大值17.19%遠大于平均值3.11%,說明我國企業在一定程度上都進行創新投入,只是企業間創新投入的比例存在一定差異。

3.2 相關性分析

本文通過Person相關性檢驗判斷各個變量之間是否有關聯,如表1所示,CDI與TobinQ、CDI和R&D在1%的水平上顯著相關,大部分控制變量與CDI和TobinQ之間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且系數小于標準值0.7,說明各個變量間不存在強相關關系,變量及模型設定存在合理性。

表1 相關性分析表

為了檢驗因變量和控制變量間是否存在多重共線性,本文對模型涉及變量的VIF(方差膨脹因子)值進行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各變量的VIF值均小于10,因此排除各變量間的多重共線性問題。

表2 多重共線性檢驗

3.3 回歸分析

為了檢驗上文假設,本文使用Stats17.0對樣本數據進行固定效應回歸分析,如表3所示。

表3 回歸分析結果

3.3.1 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的影響分析

在模型1中,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的回歸系數為0.006,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提升碳信息披露水平能夠促進企業價值提高,假設1得到驗證。這表明碳信息披露能夠向外界傳遞企業對節能減排做出的努力,樹立綠色環保的企業形象,進而增強企業利益相關者的信心,有利于企業的長久發展,提高企業價值。

3.3.2 碳信息披露對創新投入的影響分析

在模型2中,碳信息披露與創新投入的回歸系數為0.032,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具有顯著的正向相關關系,說明企業進行自身的碳信息披露可促進企業的創新投入。也就是說,企業通過提升碳信息披露水平可以促進企業進行創新投入,假設2得到驗證。

3.3.3 創新投入的中介作用

本文借鑒溫忠麟和葉寶娟(2014)的方法,在模型1中,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的回歸系數α1顯著為正。在模型2中,碳信息披露與創新投入的回歸系數β1顯著為正,在模型3中,企業碳信息披露系數γ1和創新投入的系數γ2分別為0.004和0.046,分別在5%和1%的水平上顯著,此外,模型1中碳信息披露系數α1與β1γ2的符號同為正號,說明創新投入在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之間起到部分中介效應,且中介效應占總效應的比例為24.53%(β1γ2/α1),假設3得到驗證。這說明企業通過碳信息披露來提高企業信息的透明度,增加債權人及股東的信心,使企業有動力、有資金用于綠色研發的投資上,進而提高企業效率和企業價值。

3.4 穩健性檢驗

為了驗證研究結果的穩健性,避免偶然結果的出現影響本文結論,本文選取市值的對數(lnMV)作為替代變量,帶入回歸模型進行穩健性檢驗,檢驗結果如表4所示。

表4 穩健性檢驗結果

由表4可知,模型1中企業碳信息披露對企業價值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模型3中,創新投入和碳信息披露指數與企業價值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結論均與表3的回歸結果一致,因此假設1和假設3通過了穩健性檢驗,驗證了本文結果的穩定性。

4 結語

4.1 結論

本文選取滬深A股上市公司2012—2019年的數據為相關研究對象,建立回歸模型并進行實證研究,最終得出結論: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越能促進企業價值的提高,創新投入在兩者影響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

4.2 建議

對企業而言,企業應具備戰略眼光,樹立碳信息披露意識,自覺進行碳信息披露,提升碳信息披露水平。一方面,企業應完善碳信息披露載體,制定長遠的碳減排計劃及實施方案,同時嚴格落實監管問責機制,防止出現問題時互相推諉;另一方面,企業應合理配置權力機制,保障具有研發背景的高管在團隊中具有一定的話語權,建立有效的晉升機制,激勵研發人員進行綠色研發,將綠色發展融入企業文化。鼓勵企業將綠色創新作為兼顧企業競技發展和社會生態發展的突破口,通過增強企業創新投入來完善企業生產流程、改善生產設備和環保裝備,堅持走綠色創新之路,積極研發環保產品,推動企業創新的綠色發展,形成創新投入、碳信息披露與企業價值之間的良性循環。

對政府而言,一方面,政府應出臺相應制度,完善統一碳信息披露管理框架和評價體系,使得披露的信息在各個企業之間具有可比性,同時有利于相關部門對碳排放的監管。完善碳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的獎罰機制,對碳信息披露行為表現良好的企業進行相應的政府補貼,對不進行碳信息披露或披露不全面的企業進行懲罰,提高企業的環境違法成本;另一方面,政府應積極引導企業進行綠色創新,加強對碳信息披露的宣傳和指導,建立綠色創新、生產、學習、科研一體化平臺,用人才和資金解決企業開展創新研發時遇到的障礙,促成企業與企業之間共同完成低碳創新,使企業與政府之間在環保和技術上實現雙贏,以增強企業碳信息披露的意識和決心,提高企業價值。

猜你喜歡
相關者變量檢驗
序貫Lq似然比型檢驗
抓住不變量解題
也談分離變量
2021年《理化檢驗-化學分冊》征訂啟事
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本科教學中教師調課現象審視
對起重機“制動下滑量”相關檢驗要求的探討
關于鍋爐檢驗的探討
利益相關者邏輯下相互作用大學共同治理機制研究
SL(3,3n)和SU(3,3n)的第一Cartan不變量
XBRL的傳播對利益相關者參與程度的影響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