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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習近平法治思想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創新

2024-04-10 14:07顧華詳
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4年1期
關鍵詞:治國理政中國式現代化

Doi: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3.04.001

歡迎按以下格式引用:顧華詳.論習近平法治思想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創新——基于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依法治國的視角[J].重慶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4(1):191-205.Doi:10.11835/j.issn.1008-5831.fx.2023.04.001.

Citation Format:

GU Huaxiang. On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by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w-based governance in the report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2024(1):191-205.Doi:10.11835/ j.issn.1008-5831.fx.2023.04.001.

基金項目: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共產黨領導新疆全面深化改革的歷程和經驗研究”(17XDJ020)

作者簡介:

顧華詳,新疆優秀法學家(首屆),教授,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副院長,Email:ghx860@sohu.com。

摘要:

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賡續我們黨百余年法治和深刻傳承中華法治幾千年恢宏壯麗法治史中的精華,深刻體現了“中國之治”的文化自信,是弘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典范。習近平法治思想重視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奉法強國”的信念、全面依法治國的智慧和治國理政的經驗,探尋強化法治生命力的路徑。面對百年變局疊加世紀疫情,全球治理體系和國際秩序變革異常激烈,國際法治遭遇強烈挑戰。習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國法治和國際治理的實踐中,堅持知古鑒今,弘揚中華法治智慧、吸收世界法治文明精華;資政育人,“中國方案”“中國之治”“中國智慧”既充分彰顯國際法治的正道、順應歷史發展潮流、增進國際社會民生福祉,又更加增強中華法治自信,彰顯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時代特色。習近平法治思想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立場,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法治中國建設的不竭動力,是引領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旗幟和強勁動力源,是打破“西方中心論”長期遏制中國法治理論話語權的有力武器。新時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應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聚焦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新課題,把握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深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使其成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智慧和力量源泉。

關鍵詞:中國式現代化;法治中國建設;治國理政;百年變局

中圖分類號:D920.0;D90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5831(2024)01-0191-15

中國是文明原創型國家,中華民族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守正開新、氣象萬千,凝聚成為民族的精神命脈,其中中華法系更是獨創性的,在世界法治史上獨具特色,其法治思想和智慧中的許多內容都具有世界意義的先進性和引領性。知古鑒今,“中華文化中對國家治理者的德治要求和法治規范,為中華文明的發展奠定了基礎”[1]。中國共產黨歷來注重深刻汲取深蘊于中華文化中的治國理政智慧。黨的二十大強調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應堅持問題導向,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特別是要“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這是“推進文化自信自強”,“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2]的新目標、文明發展的新高度。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基于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深厚傳承,是基于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的科學總結,是領導人民從“站起來”“富起來”“強起來”到“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了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2]的關鍵時刻應運而生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資政育人,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戰勝國際國內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實踐中,實現了對馬克思主義法治原理的傳承與創新發展,是“從根本上確保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入了不可逆轉的歷史進程”[3]的堅實力量。在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中,堅持運用馬克思主義政治家、理論家、戰略家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世界觀、方法論去認識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勇于和善于面對波譎云詭的國際形勢,科學應對復雜敏感的周邊環境,勇于肩負起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以服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為主線,凝聚起共同團結合作發展、共同應對挑戰、共同推進國際國內法治的磅礴力量,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鑄就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新輝煌,促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進步,開創了中國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新篇章。

重視傳承創新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顯著特征。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是中華法制文明的智慧結晶,是中國法治的根與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刻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系統梳理、研究和借鑒中華法治傳統,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我們黨在國際法治中堅持獨立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公平正義、親誠惠容的主導思想,堅持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維護和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先后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等一系列具有公平公正鮮明特色的國際法治新理念,團結一大批第三世界國家共同在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中維護了國際法治,也贏得了中國國際法治地位和國際綜合影響力的顯著提升。黨中央強調“法治興則國家興”。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4]。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同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實際相結合,從實踐出發,做到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特別是強調“決不能把改革變成‘對標西方法治體系、‘追捧西方法治實踐”,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規律,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5],堅持法治理論建設的根本任務就是積極追尋時代的聲音、回答并指導現實問題的解決,創造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回答并成功解決了新時代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形成內涵豐富、體系科學、理論健全的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了中國法治的理論體系、制度體系、價值體系和話語體系的全面完善,尤其是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創新,既更加凸顯了法治中國建設的中國式特色,也更加有力推進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完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建設。當然,面對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艱巨任務,我們既需要認真全面貫徹落實好習近平法治思想,還需要繼續深入系統研究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運用好蘊含在其中的深厚而豐富的哲理智慧和融匯于民族血脈之中的軟實力。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典范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彰顯了中華法治的自信

堅持全方位傳承和創新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精華。習近平同志自覺敬仰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2],帶領全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決不一切以外國的東西為圭臬,善于從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汲取法治建設的智慧,并且廣泛借鑒世界優秀法治文明成果,堅持反對文明隔閡、文明沖突、文明優越論,強調法治建設要增強家國和國際情懷,不斷提高中國法治建設和國家治理水平。早在秦漢時期,中國建立的典型集權體制對“法”就產生了深刻影響,“與古羅馬相比,在中華文明定型的重要歷史階段,秦漢時代的‘法呈現出從形式淵源、施行方式、側重領域,到司法責任等多維度的差別……由于權力結構的穩定性和延續性,秦漢之法的許多特征被后世沿襲,影響深遠”[6]。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以其歷史的悠久性、連續性、系統性、民族性和獨具特色的辯證統一性著稱于世,在東西方法律文明進程中有著深遠的影響。習近平總書記以科學的態度吸收借鑒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和制度文化的精髓,深刻總結了我國古代法制的成敗得失,進一步深化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中華民族數千年治國理政的核心理念,繼承了我國古代“禮法結合、德主刑輔、明德慎罰”等慎刑的法律思想,弘揚了“出禮入刑、隆禮重法”,以禮為核心,“情理法”相統一的治國策略及天人合一的天道觀,倡導“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法治價值追求,挖掘傳承并賦予了中華法治文明新的時代內涵,凝練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思想,“蘊含著中華民族自古至今綿延不斷的治理智慧”[7],特別是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法律文化精髓,彰顯法治的中國精神和民族特色,極大地增強了中國人民在法治國家治理上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總結了中華法治寶貴的歷史經驗,堅持立足于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注重沿著中國共產黨百年法治贏得的偉大輝煌,以宏闊的歷史視野和深厚歷史智慧,領會和踐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深層邏輯,獨立自主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法治道路,形成了完整而獨具中國特色的法治思想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理論、實踐和世界意義?!笆澜绶ㄖ剖飞溪殬湟粠玫闹腥A法系,積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8],充分顯示了中華民族法治建設偉大創造力的深厚底蘊。中國歷代王朝更迭,興衰治亂,都堅持“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理念,強調依靠人民推行法治,努力遵循人民的創造性實踐。從夏、商、秦、隋四朝的興亡史看,“興國安邦,在得民心;以農為本,改善民生;寬以養民,改善民生;愛民富民,民安國強;富則教之,移風易俗;矜恤弱者,重視人命”[9]的民本思想,是一條永恒不變的歷史規律和治國理政之法則。我國自古就有“出禮入刑”“隆禮重法”之治國策略,今又大力推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注重“天理、國法、人情”的融通兼顧,強化禮法對法治的補充,促進法治對禮法的規范;推崇“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處事原則,倡導新時代社會治理的“楓橋經驗”,保障群眾安居樂業、社會平安和諧,確保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追求“天人合一”的人與自然共生共榮觀,強調“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的理念,保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傲暯酵緢猿植旃胖?、鑒人知己,對古今中外治國理政的經驗和教訓進行了系統考察和深刻反思,為奉法強國、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歷史依據”[10]。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法治建設更基本、更厚實、更持久的力量。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全球疫情蔓延之下的“中國之治”與“西方之亂”形成鮮明對比,法治中國充分展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勢。歷史與現實再一次證明,法律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間的制度競爭是綜合國力競爭的核心,國家制度優勢是贏得戰略主動的關鍵性優勢。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而深刻展示了中國法治的自信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特別是法治文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創新發展的深厚“理論根基”。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面對深刻復雜演變的國際格局,引領國際社會共同搶抓人類發展面臨的機遇和共同應對挑戰并存的局面,堅持講法治,彼此尊重、平等相待、和平共處;堅持講規則,加強交流交融、公平正義、和平發展;堅持講秩序,倡導美美與共、開放包容、民主自由,為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和共同推進國際法治、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擘畫出了壯闊的法治圖景,其法治視野的前瞻性和戰略性開創了治國理政的新領域,開辟了中國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新境界,具有理論的引領力和實踐創新力;設計了新時代法治建設的新路線圖,集智攻關制度保障的協同性開拓了治國理政的宏大偉業,具有實踐的指導力和應對風險挑戰的執行力;貢獻了維護國際法治秩序新智慧,治理體系的藝術性充分展示了法治的非凡魅力,具有影響世界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特別是賦予了中華法治文明新內涵,充分彰顯了博大精深的中華法治文明風采,具有歷史的穿透力和深厚的軟實力[11],并高度精準而有力推動著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布局,體現出了深厚的歷史底蘊和無比強大的前進定力、法治文明的引領力與堅定的文化自信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生命力在于繼承、弘揚和創新。習近平總書記對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獻給予了充分肯定,回望中國法治發展的漫漫歷程,“從我國古代看,凡屬盛世都是法制相對健全的時期”[12]。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重視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獻的引用,而且注重中外比較分析。2015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華盛頓州當地政府和美國友好團體聯合歡迎宴會上的演講中,引用了戰國末期著名思想家荀子《君道篇第十二》中的名言:“法者,治之端也?!毕蛎绹押萌耸筷U述中國歷代先賢重視法治的情況,指出早在戰國時期,中國人先祖們就懂得“法制,是治理國家的頭等重要的大事”的道理。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堅持沿著“必由之路”書寫中華法治的新史詩,在深刻總結“黨領導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設法治、推進法治、厲行法治”[13],堅持全面深化依法治國的進程中,進一步深化了我們黨對法治規律的認識,充分彰顯了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建設法治中國的堅強決心與意志,為我們黨在新時代、新征程、新的“趕考”之路上正確把握歷史主動,持續贏得偉大勝利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體現了“中國之治”的自信

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總結了中國法治實踐與人類法治文明進步的經驗智慧。其堅持植根中國土壤、汲取中華優秀法律文化智慧、推進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系統深入總結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設法治國家的經驗教訓,在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中國方案等方面,做出了豐富的實踐,取得了豐厚的歷史成就,贏得了深厚的文化自信力。中國的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馬克思主義法治本質屬性的顯著優勢,“中國之治”的核心密碼在于中國自古以來就重視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建設,法治是最重要的邏輯起點之一,既是推進善治的重要抓手,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證;既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蘊含政黨之治、人民之治、文明之治與世界之治四重內涵的“中國之治”,其“智慧和方案引領全球之治,科學識變、準確應變,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不斷向前邁進,讓多邊主義火炬照亮人類前行之路,引領整個世界走向更加光明的未來”[14]。但由于國際國內法治研究長期存在的西方中心主義視角作怪,導致西方社會總是習慣于將中國視為國際法律體系的“違法者”,這種傲慢與偏見主要來源于某些學者總是機械地將西方國際法理論和思維套用到對中國國際法律實踐的理解中去[15]。然而歷史與現實的事實卻是,中國社會自古以來對法律就有著深刻的認識和扎實的實踐,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充分彰顯出中國顯著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有力打破了“西方中心論”長期對中國法治理論話語權的遏制。中國式法治現代化理論,拓展了人類認識現代法治規律的視野,為人類對現代法治理論的探索作出了中國的新貢獻,樹立起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國際公信力。中華法制文明的智慧資源十分豐富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重視探索駕馭人類自身這一重大課題。我國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樹一幟的中華法系,積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中華法系形成于秦朝,漢朝形成比較完備的法典,到隋唐時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議》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華法系影響日漸衰微。與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伊斯蘭法系等不同,中華法系是在我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顯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中華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蘊。中華法系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優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們傳承。出禮入刑、隆禮重法的治國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民本理念,天下無訟、以和為貴的價值追求,德主刑輔、明德慎罰的慎刑思想,援法斷罪、罰當其罪的平等觀念,保護鰥寡孤獨、老幼婦殘的恤刑原則,都彰顯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智慧。參見:習近平《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4-15頁)。,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重視“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擇善而用”[16],特別注重把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與中華優秀法治傳統文化結合起來,古為今用,賡續中華法治文明,探索在國際局勢波譎云詭,特別是面對外部強權持續訛詐、遏制、封鎖、極限施壓以及接踵而至的巨大風險挑戰之中,在共建“一帶一路”的國際環境下,持續深化法治中國建設,在法治自信的基礎上,建設法治大國、法治強國,堅持依法引領、推進和規范“一帶一路”共建,終使其成為深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產品和國際合作平臺,堅實樹立了“中國之治”的國際形象。

(四)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和深化了中國法治自信

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淵源。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的法治中國建設,堅定不移地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持續深化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創造性轉化,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度融入法治中國建設,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創新性發展。形成和發展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歷史背景下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不移地繼承了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的思想精髓,傳承紅色基因,賡續中國共產黨人百余年來孜孜不倦的探索與追求,創新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天下為公、以人民為中心,法安天下、民為邦本,為政以德、德潤人心,自強不息、革故鼎新,天人合一、厚德載物,講信修睦、親仁善鄰,知行合一、重在實踐,高度契合科學社會主義價值觀,做到繼承中發展、守正中創新,樹立了國家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實踐,樹立起了中國人民對法治的自信,并且形成了真誠信仰和忠誠踐行的主體自覺;堅持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傳承和浸潤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弘揚和引領,在法治實踐中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引導中國人民忠實崇尚、自覺遵守、堅定捍衛社會主義法治,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持續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習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扎根中國大地,深度考察法治發展史,深刻把握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規律,深層次汲取中外法治文明精華,“中華文明注重整體觀念和系統思維,崇尚交流互鑒”[17],重視學習借鑒世界優秀法治文明成果,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國際交流,引領法治中國的法學學科與學術體系、實踐與話語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展現了鮮明政治特色和顯著比較優勢,真實反映了中國人民意志的實踐創新成果,深刻推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的創新發展,深化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理論與實踐,引領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特別是中國法學開創了新局面,促進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在法治上集中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和文化特色。中國共產黨百余年來所領導的法治經歷了不平凡的發展階段,在不斷深刻探索、深入實踐、改革創新和總結國內外正反兩方面經驗中,建立和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取得了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一系列重大成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系統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法治經驗教訓,緊密結合新時代國際國內法治的新形勢新特點新任務,堅持持續深入弘揚中華優秀法律傳統文化,特別是果斷糾正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故意誘導中國學者走連西方自己都不認可的所謂“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18]的歪路邪路,有力破除“西方中心論”的制約,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持續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穩步提升了中華法律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凸顯了中國法治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的制度優勢,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積淀著中華民族最深層次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是中國人民勝利前進的強大精神力量”[19]。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文化建設導向,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健全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格局,中國法治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作用更大、國際地位和影響力持續提高,中華民族凝聚力和中華文化特別是中國法治的國際公信力持續增強。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蘊含著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深厚底蘊

(一)重視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依法治國的智慧

中國古代就重視法治的探索與建設,法治蘊含著寶貴的治國理政資源?!爸腥A民族五千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中華法文化雖遇百折而不撓,勇克時艱,代有興革,形成了內涵豐富、特點鮮明、影響深廣的中華法文化體系,并因其連續性、特殊性、包容性,成為世界法文化史上最為絢麗的一章?!保?0]習近平總書記堅持運用馬克思主義歷史觀和方法論,深入研究包括從先秦思想家到清末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從商鞅變法、貞觀之治、王安石變法、張居正變法到清末的變法圖強運動,從秦律、漢律、唐律到“六法全書”,從中國古代的土地制度、朝廷制度、科舉制度、監察制度、郡縣制度、稅負制度、鹽鐵專賣制度、軍事制度到近現代中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7]。中華法制文化獨特的法律精神和深厚底蘊中,有很多優秀思想和理念,注重情、理、法相結合更是世界法制史上的獨一絕,充分彰顯了中華法治的偉大創造力和獨特魅力。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重視深入挖掘和研究總結我國古代法制傳統,并告誡人們:“一個拋棄了或者背叛了自己歷史文化的民族,不僅不可能發展起來,而且很可能上演一幕幕歷史悲劇?!保?1]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重視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在新時代條件下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引用了三國時期蜀漢丞相、杰出的政治家、軍事家諸葛亮《便宜十六策·治亂第十二》中的“治國者,圓不失規,方不失矩,本不失末,為政不失其道,萬事可成,其功可?!币痪?,即用好法律這一重要的依據和根本準繩,可保治國理政安邦。習近平總書記意在提醒全黨面對復雜形勢和各種風險考驗時,治國理政必須依法而行。我國自古以來高度重視依法治國理政,中華法治史承載著燦爛文明、傳承著中華歷史文化、維系著中華民族精神,有著深厚的增強文化自信特別是法治自信的資源支撐,這無疑是依法治國和國家治理的寶貴資源與強大動力。

(二)注重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治國理政的經驗

中國的智者歷來無不強調法律是治國之本。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源遠流長的中華法系,世界獨樹一幟的法治文明,為人類社會作出重要貢獻。法國動產與不動產分類始于13世紀[20],而中國動產與不動產分類則始于戰國初年商鞅“廢井田,制轅田,開阡陌”(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基于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以法令形式肯定農民對份地占有的永久化[7],由此而產生的土地占有權、處置權、地役權、用益權等民法權益,顯然要比法國早得多。無論是治國理政,還是規范民商事行為,我國古代先賢在法律理論與實踐方面都有一系列的建樹。我國早在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的春秋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把國都東遷雒邑(今河南洛陽),史稱“東周”。從東周開始至公元前476年的240余年間,史稱“春秋”。春秋是我國奴隸制瓦解、封建制逐步確立的時代。井田制遭到破壞,郡縣制逐步取代分封制,王權旁落,政權下移,宗法制日趨衰落,法治取代禮制等,是這一時代的基本特點。戰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公元前407年,《法經》戰國時期封建制度確立后,各諸侯國陸續頒布了以保護封建私有制為中心內容的封建法律。其中,魏國李悝在總結各國刑法典的基礎上制定《法經》6篇,即《盜》《賊》《囚》《捕》《雜》《具》?!斗ń洝肥且孕虨橹?,諸法并用的第一部封建法典。秦國統治者奉行法家學說,任法為治。公元前359年,商鞅以《法經》為藍本,改法為律,制定《秦律》6篇。此外,秦還頒布了大量法令。秦統一六國后,秦始皇把秦國的法律推行到全國,第一次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封建法制。1975年12月,湖北云夢出土的睡虎地秦簡,其中有《秦律二十九種》《法律答問》《封診式》3類法律文書,其內容涉及農業、手工業、商業、徭戍賦斂、軍爵賞賜、官吏任免以及什伍組織等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這說明秦代“莫不皆有法式”的說法是可信實的。秦代法律以酷烈而著稱于世,刑罰種類繁多,手段也極為殘酷,有死刑、肉刑、徒刑、笞(chī)、籍沒收孥(nú,舊時指妻子和子女)等,對犯人往往數刑并施。從戰國李悝著《法經》始,至秦、漢、唐、宋、明、清諸律,都是以刑法為主,兼有訴訟、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內容。這種諸法合體混合編纂形式貫穿于封建社會各朝代。也由戰國初期魏國政治家和改革家李悝制定頒行。晉朝的《晉書·刑法志》云,是時(指魏明帝,公元256—263年制定魏律之前)承用秦、漢舊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師李悝[24]?;赝催h流長的中華法治文明史,博大精深的中華青銅文明承載了中國古代禮制與政治功能,維護著宗法結構的鎮國重器,震古爍今,奠定了禮樂制度,開創了治國理政、教化民眾、規范社會行為制度的源流,對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習近平總書記曾在《擺脫貧困》中專門引用了北宋名臣包拯在《上殿札子》中的名言:“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保?5]足見習近平總書記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的重要性認識之深刻,特別是對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的治國理政之策的高度重視。包拯認為法治關系國家治亂安危,強調“治國之要,莫大于法”,“國有常法”,才能“提衡天下”,主張執法必須鐵面無私。其法治觀點和主張極為珍貴,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寶貴的歷史借鑒。法律的生命在于落實,決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決不能把紀律作為軟約束或直接束之高閣。居于“關鍵少數”的領導干部,必須摒棄好人主義和私心雜念,治國理政應當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堅持帶頭遵守紀律、依法辦事、執法嚴明,使法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從而形成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風尚。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兼容并蓄、系統集成和深刻凝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國法治精神的時代精華,擇善而用、古今融通,推陳出新、創新發展,創造性轉化和發展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使其具有了無與倫比的歷史與時代兼具的優秀傳統法治文化優勢,使新時代中國法治理論深入人心、依憲治國使命任務凝聚人心、全面依法治國振奮人心、人民至上溫暖人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勵人心、良法善治贏得人心、公平正義法治觀沁入人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宏偉藍圖鼓舞人心。

(三)注重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探尋強化法治生命力的路徑

堅持更好把握與運用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和黨的百年法治史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法治,強調要提高立法質量。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國堅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立改廢釋并舉,突出立法重點,立法質量不斷提高,法治中國取得前所未有的輝煌,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夯實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奠定了中華民族千秋偉業的法治基石。早在秦朝時期,我國就已是“秦皆有法式”的國度,頒行了涉及立法、行政、民事等諸多方面的法律。隨著秦孝公十二年“廢井田、開阡陌、更賦稅之法”和土地私有的改革,及其后的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極大地解放和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扒貪h時代建立了典型的集權體制,并通過集中調配資源和強勢國家理念,對‘法的形式淵源、施行方式、側重領域及司法標準等方面產生深刻影響”[6]。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講話中引用了東漢思想家王符在《潛夫論·述赦》中的名句,“國無常治,又無常亂,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將更加完善。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堅持深刻把握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自覺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和方法,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加快法治社會建設,強化保障國泰民安的工作協調和法律保障機制,聚焦執法司法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與法治效果相統一的目標要求,堅持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深挖并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和“楓橋經驗”的時代內涵與價值,自覺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實踐、融入經濟社會發展、融入百姓日常生活,責無旁貸地擔負起實施法治的法定職責,嚴格公正司法,特別是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依法治理多層次多領域的突出問題,努力以法治的實際行動和群眾認可的成效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并引導和推動人民群眾自覺堅定捍衛、忠實崇尚、自覺遵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確保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得到更好發揮,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不斷提升。

(四)注重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奉法強國”的信念

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寶庫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與完善提供了豐厚的歷史文化滋養?!爸袊厣鐣髁x法治道路是在我國歷史傳統、法治傳承、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成果,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26]。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定位、布局和厲行均從關系黨執政興國、人民幸福安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全局來擘畫,深入推進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基本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體格局,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實現了從過去的“無法可依”向“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根本性轉變,取得重大進展的司法體制改革,為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更為堅實的保障,開創了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新局面新境界。習近平總書記堅持汲取中國古代法治實踐的經驗教訓,攻克新時代中國法治中重點和難點在于推進法律正確實施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引用了唐代王勃《上劉右相書》中的名句,闡明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的嚴重后果。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敦懹^政要·赦令》更言“發號施令,若汗出于體,一出而不復”。法律得不到嚴格執行,其“破窗效應”就會嚴重損害法律的尊嚴,直接動搖依法治國之根基。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在《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更好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講話中,專門引用了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在《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中強調的“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法治警言。強調法治是治國安邦固本的基石。政府是推進法治體系建設的主體,與群眾和市場主體接觸最多、關系最密切,實現以良法為百姓美好生活保駕護航,重點和難點都在于如何把“紙上的法律”變為“實際行動中的法律”。為此,黨中央堅定不移地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施行,陸續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出臺衛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目的就是要為依法行政、公權力行使立規矩、定制度,確保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用法治的力量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依法更好維護公民權益。

中華法制的傳統源遠流長,影響深遠。早在漢唐時期,我國就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封建法典,并傳承至歷代封建王朝,且不斷完善與發展。唐高宗永徽年間的《唐律疏議》(《永徽律疏》),就是在深刻系統總結漢朝以來立法經驗的基礎上產生的極為重要的中國古代法律的典型代表,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中央與地方在審判實踐中對法律條文理解不一的弊端,堅持繼承漢晉以來,特別是晉代張斐、杜預注釋律文的已有成果,特別注重從司法審判實際需要出發,強化法律條文的可操作性,取得了很高法治成效,并曾深刻影響日本、朝鮮等周邊國家的法治建設。近現代以來,仁人志士仍然堅持以華夏民族的傳統文化為基礎,進一步深化“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為持久的征服”;“治國理政須臾離不開法治”等認識,盡管當時的認識還有模糊之處,但自康有為、梁啟超等先賢發動戊戌變法和清末新法家代表人物沈家本、伍廷芳等傾力推動修律以來,中國法制建設雖然艱難,但一大批仁人志士在當時歷史條件和政治條件均不成熟的情況下仍然舍命推進,推動并逐漸形成了獨特的中華法系。雖然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僅靠推行法制仍然改變不了舊中國的社會性質和國人的悲慘命運,但即便如此,中國的仁人志士仍然堅持探索與推進法制建設,特別是形成的“中國法律文化傳統的博大精深和獨特個性,其傳遞給人們的悠久而厚重的歷史感,在激發并增進中華民族文化自信心的同時,也有助于涵養創造性地轉化法律文化傳統所必備的沉穩而從容的理智態度與智識能力”[27]。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應當重視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對法治社會建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必須率先突破。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政府必須率先堅守法治底線、自覺樹立法律權威、帶動全社會崇法向善。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奉法強國為目標,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法治建設以改革為動力,以公平正義為法治生命線,全面加快法治中國建設。堅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法治的全過程,全力推進法律實施層面人人平等,堅決依法處置了周永康、薄熙來、令計劃等一系列典型案例,以法治鐵的事實破除了封建社會“刑不上大夫”的禮制,堅定落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以鐵的事實證實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論職位多高、功勞多大,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的權威、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也在全黨全國全社會開展了最為深刻的法治教育課,充分彰顯了新時代法治的“剛性”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魅力,讓社會公平正義保障更為堅實有力。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從中華優秀傳統

法律文化中汲取法治中國建設的不竭動力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領法治中國建設的思想旗幟和強勁動力源

人類文明史是一部法治建設的歷史。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和指導了法治中國建設深入推進、為國際法治改革創新發展提供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和“中國行動”,這無疑豐富和發展了人類文明特別是法治文明的新形態。人類社會的過去、現在和未來都離不開“規則之治”。因此,“‘規制國家(Regulatory State)的興起是當代經濟治理的必由之路”[28]。法治中國建設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確保我國憲法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29],堅持依憲治國和憲法實施與監督的制度化法規化,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得到不斷健全,堅定不移地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公正司法,法治社會建設持續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面建設在法治軌道上規范運行,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持續顯現,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持續深化,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2]的目標成效持續鞏固。習近平總書記科學系統總結了“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提出一系列重大舉措”[30],堅持立足于激活并弘揚跨越悠久時空、超越廣闊國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當代價值的中華文化特別是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生命力,立足于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深厚的國情和發展中社會主義大國的法治現實,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堅持“講信修睦”“親仁善鄰”的原則,瞄準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需求,在重點領域立法、法治政府建設、法治領域改革、全面普法和守法教育、法治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執政等領域都取得卓著成效的同時,堅持統籌推進國內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的善治,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為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奠定了厚實基礎。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從國際看,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國際競爭越來越體現為制度、規則、法律之爭”,“要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建設”,“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31]。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我國堅持深入推進法學教育改革,大力培養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涉外法治人才,為中國式現代化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國法的一般理論研究與中國法治實踐和法學進步的歷史進程休戚相關[32],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恰逢世界遭遇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這雖然使國際國內法治實踐與理論研究面臨挑戰,但也提供了新的歷史機遇。中國著眼于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協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正確把握法治實踐與理論研究的歷史機遇,重視從國際國內實踐中挖掘新材料、發現新問題、提出新觀點,堅持充分彰顯學理性、科學把握規律性,持續增強法治理論建設的自主性和創新性,進一步構筑起中國法治理論的學術體系、理論體系、話語體系,在法治理論研究上不斷邁出新步伐,為統籌推進中國法治建設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規則體系,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貢獻了中國法治的制度成果,也推動了中國法治理論更上新臺階。中國積極學習和借鑒國外制度理論研究的有益成果,旗幟鮮明反對一切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深入開展卓有成效的國際法治比較研究,堅定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積極倡導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維護國際公平正義,堅決反對單邊主義、保護主義、零和博弈和霸凌行徑,持續增強中國法治的制度影響力、引領力,保障中國法治和制度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以及促進和保障人類共同發展進步貢獻更多的中國法治智慧。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破除“西方中心論”長期禁錮中國法治的有力武器

中國法治的“最大優勢”是堅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自信?!艾F在學術界的趨勢,往往以西方觀念為范圍去選擇中國的問題”[33]。即“譯介開路、借用西方”,“以西人之話語,議中國之問題”[34]。這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都是不公平、不公正的。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體學習時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華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所積淀的深厚歷史文化傳統,吸收借鑒了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經過了長期實踐檢驗”[35]的科學制度體系,具有顯著優勢。世界百年大變局波譎云詭,國家間的競爭終究是制度競爭。我國的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優越性顯著、生命力強大。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必須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破除“西方中心論”的長期禁錮,確保法治中國建設永葆活力之道。研究視角一定要從以西方為中心轉移到以中國為中心上來,堅定不移地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學術體系、理論體系、話語體系。從應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到防控2020年的新冠疫情,讓全世界反復看清了西方的金融、政治、經濟、法治、新聞理論與實踐等的虛偽。中國共產黨百余年來領導人民不斷探索實踐,堅持人民立場,立足整體謀劃和良法善治,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建設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相適應。中國法治建設徹底擺脫西方虛偽的個人至上理論,堅持聚焦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目標,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和引領作用,加快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進程,確保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中國民法的現代化進程,雖然堅持學習借鑒西方近現代民法理論,但毫不動搖堅持實現了民法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民法和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科學契合,建立起了既尊重人性、彰顯權利,又崇尚社會公益[36]、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中國民法新理論、新體系。

堅持致力于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為指導,堅定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大力弘揚“上海精神”,倡議共建“一帶一路”,團結國際社會共同暢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共同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以既著眼于解決當前人類安全的實際問題,又謀求世界和平長久之道的實踐,有力破除西方法治中心論。特別是我國始終如一地堅守聯合國憲章確立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順應歷史發展潮流,積極致力于全球治理體系的共商共建,努力優化共同發展的國際大環境,充分彰顯大國的正義擔當;直面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和風險挑戰

當今全球安全治理面臨嚴峻挑戰,主要是美國極力挑起大國對抗,造成地緣政治、軍事等多領域的沖突與危機,特別是美國在涉臺、涉疆、涉港和南海等問題上,全面升級對中國的戰略打壓,頻頻挑戰中國的戰略底線;美國強力推動北約東擴,挑動俄烏爆發沖突,極大地威脅世界和平與安全構建。美國持續推動大國對抗,造成國際社會推動聯合國安理會改革未能取得實質性進展,導致全球治理受阻,特別是2022年8月召開的第十次《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審議大會,終因大國意見分歧而未獲通過,導致國際社會又一次失去推動防止核擴散的重要機會。美國為推動陣營對抗,極力強化和推進其“小院高墻”策略,構建包括北約、G7、“四方安全對話”機制等政治安全組織,以集團組織替代國際組織,以“小圈子”規則替代多邊規則,導致全球安全治理體制走向集團化、碎片化,加劇多邊國際安全治理體系走向分裂,導致廣大發展中國家抱團取暖意識上升,尋求加入自主政治安全組織的要求明顯上升。參見:賈平凡《“中國主張”推動全球安全治理》(《人民日報(海外版)》,2022年11月12日第6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一如既往地團結國際社會的積極力量,勇于善于凝聚各方面積極力量共同推動全球安全治理,共同維護和推進國際法治,共同科學應對全球安全治理,重點加強糧食安全、公共衛生、能源安全、網絡安全、氣候變化等領域的合作,加深互信,爭取互利共贏;堅持團結各國共同維護聯合國的權威和地位及國際法治規則,摒棄冷戰思維、反對單邊主義、不搞集團政治和陣營對抗,共同維護世界和平,共同促進全球發展,共同造福世界。我國從維護國際社會和平與發展利益出發,早在2007年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中,就力主提出了“愿促進國際關系民主化,在平等、相互尊重、互信互利、不以集團和意識形態劃線的基礎上建立新的全球安全架構”的上海方案。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分析國際社會主要矛盾發展演變的基礎上,積極推動構建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力主維護公平正義的國際秩序,以破解全球安全赤字為目標的法治實踐、以建立新的全球安全架構為宗旨的法治思想,堅持以親誠惠容、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友好互信、利益融合、真實親誠和正確義利觀等蘊含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智慧,致力于擴大同各國利益的匯合點,有效促進大國協調和良性互動,有力推動構建和平共處、總體穩定、均衡發展的國際關系新格局,創造性地發展和豐富了國際法治的理論,不但堅持和拓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而且充分體現了中國率先堅守和引領國際法治和以平等互信為基礎,團結國際社會共同踐行全球新安全理念,有力有效推動了全球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使“中國方案”“中國之治”“中國智慧”既充分彰顯了國際法治的正道、順應了歷史發展潮流、增進了國際社會的民生福祉,又增強了中國法治的自信,彰顯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時代內涵和鮮明特色。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法治中國建設的基本立場

堅持法治發展必須以人民為中心的準則。習近平法治思想創造性地闡述了人民群眾是法治發展史的創造者的原理,鮮明彰顯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價值取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深刻回答了法治為了誰、依靠誰這個根本性問題。堅持法治順應人民期盼,確保人民意志在法治實踐中得到充分體現;維護人民利益,保障和引領群眾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生活;緊緊依靠人民,使忠實崇尚、自覺遵守、堅定捍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人民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最廣泛、最深厚的群眾基礎,因此,《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等重要文獻反復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且是依法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必須用來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不斷增進民生福祉,而基于中華文化中蘊含著豐富深厚的“天下為公、民為邦本、為政以德”的思想,特別是我國古代法律史中的“儒家思想對吏政、禮制、刑事、民事法律的影響占主導地位”[37],另外,“法律儒家化”和“德主刑輔”中,也都有法律必須反映普通民眾的意志、維護普通民眾利益的要求。一切脫離人民的法治都是蒼白無力的,一切不為人民造福的法治也都是沒有生命力的。習近平總書記堅持“將古代的法治思想挖掘改造成現代的法治思想”[38],其法治思想中的“人民至上”觀念,就是堅持把新時代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精髓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精華貫通起來,同滲透在廣大人民群眾行為與意識中的共同價值觀念融通起來。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的書面演講中,習近平總書記專門引用了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史記·七十列傳·平津侯主父列傳》中的“治國之道,富民為始”一句來闡述中國治國理政之方,即必須堅持人民至上,落實好依憲治國的要求,做到市場與政府相結合、效率與公平相統一,聚焦逐步實現整體富裕、普遍富裕的目標,更好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進一步凸顯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馬克思主義本質屬性。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事關黨執政興國、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國家治理的深刻革命,其與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與命運緊密融合在一起,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新時代推動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治創新至關重要。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以更大決心和力度,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蘊含的深厚而寶貴資源仍將有力助推習近平法治思想發揮明方向、保定力、守自信的重要作用,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好、運用好貫穿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堅持立足國情與積極吸收借鑒人類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牢靠而持久的法治保障。

中華法治千年潮未落,法治中國風起再揚帆。博大精深、源遠流長的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是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資源,是我國法治公信力的重要基礎,文化軟實力和法治公信力是國家凝聚社會認同、贏得更多國際話語權的關鍵力量,在提高綜合國力中的地位和提升國家法治公信力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它對內展示的是深厚的文化自信,是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凝聚力;對外展示的是跨文化、跨國界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正是展示中國形象、講好中國故事、展示中華民族特質的必要前提和重要資源。習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博大精深的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之中,更加增添了其思想的深邃性、制度的創造性、措施的引領性。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2]的新征程上,繼續鑄就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新輝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開辟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持天下為公、人民至上,胸懷天下、奮發圖強、自信自立、自強不息,守正創新、問題導向,系統觀念、辯證思維,厚德載物、勇于擔當,持續完善和鞏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法治中國建設的成果,系統挖掘整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與制度思想,聚焦深入推進和拓展中國式現代化的目標要求,堅持“為政依法”與“為政以德”相結合,加快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時代課題是理論創新的驅動力,法治中國建設必須面對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并存、不確定和難預料因素增多的現實,面對“時與勢在我們一邊”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堅持聚焦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中國建設時代課題,全面準確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法治自信,立足中國實際,把握時代發展脈搏,善于傾聽時代的聲音,堅持以史鑒今、鑒古知今、革故鼎新,認真研究解決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而緊迫的理論與實踐問題,要特別注重“以高質量的‘中國方案突破域外法學話語的霸權壁壘”[39],努力“形成可信、科學、合理”[40]的“中國方案”,積極回應時代呼喚。堅持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中國式現代化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培養更多政治素質強、戰略眼光高、專業能力過硬的領軍型法治人才,進一步夯實法治中國建設的根基,加快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更加科學有力的法治保障,鑄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的歷史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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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by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w-based governance in the report of the 20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GU Huaxiang

(Academy of Party History and Literature, CPC Committee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Urumqi 830002, P. R. China)

Abstract: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adheres to the Partys rule of law for more than 100 years and deeply inherits the essence of the magnificent history of the rule of law for thousands of years in China, which deeply reflects the cultural confidence of the governance of China, and is a model of carrying forward the socialist rule of law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drawing from the belief of serving the law, the wisdom and the experience of the rule of law of China from the fine traditional Chinese legal culture, and exploring ways to strengthen the vitality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e face of century-old changes and the once-in-a-century epidemic, the transformation of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has been extremely fier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is facing strong challenges.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in the practice of the rule of law of China and 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adheres to carry forward the wisdom of the rule of law of China, absorbs the essence of the world rule of law civilization. Chinas solution, Chinas governance and Chinese wisdom, fully reveal the path and the historical trend of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improve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well-being of the peoples livelihood, and enhance the Chinese rule of law confidence, reveal the era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inese excell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taking people-centered as the basic posi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construction, drawing the inexhaustible driving forc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in China from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is the ideological banner and strong driving force that leads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in China, and is a powerful weapon that breaks the long-standing western centrism which curbs the theory discourse power of Chinas rule of law. In the new era,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e should adhere to the guidance of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focus on the new issues of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grasp the world outlook and methodology of Xi Jinping Thought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r a New Era, deeply study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and make it a source of wisdom and strength for promoting comprehensive rule of law.

Key words: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Chines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governance; a century of changes(責任編輯? 胡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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