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瑞士聯邦委員會發布AS20249號公告,修訂食品條例,自2024年2月1日實施。主要內容:
(1) 修訂新食品定義。
(2) 干香草和香料輻照處理原則。
(3) 預包裝食品標識信息。烘焙食品要標識含有可能引起過敏或其他不良反應的成分;不建議患有過敏或不耐受的人食用這些烘焙食品;標注原產地。
(4) 需邊界控制的進口食品在檢查站需提供官方證書原件,每批貨物必須標有識別碼,每個單獨包裝都必須標有代碼;官方證書的要求:由原產國主管當局簽發,使用瑞士官方語言或英語,有效期為自簽發之日起4個月或自實驗室分析結果之日起6個月。
(5) 過渡期規定。2025年1月31日之前可按照原法規生產加工和進口食品,直至保質期內銷售完畢。